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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康沃尔(第2页)

整个一周母亲都紧张兮兮的。这太正常了。她并不是个天生好客的女主人,但仲夏派对是德希尔家族的一个重要传统,而母亲又极其喜欢她的父亲亨利,所以这项活动每年举办一次,以此来纪念他。她总是把自己搞得晕头转向——这已是惯例——但今年比往年更糟糕。

“爱丽丝,我知道你在这儿。德博拉不久前刚刚看到你。”

德博拉,大姐姐,模范的榜样,最大的威胁。爱丽丝咬了咬牙。拥有大名鼎鼎广受欢迎的埃莉诺·埃德温作为母亲似乎还嫌不够,前头再有个几乎样样完美的姐姐,这算不算是她的运气?姐姐美丽、聪明,在这个社交季结束前准能把自己嫁出去……感谢上帝,在爱丽丝后面还有个克莱门蒂娜,她尽管是个充满好奇的小东西,有时连爱丽丝都无从应付,但相较之下还是显得略为普通。

母亲如暴风雨般踏进大厅,埃德温娜跟在她后面。爱丽丝将窗户半开着,让暖和的微风吹进来,刚刚修剪过的青草香气夹杂着海上飘来的淡淡咸味轻抚着她整个脸庞。每当母亲这样的时候,埃德温娜是唯一能够忍受她的人(而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人,她是一条黄金寻回犬)。甚至连可怜的父亲在几个小时前也早就躲进了阁楼,毫无疑问,一定是从陪伴他的自然历史巨著中享受清静了。埃莉诺·埃德温最大的问题在于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关于仲夏派对的每一个细节都必须完全符合她要求的标准。尽管爱丽丝表面上装作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自己太过远离母亲期望值这件事情还是困扰了她很久。她曾对镜中的自己感到绝望:上身过长,鼠棕色的发色一点儿都不亲切;比起真实的人,她还是偏爱虚构人物的陪伴。

但是现在不再是这样了,爱丽丝微笑地看着本抬起一根又一根的木桩,很快就堆成了一座高高的小山。她可能不如德博拉那样迷人,当然永远也不可能像她母亲那样名垂不朽,成为一本招人喜爱的儿童读物的主人公,但这些都不重要。她是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爱丽丝·埃德温,你是一个写故事的人。”在某个下午,本曾这样对她说,河水冷漠地在他们身边流淌,鸽子们开始飞回窝中栖息。“我从未遇到过如此聪明有想象力的人,脑子里尽是好主意。”他的声音温文尔雅,目光洋溢着热情。然后爱丽丝透过他的眼睛看到了自己,她喜欢她所看到的。

母亲的嗓音穿过浴室的门,飞到花丛中,然后很快消失不见。“在这里,我最亲爱的母亲。”爱丽丝咕哝着,巧言屈就,“你的短裤有没有折好这种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啦。”直言埃莉诺·埃德温内衣这件事情有种光荣的渎神感,爱丽丝绷住嘴不让自己笑出来。

她最后看了一眼窗外的湖泊,离开了浴室,踮着脚尖迅速地沿着大厅溜到自己的房间,从床垫下抽出珍贵的文件夹。走道上红色的俾路支地毯是曾祖父霍勒斯在中东探险时带回来的,为了不让自己慌忙中被这块破布绊倒,爱丽丝两级两级地跨着楼梯,然后在大厅中央的餐桌上拿起一个篮子,跳跃着向全新的一天出发。

不得不说,这天气好得不得了。爱丽丝沿着石板铺成的小道一边走着,一边忍不住哼起了小调。她手里的篮子几乎已经半满,而她还没有走到野花盛开的草地。那里盛开着最好看的花朵,还有其他各种奇形怪状的花与普通规矩的花朵争奇斗艳,但是爱丽丝一直在等待着有利时机。她花了一个早上来避开母亲,一直等到哈里斯先生去吃午饭,她就可以趁本独自一人的时候逮住他。

