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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名 斯瓦希里语(第2页)

许多母语的使用范围非常有限,它们只是一个氏族或几座村庄的地方通用语。另一些语言则由分布在若干国家的、规模较大的种族群体使用。较大的母语,同时也可能是本国小语种使用者的通用语:乔纳斯学的富拉语是通用语,但也有2000万人以之为母语。斯瓦希里语在这方面做得更好,它同时扮演了3种不同的角色:坦桑尼亚的“重大语”、更大范围内的通用语,以及桑给巴尔群岛和印度洋沿岸数百万人的母语。在一些非洲城市,欧洲语言的功能同样在扩展,从重大语变成通用语,甚至成为少数精英家庭里的母语。

会说不会写

重大语跟其他两种语言有一个关键的不同特征:它们更多地出现在书面。几个世纪以来,一些非洲语言一直在努力走向书面化,今天,它们有不少已经建立了标准化拼写系统(采用拉丁语、阿拉伯语或埃塞俄比亚字母,后者也叫吉兹字母,Ge’ez-)。然而在实践当中,只有极少几种非洲语言在书面中被大范围使用。很多非洲作家都更偏爱英语、法语或葡萄牙语,其原因跟我以英语而非母语荷兰语作为写作语言一样,这样他们(我们)才得以进入国际市场。但就非洲作家的例子而言,这还不是故事的全貌,即便是纯粹着眼于当地的非洲作品,基本上也是使用上述欧洲语言之一出版的。作者们偏爱欧洲语言而非自己的母语,除了商业考量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读者们,哪怕是那些坚持使用非洲语言的人,也觉得这更容易。阅读一种自己不习惯在书面上看到的语言,就像阅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HuckleberryFinn)里的方言对话一样:单词的陌生样子,会放慢我们的阅读速度。

新闻报道同样主要用欧洲语言所写(阿拉伯语略少)。哪怕在各有非洲“重大语”的坦桑尼亚、索马里和埃塞俄比亚,英语在印刷和网络媒体上也处处可见。还有好几个国家,我在它们的网络上搜索都没有找到任何一本使用非洲语言的新闻杂志。这并非纯粹是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毕竟,懂通用语的人比懂英语或法语的人要多得多。相反,这似乎是因为,虽然各国独立已过去大半个世纪,读者和作者们却似乎仍然存在偏见,认为非洲语言无法像过去数代人使用的殖民语言那样,扮演好“现代”的角色。如果说这种偏见需要什么证据来驳斥,斯瓦希里语就是个好例子。

普通人,并非天才

除非你跟乔纳斯以及其他通晓多种语言的人在同一块大陆上长大,否则,你兴许会开始有些担忧,在语言学习方面,你没法跟这些非洲人竞争(就跟在长跑领域一样)。他们太精通此道。有人认为,他们的身体里有特殊之处:某种来自基因的东西,远远抛下了其他人类,让后者显得似乎怎么也追不上。对跑步而言,这种想法有几分道理:东非人,尤其是肯尼亚的卡伦津人,很可能真的天生具备某些极为适合长跑的身体素质。但还是那句话,基因远远不是全部故事。多亏最初的几次成功,才点燃了大批东非年轻人的运动雄心,而这反过来又增加了他们一展所长的可能性。只有那些为比赛训练并参加比赛的人,最终证明了自己的优秀,成为冠军。肯尼亚人做到了这一点。

在语言学习上,这是怎么运转的呢?非洲的多语言现象也可以用基因和社会因素的混合来解释吗?就乔纳斯的个例而言,他似乎拥有高于平均水平的智力,这可以说是一种天赋。但他选择学习一些只是有用但并非不可或缺的语言的做法,更多地跟他所在的民族文化有关,这种文化认为,精通多种语言本身就是一件好事。至于一般的非洲人,解释甚至更简单:他们使用多种语言,是因为社会就使用多种语言。如果你一直生活在说不同语言的群体里,你就有理由学习这些语言——而且也有练习机会。

在坦桑尼亚阿鲁沙(Arusha)的菜单上,menu、chipsi、supu和rost借用自英语,karibuni(“欢迎”“wele”)源自阿拉伯语。nyama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班图语,意思是“肉”。在斯瓦希里里,许多用于抽象概念的词汇都有着阿拉伯语词根。

