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鼻子都能闻出来。联邦政府的人跟狗熊一个味儿,因为他们用狗熊油抹在头发上,而且从来不出门。他们不伐木头,也不拉骡子,看着溜光水滑、面黄肌瘦的。”
我瞅瞅礼堂,符合这种描述的至少有五百人,还不包括妇女。老家伙和手下人这一路弄死过一两头狗熊,可我只记得吃肉,只记得用熊皮暖和身子,压根儿想不起狗熊是个什么味儿。可我还是说:“我找到他们之后怎么办?”
“别说话,也别打断我演说。摇一摇软帽上的上帝鸟羽毛就行。”瞧瞧,那成了我们的暗号了。那根他给我的上帝鸟羽毛,被我送给了弗雷德里克,弗雷德里克死后,又回到了我手里。我把那东西压在软帽的帽檐底下。
我答应一定照做,老家伙便走上讲坛,我则混进大厅。
走上讲坛的时候,他的兜儿里还揣着七连发手枪和片儿刀,脸上一副随时随地魔挡杀魔的表情。老家伙情绪酝酿得差不多快要发狠的时候恰恰不会激动。然而,他神情淡然,一脸庄重,那平时比大草原还要缺乏起伏的声音却顿时变得高亢而紧张,抑扬顿挫、嘶哑刺耳,如同他心爱的宾州群山一般。他先来了这么一句:“我听说,联邦密探正尾随我而来。要是他在场的话,请他出来。我要用铁拳当场会他一会。”
仁慈的上帝呀,要是你听见别针落地的声音,就让我不得好死。老天爷,他这么一说,可把那些扬基佬儿当时吓傻了。他一说完,人群一片死寂,他可把他们吓得不轻。这下子他们知道老家伙是个什么人了。过了一会儿,这帮人的勇气也鼓起来了,怒火也鼓起来了,人群中嘘声四起。他们气得跟魔鬼似的,大喊大叫,好像只要有人敢斜眼瞧上老家伙一眼,就要饿狼一般扑上去。我可松了口气,可仍不敢大意,毕竟这些人都是胆小鬼,光会说大话,而老家伙一边滔滔不绝地怒斥着什么人,不费吹灰之力就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听众着了道儿。可在那礼堂里没法儿动手杀人,毕竟有那么多人在场,我稍稍放下心来。
老家伙发出“嘘”声,向大家保证联邦密探说什么也不敢露面,于是房间里安静下来。接着,他便照常开始演说,一如既往地抨击蓄奴分子,大骂他们滥杀无辜,当然,他绝口不提自己杀人的事。
他那套说辞我已经翻来覆去听了好多遍,简直烂熟于心,我觉得无聊,不知不觉睡着了。临到结束时,我醒过来,目光顺着墙壁逡巡了几圈,好确认一切安全,可却偏偏叫我看见了一个形迹可疑的家伙。
他混在反对蓄奴分子的喧闹人堆里,靠着后墙壁站着。他没跟着起哄,没咬牙切齿、摩拳擦掌,也没摇头晃脑,也没有跟周围的人一道咋咋呼呼地跳着脚咒骂。他压根儿没中老家伙的邪。他跟一块石头似的傻站着,面无表情,只用眼盯着。那人浑身上下收拾得利利索索,个子不高,敦敦实实,因为从来不出门所以脸色煞白,头戴圆礼帽,身穿白衬衫,脖子上系着领结,一字胡。老家伙的演说中场休息时,人群蠕动起来,屋子里越来越热了,此时那人摘下帽子,露出一头油光光的狮子鬃。他往后撸了撸一缕头发,扣回帽子,我突然灵机一动,想起了什么。总算被我逮到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了,我得过去,至少闻闻他身上有没有狗熊味。
此时老家伙的演说正如火如荼,临近尾声时,他一向开足火力,慷慨激昂。他明白,此时放手一搏,之后他便要西行了。他先是照例大讲特讲了一番凶神恶煞的奴隶主子和不争气的黑奴。人们特别爱听这一段,妇女们流下眼泪,人们怒发冲冠,摩拳擦掌——表演得不错——可我心下已有提防,紧盯着那密探。
我可不想冒险。我从软帽底下摸出羽毛,朝讲台摆了摆,可老家伙谈兴正浓,正说到好处。演讲已近尾声,老家伙正刹不住车地念着祷文,临到结尾他一向如此,既然是祈祷,他的眼睛自然是闭着的。
我曾说过老家伙的祷文是多么冗长。能一连说上两个小时,引用起《圣经》来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跟你我背字母表差不多。所以各位可以尽情想象,几百个人坐在他面前,听着他如泣如诉,这咱们的万王之王,他老人家创造了橡胶,创造了大树、蜂蜜、果酱、饼干,还有所有的好东西。他能够这么一连说上几个小时,说真的,就为这个我们还少筹了不少钱呢,因为有时候那帮扬基佬儿给他的絮叨弄得不胜其烦,懒得听他歌颂造物主,没等募款的篮子递到跟前就走了。这时候,老家伙已经学乖了,这段感慨一带而过——只用一个半小时——讲台上的老家伙正闭着眼,声如洪钟地向我们的造物主倾诉,求他扶助,让他尽自己的神圣义务,解救一众黑奴,将其护送至大天使路西法的荣耀之中——可他好不容易才把这长话短说。
