番红花大街
快要下雨了。我的腰部比气象学家的仪器还要敏感,昨晚,我彻夜难以入睡,骨头用力呻吟,低低诉说着久远以前的轻快故事。我弓起身,弯着僵硬老迈的身躯。恼人小事变成挫折,挫折转为厌烦,厌烦成为恐惧。恐惧夜晚将无止无尽,恐惧我将永远困在它漫长而孤寂的隧道中。
但,够了。我拒绝更进一步辗转思考我的脆弱。我最后一定睡着了,因为今早我悠悠醒转,就我所知,我只有在睡着后才会醒来。我仍静静地躺在**,睡衣卷到我的腰部。一个女孩匆匆走进我房间,袖子卷起,留着稀疏的长辫,不过没有我的长。她将窗帘“唰”地拉开,让光线流泻入内。女孩不是西尔维娅,于是,我知道今天一定是礼拜天。
我看了她的名牌,女孩叫作海伦。她扶着我走进浴室,抓住我的手臂让我站稳,深紫红色的指甲陷入我软弱无力的苍白皮肤内。她将长辫甩到另一边的肩膀上,开始为我的身体和四肢抹上肥皂,刷洗掉夜晚残留不去的薄皮,并哼着我没听过的歌曲。将我洗干净后,她领我坐在塑料洗澡椅上,让我单独在莲蓬头的温水下冲洗。我用双手抓住低矮的护栏,放松身体向前倾。温水打在我僵硬的背部,减轻疼痛,我舒了口气。
海伦帮我擦干身体,穿戴整齐,于是,我在七点半时,就端坐在早茶室里。在露丝前来带我去教堂前,我勉强咽下一片橡胶般的吐司和一杯茶。
我并不是很虔诚。信仰曾经在某些时刻弃我而去,但我在很久以前便与上帝达成和解。年纪使我不再愤恨,再者,露丝喜欢上教堂,我可以陪她一起去。
现在正值大斋节,这是用克己的方式补偿罪恶的时刻,为复活节作准备。今早,教堂的讲道坛已经覆盖紫色布幔。牧师的讲道还算愉快,主题是罪恶和原谅(考虑到我私下决定要做的事,这个主题很适合)。牧师念着《约翰福音》第十四章,呼吁会众抗拒那些妄言世界末日的煽动者,而透过基督寻找内心的平静。“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天父那边去。”他恳求我们,像千禧年之初的基督使徒那样有信仰。当然,犹大是个例外,为了三十条银子而背叛的人没什么值得说的。
我们习惯在做完礼拜后,走一小段路到大街的玛格咖啡馆去喝早茶。我们总是去玛格咖啡馆。不过,许多年前,玛格带着一只皮箱,跟她好友的丈夫私奔离开了此处。今早,当我们漫步走下教堂街的和缓斜坡时,露丝挽着我的手臂。我注意到路径旁的篱墙荆棘已经冒出第一批急切渴望绽放的花苞。年岁之轮再度轮转,春天即将来临。
我们在百年榆树下的木椅上休息了一阵子。榆树巨大的树干屹立在教堂街和番红花大街的十字路口,冬天的太阳在树枝交错的缝隙中斑斓闪烁,照得我的背部温热起来。冬季季末这些清澄明亮的日子很古怪,让人既觉得暖又觉得冷。
当我还是小孩时,马匹、大马车和小马车沿着这些街道奔驰。战后,汽车也出现了,奥斯汀和福特T型车。司机戴着护目镜,猛按喇叭。当时的马路灰尘弥漫,到处是水坑和马粪。年迈的女士推着婴儿车,还有眼神空洞的小男孩卖着盒子里的报纸。
卖盐的小贩总是在角落摆设摊子,地点就在现在的加油站。维拉·皮波是个筋肉横生的壮硕女人,戴着布帽,永远叼着个小巧的陶制烟斗。我总是躲在母亲的裙子后面,睁大眼睛呆望皮波太太用巨大的铁钩将盐块抛到手推车上,然后用锯子和刀把它们切成小块。她经常出现在我的噩梦中,叼着烟斗,拿着锃亮的铁钩。
街道对面是当铺,店面前有三个清晰可辨的黄铜球,和世纪初每个英国城镇一样。母亲和我每个礼拜一都会去登门拜访,用我们最好的礼拜服典当几个先令。每到礼拜五,当我们从服装店拿到修补的钱时,她会送我回当铺赎回衣服,这样我们就可以穿礼拜服去教堂。
杂货店是我的最爱。它现在是个影印店,但在我小时候,它是由一位有着浓重口音、眉毛浓密的高瘦男人和他短小矮胖的太太经营,不管顾客提出什么样不合情理的要求,他们都会想办法办到。即使在战时,乔治亚先生总是能找到额外的茶包——并以合理价钱卖出。在我幼小的眼中,那家店是个奇幻之地。我习惯从窗子偷窥,深深着迷于好立克麦芽粉的鲜艳盒子和亨帕姜饼。我们从来无法在家中享受那类奢侈品。宽敞光滑的柜台上放着大块的黄油和奶酪,盒装的新鲜鸡蛋——有时仍旧是温热的——还有用黄铜秤小心称重过的干菜豆。有些时日——那些最好的时日——母亲会从家里带个锅子过来,乔治亚先生就会用汤匙装满糖蜜一匙匙放进去……
