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建立了军事上成功的贵族—平民国家之外,我们还需要谈谈“等级斗争”的另一结果。社会下层者的诉求之一便是经过编纂与记录的罗马民法条款,这样一来,对法律的解释便不必依赖贵族官员的任意发挥。这便有了众所周知的“十二铜表法”(TwelveTables),传统上认为该律法制定于公元前450年左右,其条款在西塞罗时代依然是构成罗马民法的基础。正是通过这一时期以及之后作家们的引用,我们才能够对其原本内容有清晰的了解。十二铜表法所揭示的社会尚是一个小农共同体社会,但共同体中亲属族群的重要性已日渐衰微,而且共同体中已经存在大量的奴隶。
早期共和国
共和国早些年是以氏族贵族家族力图垄断世俗职务与圣职为标志的。君主制的覆灭意味着过去罗马对近邻所取得的优势在部分丧失。此外,在公元前5世纪,沃尔西人(Volss)出现在利里河(Liris)流域并征服了特雷拉河(Trera)[6]流域之大部以及罗马南部的沿海平原。共和国建立后的一个半世纪里,罗马在其他拉丁共同体中重新建立起了领导地位;接着是一连串漫长的战争,对手为南部的埃特鲁里亚诸城市,特别是公元前396年被攻陷摧毁的维伊;与此同时,罗马要还对抗南方的沃尔西人。之后的征战中,罗马与拉丁人通常可以依靠同样因沃尔西人的扩张而蒙受损失的赫尔尼坎人(Hernis)的助力。毫无疑问,对社会下层民众而言,一个阶段的经济困难是相当沉重的负担,这也加剧了他们对贵族独占(局面)的不满。而某些并不十分穷困的下层人士为罗马贡献了军事胜利不可或缺的人力,这使他们拥有了讨价还价的权力,而他们也迫不及待地行使这一权力。贵族特权被侵蚀的同时,伴随着对征服土地的持续需求,这些土地的作用在于满足社会下层经济上的渴求。它们要么形成了拥有本地自治政府的新共同体领土,或称“殖民地”(ia);要么成为孤立的份地,被提供给没有按群体组织起来的定居者。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对罗马的洗劫在当时固然造成了惨重的损失,但对罗马的内部发展以及对罗马的征服进程,都没有造成太大影响。攻陷维伊获取的土地被分配给了罗马的穷人,结果便是创设出一支人数庞大的农民士兵后备军。到了公元前4世纪中期,罗马控制了南埃特鲁里亚,完全无须再惧怕来自阿尼奥河(Anio)上游流域诸部落的进犯,同时,罗马还准备染指康帕尼亚北缘地区。
公元前338年,罗马征服意大利的历史关键时刻来临。周边的多数拉丁共同体眼看着罗马势力的不断增强,开始有所警惕,并力图重申自己的独立地位。然而,它们全部被击败了,除最大与最远者外,其余皆被并入罗马公民联合体。这以后,早先的拉丁姆城市以及拉丁人的殖民地作为个体或群体与罗马发生联系时,再也没有可能与罗马分离。并且罗马做出了重大决策,继续建立拥有拉丁城市地位的共同体。确实,到了后来,也可能就是从此时开始,“拉丁身份”之于罗马与其他拉丁共同体,其本质特征在于相互通婚的权利、强制性的合约义务,以及变更居住地并获得新居住地相应公民权的权利。公元前338年以后出现的第一处拉丁殖民地卡莱斯(Cales)位于康帕尼亚北部,建立时间为公元前334年。该殖民地及之后殖民地的主要功用是防御性的,为的是控制征服的土地或者保卫领土,抵抗侵略。对罗马与拉丁社会而言,建立殖民地是利用征服来的土地缓解下层贫困的一种手段。此外,拥有拉丁身份的殖民地还是促成意大利罗马化的强有力因素。这些殖民地从一开始就在政治制度上模仿罗马,在一个此前跟罗马没有多少联系的地方,光是殖民地的存在就有助于罗马政府模式的推广。近来在科萨(Cosa,建立于公元前273年)发现的考古证据显示,罗马极有可能向拉丁殖民地输出其独特的“团体投票”方式。不过,建立拉丁殖民地还有更为重要的内容,似乎殖民地的成员不仅限于已拥有罗马或拉丁共同体公民权者,意大利同盟者也有资格加入。这样,拉丁共同体便有助于将大量意大利人的地位提升至接近罗马公民的地步。然而,不论是这种情况,还是另一种情况,即拉丁殖民地提供了一种将土地分配给穷人的方式,皆不表明殖民地是建立在平等或者民主的基础之上的。拉丁殖民地居民中,一部分地位显赫者所获得的土地比其他人更丰厚,由此形成了一个社会精英与统治阶层。
