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定义天才
荷马、达·芬奇、莎士比亚、莫扎特、托尔斯泰、伽利略、牛顿、达尔文、居里夫人、爱因斯坦——这些艺术家、科学家举世闻名,成就斐然,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什么相同之处?不少人也许会这样回答:他们都通过不懈努力,永远地改变了人类对世界的认知,都拥有天才的品性。不过确切来说,我们发现为天才下定义十分困难,尤其是以当代人为对象时。
巴勃罗·毕加索虽有不凡的名望与影响力,但能否尊他为天才,至今未有定论。文坛内,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Woolf)也是如此。斯蒂芬·霍金虽是大众心目中与爱因斯坦相媲美的当代天才,但懂行的物理学家却不以为然,只将他当作目前众多宇宙学泰斗中的一员罢了。
毫无疑问,天才是个性张扬、独一无二的。然而,天才必有一个共同点,无论平民百姓还是专业人士都无法否认。每一位生物学家仍须阅读达尔文的作品,从中得出新观点,开展新实验。物理学家则需要爱因斯坦的理论。莎士比亚的戏剧、莫扎特的旋律与和声分别从英国和奥地利出发,跨越语言和文化的樊篱,走向世界各地,依旧感动人心。当代“天才”来去匆匆,但天才之思想永驻。天才之作拥有超越一时名望的特质,挣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镣铐,是昙花一现的反义词。
现代英语的“天才”(genius)一词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在拉丁语中指“守护之灵”,它将个人、场所、机制等,与命运的力量、时代的更迭联系起来。与古希腊的“daimon”相似,“genius”与被守护者相伴一生,诗人贺拉斯在公元前1世纪曾这样定义道:“……管理每个人出生的星座,管理他的天性,与我们同生,与我们同死,样貌随人而变,肤色或白或黑。”[1]贺拉斯称,只有它知道两兄弟性格迥异、生活方式天差地别的原因。但是古罗马人口中的“genius”与能力、创造力并没有必然关系。
直到启蒙运动时期,“genius”才获得了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现代意义:天才,指展示出超凡的智力或创造力的人,不分先天和后天。贵为神启诗人的荷马,受人敬仰两千余年,却在18世纪才成为一名天才。天才的现义源于拉丁词“ingenium”(而不是“genius”),意为“本性”“先天能力”“才华”。1711年,“天才”一词已广泛流通,约瑟夫·艾迪生(JosephAddison)在刚开办的《旁观者》(TheSpectator)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名为《论天才》(Genius)的文章,其中写道:“对一位作家最常用的评价莫过于称他为天才。”
我听说过不少被人誉为天才的三流诗人,国内没有一个耍笔杆子的缺少称他为伟大天才的仰慕者,至于那些对悲剧只知一星半点的家伙,总有人赞其为旷世奇才。
18世纪中叶,塞缪尔·约翰逊(SamuelJohnson)在期刊《漫步者》(TheRambler)上尝试给出天才的定义,侧重后天努力的重要性,具有明显的现代倾向。约翰逊称:
由于天才——无论是怎样的天才——就像燧石上的火花,只有与适当的对象发生碰撞,才能诞生,因此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努力成为天才,不管他的能力是否恰巧能助他实现愿望;而且由于天才们令人羡慕的能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展示出真实水平,因此一个人只要秉持着同样的信念,从事同样的事业,也许就能理性地期待同样的成功。
此后不久,约翰逊之友、画家乔舒亚·雷诺兹(JoshuaReynolds)在《艺术演讲录》(DisArt)中提到:“每位艺术家最大的野心就是成为天才。”但在1826年,批评家威廉·哈兹里特在《天才意识到自己的力量了吗?》(WhetherGeniusIssciousofItsPower?)中指出:“伟人从不以天才自居……一个人如果将要达到自己内心关于伟大的标准,那他必定总是把伟大看得无足轻重。”以毕加索为例,他公开表明:“我独处时不会把自己视为一名严格意义上的艺术家。乔托、伦勃朗、戈雅才是伟大的画家。”
1896年,达尔文表弟、差异心理学之父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的作品《遗传的天才:规律与后果》(HereditaryGenius:AnInquiryintoItsLawsandces)出版,针对天才的科学研究由此开始。高尔顿以杰出的个人及其亲属为对象,其中有仍在世的,也有去世的,对他们的背景出身、生活境况与所获成绩进行了细致的调研。但奇怪的是,书中几乎没有提到“天才”一词,没有为天才下定义,索引中也没有“天才”这一条目,而“智力”(intelligence)一词反倒频频出现。此书于1892年再版时,高尔顿对原标题感到不满,希望可以改为《遗传的能力》(HereditaryAbility)。在新版序言中,他写道:“用‘天才’一词时,我绝没想过把它作为专业术语看待,只是单纯地用它来表达超常的能力而已。这个字眼包含了太多不确定的因素。许多年轻人被同代人称作‘天才’,传记作家虽很少使用‘天才’一词,不过他们的观点也并不一致。”
1。《荷马礼赞》,让·奥古斯特·多米尼克·安格尔,1827年
直到今天,“天才”的定义仍模糊不清,这也在所难免,但在20世纪时,对天才的要素和模式的研究曾有过些许进步。1998年出版的《天才与心灵》(GeniusandtheMind)是一本针对创造力和性情的学术研究合集,由心理学家安德鲁·斯特普托(Aoe)汇编而成,历史学家罗伊·波特(RoyPorter)在前言中写道:“见到对天才的概括时,我总是心存警惕……除了不寻常之外,他们似乎没有共同点……不过,身为历史学家,我又情不自禁地被天才所吸引。”这种不确定性也体现在本书所讨论的人物中,他们的地位变幻莫测,如莫扎特、爱因斯坦这样的公认天才寥寥无几。谁是天才,谁不是,这很难达成共识,区区几个公认天才的存在无法赋予“天才”一词精确的定义。事实上,这种悖论正是天才的魅力所在:对学术界而言,以天才为研究对象,几乎就是以塞缪尔·约翰逊所说的“每个人”为研究对象。
2。巴勃罗·毕加索,1904年。如何确定哪些人是天才,而哪些不是?
