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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論語新解(第2页)

朱子是經千錘百鍊而始定下此兩個界說的。朱子所定下的界說,雖非無當於論語原文之本義,然而朱注所下界說,實比論語本文使讀者有更難體會之苦痛。若我們真要把此「愛之理,心之德」,「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十六字,細細咀嚼,便會發覺其中比論語本文所論遠為深廣。由此十六字,可以引生出更多問題。而此等問題,在我們讀論語時,實暫可不必理會。而且若非細讀朱子書,對此十六字之內涵意義,亦實難確切暸解。我們為一書作注,其用意本為使讀者對我所注書之本文增加其簡易明白之感,而朱注則有時卻似為論語增添出許多晦澀艱深反而難理解處。要之,在宋代理學盛行時,不能無朱注。在我們此時,時代變了,則不能不在朱注外來另作一新注。

我們若要問:論語中對「仁」字、「禮」字,究竟提出了何項問題?獲得了何項結論?那就更模糊了。似乎孔子平日講仁、講禮,根本上沒有提出什麼問題,因而也不見有什麼結論之獲得。我們讀論語,每章每句,都像是一種結論。試問在西方一個思想家,那有如此輕易獲得結論的?如此般的思想,又那得成為一套哲學的思想?

但上面這許多話,其實對論語是無傷的。我們把研究西方人哲學思想的頭腦來研究論語,則每易於論語中提出許多不成問題的問題來。主要在於中西雙方思想從入之途不同,因而其表達方法也不同。讀論語,應該依照孔子的思路來讀,才能於孔子有瞭解。今試問孔子思想究從何路入?這一問題,其實在論語裏是表現得明白可見的。思想從入之路不同,因此其表達方法也不同。孔子思想之表達方法,也即在論語裏明白可見。因此我們只該從論語本書來暸解孔子思想,不該先自束縛在西方哲學之格套中來尋求。

讓我們從最淺顯處看。論語中孔子論仁,有許多話只是就人就事論。孔子只就人與事來論仁,並不見有超越了人事而另提出一套近似於哲學玄思的「仁」的問題來。如云:「殷有三仁」,微子、箕子、比干。又說:伯夷叔齊「求仁而得仁」。又說:管仲相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即是管仲之「仁」。又有人問管仲,孔子說:

「人也,奪伯氏駢邑三百,飯疏食,沒齒無怨言。」本章「人」字,亦有人說即是「仁」字。又如說令尹子文是「忠」不是「仁」,陳文子是「清」不是「仁」,子路、冉求、公西赤皆不得為「仁」,宰我欲短喪是「不仁」,凡此之類,皆專指某一人而分辨其仁與不仁。今若問何以微子、箕子、比干、伯夷、叔齊、管仲都是仁?何以令尹子文、陳文子、子路、冉求、公西赤、宰我都不得謂是仁?我們要在此等處研究,便知對此諸人,至少該略有所知,不能說此等處只是孔子在批評人物,與其哲學思想無關,可以擱置不理。

又如孔子答弟子問仁。告顏淵則曰:「克己復禮」為仁,告仲弓則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臨大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為仁,告司馬牛則曰:「仁者其言也訓」,告樊遲則曰:「仁者先難而後獲」,又曰:「仁者愛人」,又曰:仁者「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告子張則曰:能行「恭、寬、信、敏、惠」五者於天下為仁,告子貢則曰:「居是邦,事其大夫之賢者,友其士之仁者」為仁。這些處都是說,如此行事乃為仁,不如此行事,則非仁,或不是仁。就事而論,也如就人而論,義實相通,無大分別。在行事之背後必然有一人,孔子批評人,也只就其行事而批評。在此處,可見我們要瞭解孔子「仁」字真義,應該從那許多行事上去體會。如我亦能「愛人」,亦能「居處恭,執事敬」,那我也可依稀彷彿想像到孔子教人以此「仁」字的一番體段與境界。

又如孔子平日論仁,說:「能好人能惡人」為仁,又「仁者樂山」,「仁者靜」,「仁者壽」,「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仁者不憂」。又說:「剛毅木訥近仁」。

「克伐怨欲不行」,不得即以為是仁。又說:「仁能守之」,又曰:「巧言令色鮮矣仁」。此等亦都是就事而論,只不是具體專指某一事而已。由上可知,我們總不能捨卻人生實際行事來求暸解孔子這許多話,乃及其所提「仁」字之涵義。

以上專舉「仁」字言,若「禮」字則不用更多舉。如何行事始是禮,如何行事即非禮?何人算能知禮守禮,何人便是不知禮不守禮?凡屬論語中講「禮」處,全從其體的實人實事來講,更是顯而易知。