公元前338年前后,罗马还建立了不少殖民地,其成员拥有罗马公民权。这些殖民地的规模小于拉丁身份的殖民地,它们承担着某一边境的特定防卫职责,比如台伯河河口的奥斯提亚(Ostia)或者利里河河口的明图尔奈(Minturnae)。不过,那些拥有罗马或拉丁公民权者有资格参与移民活动。另外,罗马殖民地提供了一种方式,尽管不是很重要的方式,使那些来自意大利家庭的男性可借此获得罗马公民权而无须搬迁至罗马。
作为一种创造新罗马公民的方式,殖民地的更重要作用在于将全部意大利共同体(居民)作为不投票的公民整合起来。(除投票权以外,)这类共同体(居民)拥有罗马公民的一切其他权利,主要是法律与社会方面的权利,同时他们也必须承担公民的一切职责,必须缴纳税款并参与作战。投票权的保留有时可能是出于距离遥远或语言不通等原因,我们不清楚这种不经投票授予公民权的行为是一种回报还是征服手段,也可能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意大利大部分地区以此种方式成为了罗马的一部分,尤其是希腊-埃特鲁里亚-萨莫奈大城卡普亚,以及后来盖乌斯·马略(C。Marius)与西塞罗(Cicero)的诞生地阿皮努姆(Arpinum)。卡普亚,无疑还有大部分康帕尼亚地区,在公元前4世纪中期被并入罗马国家,具体进程非常模糊且充满争议。不过重要的是,当时意大利最富裕、最发达的地区进入了罗马的势力范围。
意大利的统一
前文已经谈到,属于不同意大利共同体的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最终获得罗马公民权或拉丁人身份,不管他们是被征服还是未被征服。不过,这一进程还有其他方面(的意义),罗马的成功不仅在于征服了意大利,还在于将意大利塑造为一个单一世界。在建立拉丁殖民地过程中,罗马输出了自身的等级模式以组建(当地)社会,与意大利盟友间的往来也采用了大体相同的方式。罗马有系统地挑选意大利盟友中的社会上层,并授予他们特权,如果他们面临外部的灾难或内部的革命,罗马将会在危机中给予支持。正常情况下,罗马与任何意大利共同体间的关系取决于两个城市上层间的个人的联系,这基于双方的共同利益以及频繁的双边互动,包括相互通婚。
有了这层个人关系网,罗马加诸意大利共同体的基本要求毫无意外地得到顺利满足。该要求便是提供部队。这使得罗马有别于大多数其他古代帝国,也有助于解释罗马帝国主义的本质。
多数古代帝国要求附属者提供贡赋,这一要求彰显着帝国的优势地位;对统治权所有者而言,贡赋的满足为其统治地位提供了现实的物质保障。很明显,从很早开始,罗马仅仅简单地把对人力的要求扩展至其他意大利民族,并将这些人纳入自身的公民体系。于是,标志着罗马在权力上高于沃尔西人或埃特鲁里亚人的唯一手段便是要求这些民族提供部队。罗马据此牟利的唯一手段则是利用这些部队获取战利品、土地以及更多的权力。但我们不该假定罗马对部队的索取就一定违背这些民族的意愿。尽管在分配战利品或土地时,对盟友不如对自己的公民慷慨,罗马也确实跟盟友们分享了某些胜利的报酬,而且这类报酬一直在不断增加。
罗马对意大利的征服同样伴随着引人注目的实在的表现,证实着罗马的存在。公元前4世纪以降,不管是孤立的区域还是殖民地的领土,在分配之前,被征服的土地无论如何都会被丈量与标识,这一细致的过程最后被称为“百法丈量分配”(turiatio)。最初,可能是在公元前334年以后,土地被划分为宽10罗马方步(actus,一方步约等于35。5米)的长条,划分的界线被称为“十步线”(dei);不久,完整的长方形网格被标识了出来,横向线条被称为“轴线”(kardines)。在相对简单的系统中,“十步线”分隔有时会多于或少于10罗马方步,在后来成熟的网格划分系统中,这个标准变为纵横各20罗马方步,但也并非通用。采用此种网格方法划出的土地为每一方块200尤格(jugera),或者说一“百方”(turia)。
不过,上述详细的方法并非仅用于丈量土地,在乡村留下清晰印记的道路与沟渠同样构成了网格状的界线。它们勾勒出(土地的)格局,发挥作用的时间即便不足千年,亦长达数百年,在很多地方历经了工业化发展与机械化农业而至今犹存。
