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这是拉斐尔
在剑桥的第二年,弗雷德丽卡因为她的鸟类研究而出名,或者说臭名远扬。这个想法起源于可爱的弗雷迪组织的一场聚会。聚会上,弗雷德丽卡与埃德蒙·威尔基聊到了用于做实验的鸽子。也是在那时,她懂得了“分类学”这个概念,这个学习过程在她脑海里留下了清晰、深刻的印记,即使随着时间推移,那次聚会上的脸庞和家具已模糊成一团无法辨认的马赛克,只令人记得那是一次聚会,但是,这个印记还是那么鲜明。威尔基兴致勃勃地介绍了关于鸟类迁徙的一系列实验。他说,人们普遍认为鸟类可以通过磁场辨别方向。但是,威尔基说鸽子和鸽子还是有区别的,而且个体差异很大,这时,弗雷德丽卡满脑子都是这样一幅画面:一群一模一样的鸽子,咕咕地叫着,朝同一方向飞去,它们长着不同的羽毛,飞行速度也有所不同。这些鸽子就像剑桥的学生,有的奢靡,有的不安,有的拘谨,有的聪明,有的装腔作势,有的善于操纵,有的躲藏在保护色的背后,它们想要一样东西,也可能不止一样。当时的大学生对所谓鸟类学都不当真,经常只当作一个玩笑,但是,对于对情欲计谋、骗子、变色龙和《幸运的吉姆》心知肚明的弗雷德丽卡而言,这就要另当别论。马里乌斯·莫克济盖玛为她的系列文章画了一些插图,而托尼和艾伦为表示友好,将这些文章和插图发表在了他们的杂志上。这些插图是都是钢笔画,他画钢笔画得心应手,但油画水平则不那么稳定。这是英国20世纪60年代讽刺画流行之前的事情。弗雷德丽卡的分类学研究没什么好处,幸好没有让学校杂志成为笑料,事实上,她明显缺乏与读者产生共鸣的意图。很久之后,在慵懒的闲暇时光中重读这些作品时,弗雷德丽卡才意识到,她本以为自己写得饱含爱心,具有高尚的美学情怀和细致的洞察力,结果这些文章却被冷酷地解读为“被掩盖着的仇恨”。她没有这个意思,但确实可能被人家这样解读。还有一个怪事,尽管在一定的意义上,她的鸟类学研究旨在对抗男人对酒吧和公共场所女人**的胸部和大腿进行分门别类,但是,直到连载快结束的时候,她才发现年轻的男人把女孩称为“小鸟”。她把这一发现告诉马里乌斯。他说:“我想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弗雷德丽卡实事求是地说,她之所以研究鸟类,是因为威尔基的鸽子。马里乌斯说了句“原来如此”,然后粗粗两笔画了一撮油腻的头发。“我喜欢男人。”弗雷德丽卡说。“哦,看得出来。”马里乌斯冷冷地说。
1955年秋天,弗雷德丽卡认识了诗人休·平克,陪他一起去了她平时很少去的剑桥图书馆。然后,她真的恋爱了,爱上了一张脸和一个概念,虽然她曾经很任性地进行了多次性实验,而且经常脚踩多条船。
休·平克拿着一沓名叫《美好》的诗歌杂志,敲开了她的门。他很瘦,微微驼背,淡蓝色的眼睛,金红色的头发,留着波浪卷发型,乍一看像是20世纪30年代的卷发烫坏了,但你随即能够发现,他的头发是自来卷。弗雷德丽卡买了一本杂志,递给他一杯咖啡,问他杂志的名字是什么。他告诉她叫《美好》,他说这个名字有双重意思。《美好》喜欢刊登意象鲜明的诗歌,不喜欢朦胧诗,不局限于英语诗歌,也刊登了一些意大利作品。《美好》刊登了一首平克自己写的诗,主题是菲茨威廉博物馆里方丹·拉图尔84的一幅画,画了一只白色的杯子放在碟子上面。他翻开杂志,指着那首诗给弗雷德丽卡看,弗雷德丽卡很喜欢。
那首诗多采用短句,不是传统的五步诗。诗里描述了方丹·拉图尔对白色杯子的刻画,没什么情感描写,遣词也很简单,很容易记住。那期《美好》杂志也刊登了马拉美的《她纯洁的指甲》译文,译者署名是拉斐尔·费伯。弗雷德丽卡不了解这个人,以为就是这个休·平克。休喝了一口雀巢咖啡,有点自嘲地说,“平克”不大可能是诗人的名字,尤其是像他这样脸颊粉红[1]的人,他自己心里有数。他说:“我知道这是个障碍,我一定要克服掉,我觉得,既然姓名是父母给的,该将就的就得将就,对不对?要是我的姓名多几个字就好了,署在诗后面就更像诗人,更有诗意,比我现在好多了。我父母总喜欢简单化,他们认为姓名的字母越少,到银行办事就越方便。”
