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康沃尔
桑葚房拥有欣赏湖泊的最佳视角,但爱丽丝还是决定从浴室的窗户将就着向外看。卢埃林先生仍然和他的画架一起待在水边,不过他总会提早回来休息,她不想撞见他。虽然这个老头儿没有丝毫恶意,可他看上去非常古怪和穷酸,尤其是最近,她总担心自己无缘无故地出现在他房间会招致一些误会。爱丽丝皱了皱鼻子。在她年纪更小一些的时候,她曾经非常喜欢他,而他也是。奇怪的是,到了十六岁这个年纪,他曾经讲的每一个故事、画的每一幅素描竟让她如获至宝,他四周的空气是如此奇妙,就像是一首歌。不管怎样,浴室要比桑葚房的距离更近一些,哪怕来回路程只能节省几分钟。在母亲发觉二楼的房间里缺了几株花之前,爱丽丝没有多余的时间浪费在爬楼梯上。在一群女佣甩着抹布急匆匆地冲到楼下大厅的时候,她悄悄溜进大门,迅速跑向窗前。
但是他去哪儿了?爱丽丝的胃抽搐了一下,突然感到一阵绝望。她的双手贴在窗上焐热了玻璃,目光扫视着楼下的光景:乳白和粉红的玫瑰花瓣闪耀着光亮,好像被抛过光;精致的桃子靠着花园的护墙;细长的银色湖水在午前阳光的照射下泛着柔光。整个庄园已经被精心打理过,呈现一种近乎完美的状态,不过大家依然在四处奔波忙碌。
雇来的乐手们把几张镀金的椅子拖到临时演奏台,餐饮公司的货运车依次驶入,扬起一阵灰尘,安装到一半的大帐篷被夏天的微风吹得鼓了起来。在这些忙碌的人中,唯一保持纹丝不动的就是外婆德希尔,她小小的身躯驼着背,坐在阅读室外花园的铁艺椅子上,沉浸在她错综复杂的回忆中,丝毫没有察觉周围树上刺眼的玻璃圆灯。
爱丽丝突然倒吸了一口气。
那是他。
她的脸上忍不住绽开笑容,开心,喜悦,如星光般灿烂。她看到了他,在湖中央的小岛上,他扛着一根大木桩。她冲动地朝他挥挥手,同时也觉得很蠢,因为他的视线根本没有落在小屋这边。即使看到了,他也不会挥手回应的。他们两个人心里都清楚,必须小心为妙。
她头发上的蝴蝶结又松了,丝带耷拉到耳边,她习惯性地用手指不停地来回缠绕丝带。她喜欢像这样偷偷看着他,因为这让她感到自己充满了力量,不像他们在一起的其他那些时候:当她在花园里给他送柠檬水时;当他在离庄园很远的地方工作她突然蹿出来吓他一跳时;当他询问她的小说、她的家庭和她的生活时;或者当她对他说故事逗他开心,以及竭力不让自己在他湖水般深绿色眼眸中迷失的时候。
在她的凝视下,他弯下身,停顿一下,稳住木桩,然后把它放到其他木桩上。他很强壮,真好。爱丽丝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想,对她而言,强壮也许只是对某个深邃而未被探索的地方至关重要。她感到脸颊发烫,面红耳赤。
爱丽丝·埃德温并不腼腆。她以前就对男孩子有所了解,虽然不多,但确实如此——除了他们家传统的仲夏派对之外,她的父母是出了名的寡言少语,只喜欢相互做伴。但她有时和乡下男孩们,或和佃户的儿子们说些悄悄话,他们通常拽着帽子低头跟在他们的父亲后面。这就像……好吧,他和他们确实有区别。她知道“区别”这个词听上去多么令人窒息,就像她的姐姐德博拉可能会说的那样,年轻男孩子的悸动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可确实如此。
他的名字叫本杰明·芒罗。她默默地拼出这些音节,本杰明·詹姆斯·芒罗,二十六岁,最近才来到伦敦。他无依无靠,工作卖力,不是那种讲空话的人。他出生于萨塞克斯,在遥远的东方长大,父母是考古学家。他喜欢绿茶和茉莉花的香气,还有雨前闷热的天气。