我估摸着,这个密探以前也来过,因为他也知道老家伙要收尾了。他瞧着老家伙闭上眼睛,谈起《圣经》,便迅速离开后墙根,在过道里站着的人群中挤来挤去,往前面走。我使劲儿朝老家伙摇着羽毛,可他双目紧闭,正热情洋溢地赞颂上帝。我没办法,只得跟在那密探身后。
我离开后墙根,尽量跟上他的脚步,在人群里往前挤。那家伙比我离讲台近,他的动作很利索。
老家伙肯定是觉出不对劲儿了,他一边念叨着什么不朽的灵魂啦,受苦受难的人们啦,眼睛却突然睁开来,冷不丁来了一句“阿门”。人们纷纷起身往礼堂前头拥来,排着队要跟凑到他们心中的英雄身边,要握握他的手,让他签个名,并给他放上几美元什么的。
那个密探也给人潮推搡得放慢了脚步。可他仍然在我前头,而且我无非是个黑人妞儿,被急着跟老家伙握手的人群挤得东倒西歪。那帮人简直要把老家伙埋起来,而我早给人推到一边去了。我又挥了挥上帝鸟的羽毛,却淹没在周围高大的成年人之中。我瞥见前头有个小姑娘推开老家伙面前的人群,举着一张纸要他签名。老家伙俯下身子正要签名,那密探冲破人群,挤到礼堂前部,眼看就要来到老家伙面前。我蹿到板凳上,跨过几排座位,朝前面扑过去。
那密探抬手就能够着上尉时,我离他尚有三米的距离,老家伙正背对着密探,俯下身子给那小姑娘签名。我大吼一声:“上尉!狗熊味儿!”
人群怔了一怔,上尉一定是听见了我的吼声,他猛地扬起脑袋,那张布满坚毅的老脸瞬间略过警惕的神色。说时迟那时快,他倏地起身猛然向后一扭,双手按在七连发步枪上,那突然苏醒的枪声发出巨大的轰鸣,把我震得一侧歪。老家伙给那密探来了个突然袭击。那家伙一定是吓呆了,他还没来得及伸出手,也没顾上掏家伙。他命休矣。
“啊哈!”老家伙说。
让我没想到的是,老家伙没碰那七连发步枪,紧绷绷的脸也舒展开来。他伸出手。“我看这下你拿到我的签名了。”
敦敦实实、打着领结的胡子密探收住脚步,低下戴圆礼帽的脑袋鞠了一躬。“说得是。”他说。英国口音。“休·福布斯为您效劳,将军。久仰解放黑奴事业的伟大战士之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可有幸握您的手?”
两人握手。我琢磨,这也许就是上尉一直等着的“特殊的事情”,为了这件事,他在东部盘桓了这么久,待完成后才能会回西部去。
“我研究过您伟大的作战手册,福布斯先生。”老家伙说,“我斗胆说一句,出色极了。”
福布斯再次鞠躬。“您谬赞了,亲爱的先生,但我不得不承认,在伟大的加里波第将军亲自领导的军团里,在欧洲战场上,我的军旅生涯的确战无不胜。”
“的确如此,绝非过奖。”老家伙说,“我有个计划,得借助您的军事经验和专长。”他朝聚在四周的乡民看了看,接着转向我,“咱们到后头去吧,我的跟班负责收集今晚的善款。我有些事得跟您商量,事关机密。”
说完,两人便走到礼堂后面的房间里,而我则负责收取募款。两人的谈话内容我不得而知,可他们谈了足足三个小时之久,两人再度现身时,礼堂已经空无一人。
四下里一片寂静,街道上也十分安全。我把当晚的募捐所得一百五十八美元递给老家伙,这是我们的最高纪录。老家伙拿出另一沓钞票,数了数,把总共六百美元放进一只棕色的袋子,三个月来,在东海岸各处巡回演出筹集的每一份军费都悉数在此,老家伙把袋子递给福布斯先生。
福布斯先生接过袋子,塞进上衣口袋。“能在伟人的军团中效劳,实为幸事。将军可以与杜桑·卢维杜尔、苏格拉底和希波克拉底齐名。”
“我是一名上尉,在和平王子军中效劳。”布朗老头儿说。
“啊,对我来说,您的确是将军。长官,我就这么称呼您,因为我不在无名小卒手下效劳。”
说完,他转过身,顺着小巷踏着军人的大步离开,皮鞋发出吧嗒吧嗒的响声,正气凛然,一身傲骨。
老家伙望着他一路走开,直到消失在巷子尽头。“我找他找了两年了。”他说,“咱们在这儿耗了这么长时间,就是为了他,洋葱头。我主上帝总算把他带到我的面前了。他将在艾奥瓦州与我们会和,为我们训练军队。他是从欧洲来的。”
“是吗?”
“没错。一位加里波第将军亲自**出来的专家。我们有一位真正的教官了,洋葱头。现在,我终于做好了打仗的准备。”
福布斯走到巷子尽头时,转向老家伙,碰碰帽檐,鞠了一躬,便消失在夜色之中。
自此,老家伙再也没见过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