我們再從此推說,便知全部論語,多是在講具體的實人和實事。若忽略了論語中所討論到的具體的實人實事,則全部論語所剩無幾。我們儘可說,全部論語都為討論這些具體的實人實事所包括了。因此我們可以說,中國儒家思想主要是在其體的人和事,而孔子論語則為此下儒家思想之大本源所在。即如宋明儒言義理,其實也只緊扣於具體的人和事上而來討論其義理之所在。若抽離了具體的人和事,超越了具體的人和事,憑空來討論思索,那便近於西方哲學思想的格套。

因此,我們可以說:中國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主要是從具體的實人實事上思入的。及其表達出來,亦仍大體不脫離於具體的實人實事。先秦如是,漢唐諸儒亦如是。後來宋明理學家言,大體還是如是。而大本大原則在孔子之論語。

我們若明白此意來讀論語,自應更多注意到論語中所提到的許多具體的實人實事,卻不應憑空思索去求瞭解。因此講求孔子思想,不宜脫離人事。我們自己思想,若要遵從孔子道路,也該從具體人事作出發點。近人都已說中國思想是一種人文思想,也便是此意了。

正因為如此,所以讀論語,若在解說義理或思想上有爭辨,勢必牽涉到考據。考據工夫,正為要確切明白得論語中那些實際的人事。此乃孔子思想及其所指示的義理之具體背境與主要對象。清儒刻意要來反對朱子的論語注,最先也是在義理上爭辨,但精而求之,便不得不轉入於考據。此亦是一種大勢所趨,自然會走上這條路。其實朱注論語也何嘗不經一種考據。如今硬要把考據、義理分作兩項,認為考據便無當於義理,那就又是一條差路,不可不辨。

現在再進一步說。既然孔子的思想和義理,都扣緊在人事上,因此讀論語,也並不能專注意「仁」字、「禮」字等許多字眼。換言之,論語中凡牽涉到具體人和事的,都有義理寓乎其間,都是孔子思想之著精神處。要懂得如此平舖用心,逐章逐句去讀論語之全部,才見孔子思想也有線索,有條理,有系統,有組織,只是其線索、條理、系統、組織與西方哲學有不同。

因此我的論語新解,逐章、逐句、逐字都要解,任何一字一句一章都不敢輕易放過。我作新解的用意,只在求能幫助讀者獲得些方便去暸解論語本文,並不是要自創一說,或自成一家言。

離閉了論語原文,我的新解便更無少許剩餘的獨立價值可言,那便是我的成功,那便是我作新解時所要到達的一個理想境界。當然我知道我還未能到達此境界。尤其在每一章後綜述大意,總難免有浮辭刪削未盡之感。但我總算是向此理想而努力的。

其實我此一種解論語的方法,乃完全遵依朱子成法。從來注論語,善言義理,亦莫過於朱子。但朱注中的剩餘獨立價值仍嫌太豐富。此亦不得怪朱子。因朱子時代,乃是一個理學盛行的時代。朱子之學,近承二程,乃由二程而追溯到孔孟。遇二程立說有與孔孟分歧處,好像朱子總不肯完全拋開二程來直解孔孟。其注論語,如「獲罪於天」,如「性相近」,如「孝弟為仁之本」諸條,本是極平易,而解成極艱深。又如「吾與點也」一語,本可不煩多解,而朱注化去了近四百字,發揮出一番大理論。後儒從此等處來批駁朱注是應該的。但朱注終是善言義理。朱子之善言義理,並不在乎此等憑空獨標新義處;也不在我上舉如其解「仁」字、「禮」字十六字之千錘百鍊處;朱注之所以為善言義理者,則在其凡遇論語所及實人實事,其中所涵義理,朱子最能闡發得細膩而熨貼。但朱子終是帶有宋代理學一番極濃厚的氣息。我不是說宋代理學無當於孔孟原意;我之作新解,乃是要冲淡宋代理學氣息來直白作解,好讓不研究宋代理學的人也能直白暸解論語;由此再研究到宋代理學,便可以迎刃而解,更易契悟。

朱注對論語所牽涉到的實人實事,也有些處考據不及清儒之細密,因此其所闡發的內涵義理也便不免有差失。但清儒說論語,究竟太求在考據上見長,而忽略了論語本文中所涵之義理。因此讀清儒說論語,乃只見有考據,不見有義理。既近買續還珠之誚,亦陷於歧途亡羊之失。

論語中最難讀者,有些處,雖亦是實人實事,而考據工夫則用不上,因此其內涵義理亦更雖把捉。臆測無準,異解歧說,多由此而起。我上半篇自述作新解,有改了再改,終難決奪的,亦以此等處為多。

