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佬儿把《圣经》往地下一扔,手里的“胡椒瓶”抵住老家伙的脖子敲了敲。“别放狗屁,你这蠢脑壳,上帝怎么不拿雷劈死你!约翰·布朗老头儿,到底是不是你?”
打我认识他到今天,已经过去好多年了,约翰·布朗老头儿从来不动声色,连掉脑袋——不管掉他的脑袋还是旁人的脑袋——也不例外,可关系到我主上帝,那可大不相同。他看着荷兰佬儿亨利把那本《圣经》碰到地上,胡乱嚷嚷着上帝的名讳,恶向胆边生。老家伙按捺不住火气,绷紧了脸。再说出话来,可不像个爱尔兰人了。他不再压着嗓门说话了。原来他的真嗓子又高又细,跟石墨线一样紧绷绷的。
“你用造物主的大名口出不逊,也不怕闪了舌头,”他冷冷地说,“只要神圣荣耀的主一声令下,我就以他之名铲除祸害。你手里那把破枪一个子儿也不值。我主动个手指头,就夺了你的枪去。”
“少放狗屁,有本事报上你的名字,叫上帝劈死你。”
“不许再以上帝的名讳动粗口,先生。”
“狗屁!我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叫那拖着老二的上帝劈死你!我冲死狗的屁眼儿里嚷嚷,然后从你那吃屎的扬基佬儿的嗓子眼儿里灌下去,叫你这遭上帝雷劈的黑种翻个个儿!”
老家伙大怒,身子一晃,从理发椅上蹦下来,一抖大衣,亮出一把锋利的小刀。虽说他快得像一条响尾蛇,可荷兰佬儿手里的枪管早抵住老家伙的喉咙,就差拉开枪栓了。
他还真没含糊。
“胡椒瓶”的脾气可不是谁都摸得准的。它不像柯尔特步枪或是一般的步枪那么好对付。枪膛里填的是火药粉,不能受潮,偏偏那天荷兰佬儿身上的臭汗和嘴里的臭词儿全喷到自己的两只大手里了,只能这么解释了,当时那荷兰佬儿刚一拉开枪栓,只听得枪膛里一声怪叫,“嚯!”走火了。枪管炸了一根,碎片稀里哗啦撒了一地。荷兰佬儿扔了枪摔在地板上,跟头牛犊子似的乱哼哼,他的手都快炸飞了。
另外三个用柯尔特手枪指着布朗老头儿的家伙后退了一步,免得脸上溅了老家伙的脑浆——其实他们个个恨不得亲手崩出老家伙的脑浆子——可一眨眼工夫,那老东西便缴了那把夏普斯步枪,三人张大了嘴,瞪着那把仍在冒烟的半截枪管子。
“我说过,我主上帝动动手指头,就夺了你的枪。”他说,“万王之王一到,恶虫臭蛆皆回避。”他用那夏普斯枪戳了戳荷兰佬儿的脖子,用眼觑着另外三个小子说:“把你们的手枪都放在地板上,否则我要他命。”
他们全乖乖听话,老家伙手里攥着枪,转向酒馆里的众人,大声说:“我是约翰·布朗。我是波特瓦特米步枪队的上尉。蒙我主上帝的祝福而来,要将本州境内的黑人悉数解放。任何人胆敢阻拦,叫他尝尝我的葡萄粒儿和火药的厉害。”
哈,当时屋子里至少站着半打醉鬼,个个揣着枪,可竟没一个人敢掏出来,因为布朗老头儿简直神了,把大伙儿都震住了。他瞟了一圈,和和气气地说:“这地方每一名黑奴,不管你藏在哪里,都请出来吧。你现在自由了。跟我走。不要怕,我的孩子。”
哈,屋子里也有几个来跑腿儿,或是伺候主子的黑人,可大都躲在桌子底下抖得跟树叶子似的,等着爆发枪战呢,老家伙这几句话一出口,这些人全都蹿出来,四散奔逃,一个都没落下,撒丫子就逃。除了他们那死命往家逃的挨刀砍的后脑壳,你什么也看不见。
老家伙望着他们一哄而散。“他们还没得到我主的拯救。”他咕哝了一句。但是他那解救人类的事业还没完呢,他朝着站在一旁、体似筛糠的我爹走过去说,我爹正念叨着:“祖啊,祖啊……”
老家伙觉得爹挺主动,因为爹用黑人土话说“祖啊”,而老家伙说的是“主”,在我听来,都顺耳得很。他拍拍我爹的后背,心里挺舒坦。
“朋友,”他说,“你是个聪明人。你和你那半黑不白的可怜的闺女都得到了祝福,你们接受了我们神圣的救世主的安排,自由地生活,你的下半辈子也用不着窝在这邪恶的巢穴里,与这些有罪的野蛮人为伍了。你现在是自由人。从后门走出去吧,我手里有枪,就对着这些野蛮人,我将带你走向自由,以锡安国之王的名义!”
