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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甜心(第1页)

11甜心

我们顺着小径,向东北方向走了半日,深入密苏里州蓄奴分子的地盘。我坐在马车上,鲍勃坐在我前面,蔡斯和兰迪骑马殿后。凡事都是蔡斯出面交涉。他说起他老娘,说起他老爹,说起他的儿女。他老婆是他爹的半个堂妹,蔡斯抓住这个话题说了不少。他倒没怎么想起谈他自己,这倒又给我上了一课,教我该怎么做女孩。在女人面前,男人倾诉的全是马儿啦,新靴子啦,雄心壮志啦什么的。可要是把他们拢到一间屋子里,这帮人聊的全是动刀动枪、吐痰抽烟之类的话题。还有,千万别让他们说起老娘,蔡斯一提起她,还有她那些惊人的壮举,简直连停下来歇歇舌头的机会都没有。

我任凭他喋喋不休,只为剃头的事发愁,到时候我该怎么办呀。过了一会儿,他们两个登上背部车厢,打开一罐麦芽酒,我一看,正好亮亮我的嗓子,好让他们两个忘了这件事。叛乱分子最钟爱的莫过于动听的古调,在荷兰佬儿酒馆里混日子的时候,我刚巧学过几首。果然,他们俩快快活活地回到了马背上,小口咂巴着杯中物,而我则唱着《马里兰,我的马里兰》《求你了妈妈,我不回家》,还有《爷爷,你的马儿进了我的谷仓》。一时间也安抚住了,可天就要黑了。谢天谢地,就在漆黑的夜色即将吞噬草原的广阔天空时,广袤的平原和大团的蚊子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木屋和潜居者的住宅,我们这是到了派克斯维尔镇了。

那年月,派克斯维尔镇还没什么像样的商业,只有几座摇摇欲坠的小破房,草棚子和鸡舍。街上只有泥巴铺成的土路,布满了石块和木桩,主道上还有一条条水沟。小巷子里,猪儿窜来窜去。公牛、骡子和马要死不活地拉着装满破烂的车。货物东一堆西一片地扔在那里无人看管。大多数木屋都没盖完,有几座连屋顶也没有。剩下来的仿佛时刻准备倒下来,到处晒着蛇皮、水牛皮和动物皮。镇子里有几座酒馆,说是一座摞在另一座上头也不算夸张,酒馆门口的凉台上,厚厚的烟草渣子铺了一层。那镇子真是乱七八糟。可当时,它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壮观的市镇。

我们的到来引起了好大动静,人们听到奥萨沃托米大枪战事件的传言。我们的马车刚刚停下,人们就围拢过来。一个老头儿问蔡斯:“是真的吗?约翰·布朗老头儿死了?”

“没错,先生。”蔡斯哑着嗓子说。

“你杀的?”

“哎哟,我把兜里的每一颗子弹都朝他招呼过去啦,跟你站在这儿一样真切——”

“太好啦!”大家嚷嚷起来。他拴好马车,拍了拍马背。兰迪沉下脸,一句话也不说。我寻思着,他是不是遭通缉了,什么地方说不定有人出赏钱拿他呢。大伙儿把蔡斯欢呼着拉下马车时,兰迪则偷偷上了马背,扯起骡子溜走了。打那儿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蔡斯可是美上天了。人们连拉带扯地把他推到最近的小酒馆,把他按在座位上,给他灌威士忌,醉鬼、打手、赌棍、扒手全围在他身边喊着:“你怎么办到的?”

“全给我们讲讲!”

“哪个先开的枪?”

蔡斯清清喉咙。“我说过,开了好多枪——”

“那是当然!他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蠢货!”

“一匹豺狼!”

“还是盗马贼!黄皮的扬基佬儿!”

人们又哄笑起来。蔡斯的谎话都是话赶话说出来的。他本不想扯谎来着。可是一见他还没醉倒,人们就不停地给他灌烈酒。蔡斯的赃物卖得一件不剩,人醉得不成样,不大一会儿就忍不住把牛皮吹上了天。他的英雄事迹从一个醉鬼嘴里传到另一个耳朵里,传的人越多,说得越邪乎。起初,他说是他先开的枪。接着就成了赤手空拳干掉老家伙。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自己开了两枪。过后又成了他用刀子捅死老家伙,把他大卸八块。他把尸体抛入河中,成了鳄鱼的美味午餐。他就这么胡天海地,满嘴跑火车,撒下弥天大谎。你也许以为,那群看客里总会有人辨得出这是一派谎言。然而人们都跟他一样酩酊大醉,人们要是有心相信,真相就无处立锥。当时我突然发觉,人们害怕老家伙怕得要死,人们怕他的思想,跟害怕他本人一样,所以听说他的死才乐成这样。即便仅仅五分钟之后,真相浮出水面,葬送了那谎言也没两样。

我和鲍勃坐在一旁不吭声,没人注意我们两个,可我一往门口溜,人们便发出嘘声和口哨声,让我不得不退回到椅子上。草原上绝少见到女人,至于姑娘,不管是什么样的都是稀罕物。虽然我穿得破衣烂衫——我的裙子已经磨烂,软帽也破了,草帽下面的头发乱得像一团羊毛——男人们仍然对我热情有加。他们七嘴八舌,在他们的脑海中给我安上一根**。他们的污言秽语真让我有些吃不消,因为老家伙的队伍里不准说荤话,也不让喝酒,对女人向来彬彬有礼。夜深了,针对我的口哨声和嘘声越来越下流,这下子蔡斯来了劲儿,这家伙干脆把脑袋抵在吧台上,他酩酊大醉,脑子一热,失去了理智。

