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米小说网

千米小说网>时间足够你爱讲了什么 > Ⅲ 莫琳(第1页)

Ⅲ 莫琳(第1页)

Ⅲ莫琳

西奥多[7]·布朗森先生,原名伍德罗·威尔逊·史密斯,又名拉撒路·朗,离开他在阿穆尔大道的公寓,开着他的福特敞篷轿车来到第三十一街的一个角落。他把车停进了一家当铺后面的棚子,因为他不喜欢在晚上把车停在街上。这辆车没有让拉撒路花多少钱,这是他在牌桌上从一个过于乐观的丹佛佬手里赢过来的。那个人觉得他有两张A,一张在明,一张在暗,再加上之前翻开的一副对子,一定能赢对方那对J,“詹金斯”先生一定是在虚张声势。结果,“詹金斯”先生的底牌也是J。

这个冬天拉撒路获利颇丰,因此他盼着接下来的春天能更有赚头。他推测国家会卷入战争,在此基础上投资了几只股票和几种商品,最后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他的投资涉猎广泛,所以哪怕有个别错误也不会对他影响太大,毕竟他的大部分商业决策都是对的。既然他猜对了潜水艇战会逐步升级,知道什么最终会将这个国家卷入欧洲战争,那接下去的一系列推测便不会差太远。

观察市场之余,他还有闲心对其他人的乐观主义做“投资”,有时候是在台球厅,有时候是在牌桌上。尽管他更喜欢打台球,但扑克给他带来的收益更多。整个冬天,他都在玩这两种游戏。他那张普通的脸本就看起来友好亲切,再加上他故意装出一副蠢样,穿得像个刚进城的土老帽,别人都觉得他是个容易上当受骗的主儿。

拉撒路不介意台球厅里有耍诈的人,也不介意牌局上有“出老千”的把戏。遇上这种情况,他一言不发,来者不拒,一局接一局地赢钱,直到他突然“怕手气变臭”,在对方设下的最终“陷阱局”开始前撤出。他喜欢参与充斥着阴谋诡计的赌局。比起在公平的赌局中赢钱,从贼的口袋里掏钱更容易,晚上睡觉时也更心安理得。他一向都是早早退出这类赌局,就连他输钱都是如此。不过,他很少有把握不好时机的时候。

赢来的钱他会重新投入市场。

整个冬天,他都以“‘雷德’·詹金斯”这个名字示人,始终住在基督教青年会,没花过什么钱。天气恶劣时,他就窝在单间里看书,从不出去在结冰的陡峭街道上走。他都忘了堪萨斯城的冬天有多难挨了。有一次,他瞧见几匹矫健的大马组成的队伍正奋力拉着一辆沉重的货车在与大道交叉的第十街陡峭的坡道上前行。突然,右侧的一匹马在冰面上滑倒了,摔断了一条腿。拉撒路都听到了胫骨断裂的咔嚓声。那声音让他感觉难受极了,他想用马鞭狠狠抽那个指挥马队的人。那蠢货怎么不知道绕路呢?

总之,这样的日子最适合待在屋里不出门,或者去基督教青年会附近的公共图书馆,那里有成千上万册真正的书,他可以用双手捧着看的、装订好的书。这些书的**几乎让他忘了在金钱上的追求。在那个严酷的冬季,他把空下来的每个小时都花在了那儿,和他的“老朋友们”再次熟悉起来。由丹·比尔德绘制插图的马克·吐温的小说,柯南·道尔医生的小说,由“奥兹国皇家历史学家”[8]写故事、约翰·R。尼尔绘制彩色插图的《绿野仙踪:奥兹国仙境》,还有鲁德亚德·吉卜林、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儒勒·凡尔纳的作品……

拉撒路感觉,他完全可以轻松愉快地在这座美好的大楼里度过接下去的十年。

但在冬日尾声,天气渐暖时,他开始琢磨着搬出商业区,换个身份。因为,他再去打台球或玩扑克,已经罕有骗人的赌局拿他当待宰的肥羊了;他投资的项目也完成了;他现在有足够的钱存在富达储蓄与信托银行里,不用再在基督教青年会过清苦日子了,完全可以找个更好的地方住,以手头更宽裕的形象示人,这一点对他完成他在这座城市最后的心愿至关重要。那个心愿就是与他第一个家庭的成员见面。可现在距离他离开这座城市的最终期限七月已经不久了。

他买了一辆漂亮的小汽车,这让他的计划明确起来。接下来的几天,他摇身一变,成了“西奥多·布朗森”,还把他的户头转移到了一街之隔的密苏里储蓄银行,给自己留出了充足的现金。他找了一家理发店,把发型和胡子都重新设计了一下,然后,他去布朗宁金公司的服装店,置办了一身行头,扮成了一个稳重的年轻商人。他驱车向南,平稳地驶过林伍德大道,一边开车一边寻找道边“吉屋出租”的牌子。他的需求很简单:一间带家具的公寓,要有体面的地址和门面,还得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而且步行几分钟就能到达第三十一街上的台球厅。

他不打算在那家台球厅搞骗局。在两处地方,他有望遇见自己第一个家庭的成员,而那儿就是其中之一。

拉撒路找到了他需要的公寓,不过不是在林伍德大道上,而是在阿穆尔大道上,而且离那家台球厅相当远。于是,他租下了两个停车位,挺难租到的,因为堪萨斯城还没有为汽车准备停车棚的习惯。不过,最后他还是以每月两美元的租金租到了公寓附近的一间小仓房,还以每月三美元的价格搞到了休闲时光台球厅旁当铺后面的一间小棚子。

