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奥萨沃托米的约翰·布朗。”
“那么,您被捕了。”
“为什么?”
“因为你触犯了堪萨斯州的法律。”
“我并不遵守本州那形同虚设的法律。”老家伙说。
“哦,那你得遵守这个。”军官说着,抽出左轮手枪指着老家伙,而对方则轻蔑地等着那把枪。
“你以性命相逼,我并不当真。”老家伙镇定自若,“你不过是奉命行事。我懂,这是你的差事。要是你愿意,赶紧把那锤子丢在地上。那样一来,你就成了本州的英雄。假使你弄坏我一顶帽子,你的小命儿就连一个大子儿都卖不上了。到了夜里你就是恶狼的一顿美餐,造物主给我分配了一个差事,早晚有一天,我要居住到他老家伙家的寓所。我跟你无冤无仇,以后也不加害你。我把你交给我的主,那可比你把手里攥着的那东西交上来糟得多,那玩意儿与我们的造物主相比,简直连个指甲盖儿都不如。无论你如何阻止,我都要解放这个州的黑奴。”
“你受了何人指使?”
“受我们造物主的指使,他的大名从今以后,千秋万代,将是千王之王、万主之主。”
我不知道他说的这都是什么玩意儿,可老家伙一说起上帝,只要一提到“我们的造物主”,就会立刻变成一个危险人物。身上好像过了电。语声桀桀,仿佛巨石在土路上强行推进。他的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膨胀变大。那衰老疲惫的皮囊剥离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死亡风车一般顶天立地的汉子。这场面让人心惊肉跳,那军官也顿觉不安。“我不是在这里跟你辩论的。”他说,“告诉你手下,放下武器,咱们有话好好说。”
“想都别想。你也管抓俘虏、换俘虏吗?”老家伙问。
“正是。”
“我这儿有从黑杰克抓来的十七个俘虏。我本可以一枪一个,全把他们结果了的,因为他们个个想要我的老命。可我把他们带到列文沃斯堡垒来,听凭你发落。这份人情可不小罢。我要我那几个给关起来的儿子,此外别无所求。如果你拿这些俘虏换了他们,我觉得十分公道,不费一刀一枪,我自己也听凭你发落。可如果你不愿意,你将变成蛆虫的美食,长官。我所侍奉的,是更加伟大的万能的主。我的手下瞄准了你的心脏,而不是别人的。咱们这儿是两个打一个,你毫无生还的希望,因为他们单单瞄准你,一旦扣动扳机,你将忍受死亡的折磨,千年万年,永无止境。你还得给你的造物主说清楚,你那奴役人类的勾当,你的灵魂将陷入死牢,其状可怖,你绝不能想象。独独我被挑选出来,行使我主的意志,我必将完成这一使命。而你呢,你没有被挑中。所以我今天就不跟你去列文沃斯堡垒了,我也不会离开本州,直至我的儿子们脱离牢狱。”
“你儿子是哪个?”
“他们姓布朗。他们跟这附近的任何一次屠杀毫无关联。他们来此定居,可却失去了一切,失去了他们的庄稼,给你面前这几个叛乱分子烧没了。”
军官扭头问佩特:“说的可是真话?”
佩特耸耸肩。“我们烧了这些偷黑奴的家伙的庄稼,烧了两次。要是有机会,我还要把他们的家也烧了,这都是不法之徒,小偷!”
军官变了脸,说:“这主意听上去糟透了。”
“你是支持蓄奴还是废奴?”佩特问。
“我支持美国。”军官厉声说,“我要在本州维护美国政府颁布的法律,不是密苏里州的,也不是堪萨斯州的。”他将枪口掉转向佩特,对布朗说:“如果我把你的俘虏押回列文沃斯堡垒,你能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吗?”
“只要你用他们把我儿子换回来。”
“这我可不敢保证。可我会跟我的长官说说。”
“你的长官是谁?”
“杰布·斯图尔特上尉。”
“你告诉斯图尔特上尉,说奥萨沃托米的约翰·布朗老头儿就在草原城等着他儿子呢。三天之内,如果不能用这些人把我儿子们换回来,我会烧了整个州。”
“如果换回来了呢?你就投降?”
老家伙把手背在身后。
“我会投降。”
“我怎么知道你没扯谎?”
老家伙举起右手。“你看清楚,我主在上,我,约翰·布朗,三天内绝不离开这里,等着你把我儿子们带回来。他们一回来,我就向全能的上帝的意志投降。”
那军官挺满意,转身走了。
老家伙当然是在扯谎。他没说要向美国政府投降。任何时候,只要他张口闭口就是上帝的意志,那就说明他不想跟对方合作,或者除非有利可图,否则绝不插手。他根本不想离开堪萨斯州,也不想投降,也不想乖乖顺从任何一个白人士兵。为了自己的事业,偶尔撒个小谎想来也无伤大雅。他与战争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一样。他相信上帝站在他这边。战争中,人人都坚信上帝站在自己这边。问题是,上帝也不会告诉任何人他老人家究竟站在哪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