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讲梦的古老和幼稚特点
在梦的审查机制作用下,梦的工作将隐性梦境以其他形式表达出来。我们清醒时的有意识思维正是隐性梦境。这种新的表达形式纷繁多样,所以无法被我们理解。如前文所述,其中涉及智力发展的漫长阶段、图片语言和符号表征,也许还有语言思维产生前的种种状态。所以,我们将这种表达模式称为“古老的”或“退化的”。
你们或许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在更加深入地研究了梦的工作后,已经得出了关于智力发展最初未知阶段的有价值信息。我相信确实如此,但目前我们的工作仍未完成。梦的工作将我们带回了具有双重意义的古代:第一,个体意义的古代,即童年;第二,种系意义的古代,因为每个个体在童年时期都以某种缩短的方式重新经历了人类种系的整个发展历程。我们应区分出隐性梦境的哪个部分源于个体,辨别出古代中种系意义的哪个部分可能真实地发生过。例如,在我看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从未被个体理解的符号关系应被视为种系的遗传特征。
然而,梦的古代特征不止于此。可能诸位都曾听说过奇怪的童年失忆症,即童年记忆的丧失。我指的是,从一岁到五六岁,甚至到八岁,经历在我们记忆中留下的印象都远不如后来深刻。的确,也有一些人鼓吹自己的记忆从最开始一直连贯地延续到了今天,但记忆出现空缺的情况要常见得多。我认为,这个事实远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孩子在两岁时便能很流利地说话,他们很快会表现得可以适应最为复杂的精神状态。孩子早年说过的话常被不断提起,但他们自己却完全不记得曾说过这样的话。此外,早年记忆更易获得,因为与后来的记忆相比,早年记忆的负担较轻。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把记忆的功能看成特别困难或特别高超的精神效能。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记忆力好的人可能智力很低。
第二个特征与第一个特征密切相关。我必须指出的是,在大部分发展经历中,某些保存良好的记忆在童年早期的记忆空白中最为突显。但是,这也不能证明我们的假设。记忆会选择性地处理之后的材料以及我们后来在生活中获得的印象。重要的部分会被保存下来,不重要的部分会被删去。与之不同的是,保存下来的童年记忆并不一定承载了重要的童年经历,即便是从孩子的角度看显然十分重要的经历。保存下来的童年记忆常常十分平淡乏味,本质上毫无意义,以至于连我们自己也奇怪为什么这些细节没有被遗忘。我曾致力于运用精神分析破解童年失忆症以及被打断的记忆残存物之谜。我断定,儿童也只保留了记忆的重要部分,只不过这些重要的部分通过大家已经了解的凝缩,特别是变形,借助某些看似不重要的东西表现了出来。出于这个原因,我将这些童年记忆叫作“伪装的记忆”,即常常被掩盖起来的记忆。通过仔细分析,我们可以从中挖掘出所有被遗忘的信息。
在精神分析治疗中,我们常常通过回忆将童年记忆的空缺填补起来,如果治疗能够奏效,我们便能够重新唤回封存已久的童年记忆。这些印象实际上从未被忘记,它们只不过变得不可触及而已,成了潜意识的一部分。但有时这些记忆又能自然而然地显露于潜意识之外,于是便形成了梦境。可见梦的生活知道如何发现并触及这些隐形、幼稚经验的入口。精神分析文献中存在很多这样很好的例子,我自己也做过一些。我有一次梦见一个人,此人似乎有恩于我,我清楚地看见了他。他只有一只眼睛,身材短粗,头颈缩着。我从情景中推测他是医生。幸好我的母亲那时仍然在世,我询问她后得知那个人是我出生地的医生,我三岁时便离开了那里。她说那个医生只有一只眼睛,身材短粗,头颈深陷。至于这位医生给我治过什么病,她已经不记得了。这个幼年已经遗忘的经验表明了梦有一种“原始特点”。