一方面,当时罗马对土地的控制基本都带有暴力色彩;但另一方面,罗马组织之下的意大利殖民地格局便于意大利人获取拉丁公民权,甚至最终获取罗马公民权;这使得当时已有的民族得以凸显并相互融合。于是,公元前268年的拉丁殖民地阿里米努姆(Ariminum)建立于昔日翁布里亚人领土之上,这对当地位于殖民地围墙外主要的前罗马(pre-Roman)圣所并未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就如其供奉所表明的,该圣所继续作为殖民地生活的中心而存在,一如殖民地建立以前在当地所扮演的角色那样。在意大利另一端,人们在萨莫奈人、卢卡尼亚人与阿普里亚人领土边界处建立起殖民地卢克利亚(Luceria,公元前314年建立),那里的早期铭文展示了一种以拉丁语为基础的混合方言,据推测这是由于当地的混居造成的。
在萨莫尼乌姆(Samnium)地区的埃塞尔尼亚(Aesernia,公元前263年建立)发现的公元前2世纪的铭文表明:存在一群“萨莫奈人定居者(incolae)”,他们显然不是公民,却能与当地人和睦相处,顺利从事商贸活动并拥有自己的社团组织。通过文学资料我们还得知,公元前2世纪初期,有大批萨莫奈人与派利格尼人(Paelignians)移居弗雷格拉(Fregellae)。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成为公民,但他们的存在显然受到了欢迎。
这些共存与同化的事例发生在意大利那些居民被称为“意大利人”的部分。一般而言,这些人的民族和语言与拉丁人的相近。然而,在意大利的两个地域,即埃特鲁里亚与山南高卢(Galliaa),情况迥然不同。在这两处,各有一种独特显著的文化最终湮没无踪,原因却不一样。在山南高卢,公元前390年高卢人曾洗劫罗马的过往,以及汉尼拔入侵意大利时其高卢盟友所扮演的角色,成为罗马对该地实施残酷征服的主要原因。公元前3世纪,罗马采取初步行动,几乎完全消灭了塞农人[7](Senones),这一军事政策在公元前2世纪继续实施。在埃特鲁里亚,发生于公元前5—4世纪的早期战争必定在南部形成了一条稳固的罗马或拉丁领土带,只留下塔克文尼(Tarquinii)或伏尔奇(Vulci)之类的埃特鲁里亚飞地苟延残喘。在北方,埃特鲁里亚人的领土和文化得以完整保留下来,那里却变得日益隔绝与贫穷。
罗马与希腊城市
公元前6世纪,希腊文化曾通过埃特鲁里亚传入罗马。公元前4世纪,随着对康帕尼亚的兼并,罗马开始与希腊世界有了近距离直接交往。在随后三个世纪中,这种交往的密切程度及重要性日益增长。公元前312年,时任监察官的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凯库斯(Ap。ClaudiusCaecus)修建了由罗马至卡普亚的阿皮亚大道(ViaAppia),此举成为罗马与康帕尼亚之间联系的象征,也确实增强了罗马与康帕尼亚间的联系。很可能正是在此背景下,罗马依照希腊式样发行了第一种银币。公元前4世纪后期至公元前3世纪早期,罗马无疑开始了迅速希腊化,期间,罗马模仿希腊世界,热衷于展示胜利信念,这乃是亚历山大大帝遗产之中极重要的部分。其结果就是,在罗马引入了新的对战神的崇拜,对胜利之神的崇拜以及对胜利本身的崇拜。以上种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这期间,脱胎于希腊原型的海格力斯(Hercules)崇拜在罗马世界广泛流传,相关证据不仅有国家的新崇拜制度,还有来自社会底层对新英雄的热情奉献。与此同时,共和国时期的物质文化所受到的希腊影响表现得更为明显。一方面,位于阿皮亚大道上的西庇阿(Scipio)墓中发现有卢基乌斯·科尔涅利乌斯·西庇阿·巴尔巴图斯(L。eliusScipioBarbatus)的石棺,其上的装饰使用了希腊建筑主题。另一方面,大约在公元前330年,罗马开始生产自己的被称为格努奇里亚(Genucilia)陶器;接着在公元前3世纪早期,罗马开始模仿希腊金属器皿,生产一种优良的黑色光面陶器。
公元前4世纪后期,罗马在行政管理架构上日益复杂化,这已超越了简单采用希腊式钱币的阶段。可以肯定,正是在这一时期发展出了通过人口财产调查(sus)将居民分为五个阶层的社会结构,每一阶层承担不同的财政和军事责任。
保卫意大利及第一次布匿战争