我自己的经历证实了必要性、机会和成就之间的这种联系。我擅长的外语,全都是那些我需要且有充分时间练习的语言。青少年时代,我喜欢上了一个德国姑娘,我需要德语,并通过练习讨我心上人的欢心。研究生时代,我到秘鲁做研究,需要西班牙语,有半年时间,我几乎不说其他语言。后来,一份工作激励我提高英语水平。我的确做到了,但由于从来没在说英语的国家生活过,直到今天,我的口语熟练度都比写作能力要差,我的词汇也有点太过书面化。不过,虽然父亲一直教我法语,而且我在中学上了整整6年法语课,但我的法语口语能力始终让我感到脸红。原因在于,我从来没有必要在一段时期内密集而持续地使用它。我后来基本上出于好奇心驱使所学的其他语言,全都学得三心二意无疾而终——还记得我在越南语上的惨败吗?投入时间是学习语言最难的一点。

风暴扫清语言障碍

所以,非洲人并非天生就是语言天才,而是身处非洲,他们才成了语言天才。但话虽如此,我还应该补充一句:非洲的语言文化有别于欧洲(跟美国更不一样),使得人们在学习一门新语言时不会感到太过畏惧。

在欧洲,主要语言受到近乎极权主义的严厉监管,它们大多数都有官方学院或委员会、拼写法律、语法书籍、字典词典、发音标准、文风指南和术语委员会。因此,这些语言也有着拼写异见人士,给编辑的信,拼写比赛,拼写进修课,以及亨利·福勒(HenryFowler)、琳恩·特鲁斯(Lyrusse)等咬文嚼字、指手画脚的人。自封为“语言爱好者”的人主张,所有人,不管其生活地位如何、母语是什么,都应该正确拼写、准确打标点、遵守语法规则、避免使用不可接受的词汇。欧洲,还有美国(如果我对这些地方的印象没错的话),充斥着吹毛求疵的学究(只不过,他们可不愿被人说成是吹毛求疵)。

我们要是非洲人就好了!在这方面,撒哈拉以南地区的大多数人要务实得多,也随和得多。这并不是说他们对语言毫不在乎,他们的母语是骄傲和身份的来源,他们和我们一样欣赏雄辩和犀利的语言,高度推崇讲得栩栩如生的故事。但他们知道,自己的母语在社会和地理上不能带他们走太远,所以他们也说其他语言。他们从不炫耀自己能说多种语言,他们只是轻装上阵,不动声色。如果两名非洲人遇到语言障碍,双方都会动用所有可用的资源——无论是流利的卢干达语、简单的斯瓦希里语,还是蹩脚的英语(通常还混合了几种语言)——强攻猛打。重要的是建立沟通,而找到一种共同的语言,是实现沟通的途径。

这种明智和务实的态度并非非洲所独有。实际上,在国家标准语言首次出现之前,欧洲人也一样。同样明智和务实的态度曾经把持着不列颠群岛。盎格鲁-撒克逊人和维京人就是这么打交道的,而在此过程中产生了英语。在欧洲自己的“巴别塔”——巴尔干半岛上也是如此,直到19世纪民族主义控制了这个地区,把这个多语言组合体变成了一团解不开的绳结。随着灵活的口语固化为规范的标准,明智的实用主义变得更加难以维持。一旦语言在面积广大的地区占据主导地位并广泛应用于书面写作,宽容度就变弱了。如果有一天,非洲语言在整块大陆上获得了重大语的地位,当地现有的语言使用现状或许也会分崩离析。

非洲语言比欧洲语言更容易学习的另一点不同之处在于,非洲语言的词汇量较小。我知道,这话听上去有些危险的意味。我是在暗示非洲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更简单、更原始吗?绝非如此。受过教育的非洲人运用极为丰富的词汇。问题在于,在大多数非洲语言里,他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只有重大语(包括斯瓦希里语)发展出了庞大的词汇。由于应用在(非传统)政府、教育、科学、技术、金融、艺术、哲学、体育等现代领域,重大语(也只有重大语)才发展出了这些活动所需的术语,进而扩大了自己的词汇量。此外,那些已经书写了几个世纪的语言,形成了丰富的“化石”地层,也就是日常对话里很少能听到,但仍可以在文学作品和厚厚的字典里找到的词语。母语使用者对这些古老的、专用的或其他少见的单词并无了解,但却实实在在地知道数万个这样的字眼。这庞大的词汇量使得典型的重大语向学习者展现出了一幅令人畏惧的景象。而非洲的通用语没那么可怕,它们只是非常有用的语言载体,可以精确而微妙地沟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它们也不仅用于传统的乡村生活,许多还用于政治集会、广播新闻、地方行政和初级法院,故此它们创造或借用了这些领域所需的词汇。但整体而言,它们的词汇储备比较少。