露丝轻拍我的手臂,将我扶起来,我们再次出发,沿着番红花大街,朝着玛格咖啡馆褪色的红白帆布雨篷走去。我们照往常的习惯点餐,两杯英国早茶和一块我们准备分着吃的烤饼,然后在窗户旁的桌子坐下。
替我们端茶点来的女孩是新的女服务生,从她每只手抓着茶碟的笨拙方式和用颤抖的手腕力保烤饼盘的平衡来判断,我猜她是玛格咖啡馆的新人,刚入服务这行不久。
露丝不以为然地看着,当茶难以避免地溅到茶碟上时,抬高眉毛。她仁慈地没有口出恶言。尽管如此,当她将纸巾塞进茶杯和茶碟间吸取洒出来的茶时,还是不禁抿紧嘴巴。
我们安静地啜饮早茶,最后,露丝将盘子推过桌面:“你把我这一半也吃了吧。你变瘦了。”
我考虑着提醒她辛普森太太的名言:女人永远不会太有钱或太瘦。但旋即打消主意。她从来不是个具有幽默感的人,尤其最近,更是缺乏。
我看起来是瘦了。我的胃口弃我而去。这并不是说我不饿,所以我不想吃。当一个人最后连残存的勇敢味蕾也蜷缩、死去时,任何对吃还徘徊不去的欲望也会跟着消逝。这真是讽刺。在我年轻时追求时尚理想——细瘦的臂膀、小巧的胸部、苍白的肤色——但以失败告终后,我现在终于有了这种身材。即便如此,我可没任何幻想或误解,以为现在的流行风尚和当年的可可·香奈儿一样适合我。
露丝轻拍她的嘴巴,将看不见的面包屑从嘴唇拍掉,然后清清喉咙,将餐巾折成一半,再折成一半,把它们塞在刀子下面。“我得到药房去拿药,”她说,“你会好好坐在这里等吗?”
“拿药?”我问,“为什么?怎么回事?”她已经六十几岁了,儿子早已成年,但我的心脏还是咯噔了一下。
“没事,”她回答,“没什么事。”她僵硬地站着,然后小声说,“只是些帮助睡眠的药。”
我点点头,我俩都知道她为何睡不着。悲伤端坐在我们之间,我们达成沉默的共识,不去讨论它,绝不讨论它,或他。
露丝滔滔不绝地说,填补这份静默:“你待在这里,我去对街一下就回来。这里有暖气,很暖和。”她拿起皮包和外套,站着看了我一会儿,“你不会乱跑吧?”
我摇摇头,她匆匆走向门口。露丝总是担心,我被单独留下来后会消失。我纳闷,在她眼中我会着急去哪儿。
我透过窗户看着她,直到她消失在匆匆的人流中。和过去完全不同的身材和块头,而且穿的是什么衣服!汤森太太如果看见了会怎么说?
一个双颊粉红的小孩漫步而来,全身包裹得像个小粽子,拖在匆匆行走的父母后面,我看不出他是男孩或女孩。他用圆圆的大眼睛盯着我,没有成年人那股必须微笑的社会压力。记忆快速闪过。很久以前,我曾经是那个孩子,当母亲沿着街道匆忙前进时,在她身后拼命追赶。记忆鲜活起来。我们曾经走过这个店面,虽然当时,这里还不是间咖啡馆,而是家肉铺。窗户旁的白色大理石板上排放着切好的肉,牛的残骸则抛在满是肉屑的地板上,肉贩哈宾斯先生对我挥挥手。我记得我很希望母亲能停下脚步,买一块好吃的蹄膀回家炖汤。
我在窗口徘徊,希望,或说幻想放有火腿、葱韭和马铃薯的汤会在我们的木炉上冒着泡沫,咸咸的蒸汽味弥漫我们的小厨房。想象如此鲜活,我似乎闻得到肉汤的味道,这种渴望让内心隐隐作痛。
但母亲没有停下来。她甚至没有犹豫。随着她鞋跟的咔嗒声,她逐渐远去,我突然涌上一股冲动,本能地想吓吓她,想用贫穷惩罚她,让她以为我走丢了。
我停在原地,确定她会立刻察觉我不见了,然后冲回来找我。也许,只是也许,她在松了口气后,会高兴地买块蹄膀……
突然之间,我被扭转,往反方向拖去。我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才了解出了什么事。我的外套纽扣被一位穿着入时的女士的皮包勾住,整个人被拖着往前走。我清楚地记得,我伸出小手去敲她浑圆颤动的臀部,但由于胆小,在碰到之前就缩回手来,双脚却不得不快速跟上她的疾走。那位女士拖着我过马路,我开始号啕大哭。我走丢了,跟着每个匆忙的脚步,愈走愈远。我再也看不到母亲了。我只能任这位打扮时髦的陌生女士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