相同信息可能对我们遇到的另一个问题也有所帮助。你们应该还记得,人们得知梦乃是由极度的恶劣和过度的性欲等刺激引起时有多么震惊。正是因为梦是由此种刺激引起的,才使梦的审查机制和伪装作用有存在的必要。我们向做梦者解释了他的梦之后,最理想的情况是他并不反驳解释本身,但总会询问这种愿望是怎么侵入内心的,因为他对此一无所知,且意识到的愿望又恰好相反。对于愿望的来源,我们不必迟疑。这些邪恶的愿望冲动来自过去——常常是并不太遥远的过去。我们曾经一度能了解和意识到这种愿望,只不过后来便不能了。有一个妇人的梦被解释为她希望七岁的女儿死去,在我们的引导下,她发现实际上自己曾经真的这样希望过。这个孩子是一段不幸婚姻的产物,她和丈夫很早便分居了。在孩子还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她曾和丈夫发生过一次激烈的争吵,她一怒之下使劲用拳头击打腹部,想要杀死肚子里的孩子。多少现在十分喜爱甚至溺爱孩子的母亲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怀上孩子的,她们曾经希望腹中胎儿不要再长大,甚至付诸过行动,只是没有产生严重的后果罢了。后来出现了希望亲爱的人死去的愿望,这虽然看似奇怪,但也起源于两者的早期关系。
通过解析,我们发现一位父亲的梦被解释为他希望最受宠爱的长子死去。他一定会记起,这个愿望并不陌生。这个男子并不满意自己的妻子,在幼子尚嗷嗷待哺时,他希望孩子夭折,这样自己便可以重获自由了。在大量类似的有害冲动中,我们都可以找到相似的起源。它们起源于过去的一系列记忆,曾一度在精神生活中占据一定地位。因此,你们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两者的关系没有发生改变,如果关系一往如初,便不会有这类梦了。我承认你们的想法,但仍要警告你们,在考量的时候不要仅依据梦的表面现象,还要根据解析得出的意义。可能显性梦境中希望亲爱的人死去只不过是一些吓人的伪装,真实意义截然不同,或者亲爱的人是其他人的替代。
但这一情景可引起一个更重大的问题。你们会说:“即便‘死’这个愿望的确曾经存在过,并且通过回忆可以被证实,但也不能成为解释梦的依据。因为这种愿望早已被克制了,现在仅存在于潜意识中,成了一种空洞而不带感情的记忆,而不是强烈的冲动。为什么梦会让人回忆起这样的愿望呢?”你们确实有理由提出这个问题。回答这个问题不免牵涉广泛,而且迫使我们必须决定对梦的研究中最重要的问题采取何种态度。但我必须限制讨论的范围,所以我们暂时不涉及这个问题,请你们原谅。现在如果能够证明这种早已克制的愿望确实是引起梦的刺激,我们也就可以满足了。让我们继续研究其他邪恶的欲望是否同样可以追溯到过去。
让我们继续研究“除去”或“死亡”的梦,这些梦常可以追溯到做梦者不受约束的自我主义上。这种愿望常常是梦的起因。假设任何一个人成为我们生活的障碍——生活中的人际关系非常复杂,所以常常不免发生此类事情——我们便立即准备在梦里将他们除去,不管这个人是母亲、父亲、兄弟还是姐妹。我们很奇怪,人类的本性中竟然存在这么多邪恶。所以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我们一定不愿意接受权威这样解释梦。我建议诸位从过去来寻找这种愿望的起源。我们会立即在过去发现个人的自我主义和此类愿望冲动,目标不再是陌生人,而是最亲爱的人。一个人在儿童时期最初阶段的经验常被遗忘,自我主义常常展现出最极端的形式,真实的“古代残存物”以这种形式展现出规则而清晰的倾向。因为一个孩子总是先爱自己,然后才开始学会爱别人,学会为了他人牺牲自我。即便孩子爱别人,也仅仅是因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也起源于自私的动机。只是到了后来,爱人的冲动才变为独立的自我。简单地说,自我教会了孩子如何爱人。
我们最好将孩子对兄弟姐妹的态度与对父母的态度做个比较。孩子不一定爱自己的兄弟姐妹,显然,他们常常一点儿也不爱他们。毫无疑问,孩子讨厌兄弟姐妹之间的竞争,这种态度经常持续多年,到成年才消失,甚至一直到成年之后还持续存在。这种态度常被一种更加温柔的感情代替,或者说掩盖,但敌视的感情似乎总在早前表现出来。最引人注目的是两岁半到四五岁的孩子常常不欢迎弟弟妹妹的到来。他们会说:“我不想要他!让白鹳把他叼走吧。”之后,他们会借每一个机会诋毁新降生的孩子。他们甚至会对弟弟妹妹做出身体上的伤害或直接攻击,这种事也屡见不鲜。假使年龄相差不大,当孩子的心理得到较为充分的发展后,他所视为竞争者的弟弟妹妹已经存在了,他也只得自己适应。如果两个孩子相差的年龄较大,新降生的孩子可能会唤起年长孩子的同情心,把他当成某种活的玩具娃娃。如果年龄差距大于八岁,年长的孩子可能会出现母爱冲动,在女孩子身上的体现尤为明显。所以老实说,如果我们在梦里发现希望母亲或姐姐死去的愿望,大可不必惊奇,因为我们常可在童年早期或接下来的几年里找到根源。
