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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诚实与不诚实(第1页)

第五章诚实与不诚实

相信某人所说的话有两个面向:对诚实的期望和对知识的期望。如果我相信我的儿子所说的,他学校今天停课,那么我不仅认为他是在诚实地表达他的想法,也认为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有其中之一是不够的。如果我认为他在撒谎,那么我就不会相信他说的话。如果我认为他是在通过一厢情愿的想法说服自己,而不是基于证据,那么我也不会相信他说的话(尽管我更容易原谅一厢情愿的想法,而不是谎言)。

同样,信任某人做某事也有两个面向:一是对善意的期望,二是对技能或能力的期望。如果我相信我的女儿会在学校选择健康的午餐,那么我相信她在尽最大的努力做出有益于健康的选择,而且她也有能力区分健康与不健康的食物。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我认为她并不在意吃的食物是否健康,我就不相信她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我认为她分不清健康和不健康的食物,那么我还是不会相信她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她可能会碰巧选择一顿健康的午餐,但我认为这样的概率不大。

不信任是各式各样的。当我怀疑一个朋友给我的医疗建议时,我并不怀疑她的诚实和好意,但我怀疑她的专业知识。当我怀疑制药公司提供给我的医疗建议时,我并不怀疑他们的专业知识,而是怀疑其意图是否良善。

我们对诚实或善意的判断比我们对知识或技能的判断更具道德严肃性。有时我们认为人们应该在道德乃至法律上为其无知负责——他们本应该多了解一下!但是,就像我对待我的儿子、女儿和朋友一样,我们原谅一个诚实的,甚至是粗心的错误,要比原谅一个故意的欺骗容易得多。

欺骗会引起谴责和怨恨,但如果仅仅是缺乏善意则显得有些微不足道。成长中的人会逐渐意识到世界并不欠我什么。许多好人对我没那么关心,也不会不辞辛劳地帮我解除生活的烦恼。况且,除非我有求于人,否则别人没有义务没完没了地给我帮助:如果一个过路人把那些吹进我前厅花园的垃圾收拾起来,这当然很好,但是路人没有义务做这种好事,当他们熟视无睹地走过去时,既不涉及道德问题,也不会招致我的抱怨(尽管我会谴责那些在这里乱丢垃圾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从承诺的角度来看信任和不信任是有益处的。我可以预测,或者猜一猜,下一个过路人是否会捡起垃圾——也许我估计走过来的邻居对这个不整洁的花园实在看不下去。我欣赏和感激捡垃圾的路人,而对不捡垃圾的路人感到失望。但这不是判断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更值得信任的理由——也许可以判断他更乐于助人,更慷慨,更热衷于社区生活,但不是更值得信任。为什么?因为谁都没有承诺过要帮我捡垃圾,也没有义务这样做。就算你是一个一旦有时间就想着帮邻居做点事的人,并且觉得不捡垃圾的行为不好,但除非你主动提出过要帮一把手,结果又没做到,否则你不必觉得这是不值得信任的表现。

因此,信任既包括对诚实的期待,也就是期待某人会尽最大努力履行其承诺,也包括对其知识、技能或能力的期望。我们以截然不同的方式来判断和评价这两个方面。本章主要关注诚实(和不诚实),而下一章将探讨知识(和无知)。

测谎

我们在识别骗子方面有多在行呢?心理学家进行了一项研究,要求人们判断一些陌生人是在撒谎还是在说真话。总体而言,人们会在54%的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判断。你认为这已经挺不错了?其实不太好:做一个简单的实验,掷一枚硬币——正面表示撒谎,反面表示说实话——就会有50%的成功率,可见54%并没什么了不起。在这样的情形下,人们往往高估诚实的程度:宁愿轻信一个撒谎者,也不想误会一个诚实的人。

也许不足为奇的是,当人们只能观其行却不能听其言时,就更难做出正确的判断;除此之外,无论人们是观其行又听其言,或只是观其行,甚至只阅读文字记录稿,也没有看出有什么区别。总体而言,人们更轻信那些能听其言说之人,无论他们是否能亲见其人。研究员识别儿童的谎言比他们识别成人的更容易,但这似乎是源于一种倾向,认为儿童比成年人更有可能撒谎。

在许多类似的研究中,撒谎或说实话者被随机安排在一些人为场景中,这种情景设置对于被试而言无所谓诚不诚实。但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试图判断对方诚实与否时,我们会对其动机做出判断。这对她有什么好处?她为什么要骗我?她有什么得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试图向我们推销东西的人持怀疑态度。一些研究人员试图通过对那些极力说服听众的讲话者进行奖励,以增加现场感。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无论讲话者撒谎与否,这都让他们看起来不那么诚实:你越想让人相信你,你看起来就越可疑!