他并没有告诉她全部事实。他不是那种在姑娘面前夸夸其谈吹嘘自己的人。相反,是她在打听、观察和搜集情报;是她在有机可乘的时候,悄悄溜进仓库翻查园丁长的雇用记录本。爱丽丝总是幻想自己是一个侦探。果然,在哈里斯先生一丝不苟的园丁记事本里,她发现本杰明·詹姆斯·芒罗的求职信夹在其中一页纸的背后。求职信的内容十分简洁明了,至于字迹嘛,如果让爱丽丝的母亲看到的话,一定会责备的。爱丽丝仔仔细细地看了个遍,将关键的字句全都刻进脑海,这些词语给了她丰富多彩的想象空间,她对此兴奋不已,宛若纸张间夹带了鲜花。就像上个月他送给她的鲜花一样。“爱丽丝,你瞧,”碧绿的花枝在他强壮、宽厚的手掌中显得有些柔弱,“这是这个季节的第一束栀子花。”
她嗅了嗅记忆中的芳香,将手伸进口袋,摸着口袋里皮面笔记本的光滑表面。这是她从八岁生日收到第一本笔记本起,就养成的一个习惯。这个习惯快把她母亲逼疯了:她是有多喜爱那个小小的栗棕色的笔记本啊!父亲挑这样的礼物送给她可真是有眼光!父亲曾经告诉她,他自己也每天记日记,爱丽丝对此非常钦佩和欣赏,很认真地把它当回事,在母亲双眼的牢牢注视下,她在本子苍白内页的红褐色横线上,慢慢地写下了自己的全名——爱丽丝·塞西莉亚·埃德温。她从未像那个瞬间那样感觉自己像个大人物。
母亲十分反感爱丽丝抚摸口袋里的笔记本这个习惯,因为这让她看起来“鬼鬼祟祟,像在做什么坏事一样”。对于这种描述,爱丽丝选择了无视。母亲的不赞成对她而言仅仅是一种奖赏,虽然不应该让母亲埃莉诺·埃德温的可爱脸蛋上出现深锁的眉头,但爱丽丝还是会继续摸她的小本子。她这么做是因为这笔记本是她的试金石,时刻告诉自己她是谁;它同样也是她最亲密的知己;另外,它也是关于本[1]·芒罗方面的权威。
从她第一次见到他起,已经过去差不多一整年了。他是在一九三二年的夏末来到洛恩内斯,当时已过了最令人兴奋的仲夏,人们除了屈服于让人昏昏欲睡的燥热之外,没有其他事情可做。慵懒安详的神明降临整个庄园,甚至连怀孕八个月、浑身粉嘟嘟的母亲,也解开了珍珠袖扣,把真丝的袖管撩到手肘上。
那天爱丽丝正坐在柳树下的秋千上漫不经心地摇晃着,反复琢磨她的《重大问题》。她耳朵里一直充斥着来自周围家庭生活的各种声音——船桨划过水面懒洋洋的节奏声,伴随着远处母亲和卢埃林先生的笑声;克莱米[2]一边嘴里低声咕哝着什么,一边像展开翅膀一样张开手臂,在草地上转着圈;德博拉对保姆罗丝讲述着伦敦社交季节的各种八卦——而爱丽丝只专注于自己,耳朵里只听见夏天虫子发出的轻轻嗡嗡声。
她在秋千上待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并没有注意到黑色的墨迹正默不作声地从她崭新的钢笔中流淌到白色的棉裙上。此时,他正从黑暗茂密的森林中走出来,出现在阳光普照的大道上。他的肩上挂着一个帆布工具包,手里拿着一件外套,走起路来坚定有力,脚步的节奏让她的晃动缓慢下来。粗糙的秋千绳贴在她的脸颊上,她竭尽全力朝着柳树垂枝的方向张望,看着他一步一步前行。
由于地形的原因,人们通常不会无缘无故来到洛恩内斯。这个庄园位于一个小山谷的深处,被茂密的荆棘丛围绕着,就好像童话故事里出现的房子那样(还有在噩梦中出现的,不过当时爱丽丝并不会想到)。这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快乐天地,是德希尔家族一代又一代的家园,是她母亲的祖先留下来的土地。而他来到了这里——他们中间的一个陌生人——仿佛打破了午后宁静的咒语。