上一次她去找他,他说有什么东西给爱丽丝的时候,她大笑了起来。他以微微一笑回应,这让她膝盖发软,然后他问:“什么事情那么好笑?”爱丽丝挺起胸膛,站得笔直地说自己碰巧也有东西要给他。

她在石头小道尽头最大的一棵紫杉树后面停下脚步。因为这个派对,它已经被整洁地围了起来,密实的叶子修剪一新。爱丽丝环顾了一下四周。本还在岛上没有回来,而哈里斯先生正一路向湖的另一头走去,帮他的儿子亚当把准备就绪的木桩用小船运过去。可怜的亚当。爱丽丝看到他挠了挠耳根子。据史蒂文森太太说,他曾经是家里的骄傲,健壮又聪明,直到有一天在帕森德尔,一个飞过的霰弹片在他脑袋的一侧安了家,从此他就变得天真简单了。战争是件很恐怖的事情,这个厨子喜欢一边用她的擀面杖敲打无辜的生面团,一边发表点意见:“把他那样一个本来前途无量的孩子嚼碎吃掉,再整个儿吐还给你一个木讷残废的傻子。”

史蒂文森太太说,唯一令人欣慰的是,亚当本人并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变化,这似乎减少了许多麻烦。“这不是个正常现象。”她总是补充道,以免违背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苏格兰悲观主义,“他们身上被掏空的不仅仅是欢笑。”

爸爸坚持雇用亚当在庄园干活儿。“他这辈子都会在这里工作。”她无意中听到他对哈里斯先生说,在强烈的情绪下,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我以前就对你说过了。只要小亚当需要这份工作,这里永远有他的位子。”

爱丽丝察觉到左耳旁一阵轻柔的呼呼声,细弱的微风吹拂她的脸颊。一只蜻蜓盘旋着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她斜着眼睛望了望。它的样子并不常见,像一支长着黄色翅膀的飞镖,爱丽丝感到一丝久违的兴奋。她脑中浮现出为避开对仲夏派对焦虑的母亲而躲在书房里的爸爸。如果爱丽丝动作够快的话,她就能抓住那支飞镖,跑上楼去给爸爸做收藏。她知道这个礼物会让他高兴,她觉得他会对自己刮目相看,这种感觉就像她还是个小女孩时,被选中允许进入那个满是灰尘的房间时感受到的荣耀感。那个房间有各种科学书刊、白色的手套和玻璃展示柜,这些都足以让她无视恐怖的闪闪发光的银色钉子。

不过当然,现在没有时间去做这些。唉,光是花费时间想想这些,都使她为分心付出了代价。爱丽丝皱了皱眉头。就在她忙着思考其他事情的时候,时间也可笑地走了样。她看了看手表,已经将近十二点十分了。还有二十几分钟,园丁长就要回到他的工作棚,像平时一样,吃点奶酪腌菜三明治,然后在报纸的赛马版面中沉思。他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爱丽丝对此表示尊重。

她把蜻蜓的事抛在脑后,穿过树篱旁的一条小道,鬼鬼祟祟地来到湖边,避开草坪和正在精致的烟火设备边上清扫的工人们,她在暗中移动着,一直来到下沉花园。古老的喷水池前的台阶被太阳晒得温热,她坐了下来,把篮子放到一旁。这是个完美的有利地点,在她看来,旁边的山楂树篱提供了足够的掩护,而枝叶间狭小的缝隙正好能让她清楚地看到新栈桥的景色。

爱丽丝等着单独抓到本的机会,她看到海蓝色的天空中有一对白嘴鸦在一起打闹。她的目光向下落到了屋子上,男人们正站在梯子上,沿着砖墙表面用绿叶编织着一个个巨大的花环;两个女佣忙着把精巧的灯笼挂到屋檐下的细绳上。阳光已经点亮了彩色玻璃窗的最上面一排,这个家也被拼命擦得锃亮,仿佛一个穿着年度歌剧盛装、浑身珠光宝气的老妇人一般闪烁耀眼。