当这类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表时,心理学家保罗·埃克曼(PaulEkman)不断收到电话。他受邀向来自美国中央情报局、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国家安全局和军方的测谎员,美国特勤局的特工,法官,加州抢劫调查协会的警察和精神病学家等团体,讲述他在测谎方面的工作。他利用这个机会对这些专家小组进行了测谎测试,结果发现只有特勤局的特工做得比其他人好得多。埃克曼和他的合著者莫琳·奥沙利文(MaureenO’Sullivan)推测,要在一系列严密包围的情况下识别人群中潜在的危险分子,可能对特工提升这方面的能力有帮助。

埃克曼的研究随后激发了蒂姆·罗斯(TimRoth)在电视剧《别对我撒谎》(LietoMe)中塑造某一角色的灵感——卡尔·莱特曼博士(Dr。CalLightman),他拥有超科学测谎能力,能从面部表情、语调或肢体语言中捕捉到最微小的变化。他帮助警方打击罪犯,同时也努力抵制成为大骗子的**。但是,正如福克斯网站所述,“他的科学能力对他的个人生活来说既是福又是祸……”。谁能想得到呢?

埃克曼本人是这部电视剧的顾问,他说主角身上体现的大多数技巧都是准确的,尽管这种想象让电影中的所有技巧,都看起来比现实生活中的更灵敏、更容易。他不认为莱特曼不道德地利用谎言来煽动他人暴露自己,同时还指出了莱特曼和自己之间的一些差异:“他更年轻,更急躁、傲慢、粗鲁,而且他是英国人。”

正如研究人员自己意识到的,就像基于实验室的“信任”实验需要在人为环境下相互给予相对较少的现金一样,测谎实验也有明显的局限性。首先,他们经常在陌生人之间进行——实验对象通常会看到他们以前从未见过的人的视频片段。这可能是因为我们了解的时间越长,我们就越善于“解读”他们,并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们以前是否撒过谎。其次,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利用自身的背景知识来评判所说的话是真是假——此种说法与我们的认知是否吻合?如果不是,这个人有可能是该话题的最高权威吗?在人为的实验场景中,观众无法获得关于话题或讲话人资历的相关背景信息。在某些情况下,听众甚至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他们只能通过视觉线索来判断演讲者。再次,所有人都知道这些是虚构的情况,所以这一道德或社会所要求的说真话原则被暂时搁置了。最后,实验中的听众要在讲演者是撒谎还是说真话之间做出明确的判断。在日常生活中,至少在信任风险较低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简单地假设其他人是诚实的,甚至几乎不考虑对方在撒谎。可一旦要求我们给出明确的态度,那我们可能会变得谨慎一些。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些实验告诉了我们关于谎言的全部真相,尽管它们很有趣。的确,在这种情景下对撒谎和测谎进行恰当的科学研究是很难的:有太多因素在起作用,中立的观察者往往也无法分辨人们是否在撒谎,或者听众是否相信。

心理学家南希·达林(Nang)和邦妮·道迪(BonnieDowdy)研究了几对母亲和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试图评估她们在产生意见分歧之际对彼此的信任程度,比如朋友的选择、闲暇时间的使用、饮酒或吸烟。当她们意识到许多母亲和青少年对某事持有不同意见时,最初的隔阂变得明显起来。可一旦将信任考虑进来,达林和道迪发现,母亲们通常都过于多疑,在孩子们说真话时她们认为是谎言,但孩子们在撒谎时她们也能一眼识破。对心理学家来说,最受父母信任的青少年是那些承认父母有权为其定规则和界限的青少年。

线索与自信

以实验室为背景做出的研究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要求参与者对其做过的判断进行反思,并了解他们是如何做出这些判断的,而且还可以对这些判断的准确性进行比较。在某些情况下,参与者被问及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有多自信,他们识别谎言以及不误判诚实的人的可能性有多大。尽管大多数人的实际表现只比平均水平好一点点,但我们大多数人都自认为很精明。这表明我们对自己的技能过于自信。研究甚至表明,人们越是不善于从谎言中分辨出事实,他们就越相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些不善于从谎言中判断事实的人的自信程度最高(在判断方面,男人比女人更加自信,尽管他们并不比女人判断得更准确)。因此,要想成为一个更好的测谎者,必须先学会质疑自己在某件事上的判断力。

为什么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人们通常过分相信自己的技能,特别是在一些难度较高的任务中。而测谎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认为自己高于司机的平均驾驶水平,自己的工作比同事做得更好,自己在抚养孩子方面比邻居做得更好。显然,我对自己很了解,但大家都超过平均水平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都处于乌比冈湖效应[1]中。第二个原因是,我们大多数人对撒谎者的形象都有自己的看法——眼神躲躲闪闪,额头出汗,举止局促不安——可大多数人在这一点上都错了。我们依赖的是一个错误的理论,但我们认为它很有用,这增加了我们对自己能识别谎言的信心。

