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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说鱼(第5页)

维鹈在梁,不濡其味——彼其之子,不遂其媾。

朱鹭!鱼以(已)乌(歍),路訾(鹭鶿)邪!鹭何食?食茄(荷)下,不之食,不以吐,将以问诛(姝)者?(《铙歌·朱鹭》)

“歍”,吐也;“诛”疑读为“姝”,《诗·干旄》:“彼姝者子。”大意是说:鸬鹚捕到了鱼,又把它吐出来了——那么,鸬鹚呀!你吃什么呢?现在你站在荷叶底下,把它含在嘴里,既不吃下去,又不吐出来,这是干什么的?末句的意思不大懂,全篇大意,是讽刺男子和他的女友,老维持着藕断丝连的关系,既不甘心放弃,又不肯娶她的[13]。

张罾不得鱼,不(?)橹空罾归;君非鸬鹚鸟,底为守空池?(《欢闻恋歌》)

第一龙宫女,相怜是阿谁?好鱼输獭尽,白鹭镇长饥。(李群玉《龙安寺佳人阿最歌》)

“鱼”喻阿最,“獭”喻恶少们,“白鹭”诗人自喻。

王彦龄妻舒氏,工篇翰。彦龄失礼于妇翁,妇翁怒,邀其女归,竟至离绝。女在父家,偶独行池上,怀其夫,作《点绛唇词》云:“独自临池,闷来强把阑干凭。旧愁新恨,耗却年时兴。鹭散鱼潜,烟敛风初定,波心静,照人如镜,少个年时影。”(《夷坚支志》)

“鹭散鱼潜”,写景兼寄兴,是双关语。

高季迪年十八未娶,妇翁周建仲出《芦雁图》命题,季迪赋曰:“西风吹折荻花枝,好鸟飞来羽翮垂;沙阔水寒鱼不见,满身风露立多时。”翁曰:“是将求室也。”择吉日以女妻焉。(《篷轩杂记》)

这酷似《管子》所载宁戚的故事,不知是否从那里脱胎的。

远望乖姐靠门旁,寒脸凸腮不理郎。鹭鹚飞到井沿站,看你不像养鱼塘——小小年纪梳洋妆。(《淮南情歌》)

“洋妆”谐“佯装”。

年年有个七月七,鹭鹚下田嘴衔泥。不是哥们巴结你,鱼养你来水养鱼。(《曲靖民歌》)

大河涨长满河身,一对野猫顺水跟。野猫吃鱼不吃刺,小妹偷嘴不偷身。(《陆良民歌》)

六探源

为什么用“鱼”来象征配偶呢?这除了它的繁殖功能,似乎没有更好的解释。大家都知道,在原始人类的观念里,婚姻是人生第一大事,而传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这在我国古代的礼俗中,表现得非常清楚,不必赘述。种族的繁殖既如此被重视,而鱼是繁殖力最强的一种生物——所以在古代,把一个人比作“鱼”,在某一意义上,差不多就等于恭维他是最好的人。而在青年男女间,若称其对方为“鱼”,那就等于说:“你是我最理想的配偶!”现在浙东婚俗,新妇出轿门时,以铜钱撒地,谓之“鲤鱼撒子”——便是这观念最好的说明。上引《寻甸民歌》“只见鲤鱼来摆子”,也暴露了同样的意识。

文化发展的结果,是婚姻渐渐失去保存种族的社会意义,因此也就渐渐失去繁殖种族的生物意义。代之而兴的,是个人享乐主义。于是作为配偶象征的词汇,不是“鱼”而是“鸳鸯”、“蝴蝶”和“花”之类了。幸亏害这种“文化病”的,只是上层社会,生活态度比较健康的下层社会,则还固执着旧日的生物意识。这是何等鲜明的对照。

城里的琼花城外的鱼,花谢鱼老可奈何!(《扬州民歌》)