今試舉數例略說之。如「射不主皮」章,此顯屬一實事。古注及清儒,都注意在考據上,惟朱子獨側重在義理上,再從義理來另作考據,遂使朱注對此一章獨為卓越。又如「魯人為長府」章,此又屬一實事。孔子盛讚閔子騫「言必有中」,可見此章中,必涵有一番義理。但朱子未曾將「魯人為長府」一事細考,則注文所闡發,近是望文生義,有類臆測。而清儒所以勝過朱注,有不可不加意採納者,則多在此等處。

又如「闕黨童子將命」章,究竟是孔子使此童子將命,抑是闕黨之他人使此童子將命?此屬一瑣事,無從考據。但孔子使此童子將命,與闕黨之他人使此童子將命,事終有別。事不同,而事中所蘊義理亦不同。故要闡述本章義理,勢必先肯定本章之事實。朱注說此章,乃肯定其為孔子使此童子將命。本此而闡說,其所說義理自佳。後儒遵朱注再加發揮的亦有。然亦有異說,認為乃闕黨他人使此童子將命。所以持此異說,亦有其一番理由。於是為求解說此章之真義,乃不得不由作注者胸中自有一番義理來作抉擇。此章雖屬小節,然他章有不是小節而與此章類似的,那就更費斟酌了。

又如「子路問成人」章,孔子意究謂是須兼有臧武仲、孟公綽、卞莊子、冉求此四人之長,而再加以「禮樂」之文,而始可以謂之「成人」否?朱注是如此說。然或說則從下文「亦可以為成人」之「亦可以」三字,謂可見只具一人之長已足,不是要兼四人之長。但朱注亦未嘗不注意到此「亦可以」三字,故曰:「亦之為言,非其至者。若論其至,則非聖人不足以語此。」此章實極關大義,非「童子將命」章可比。然欲定此章之真義,考據訓詁之為用皆有限,非作注者自有一番義理作抉擇不可。朱注之所以獨出古今者正在此。由此可知我們固是要讀論語來通義理,但亦要通了義理再來讀論語。讀了論語再來讀羣書,此是初學者的門路如此。但又要讀了羣書再來讀論語,此則是成學者之所當務。此層尤不可不知。

故知讀論語,每章各有一番義理可尋。不得謂遇孔子論「仁」、論「禮」諸章始有義理,其他各章可以擱置不問。而每章儘多異說,多見一異說,即多觸發自己一番義理見解,切不當暖暖姝姝於一先生之言。但異說終當定於一是。此所謂「一是」,即指論語原文之本義言。求論語本義,則主要須用考據訓詁功夫,否則儘說得義理高明,卻可與論語本義有背。然亦有時,考據訓詁無可用,非用讀者自己識見不可,否則終無以通論語之本義。故讀論語,有易讀處,有難讀處,學者貴能由易及難。但今為論語作解,則難處、易處全解了,此則貴學者之善自研尋。我作此新解,每多存異說,而於異說中必求抉擇一是。我之識見果足以勝此任否?惟有更待讀吾書者之再作辨認。我所謂讀論語必義理、考據、辭章三者兼顱,而義理則更其要者,其意亦在此。決非謂不顧考據、辭章而可以憑空求得其義理之所在。更不謂求義理者,只挑讀論語某幾章已足。

此意極關緊要,不得不在此鄭重提出。

今貫之先生為我選載於人生雜誌之諸章,似乎都選載些近似於憑空發論者,又多載我在此一章之後綜述其大義者。擇要誦讀,固亦是讀書之一法。專心先求大義,且置考據、辭章之瑣末,此亦未可謂非。但若專一從此路進,則又近於只要討究孔子所抱之一番哲學思想,而非研尋孔子所提示之人生義理。如是則仍似把孔子看成一西方哲學家般。此處差之毫釐,是會謬以千里的,讀論語者不可不戒。程子說:

如讀論語,未讀時是此等人,讀了後又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讀。

又說:

讀論語,有讀了後全然無事者,有讀了後,其中得一兩句喜者,有讀了後知好之者,有讀了後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程子此兩番話,只有從人生義理上去讀論語,始可暸解得。若真暸解得須從人生義理上去讀論語,則自然會遵從朱子所說,平舖讀,循序一章一句讀。且莫認為論語說到「仁」字處在講仁,不說到「仁」字處即與仁無關。更莫認為訓詁考據工夫,便就與義理無關。至於我之新解,則只求為讀論語者開一方便,一切全只是荃蹄,實不足重。我怕讀者把我的新解太重視了,那就罪過之極。因此特鄭重在此提及。

(一九六三年九月在香港新亞書院為慶祝孔誕校慶及教師節而作。原載新亞生活六卷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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