突然,爱丽丝感到一股强烈的情感如巨浪般压到她身上。从她记事起,她就意识到洛恩内斯的小屋和花园在以某种方式为她而呼吸、为她而活,这和它们对她姐妹的方式完全不同。虽然伦敦对于德博拉是个很大的**,爱丽丝却从来没有觉得能有地方比这里更快乐,更能做自己:坐在小溪边,脚趾拨弄着缓缓流淌的溪水;黎明前平躺在**,聆听她房间窗檐下筑巢的雨燕一家忙忙碌碌;绕着湖泊蜿蜒行走,一本笔记本总是夹在她的臂下。

她在七岁的时候,意识到自己总有一天会长成大人,而按照事情通常的规律,成年人一般不会继续留在父母家里住。她感到自我存在的恐惧在自己的体内撕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之后无论何时何地,她尽可能地到处刻下自己的名字:在晨用起居室坚硬的英国橡木窗框上,军械室瓷砖间极薄的缝隙里,门廊处悬挂的《草莓小偷》装饰纸上。好像通过这些小举动,她多多少少可以把自己真切牢固地和这块地方捆绑在一起。那一整个夏天爱丽丝都没有布丁吃,因为母亲发现了她这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本来这样的惩罚她倒是可以忍受,但是她被冤枉成了恣意妄为的人。“我还以为在所有人当中你是最尊重这个屋子的。”她的母亲气得脸色发白,嚷道,“我这个孩子怎么会举止如此粗鲁,做出这么残酷无情的事情!”听到自己被说成那样,爱丽丝感到无比羞愧,对归属地热情的渴求变成了一种伤害行为,她的心碎了一地。

不过现在就不要去管它了。她向前伸了伸腿,脚趾排成一列,心满意足地深深叹出一口气。无法挽回的事情,孩童的依恋,一切都已成为过去时。阳光洒满大地,花园的绿叶上闪耀着金色的光芒。一只黑鹳雀躲在旁边柳树茂密的叶子里唱着甜美的歌曲,两只绿头鸭为了一只可口的蜗牛争抢打闹。乐队正在排练一支舞曲,动人的音乐轻轻擦过湖面。他们多么幸运能有这样一个好天!在连续几个星期经历苦闷天气、观察拂晓、咨询各种知晓天文地理的人之后,终于,太阳升起,阳光赶走了四散的云,就像仲夏黄昏该有的天气。傍晚将会有些热,云淡风轻,派对一如既往地令人着迷。

很早以前爱丽丝就发现仲夏派对之夜的魔力,那时她还没到能够参加夜晚派对的年龄,保姆布鲁恩会把爱丽丝和她的姐妹带下楼,让她们穿着最好看的裙子,站成一排向客人们致敬。派对刚开始时,衣着光鲜的大人们举止端庄得有些矫揉造作,等待着夜晚的到来。不过之后,当爱丽丝本应该睡着的时候,她听到保姆的呼吸逐渐深沉,酣然入睡,然后她蹑手蹑脚地走到儿童房的窗前,跪在一个椅子上看外面,发光的灯笼像夜里成熟的果实,熊熊燃烧的篝火看上去正漂浮在月光映射的银色水面上,世界像被施过魔法一样,这些地方和这些人几乎就如她记忆中的一样,但又不完全是。

这一晚她成了他们中的一员,这一晚将变得非常特别。爱丽丝微笑着,满心期待地轻轻打了个冷战。她看了看手表,然后从篮子里拿出她事先藏好的文件夹,露出里面珍贵的宝藏。这部手稿是她煞费苦心在雷明顿便携式打字机上打出来的,一共打了两份,是她最新的努力成果和今年最大的成就。手稿标题上有个小错误,她不小心把字母“y”打成了“u”,除此之外都很完美。本不会介意的。他会第一个告诉她,把这本原稿寄给维克托·戈兰茨会更加重要。等到它出版的时候,他就可以把初版留给他自己,她甚至会为他签上名,就签在书的献词页下面。