让不事生产的城里人去做装饰品,乡下人是要讲实用的。

最后,一个有趣的事实,是以鱼为象征的观念,不限于中国人;现在的许多野蛮民族都有着同样的观念,而古代埃及、西部亚洲以及希腊等民族亦然。崇拜鱼神的风俗,在西部亚洲,尤其普遍,他们以为鱼和神的生殖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至今闪族人还以鱼为男性器官的象征。他们常佩的厌胜物,有一种用神鱼作装饰的波伊欧式的(Boeotian)尖底瓶,这神鱼便是他们媒神赫米斯(Hermes)的象征[14]。任何人都是生物,都有着生物的本能,也都摆不脱生物的意识。我们发现在世界的别处,这生物的意识,特别发达于各野蛮民族和古代民族间。正如在中国,看前面所举各例,汉族中,古代的多于近代的,少数民族的又多于汉族的。这里揭露了在思想上,“文化的人”和“生物的人”的区别。

本文中所引的近代民歌,除作者自己采辑的一小部分外,大部出自下列各书刊:陈志良著《广西特种民族歌谣集》,陈国钧著《贵州苗夷歌谣》《民俗》和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月刊》。两种《歌谣集》都是承陈志良先生赠送的,谨此致谢。

朱佩弦先生指出:这个古老的隐语,用到后世,本意渐渐模糊,而变成近似空套的话头。他这意见是对的,附志于此。

一九四五,五,二五,昆明

[1] 作者十年前在一篇题名《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的文章里(《清华学报》第十卷第四期。),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十年来相关的材料搜集得更多(尤其在近代民歌方面),对于问题的看法似乎更深入,所牵涉的方面也更广泛,所以现在觉得有把它作为专题,单独提出、重新讨论一次的必要。

[2] 《注》曰:“贯鱼,谓比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贯鱼也。”《正义》曰:“贯鱼者谓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若贯穿之鱼。此六五若能处待众阴,但以宫人之宠相似。宫人被宠,不害正事,则终无尤过,无所不利,故云无不利。”《集解》引何晏曰:“夫剥之为卦,下比五阴,骈头相次,似贯鱼也。鱼为阴物,以喻众阴也。夫宫人者,后夫人嫔妾各有次序,不相渎乱,此则贵贱有章,宠御有序,六五既为众阴之主,能有贯鱼之次第,故得无不利矣。”又引崔憬曰:“鱼贯与宫人皆阴类,以比小人焉;鱼大小一贯,若后夫人嫔妇御女,大小虽殊,宠御则一,故终无尤也。”

[3] 《诗·汝坟》疏引“劳”作“肥”。

[5] 《序》曰:“刺文姜也。齐人恶鲁桓公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为二国患焉。”《笺》曰:“鲂也,鳏也,鱼之易制者,然而敝败之笱不能制……喻鲁桓微弱,不能防闲文姜,终其初时之婉顺。”

[6] 从元刻本补,下同。

[7] 《乐府诗集》载《宁戚歌》:“沧浪之水白石粲,中有鲤鱼长尺半……”无疑是后人根据《管子》这故事伪托的。

[8] 贵州安南县,今改晴隆县。

[9] 《序》曰:“刺卫宣公也,纳圾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笺》曰:“设鱼网者宜得鱼,鸿乃鸟也,反离焉,犹齐女以礼来求世子,而得宣公。”

[10] 下“臣”字本作“王”,从鲍改。

[11] 余详《乐府诗笺》。

[12] 《笺》曰:“‘谁能’者,言人偶能割烹者。”《正义》曰:“‘人偶’者,谓以人意尊偶之也。……烹鱼小技,谁或不能?而云‘谁能’者,人偶此能割烹者尊贵之,若言人皆未能,故云‘谁能’也。”案:《正义》以“人偶”为成语,是对的,但释为“尊贵”之意却错了。马瑞辰指出“人偶”又有相亲之义,所举证例中,《贾子·匈奴篇》“胡婴儿得近侍侧,胡贵人更进,得佐酒上前,上时人偶之”一条,尤其确切。这里“人偶”一词,正是亲昵之意,大概三家旧说有知道这篇是情诗的。康成笺《诗》,兼采众说,不知不觉受了他的暗示,所以就将“谁能”二字解释为那情人间“相人偶”的撒娇似的口气。这对于我们认“烹鱼”为隐语的主张,直接的当然没有证明什么,但间接的却未尝不能给我们增加些力量。

[13] 作者前著《乐府诗笺》,解释此诗,大致还是沿用旧说,那是错的。

[14] RobertBriffault:SexinReligion(V。F。andSchmalhausen:SexinCivilizationP。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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