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乱世,谁不心怀鬼胎
找个安静的地方去死
我去六里桥找到一家房屋中介,在新民小区租下一套房子。房间陈旧,可是没关系,我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去死。
第三天,我拖着两只大箱子来到17栋305号。当我哼哧哼哧爬上三楼,靠在墙上喘气时,后面跟上来一个男人,他站在我面前,用探询的目光看着我。我最讨厌陌生人搭讪,何况这个男人并不十分帅气。于是我转过身去开门。
男人在我身后说:“你挡到我的路了。”
我回转身子将箱子往对门的门边扯了扯,给他让出一条道,同时,憋出一丝礼节性微笑。
“唔,我要去的是这里。”他用手指了指306。
这次我真的有点不好意思了,原来是对门的男主人,说不定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呢,我一边说抱歉,一边伸手去提箱子。男人用一个优雅的手势制止了我:我帮你。
他轻松地将两只箱子搬进305,巡视了一下屋内,朝我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欢迎随时打扰。”
我想,这个男人真好,至少,比我的男人要热忱许多。
莫非男人都一个德行,在外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讨女人欢心,而面对家里那个一成不变的女人时,总是各种厌烦各种痛恨?
我想,也许是吧。
对了,我差点忘记介绍,我还带来了萌萌,它是一只猫,纯种的波斯猫。在陌生的房间里,有它陪着,不算寂寞。
离家出走
大前天半夜我和杜威吵了一架。闺蜜说我是吃饱了撑的,说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很容易吵凉男人的心。可我真的受不了。那晚我起夜,在卫生间四仰八叉摔了一跤,原因是杜威洗完澡没拖地。我将他从**拽起来发了一阵火,而他很冷静,指着门对我说:“不愿过你可以走。”
于是我很争气,真的就走了。
我说:“给你一个月时间,到时如果你想通了,我们就离婚。两条腿的男人多了,谁还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
我对闺蜜说,之所以给他一个月时间,是不想把婚姻往绝路上逼。
第二天收拾东西的时候,杜威没拦我,他静静地倚着门框,看我气急败坏地装箱子,然后抱起萌萌,摔门而去。
他想气死我?没门!不用他气我,我也是将死之人了。死之前,我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捋一捋我和他之间的问题所在。
我和杜威结婚五年有余,无孩。上大学那阵子,他在追我的一打男孩子中间出类拔萃,最终俘获了我的初吻。当然,没领证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了。我还记得第一次很狗血,两个人脱光了衣服叠在一起,折腾了两个小时都不得要领。
后来,两天不做杜威就猴急猴急的。再后来结了婚,时间一长就互生厌倦,于是常常很久也不做一次,偶尔做,也完全是生理需要。
生活失去新鲜感,柴米油盐酱醋茶让人觉得厌憎。
更让人崩溃的是,杜威现在澡都懒得洗,**几天一换,有洁癖的我甚至觉得他都不如萌萌干净,于是,能离他多远就多远。
现在与他隔了半个城的距离,我觉得好多了。
乱世怀鬼胎
夜里十一点钟,男邻居拎着个酒瓶子轻叩防盗门,咚,咚咚。我不想开,可他很执拗。
我刷地拉开门。看见我穿着吊带裙,他脸上顿时飞上两朵红晕。我嘎嘎笑了,还有会脸红的男人?冲这一点,当他举起酒瓶子问我:“要不要喝点酒?”我果断点了点头。
我也想喝点。
我从不去酒吧夜店什么的,自我感觉挺良家妇女,但最近一个人住着,着实无聊透顶,时不时冒出找个人一醉方休的念头。
我洗了两只杯子,他帮我添满酒,然后他环顾四周,说:“弄点小菜?干喝多没意思!”
我拍手称快。在那个简陋的厨房里,不一会儿,他就利落地搞定了两个下酒菜,一个油炸花生米,一个尖椒皮蛋。很简单,但我很满意,我喜欢会做菜的男人。
酒至微醺,我问他:“你老婆呢?”
他迟疑了一下,一仰脖子将杯子里的酒灌进喉咙:“提她干吗?”
我尴尬地笑笑:“不想说就算了,没人逼你。”
然后我赶他走:“别喝了,酒也不是啥好东西,回去睡吧。”
他却没有要走的意思,眼睛里忽然就蓄了泪,问我:“你说女人是不是都喜新厌旧?我们一直都很恩爱,可最近半年来,她对我不冷不热的,我怀疑她有了新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