“我从来没想过波特这个姓有没有诗意。”
“你们女人结婚后可以换个姓氏。你要改成弗雷德丽卡·平克也可以。”
“不要,我想改成鲍文、萨克维尔或米德尔顿,好听又朴实。”
“平克确实不好听。我之前有个女朋友,她跟我开玩笑,说我不应该叫‘粉红’,应该叫‘玫瑰红’。”
“你一定要把‘平克’这个姓氏发扬光大。”
“我父亲是一位著名的外科医生。”
“在文学领域扬名立万,人们看到你的名字才不会联想到颜色或者花朵,到时,平克就能够跟叶芝和艾略特相提并论。”
“平克就是粉色,粉色就是平克。”
“再说下去就乱了。”
“我也不喜欢那个颜色。”
“哦,我喜欢。小时候,我可喜欢这个颜色了,后来人家说红头发的人不适合配粉色。”
“你喜欢粉红色,是因为你是女孩子。我的头发是红色的,但我是个男的。”
“平克先生,我喜欢你这首灰白色的小诗。”
后来,休·平克为弗雷德丽卡写了一首轻佻的叙事诗《红发女人之歌》。他请她吃饭,吃了咖喱炒杂烩,然后带她去剑桥大学图书馆。他似乎爱上了她,不过弗雷德丽卡视而不见。他还描绘了美好的未来,意思是说要和她共享这美好的未来。
图书馆的地下室有一间咖啡屋,散发着烤面包的香味。他们坐在一面玻璃墙边,也就在门边,门外有一口井沿很高的砖井,这是一口四方形的井,和高高的井沿相比,井口显得很小。有两个人站在草坪上,靠着一棵木兰树,当时那棵木兰树还很矮,两人都穿着硕士长袍,双手扣在背后。
“那个人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
“哪一个?”
“黑的那个,拉斐尔·费伯,马拉美诗歌的译者。”
“我不认识他。”那两个人开始慢慢地绕着草坪走。
“他是圣迈克尔学院的院士,才华横溢。书教得很好,也是一名诗人。真正的诗人。他在自己家里举办诗歌晚会,只邀请我们那几个人,要参加他的诗歌晚会非常难。我们创办《美好》杂志也是受到他的启发,我们想模仿他的写作风格……”
那两个人从草地上走了过来,和弗雷德丽卡他们只隔着那面玻璃墙。有一个身材不高,头发全秃了,弗雷德丽卡认得他,他是文森特·霍奇基斯。他是卡马尔格海滩派对的哲学家,当时,他讲到维特根斯坦的颜色审美理论。另一个人的脸庞,正是弗雷德丽卡梦中情人的脸庞。小时候,不管在夜里做梦,还是做白日梦,这张脸就不断出现在她的梦里,直到她喜欢上了亚历山大·韦德伯恩,这张脸才慢慢被淡忘。弗雷德丽卡很难不用一些陈词滥调来形容这张脸,正是在陈词滥调的指引下,弗雷德丽卡才构想出这样的脸庞:忧郁而严肃,看样子就是清心寡欲,眉毛很黑,头发又黑又亮。
“哦,天哪。”弗雷德丽卡说。
那两人走进来时,休·平克站起来,哈着腰说:“拉斐尔,您好。”他的声音微微颤抖,充满着敬意。
“休,早上好。”费伯的发音很清晰,但不像英国人的口音。
“这位是弗雷德丽卡·波特。”
拉斐尔·费伯没有注意到弗雷德丽卡。他径直往前走,一边侧着头和同伴讲话。
“你说他是做什么研究的?他讲什么课?什么时候有他的讲座?”
在鸟类学里,他就是游隼。
“他研究马拉美。他在磨坊巷讲象征主义。周二上午十一点。”
“你是怎么得到诗歌晚会邀请的?”
“写一首他喜欢的诗。我就是这么做的。为什么这么问?”
“我没见过这么英俊的男人。”
“你不应该说这种话。”
“如果我们俩都是男人,他是女人,我就可以这么说,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