他开始了他的新日程:每天晚上从八点到十点,他会在台球厅;周日,他会到他家人常去(确实常去)的位于林伍德大道上的那座教堂做礼拜;若是生意上有需要,他会抽出上午的时间乘有轨电车去市中心处理。拉撒路觉得在堪萨斯城市中心没必要开车,而且他很喜欢乘坐有轨电车的感觉。他的投资开始盈利了,他把赚来的钱通通换成了“双鹰”金币[9],存在联邦银行的保险箱中。他盼着在七月离开这里前,清算完成后,他能有足够的金币,以供他撑过1918年11月11日。

在闲暇时间里,他总是亲自保养维护那辆车,把它擦得锃亮,或是开着它出去兜风。他还慢慢地、细心地在私下里做一件裁缝活儿。他做了一件麂皮背心,上面缝满了口袋,每个口袋里都装了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币。缝完口袋,他把金币挨个儿装进去,再把口袋挨个儿缝死。他计划在这件背心外面套上那件他原本用来做样子的西装马甲。可是那样就太热了,没办法,可以放钱的防盗腰带放不下那么多金币,更何况金币装进去会铿锵作响,而不是沙沙作响。可他必须带金币,那是他在战时离开这个国家后唯一花得出去的钱。而且,装满金币后的背心几乎可以当防弹衣穿。到时候,谁也不知道下个转角等着他的是什么,而且拉丁美洲国家挺乱的。

此外,每个周日下午,他都会去找住在附近的韦斯特波特高中老师,跟他学西班牙语会话。总而言之,他开始按照这个日程表活动,保持着愉快的心情和忙碌的生活。

那天晚上,他把福特敞篷车锁进当铺后面的车棚中,拉撒路瞟见旁边是一家啤酒馆,想起他外公总会在回家前去那儿喝一扎慕勒白啤酒。这一整个冬天,他脑子里总是时不时在转,到底怎样才能轻松而不失自然地与他的家人重逢。他希望能以朋友的身份去他们的(也是他的!)家中做客,可是他怎么也无法走上门前的台阶,按响门铃,声称自己是他们久未联系的表亲,或者说是他们朋友的朋友,从帕迪尤卡来。他没有一个把他自己和他们一家联系起来的人可说。他相信,要是他撒一个复杂的谎,外公一定会识破的。

于是,就像极轻柔地演奏乐章一样,他决定从另外两个地方找机会:一个是他家人(他的外公除外)常去的教堂;还有一个就是外公想暂时逃离他女儿一家子时去消遣的地方。

拉撒路很肯定他没搞错那座教堂。他去做礼拜的第一个周日就找到了那段回忆。虽然他发现自己早到了三年时有些惊慌失措,但在教堂,他发现了一件更令他震惊不安的事情。

他看到了他的母亲,一晃神,他差点把她错认成那对双胞胎姐妹之一。

但他几乎立刻就明白了为什么会这样:既然莫琳·约翰逊·史密斯是他的生母,那当然也相当于是他那对胞妹的生母。不管怎么样,他受到了强烈的震动。幸亏当时他得随大家一起唱几首赞美诗,听牧师长篇大论地布道,这个过程让他的心情得以平复。他尽量不让自己看她,其余的时间都用来去找寻他的兄弟姐妹。

那之后,他又在教堂见到了母亲两次,后来终于可以毫不畏缩地直视她,甚至将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主妇与他记忆中逐渐模糊的母亲形象融合到了一起。但他依然觉得,要不是对莱皮丝·拉祖莱和罗蕾莱·李有着清晰的记忆,他怎么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认出她。虽然不符合逻辑,但他以为此时的母亲应该是个更年长的女人,和他离开家时她的样子差不多才对。

尽管牧师向其他教区居民介绍了他,但做礼拜时他并没有和母亲或兄弟姐妹有过实质性的接触。不过,他还是继续每周都开着汽车去教堂,心想有机会的话,总有一天能和母亲或兄弟姐妹搭上话,提出把他们捎回家——和教堂隔着六个街区的本顿大道。春天的天气不会总是这么干燥无雨。

他对外公常去的消遣之处不太确定。他只知道十年或十二年后外公常来这儿,但是伍迪·史密斯不到五岁的时候外公来这儿吗?他不知道。

拉撒路走近德国啤酒馆,突然发现酒馆的名字变成了“瑞士花园”。他进了酒馆里打台球的大厅。台球桌没有一张空着的;他又回到大厅后部,那里有一张撞球桌、一张牌桌,还有一张下国际象棋或跳棋的桌子;既然没有台球的局可参与,那只好练练怎么才能在玩三边克朗球时“失误”了。

外公!他的外祖父独自坐在象棋桌旁,拉撒路立即认出了他。

拉撒路没有大步流星地走过去,还是按原来的想法往球杆架走去。他正要从象棋桌边经过时,低头看了一眼棋盘。艾拉·约翰逊抬起头,似乎认出了拉撒路,似乎马上要说话,但最后还是没开口。

“抱歉,”拉撒路说,“我不是有意打扰你的。”

“没关系。”老人说,(有多老呢?在拉撒路看来,外公似乎比他原本的年纪大些,好像又小些。身材也比他印象中的矮小。他是哪年出生的?差不多是内战开始的十年前。)“我只是在琢磨一盘棋而已。”

“还有多少步能将死?”

“你也下棋?”

“会一点儿。”拉撒路说,“我外公教过我。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我没怎么玩过。”

“要不要来一盘定输赢?”

“可以啊,如果你不介意和我这种菜鸟下的话。”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