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自己竟然忽略了如此明显的事实,以至于错过了抓住汤姆小辫子的机会,波莉姨妈非常懊恼,不过她很快想出了新的主意:
“汤姆,就算你想往头上喷水,也不用把我刚给你缝上去的衬衣领子拆下来吧,解开上衣扣子!”
汤姆脸上的不安消失了,他解开上衣,衬衣领子缝得好好的。
“真是活见鬼!好吧,算了。我敢说你今天肯定逃学游泳去了,但是我原谅你,汤姆,因为我相信你就像俗话里说的‘烧焦了毛的猫,只是表面难看,内里没有那么坏’。记着,下不为例。”
她既因为自己的计谋落空而遗憾,又为这一次汤姆竟然如此听话感到高兴。
正在这时,西德突然说:
“哈,我记得你给他缝领子用的是白线,现在怎么成了黑线?”
“嗯?我确实是用白线缝的呀!汤姆!”
可汤姆早就溜了出去,只听他在门外喊道:
“西德,你给我等着!”
汤姆跑到安全的地方,定睛看了看别在衣领上的两根缝衣针,一根穿着白线,另一根穿的是黑线,他自言自语道:
“要不是西德,她绝对发现不了!真是伤脑筋,她有的时候用白线,有的时候又用黑线,为什么就不能只用一种线呢?整天换来换去的,我可记不住!不过,我肯定得揍西德一顿,好好教训教训他!”
虽然汤姆不是村子里的“模范男孩”,但他对西德这个模范男孩十分了解,而且很讨厌他。
过了两分钟,甚至还不到两分钟,汤姆就把所有的烦恼忘到了九霄云外,倒不是由于他的烦心事不如大人们的沉重苦涩,而是一种浓厚的新兴趣暂时压倒和驱散了他的烦恼,就像大人们在遇到好玩的新鲜事时,也会因为兴奋暂时忘记痛苦一样。汤姆的新兴趣,就是刻苦练习他刚刚从一个黑人那里学来的吹口哨的方法,他一直非常用心,尽量避免受到打扰。这种口哨的声音听起来像特殊的鸟叫,如同流水声一样婉转悦耳,吹奏的时候,舌头需要不时地抵住上颚,各位读者小的时候,很可能也尝试过这样吹口哨。勤奋又专心的汤姆很快便掌握了诀窍,他昂首阔步地走在大街上,神气活现地炫耀着口哨技巧,简直像发现了新行星的天文学家那样高兴,而且,就快乐的强烈、深切以及纯粹的程度而言,汤姆的感受显然比天文学家更胜一筹。
夏日的午后格外漫长,天始终没有黑下来的意思,这时候汤姆的口哨声却戛然而止,因为他迎面撞见了一个陌生人:这家伙是个块头比汤姆稍微大点的男孩,在圣彼得堡这个贫穷破败的小镇,不管男女老少,只要是新来的,都会引起人们极大的好奇,更何况这男孩的穿戴十分讲究——而且现在并非周末,所以更是令人惊讶。他的帽子精致华丽,蓝色上衣干净崭新,纽扣扣得规矩整齐,裤子也是一样,他还穿着鞋——今天可才星期五!他甚至还系着领带——花里胡哨的绸子领带!完全是城里人的做派!汤姆最烦这种人,顿时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他瞪大眼睛,从头到脚打量着男孩的漂亮行头,鼻尖越翘越高,心里却越发觉得自己的衣服破旧寒酸。两个孩子都没有说话,假如其中的一个错错身子,另一个也会跟着挪窝——可都是朝一边挪,正对顶着鼻子直转圈,谁也不给谁让路,他们就这样脸对着脸、大眼瞪小眼地对峙了很长时间。最后,汤姆开口了:
“你打不过我!”
“我倒想看看你怎么打败我。”
“我肯定能打败你。”
“你不能。”
“我能。”
“你不能。”
“我能。”
“不能。”
“能!”
“不能!”
两人不自在地沉默了一阵,然后汤姆说:
“你叫什么名字?”
“我觉得这不关你的事吧?”
“怎么不关我的事?”
“你管得还真宽哪。”
“你再多说一句,我就管定了。”
“我就说——我就说——我就说,多说了三句,怎么着吧。”
“哎哟,你觉得你很聪明是不是?假如我愿意,我把一只手捆在背后都能把你揍趴下。”
“哎哟哟,你怎么不试试呢?光说不做?”
“哼,你等着吧,要是你再敢朝我挤眉弄眼的,我就揍你。”
“别装了,你这种人我见多了。”
“自大狂!你觉得你很了不起,是不是?瞧瞧你戴的什么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