他从吧台站起身来说:“失陪了,各位绅士。今天,我亲手宰了百年来最大的恶人,可真是累坏了。我要把这小姑娘带到街对面的派克斯维尔旅店去,阿碧姑娘听说我跟那大恶人一场鏖战,听说我揍得他咽了气,听说我以密苏里自由之州的名义让他喂了恶狼,肯定在销魂阁给我留着房间呢!上帝保佑美国!”他把我和鲍勃推到门口,跌跌撞撞地过了街,来到派克斯维尔旅店。

派克斯维尔镇比起我之前提过的那两间粪坑样的酒店来说,简直称得上豪华时尚。可我得说,现在回头想想,其实也没多大差别。等我见识过东部人住的房子之后,才发觉派克斯维尔的旅店比起波士顿最低等的客栈也只能算是个猪窝。派克斯维尔旅店的底层是烛光昏暗的酒吧,里面有桌子和一个吧台。后面是一件小隔间,里面放着长餐桌。屋子边上有一扇门,外面是一个小厅,再外面是后巷,房间尽头是通向二楼的楼梯。

蔡斯走进来的时候,早就得到消息的人们又是一阵**。他们拍着他的后背,往他手里塞酒。蔡斯跟大家豪迈地打着招呼,走到里头的房间,餐桌旁的几个人跟他打招呼,给他让座位,还要再请他喝酒。蔡斯挥挥手谢绝了。“现在不行,哥们儿,”他说,“我得去销魂阁。”

在房间尽头的楼梯上,有几个女人坐在底下台阶上,正是常混迹在荷兰佬儿酒馆的那种女人。有几个抽着烟斗,皱巴巴的手指头把黑乎乎的烟草扔进烟袋,再把烟嘴捅进口里,用牙齿叼住。那牙齿黄得就像一块块奶油似的。蔡斯踉跄着走过她们身边,站在楼梯底下,抬头喊着:“甜心!小甜心!下来,看看是谁回来了?”

楼梯盯上一阵骚乱,黑暗中,一个女人冲下楼梯,走了一半便停在房间蜡烛的光辉中。

有一回,我曾在康瑟尔布拉夫斯救过一个叛乱分子,他跟人打了起来,挨了几下黑枪,身上流着血,动不了了。那人很感激我救他一命,就驾车带我进了城,还给了我一杯冰激凌。我以前可从来没吃过那玩意儿。这辈子我没尝过更美味的佳肴。

但是那冰激凌滑过喉咙的感觉,没法儿跟头一次看到那美人儿走下楼梯的感觉相提并论。她的美貌能把你的帽子惊得掉下来。

那是个黑白混血种女人。皮肤跟鹿皮一样呈棕色,高高的颧骨,棕色的大眼睛跟银币似的。她比我高一头,但是看起来可不止。她穿着一件妓女们最爱穿的那种蓝色花布裙,那玩意儿紧紧地裹在身上,她一动,几朵雏菊就跟杜鹃花扭成了一团。她走起路来,好像一个暖烘烘的房间灌满了烟。我当时搞不好已经十二岁了,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自然不陌生,在荷兰佬儿的酒馆也偶然扒着门缝往里瞧过两三眼,可知道这类事跟干这类事还是不一样。再说荷兰佬儿酒馆里那些婊子们都太丑了,火车都吓得走不上轨道了。而这女人身上那股劲儿,简直让你听见火车从密苏里州刚劲有力地疾驰上千公里。就算有饼干吃,我也舍不得离开她的热被窝儿。她真是个尤物。

本来,她在房间里大模大样地觑着,跟个女祭司似的,一见蔡斯,表情完全变了。她三步并作两步奔下楼梯,照着蔡斯就是一脚。蔡斯跟个破布娃娃似的跌倒在楼梯底下,男人们哈哈大笑起来。那女人走下楼梯,居高临下地瞧着,两只手放在屁股上:“我的钱呢?”

蔡斯跟个小绵羊似的爬起身来,掸掸身上的土。“这么着对待赤手空拳干掉约翰·布朗老头儿的英雄,未免太过分了吧。”

“没错。去年我都没买上黄金债券。我才不管你干掉了谁。你欠我九美元。”

“那么多?”他问。

“钱在哪儿?”

“甜心,我有比九美元好得多的东西,瞧瞧。”他指了指我和鲍勃。

小甜心看也不看鲍勃,目光直接落到我身上。

草原上的白人——即便是白女人——对傻乎乎的黑丫头也根本懒得瞧上一眼。可自打穿上这身行头以来,甜心是我这两年来见过的第一个非白种女人,她一眼就觉出事情不对头。

她哼了一声。“狗屎,不管这丑八怪是什么东西,肯定得整治整治。”她转向蔡斯,“我的钱带来了吗?”

“那小妞怎么样?”蔡斯说,“阿碧姑娘用得着她。这一来咱们不就扯平了吗?”

“跟阿碧姑娘说去。”

“可我把她大老远从堪萨斯城带来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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