罗马与意大利民族间的最后一场真正的战争是对萨莫奈人的战争。这场战争实际上结束于公元前295年,这一年萨莫奈人及其盟友翁布里亚人、埃特鲁里亚人与高卢人在北意大利的森提努姆(Sentinum)被击败。这场战役中,那些尚保持独立的翁布里亚与埃特鲁里亚城市决定加入反罗马阵营,是为维持自身的自由地位进行最后一搏;部分波河流域的高卢部落决定加入反罗马阵营则是想再现公元前390年的成就。
15年之后,罗马首度遭遇海外入侵。前面已谈到自公元前5世纪以来,南方的希腊城市就面临“蛮族”邻居们领土和政治野心的威胁。库迈(Cumae)与波塞冬尼亚(Posidonia)已经认可了萨莫奈或卢卡尼亚精英阶层的存在,但塔伦图姆(Tarentum)拒绝像它们一样妥协,于是招来一连串希腊雇佣兵统帅帮助自己。最后一位雇佣兵统帅是伊庇鲁斯(Epirus)国王皮洛士(Pyrrhus),他于公元前280年应招而来,不是为了对付塔伦图姆的卢卡尼亚邻居,而是为了对付罗马,因为此时后者已成为塔伦图姆独立的首要威胁。
需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塔伦图姆对抗罗马在南部的希腊城邦(poleis)中绝非典型。不管在当时还是在之后,都有不少希腊城邦对罗马的保护表示欢迎,乐于跟罗马结盟。罗马在对皮洛士战争期间发行了银币,币面上压制的图案式样显示出罗马处心积虑将自己置于抗击野蛮的文明一方。这种有争议的币面图案为阿波罗的头像,而阿波罗在公元前279年成为整个希腊世界中象征文明战胜野蛮的神祇,原因就在于,这一年阿波罗保卫德尔斐(Delphi)免遭一伙高卢人的劫掠。同样,如前文所述,罗马也于公元前295年同样击败了一群蛮族人,以及其他罗马之敌。
皮洛士在初始阶段对罗马军队段赢得了一些胜利,但代价颇大,“皮洛士式胜利”[8](Pyrrhicvictory)这一习惯用语即由此而来。皮洛士后来在贝内文图姆(Beum)战败,只得越过亚得里亚海域(Adriatic)返回。毫无疑问,正是由于他败于罗马之手,希腊史学家、陶罗梅尼乌姆的提迈乌斯(TimaeusofTauromenium)便在流放雅典期间写道:应该留心西方的新兴强国。
不久之后,罗马这个新兴强国与另一西部强国迦太基(Carthage)之间爆发战争。迦太基建城更早,而且因为与希腊人在西西里一系列的漫长血腥的战争,希腊世界对其更为熟知。
在较早时期,迦太基与罗马之间是和平的,实际上,两国间曾订立了三项条约,约定互不干涉各自的利益范围。其内容由波利比乌斯记载了下来。最早的条约订立于共和国第一年,为已知最早的完整罗马文献。
促使罗马对外扩张的因素中,除了前面已谈到的,还存在其他因素,第一次布匿战争的爆发便可为证。据波利比乌斯记载,投票决定采取行动的并非元老院,而是公民大会。无疑,单纯的贪婪在决策中发挥了极大作用。战争的导火索是罗马罔顾墨萨拿(Messana)已经请求迦太基保护这一事实,执意派出一支军队保卫墨萨拿,而当时墨萨拿由一伙意大利雇佣兵控制,正在对叙拉古王希罗(HieroofSyracuse)作战。出兵墨萨拿的举动非常符合罗马的特性,当机会出现时,无论是罗马贵族还是作为整体的罗马国家从不抗拒插手的**。
战争由公元前264年持续至公元前241年,由于在初始阶段叙拉古王希罗就把赌注押在罗马一方,这实际上是一场争夺西西里控制权的战争。罗马人的坚韧最终使他们赢得胜利,于是他们强行将撒丁岛(Sardinia)作为战利品夺走了。关于罗马以何种方式处置自己的新战利品尚不清楚,但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那种意大利模式,即通过条约将提供人力供罗马驱使的义务强加给战败的共同体,显然已不再被采用;西西里与撒丁岛皆被视为需要统治与征税的领土。其次,近年来在西西里西部恩特拉(Entella)发现的一组铭文表明,第一次布匿战争期间,至少有一名意大利人在罗马保护之下占据着颇有势力的半官方位置,而且他很可能从该职位中谋取了利益。
公元前4世纪及3世纪罗马进行的战事中,领导权属于氏族贵族与平民贵族混合而成的贵族集团,该群体的出现是解决“等级斗争”的结果。在新的权力分配框架之下,执政官或其他高级官职的任职者及其后代被视为贵族集团的成员。正是这一群体构成了传统“元老院统治时代”的元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