至于在语法和发音(语言学习者必须解决的另外两件事)上,非洲语言并不简单——甚至恰恰相反。首先,大多数非洲语言都有声调(我们已经在旁遮普语里遇到过这种棘手的宛如唱歌般的性质)。其次,许多非洲语言的辅音发音在其他地方很少见,比如mb(这是一个音,不是两个,比如mamba一词,最初写作ma-mba,这是非洲的一种眼镜蛇,也叫作曼巴),或者Xhosa(科萨语)和Zulu(祖鲁语)出名的咔咔声。从语法上看,非洲语言往往有着密集的词形变化,跟拉丁语、俄语或土耳其语类似:单词有着许多不同的形式,分别反映了词格、时态、语气等概念。另一个共同特点(至少在分布广阔的尼日尔-刚果语系里)是所谓的名词类别(nounclasses)。这跟成年人学德语和拉丁语时感到困扰的词性没有太大不同,但词性一般是两种或三种,名词类别动辄就有十多种。

多民族聊天的基础

人们怎样掌握这么多错综复杂的事情呢?部分答案是,如果你从小就说非洲语言,那么,外人眼里看来困难的事情,对你来说可能要容易些。如果你的母语是班图语族下的恩科尔语(Nkore)、苏库玛语(Sukuma)或基库尤语(Kikuyu)(分别在乌干达、坦桑尼亚和肯尼亚使用),那么你本来就习惯了名词类别。斯瓦希里语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它显然属于近亲。跟学习欧洲语言比较的话,复数形式跟英语或许有些不同,更不规则,但你能毫不困难地把它们用到正确的地方。然而,对以汉语或越南语为母语的人来说,名词的复数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陌生的概念。

这种机制也不光适用于存在关联的非洲语言之间。就连不同语系下的语言,如尼日尔-刚果语系和乍得语系,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趋同性。举个例子,10种非洲语言里有9种会把数字放在名词后面(如“我有孩子3个”),而在非洲以外的地方,反过来的顺序更为常见。这种趋同性,大多发生在广泛使用多语言的地方。通行多语言的地区,就像是在60摄氏度水温下运转的洗衣机:各种颜色的衣物,洗完以后会变成中间色调,但你仍然看得出来它们是衬衫、袜子和裙子。欧洲的巴尔干地区就是一台得到过透彻研究的语言洗衣机,在当地,保加利亚语(斯拉夫语系)和罗马尼亚语(罗曼语系)在不少方面都变得跟阿尔巴尼亚语更为类似,而不像自己的近亲了。语言学家把一个语言地区存在的这种相似性称为区域特征,也叫作“语言联盟”(sprad)。

通用语尤其容易吸收相邻语言的比喻色彩。而且,通用语越是通用,情况就越是如此。换句话说,一种语言,以之为第二语言的人数超过以之为母语的人越多,该语言的独特性就越是不明显。它会损失一些非母语人士难以应对的东西,比如不规则变化。在“第15名波斯语”一章中,我们看到波斯语(和英语)身上发生过这样的剧烈变化。对斯瓦希里语来说,这种情况发生的程度较轻。在坦桑尼亚,斯瓦希里语是重大语,在学校里广泛教授,在媒体和写作中广泛使用,口语趋向于接近标准语。而且,这种标准语建立在桑给巴尔方言的基础上(桑给巴尔是坦桑尼亚的一部分,“坦桑尼亚”国名里的“桑”,指的就是桑给巴尔)。但在刚果东部等地方,人们是在非正式场合学习的斯瓦希里语,很少能在正式环境下听到它,那么,它就有可能跟坦桑尼亚电视新闻广播员的黄金用语标准相去甚远。

声调是整个非洲地区语言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特点,但斯瓦希里语却明显没有声调。这可能是受阿拉伯语的影响,阿拉伯语是曾经统治桑给巴尔和邻近海岸的阿曼人的母语,它没有声调。但另一种纯非洲的场景假说也能解释声调的丧失。学习斯瓦希里语的非洲人可能很熟悉声调,但他们的母语,则会以不同的方式使用声调,进而产生混淆。故此,他们最终放弃了斯瓦希里语的声调。这跟1000年前盎格鲁-撒克逊人和维京人在英格兰的融合十分类似:古英语和古挪威语都存在词格系统,但彼此不同。由此带来了混乱的英语(后来重命名为中古英语),它几乎没有保留任何词格。而自此以后,没有声调的斯瓦希里语和没有词格系统的英语,便可轻装前进。