如何做到更精准呢?其实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说法,比如面部抽搐意味着撒谎,且不会出现在无辜的人身上——但正如专家所说,“匹诺曹的鼻子”[2]是不存在的。但我们的行为中似乎确实存在一些线索。保罗·埃克曼(即卡尔·莱特曼博士)和华莱士·V。弗里森(WallaceV。Friesen)区分了泄露线索和欺骗线索。泄露线索显示了说话者真实想法或感受的一瞬。欺骗线索——紧张的迹象——是说话者试图误导他人,但又无法圆谎。总体而言,我们可能会认为撒谎比说实话更容易让人有压力,或者更让人内疚,所以撒谎会影响人的情绪,从而显露出来。

还有,对这些线索的研究通常是基于人为设置的环境,即两个陌生人在实验室环境中交流,也没有什么风险。可最为可靠的线索似乎是,撒谎者的故事中包含的细节比说真话者少;此外,撒谎编故事有时不像事实那么连贯或可信(尽管事实有时比谎言更离奇)。要想抓住这些线索,就需要倾听者关注此人实际说的内容——与我们的预期恰恰相反的是,撒谎与目光接触(“目光厌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与“嗯嗯”“啊啊”、坐立不安、抓耳挠腮没有任何关系。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的高低。研究要求人们违心地说出自己心底的事,他们却暴露出更多的谎言线索。这是能讲得通的:平日里的“善意谎言”都是不假思索的,这不会引起我们的负罪感,也不太可能使我们惴惴不安。越严重的谎言可能越难说得顺溜,也越难掩饰。但问题是,说出我们内心深处的事情真相会让人感到心理压力,由此可能导致一些迹象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欺骗的线索。如果你在谈论一些对自己至关重要的事情,你可能看起来不大诚实,即使你是真心实意的。

信任缺失和过往记录

一切都很复杂,但并非毫无希望——我们能锁定的目标是带着信任去识别诚实的信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关注的不仅仅是说话内容的内部一致性,以及所伴随的肢体语言。有时,我们发现自己只是信任或不信任,而不反思对错或原因。其他的时候,信任就像是我们必须做出的一个有意识的决定,偶尔也是一个痛苦的决定。我们有责任为自己与他人评估一些现有的证据,但我们应该采取什么策略呢?

一种策略是,只有当有充分证据证明某人是值得信任的时候,才去信任他。这种谨小慎微的策略是以不信任为前提的:在证明清白之前谁都有罪。从极端的角度来看,这一策略会让我们怀疑所有人,除了我们的亲密朋友和家人,因为我们有许多机会来收集证据以证明他们是诚实的——即使是那样,我们仍然可能犹豫不决。另外还有一种不那么极端但仍然谨慎的策略,结合我们曾与检票员打交道的经历,会较好地理解这一策略。就算我们处于一个陌生的车站,且根本不认识这个检票员,我们也会相信他所告知的列车时刻表。最后一种策略是将信任变为前提:我们应该信任他人,直到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他们不值得信任为止。换句话说:在被证明有罪之前谁都是清白的。

从历史上看,这些对立的政策与两位伟大的苏格兰哲学家有关——爱丁堡的大卫·休谟(DavidHume)和阿伯丁的托马斯·里德(ThomasReid)。对休谟来说,自我负责是首要的:你必须为自己的信仰负责,只有当你有充分的、来自经验的证据时,才能去相信别人。否则,你就容易上当受骗或成为煽动言论的人。对休谟来说,在被证明有罪之前谁都是清白的策略,是一个最坏的策略,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对里德来说,相信别人的话就像相信我们自己的感知一样。如果我们开始怀疑感知得来的证据,我们就无法检验我们的所见所闻。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一种感知与另一种感知相互印证——触摸我们所见,或者是目寻我们所听。同样,里德还申辩道,一旦我们开始怀疑别人所言,我们所做的对证也是有限的。假设你怀疑一位熟人告诉你的事,你可以对照参考书、互联网、其他人的言论等来证实。但只有在少数的情况下,你或许才有可能身临其境地观其行、听其言。里德认为,如果采取证明清白之前谁都有罪的策略,那么一切所言皆不可信。

里德的追随者认为,信任的前置关乎语言学习。如果我们认为语言很难反映事物的真实面目,那么我们就不会将词语与它们的意义联系起来,交流也就会停滞。想象一下,你要从一个你认为撒谎成性的人那里学习一门新语言——这将使这项本来就困难的任务变得更加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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