爹怎么想我不知道,可我自己耳朵里灌满了什么国王呀,野蛮人呀,锡安国呀之类的词儿,老家伙手里的步枪那么一晃悠,他说的“闺女”那个词儿叫我咋都想不通。没错,我身上套着个土豆袋子,跟那年月里大多数黑人孩子一个样儿,我那半黑不白的肤色和卷曲的头发也让城里好些小子使劲儿笑话我,用拳头招呼也不管用。可是,在荷兰佬儿的酒馆里,就连印第安人都知道我是个小伙子。我那年纪还没到爱女孩子的时候,毕竟在我摸爬滚打的酒馆里,女人们几乎个个嘴里叼着雪茄烟,大嚼猪下水做的肉肠子,身上臭得跟老爷们差不多。但是就连那些为人不齿的、那些灌多了酒的、那些棉铃象甲虫和棉铃都分不清的、那些辨不明红黄蓝绿的,都清清楚楚地看得出我不是个娘们儿。刚要分辩,房间里突然响起一阵刺耳的尖叫声,我只得住了口。可我立马就发现那号叫声正是从我自己的嗓子里出来的,我得承认我没忍住,尿裤子了。
爹吓呆了。他站在那儿,抖得跟一袋子棉花壳儿似的:“老爷,我的亨利呃,他不……”
“我们没时间检查你是不是个神经病,先生!”老家伙厉声说,把爹那后半截话堵了回去,他手里还握着那枪站在屋子中央。“我们得走了。你们这几位朋友有种,我得把你们连同那亨丽埃塔送到安全的地方去。”嗨,叫我说什么好呢!我大名可是唤作亨利·沙克尔福德的呀。可那老家伙听我爹说了个“我的亨利呃,他可……”就以为我唤作“亨丽埃塔”,那老家伙的脑袋瓜子只是这么一根筋,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才懒得管到底当不当得真呢。就算当不得真,他也给它硬生生拗成真。他真算得上是白人中的一条男子汉。
“可我那儿子……”
“有点儿胆子吧。”他对我爹说,“那林子里还有只老公羊等着抓呢。《乔尔书》头一章第四段儿说得好:‘棉花地里虫一走,早有蝗虫扑上来。待到蝗虫飞走时,早有尺蠖上来啃。尺蠖啃光田里棉,还有那毛虫等在后。’”
“这话说的是个啥意思?”
“你只管待在这儿,总有条路给你讨生活。”
“可我那儿子可不是黑……”
“嘘!”老家伙说,“没时间磨牙。日后给这闺女讲《圣经》的时候再细说。”
说着,他便拽起我的手——那支夏普斯枪还上着膛呢——往后门退走。我听见顺着后巷马蹄儿声音嘚嘚直响。他来到门口时,暂时放开我的手去推门,这时我爹冲他扑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荷兰佬儿扑向那扔在地上的柯尔特手枪,一把抓起来,用那仍滚烫的枪口指向老家伙,扣动了扳机。
子弹没打中老家伙,却击中了门框,一片碎木头向两边迸出去约二十厘米远,跟一把飞刀似的直插在门边上,笔直笔直的,齐胸高——我爹正好赶到。“噗”的一声当胸戳了进去。
一个后滚翻,我爹摔在地上,当场气绝。
这当儿,马蹄声更急,已到了我们身边,老家伙一脚踢开了门。
荷兰佬儿亨利坐在地上嘶吼:“贼黑鬼!你欠我一千二百美元呢!”
“跟我主上帝要去吧,你这异教徒。”老家伙说完便一把扯住我,噔噔几步奔入小巷,远走高飞,没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