这块告示牌到处都可以看到,它上面写着“保持冷静,说斯瓦希里语”(KeepdspeakS>

过去与未来之间

上面描述的语言景观,在某些重要方面为非洲所独有。大多数欧洲国家都有一种本土发展出来的主要语言(至少人们这么认为)。亚洲的情况也是一样,只是例外情况比欧洲更明显——印度就是其中之一。在美洲和澳大利亚,少数欧洲大语种主宰着当地:西班牙语、英语、葡萄牙语,以及程度稍逊的法语。在几乎每一个国家,它们既是重大语,也是大多数人的母语。而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重大语和母语几乎始终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发生了些什么?最粗略地介绍起来,事情是这样的。

一方面,前殖民时代的非洲从来不曾像亚洲一样,有过庞大、强权且官僚体系高度复杂的帝国,主流语言不曾像汉语、印地-乌尔都语、阿拉伯语等那样大范围传播。这解释了为什么本书收入了这么多种亚洲语言,而来自非洲的语言却只有一种。另一方面,非洲又不像美洲和澳大利亚那样,经历过带有种族灭绝性质的欧洲殖民阶段,因此殖民语言从未取代土著语言成为母语。因此,今天的非洲人说着很多种语言,几乎每一种都起源于非洲。(或许你觉得用“很多种”这个说法来形容目前的情况还显得太过保守。其实,殖民时代前的美洲和澳大利亚在语言上要多样化得多,今天还有几个地方仍然如此。跟新几内亚岛比起来,就连乔纳斯所在的喀麦隆也显得像是单一文化:新几内亚岛有100万居民,却有60多种语言。)

殖民时代结束后,几乎所有的非洲国家都继续使用英语、法语或葡萄牙语进行行政管理和开展教育,一部分原因是使用国内少数族裔的语言,有可能导致国家分裂;另一部分原因则在于,人们感觉非洲语言不适合充当如此重要的角色。然而,这些来自外国的重大语并未取代古老的通用语,更不曾取代人们的母语。但就算到了将来的某一天,人们普遍用英语、法语和葡萄牙语对话,它们也很可能主要用于正式目的,非洲语言仍然是日常生活中种族交流的首选语言。在欧洲人和北美人听来,这显得不太可能,但在有着繁多语言的地方,这是一种十分常见的模式。最明显的例子或许是苏里南,当地不光有十多种少数民族语言,还有两种普遍使用的通用语,一种正式(荷兰语,是当地的官方语言),另一种非正式(克里奥语,是当地克里奥尔人使用的语言)。

如果跟全球趋势一样的话,非洲的语言多样性减少,与其说是因为重大语取代了通用语,倒不如说是通用语把更小的母语逼到了绝境。非洲人或许擅长学习语言,但要是只用少量的语言即可满足交流需求,他们也觉得挺好。他们是务实的普通人,并不追求成为一名多语言者。

当然,也有例外者,比如乔纳斯。他掌握8种语言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哪怕对喀麦隆人而言也是如此。这让我禁不住浮想联翩:假设乔纳斯今天有了孩子(不是跟果果的,因为他的求爱最终失败了),他们会学多少种语言呢?很遗憾的是,研究员莱斯利·摩尔并不知道。我真想去问问乔纳斯。

[1] 令人犯糊涂的是,这里提到的大多数非洲语言(还有其他语言)都有不止一个名字。在某些情况下,说不同方言的人偏爱不同的称谓。至于其余情况,殖民统治者或外国语言学家必须为这种混乱负责。乔纳斯掌握的若干语言的别名如下:乌扎拉姆语也叫作Uldeme(在法语里拼写为Ouldémé),维姆语别名叫Pelasla,旺达拉语也叫Mandara或Mura,富拉语也叫Fulfulde、Fulani、Pular或者(法语里的)Peul,祖格瓦语也叫ZulgoGemzek。只有马达语有唯一的名字,但有时候,为了跟西边500多公里所说的一种同名而无关的口语相区别,有时也拼写为Ma?a。——作者注

[2] 跟其他面临分类问题的科学一样,语言学里也有爱汇总的学者和爱拆分的学者。爱拆分的学者强调差异,提高了语言总数;而爱汇总的学者,因为看到了语言的相似性,会减少语言总数。——作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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