爱丽丝天生好管闲事,她从小到大一直听大家这样说自己,而她则把这当作赞美,她要把这一特性善加利用。不过在那天,她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兴致勃勃,反而有些垂头丧气,突然想去关注其他事情。整个夏天她都在狂热地撰写她那本关于**和悬疑的小说,然而三天前,她的进度开始停滞不前——都是女主人公劳拉的错,在花了几个章节描绘她丰富的内心世界后,她拒绝合作了。面对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英俊帅气的绅士,还有霍灵顿勋爵这个时髦的名字,劳拉突然丧失了所有的心智,变得迟钝了起来。
好吧,爱丽丝注视着那个年轻人走上大道,决定还是让劳拉等一等。现在她手里正有其他事情。
一条狭窄的溪流潺潺穿过庄园,兴高采烈地在阳光下享受片刻的休憩,然后又无情地绕回到森林里。还有一座石桥,是某个叔祖父很久以前留下的财产,横跨在通往洛恩内斯入口的河岸上。这个陌生人走到石桥跟前的时候停下了脚步。他慢慢转过头,看了看之前走过的路,然后似乎又瞄了一眼手里的东西。一张纸条?一个光线的幻影?他歪着的脑袋里想着什么;他在茂密的森林间徘徊,谨慎地说着些什么。爱丽丝眯起了眼睛。她是一个作家,她了解人。她看到这一切后,就知道其中一定有玄机。他如此不确定的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为什么?他再次转过身,兜了一个圈子,抬起一只手放到眉前凝目张望,视线从两旁排满刺蓟的大道一直到小屋后方忠心站岗的紫杉树丛。他一动不动,看起来除了呼吸之外也没什么大动作,接着就如她看到的,他把身上的包和外套放了下来,将背带拉回到肩膀上,然后舒了口气。
爱丽丝感受到自己迅速判断的能力。她不清楚自己对于人们心理状态的洞察力从何而来,它们只是毫无征兆地从天而降,就这样凭空形成了。她只是有时候了解一些事情。现在的场景表明:这里和他以前常去的地方不一样。不过,他是个和命运邂逅的男人,而且尽管他身体里的一部分想在他体面地来到这个庄园之前转身离开,但没有——也不能——转过身去背对命运。这真是个令人陶醉的事情,爱丽丝发现自己把秋千绳拽得更紧了,她观察着这个陌生人的下一步动作,思绪万千。
果然,他拾起大衣,把包背回到肩膀上,朝着藏在树后的房子的方向继续前行。他的姿态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坚定,对于那些不认识他的人来说,从各个角度看上去他都十分坚定。他的任务很简单。爱丽丝允许自己笑了一下,略感沾沾自喜,然后突然察觉到自己被迷惑了这一鲜明事实,她吓到了,差点从秋千上摔下来。爱丽丝在发现裙子上的墨水印子的同时,想出了对小说的解决方法。哎呀,一切都明朗了!对自己感兴趣的陌生人的到来而纠结万分的劳拉,同样也被赐予了前所未见的强大洞察力。她能够通过观察那个男人的外表,发现他隐藏的惊人秘密以及他充满罪恶的过去,还有在某个安静的时刻,她独享他时的细声低语……
“爱丽丝?”
爱丽丝的思绪被拉回洛恩内斯的浴室,她一下跳了起来,脸颊撞上了木头窗框。
“爱丽丝·埃德温!你在哪儿?”
她迅速扫了一眼身后紧闭的房门。去年夏天愉快的回忆,陷入恋爱的激动和兴奋,她和本之间的关系刚开始的那段日子,以及同她的作品之间紧密的联系,全都散布在她的周围。门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铜制的门把也随之微微震颤,爱丽丝屏住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