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整夜,我们中的一个会醒来,唤醒另一个。我最后一次醒来,发现只有我一个人。无力的阳光滤过混浊的空气,把房间照得金灿灿的。我下床,从床头柜上拿起手表。时间已近中午。
快穿好衣服时,我发现她给我留了一张便条,夹在梳妆台上方,玻璃和镜框之间,字很小,笔迹工整。
我读道:
亲爱的——
孩子们喜欢怎么说来着?昨晚是我余生的第一晚。
我有很多话要说,但以现在的状态,却又无以言表。请打电话给我。请给我打电话。
你的女人
我通读好几遍,小心地把便条叠好,塞进钱包里。
信箱里只有一条信息。福尔曼在凌晨一点半左右打过最后一次电话。之后,他显然彻底死心,去睡了。我从大厅给福尔曼打电话,电话占线,便出去吃早餐。从窗户望去,空气污染得厉害,但走在街上,空气还算很干净。也许是因为受心情影响。我已经很久没有神清气爽的感觉了。
喝完第二杯咖啡,我起身给福尔曼打电话。电话仍然占线。我又回去喝第三杯咖啡,拿出一支给戴安娜买的香烟吸起来。昨晚,她吸了三四支,她每吸一支,我都陪她吸一支。我吸完半截烟,把烟盒留在桌子上,第三次试着打通福尔曼的电话。我付过账,步行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看福尔曼在不在那里,或者是否去过。他不在,也没去过。
有一种感觉在意识边缘徘徊,哀怨地向我抱怨。我用阿姆斯特朗酒吧的公用电话再次打给福尔曼。同样的忙音,听起来和通常的忙音不一样。我打电话给接线员,告诉她我想知道某个号码是占线还是没挂好听筒。我显然遇到一个不会说多少英语的姑娘,她不知道如何完成我要求她完成的任务。她主动提出让我和她的主管联系,但我离福尔曼的住处只有六个街区,所以告诉她不用麻烦了。
我动身去福尔曼家时心平气和,到达时却不胜焦虑起来。也许我在接收信号,随着距离减小,信号越来越强。出于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我没有按大楼前厅的门铃。我往里面看看,见周围没有人,便用电影胶片捅开了门锁。
我爬楼梯到顶层,没有碰到任何人。楼内鸦雀无声。我走到福尔曼家,敲门,叫福尔曼的名字,再敲门。
里面没有任何反应。
我拿出那截赛璐珞胶片,看看胶片,又看看门。我想到了防盗警报器,想在警报器发出声音之前把门打开,这样,即使警报器响了,我也能逃离那里。这就排除了用胶片捅开门闩的可能性。精明有精明的妙处,但有时也需要蛮力。
我只一脚就踹开了门,因为门没上锁定插销。需要一把钥匙来上锁定插销,就像需要一把钥匙来设置警报器一样。最后一个离开福尔曼公寓的人或者没有钥匙,或者不愿费那个事,所以警报没有响。这于我是福音,但我得到的福音仅限于此。
坏消息在里面等着我。从警报没响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会是什么消息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甚至在到达公寓楼之前就知道了,但那是直觉知识。警报保持安静时,直觉知识变成了演绎知识。我看见他那一刻,演绎知识变成了冷酷的铁一般的事实。
福尔曼死了。尸体躺在办公桌前的地板上,看起来好像凶手发动袭击时他正伏案工作。我不用碰他就知道他死了。他的左后脑勺被捣成了糨糊。房间里弥漫着死亡的臭味。死去的结肠和**会将体内的物质排出体外。未经殡仪馆处理的尸体,气味和支配尸体的死亡一样难闻。
不管怎样,我还是摸了摸他。我想知道他死了多久。他的肉体传出一股阴冷之气。我只能作出大概判断,他至少已经死亡五六小时。我从未费心学习法医知识。实验室的小伙子们负责这一领域的工作,他们喜欢装模作样,仿佛极有本事。但哪怕他们的真本领只有平时吹嘘的五成,他们也是相当擅长断定尸体的死亡时间的。
我走到门口关上门。锁没用了,但地板上有一个警用锁的弹簧片,我找到钢条,把弹簧片安放到门上。我不想待太久,更不想被打扰。
电话听筒与座机分离。没有搏斗的迹象。我估摸凶手拿掉电话听筒是为了拖延发现尸体的时间。如果凶手真这么伶俐,就肯定不会留下指纹。但我还是加倍小心,不添加自己的指纹,也避免涂抹掉凶手可能无意中留下的指纹。
他是什么时候遇害的?床铺没有整理,也许他不是每天都整理床铺。独居的男人通常不会每天都整理床铺。我来拜访他时,床是不是整理好的?我想了想,还是觉得无论如何都不能确定。我回忆起整洁、精确的印象,这表明床是整理好的,但我也有一种舒适的印象,这又与未整理的床相配。我想得越多,就越觉得没必要纠结是这样还是那样。验尸官会确定死亡时间。我很快就会从验尸官那里了解到情况,不用这么着急。
想到这里,我坐在床沿上,看着道格·福尔曼的尸身,努力回忆他说话的确切声音和他面部的表情。
福尔曼曾三番五次联系我。一次又一次,我却不接电话。因为他对我藏着掖着,我有点恼火。更因为我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女人耗尽了我全部的注意力。而这于我又是特别新奇的经历,我一刻都不想让我的体验被干扰冲淡。
要是我接了电话呢?他可能会告诉我一些他现在已经永远不可能告诉我的事情。但更有可能的是,他只会证实我对他和波西亚·卡尔关系的猜测。
要是我接了电话,他现在还会活着吗?
我可以浪费一整天时间,坐在福尔曼的**问自己这样的问题。不管答案是什么,我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我打开警锁,把门推开一条缝。走廊里空无一人。我溜出福尔曼的房间,走下楼梯,走出大楼,没有碰到任何人。
中城北警局过去叫作第十八区辖区,位置在西五十四街,距离我住的地方只有几个街区。我来到一家名为第二次机会的酒吧,在公用电话亭里给中城北警局打报警电话。酒吧里有两个喝葡萄酒的酒徒,后面好像还有一个喝葡萄酒的酒鬼。电话接通后,我报出福尔曼的住址,说有人在那里被谋杀。值班警官耐心地问起我的名字时,我把听筒放回了原处。
情况紧急,搭出租车来不及。地铁更快些。我乘地铁经过布鲁克林大桥,在克拉克街地铁站下车,通过问路找到皮尔庞特街。
这个街区大部分是外墙为褐沙石的建筑。利昂·曼奇住的大楼有十四层,简直是街区建筑群中的巨人。门房是一个粗壮的黑人,额头上有三道深深的横纹。
“我找利昂·曼奇。”我说。
他摇摇头。我拿出笔记本,查看地址,抬头看门房。
“地址没错。”他说。门房是典型的西印度群岛口音,说话时嘴巴张得很夸张:“问题是你来得不是时候。”
“我们约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