《再见,邦廷宝贝》,爱丽丝默默地念了念书名,依旧回味着刚刚打的冷战。她乐在其中。她对自己写的这个故事感到十分自豪。这是迄今为止她最好的作品,她对它的出版抱有很大的期望。准确来说,这是一个凶杀悬案。在研究了《侦探故事精选》的开场白之后,她坐了下来,翻开笔记本,学着罗纳德·诺克斯先生列出了一系列规条。她已经意识到了自己试图将两种迥然不同的文风结合起来时所犯下的错误,于是她消灭了劳拉,绞尽脑汁重新开始构思,取而代之的是一座乡村小屋、一个侦探,以及一屋子的嫌疑对象。故事的谜团用了点小伎俩,要让读者认为这不是一个侦探故事。所以她决定在故事里安排一个参谋的角色,就像是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华生。庆幸的是,她发现了他。而且她发现的还不止这些。

献给本·芒罗,犯罪中的搭档,人生中的共犯。

她的拇指滑过献词页。一旦小说被发表,所有人就会知道他们两个,但是爱丽丝不在乎。她身体中有一部分等不下去了。好几次她几乎就要对德博拉,甚至对克莱米脱口而出,她是多么渴望听到这些话被大声念出来,而她又一直在避免和母亲说话,爱丽丝知道母亲总是疑心重重。但是不管怎样,他们阅读她发表的第一本小说时,一定会发现他们的关系的。

《再见,邦廷宝贝》是在她和本之间的谈话中诞生的,如果没有本,她就无法完成这部作品。现在,她已经把他俩的想法从空气中采集下来,写到纸上变成了文字,她会抓住某种无形的东西,某些微乎其微的可能性,然后把它们化为现实。爱丽丝忍不住想,如果给他一本书稿,就好像使得他们之间无言的许诺更加真实。诺言对于埃德温家族来说十分重要。他们刚学会讲话时就反复背诵一句母亲传授的箴言:你如果不能遵守诺言,就不要去发誓。

山楂树篱的另一边隐约有人的说话声,爱丽丝本能地一把抓起稿子抱在怀里。她警惕地竖起耳朵,匆匆来到篱笆前,透过叶子间菱形的空隙向外窥视。本已经不在岛上了,他的小船已经回到了栈桥,但是爱丽丝发现在剩下的木桩旁边,他和另两个男人在一起。她观察着本用他的白铁壶喝水的样子,他脖子上的喉结随着吞咽一起在动,还看到他下巴轮廓上的胡茬儿,还有垂到衣领的深色卷发。汗液在他的衬衫上留下一块深色的印迹,爱丽丝的喉咙有些发紧。她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淳朴而又真实。

哈里斯先生收起了他的工具包,做了些临别指示,看到本点头回应,他微微一笑。爱丽丝冲他笑了起来,端详着他左脸颊的酒窝,强壮的肩膀,烈日下晶莹发亮的**前臂。她看到他直了直腰板,这时远处传来一阵嘈杂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她跟随着他的目光从哈里斯先生身上移开,落到远处野花丛中的某样东西上。

映入眼帘的只有乱作一团的狐尾百合和马鞭草,爱丽丝从中发现一个小小的身影,跌跌撞撞毫不畏惧地朝小屋的方向摸索着走去。西奥——她看到是她的小弟弟,爱丽丝上扬的嘴角张得更开了。然而,在他身后悬浮着的巨大黑影让她的笑容戛然而止。她此刻明白本为什么皱着眉头——对于保姆布鲁恩,她也有同样的感觉,她一丁点儿都不喜欢她。不过,人们总是不会喜欢性情专横的人。温柔可亲而又漂亮的保姆罗丝被解雇成了大家猜测的话题。显而易见的是,她那么喜爱西奥,已经算是溺爱了,而且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甚至连父亲都被看见和她在花园里聊天,当时一旁的西奥正跟在鸭子屁股后面走路,而父亲在人的品性判断上是非常有眼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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