高尔顿所处的维多利亚时代崇尚天才,他们个个都像弗吉尼亚·伍尔夫笔下的诗人丁尼生,“意气风发,长发飘飘,头戴黑帽,身披斗篷”。相比之下,21世纪对天才的追捧也许有过之而无不及。达·芬奇、牛顿等艺术、科学天才(本书关注的焦点)激发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想象力。军事、政治天才如拿破仑、丘吉尔、甘地,“邪恶天才”如希特勒,也是如此。专家和大众也毫不吝啬地用“天才”来形容棋坛、体坛、乐坛的佼佼者,不仅如此,他们还有剥夺这一荣誉的能力,获奖无数、常常引起轰动的英国装置艺术家达明安·赫斯特(DamienHirst)对此深有体会。2009年,赫斯特新作首展,遭到各方评论狂轰滥炸,作为回应,他表示将继续创作,不断进步,并称:“我不相信天才,我相信自由。所有人都能成功,所有人都能成为伦勃朗。持久的练习造就伟大的画作。”
“先天遗传”与“后天养成”这对概念的创始人高尔顿,绝不会同意赫斯特的说法。智力超群的高尔顿是达尔文家族的一分子,他的外祖父伊拉斯谟斯·达尔文(ErasmusDarwin)是查尔斯·达尔文的祖父。正是由于查尔斯·达尔文于1895年出版的《物种起源》(inofSpecies)阐述了自然选择的现象,高尔顿才相信,高智商和天才头脑必须靠遗传。高尔顿为古今精英(主要是但不仅限于英国人)做了能力排序,并从中检索出家族内出现精英的频率,希望证实开篇的论点:
本书旨在说明,在有机世界的形式和物质特征等限制条件完全相同时,人是通过遗传获得天生能力的。
为了获取所需数据,高尔顿将名望视为判断能力高下的精确指标。这合情合理,但并非完美无缺。他分析了记录在册的种种成就与荣誉,来源有三:名噪一时的传记手册《时代伟人》(Meime)、《泰晤士报》(TheTimes)于1868年发布的讣告,以及过去在英国发布的讣告。要是他活在今天,一定也会分析诺贝尔奖得主名单。以此为基础,高尔顿武断地将“精英”定义为身份地位较高的人,每100万人中只有250人,也就是每4000人中只有1人。他对这一数字的解释充满诗意:夜里满天繁星,肉眼可见的可能有4000颗,“但最亮的那颗,是多么超凡脱俗”。“巨擘”则比精英更加稀少,100万人中只有1人,甚至几百万、上千万中只有1人。“一位巨擘去世时,整个知识阶层都会为他沉痛哀悼,他应享受公葬待遇,被列为历史伟人,为后世称颂。”如前文所述,高尔顿没有为“天才”下定义。
《遗传的天才》的主体部分,便是高尔顿如何将“精英”“巨擘”融入家族中。从“1660年至1865年的英国法官”一章开始,高尔顿的研究涉及“文学家”“科学家”“音乐家”“神学家”“剑桥古典文化学者”等不同领域的人物,并以“桨手”和“北部乡村摔跤手”作结。显然,对高尔顿和后来的研究者而言,天才的概念,只有运用在某个领域中,才有意义,比如音乐天才、划桨天才。
高尔顿对比从不同领域中获取到的结论,声称这些结论不能证明他的遗传论点,只能提供论据支撑。“综合结论如下:50%的巨擘有一到多个亲属是精英。”其中比例最高的是资深法官(2430),高达80%,还有科学家(6583);比例最低的在20%~30%,有神学家(33196)和音乐家(26100),所有领域平均值为50%。然而,高尔顿承认,他的个人偏见很容易影响对精英和巨擘的选择。在“科学家”一章中,牛顿的祖辈或后代显然都不是脑力劳动者,这无疑为高尔顿的研究增设了一大障碍,他在冗长又牵强的注释中依然尝试找出牛顿家族中的精英。最令人惊讶的是,高尔顿在书中根本没有提到几位声望极高的英国科学家,包括数学家乔治·布尔(GeeBoole)、化学家约翰·道尔顿(JohnDalton)、物理学家迈克尔·法拉第(MichaelFaraday)、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EdmondHalley)、博物学家约翰·雷(JohnRay)、建筑师克里斯托弗·雷恩(ChristopherWren)。法拉第是维多利亚时期最有名的科学家,将他略去不提尤其暴露了高尔顿的私心——作为区区铁匠之子,法拉第和他的家族对论证毫无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