在孩子的成长中也不免发生冲突,动机也许是争夺父母的爱,也许是争夺公共资源或者空间本身。这种敌对目标,可以是哥哥姐姐,也可以是弟弟妹妹。萧伯纳曾说:“一个年轻的英国小姐若怨恨一个人超过她的母亲,那这个人一定是她的姐姐了。”这句警句令我们大感惊奇。我们可以勉强理解一个人对兄弟姐妹的怨恨,但母女、父子之间的怨恨究竟为何,便令人费解了。
母女、父子之间的关系显然更加有爱,即便从孩子的角度看也是如此。这一点与我们的期望相符,如果说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要少于兄弟姐妹之间,就未免有些触怒我们了。后者的爱是世俗的,前者的爱则是被奉为神圣的。但是,通过日常观察,我们可以发现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感情常常并不像社会期望的理想状态那样。彼此之间,隐藏着多少敌意,假如一方不受制于孝,一方不受制于慈,那么冲突总有爆发的一天。我们知道,同性之间,比如女儿和母亲,儿子与父亲,常有相互疏远的倾向。女儿怨恨母亲限制她的自由意志,因为做母亲的常常出于社会要求限制女儿的性自由;在一些例子中,母女之间也相互争宠。父子之间也有同样的冲突,而且更为显著。儿子把父亲看成社会制约的象征,天生带有对父亲的反抗情绪;父亲阻碍了他表达自由意志和实现早期性满足,也使他不能享受家庭财产的好处。如果是继承王位,儿子常迫不及待地希望父亲死去,这可能升级为悲剧。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之间的关系则要缓和得多。这里只有无限慈爱,而不受自我主义的干扰。
为什么我要说这些人尽皆知而无关紧要的事情呢?因为人们总是无视这些事实的重要性,过分夸张社会理想实现的次数。但心理学是说实话的,而不是让说风凉话的人来揭露事实。在任何一个事件中,这种否认仅以现实生活为限。因为小说和诗歌艺术可以自由描写社会理想被扰乱后的情形。
许多人的梦都透露出除去父母的愿望,特别是同性的父或母,对于这一点我们大可不必感到惊奇。我们可以推断,即便在白天,这种愿望也会浮现,即便它们有时会隐藏在其他动机背后,如隐藏在例3中做梦者对父亲病痛的同情背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很少只存在敌意,且敌意常常隐藏在温情之后,被温情所压抑,只有在梦中才单独显露出来。梦以扩大的形式向我们展示了敌意单独得势的结果,我们通过解析,可以得出它和生活的关系(萨克斯)。但我们也会发现梦里的一些愿望和生活毫无关联,成年人在清醒状态下完全无法辨认出来。究其原因,对父母,尤其是同性的父或母的敌意最为深刻,这种一致性动机在童年早期便已开始产生影响了。
我指的是爱的竞争,尤其是同性之间。即便很小的男孩开始也会对母亲产生一种特别的情愫,他把母亲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认为父亲是竞争者,对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而产生疑问。同样,小女孩会认为母亲阻碍了自己与父亲的关系,占据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我们通过观察得知这种感情起源极早,并将其称为俄狄浦斯情结,因为在神话里,俄狄浦斯产生了两种极端愿望——弑父和娶母——只是呈现的方式稍微有所变化而已。我不主张俄狄浦斯情结涵盖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全部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更加复杂的。此外,俄狄浦斯情结有时发展得充分,有时发展得不充分,有时甚至会出现倒退,但却是儿童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和常见的因素。人们倾向于低估而非高估这一情结产生的影响。而父母本身也常刺激子女,使其产生俄狄浦斯情结。因为父母往往偏爱异性的孩子,父亲偏爱女儿,母亲偏爱儿子。或者,如果婚姻之爱已经冷淡,那么子女正好可以被视为失去了性吸引力的爱人的替身。
精神分析发现了俄狄浦斯情结,但我们不主张世界都应该对此表示感激。相反,成人对此持最激烈的抵抗。有些人并不否认这种禁忌之情的存在,但却通过虚假的解析,否认了其中的所有价值。我始终相信,这用不着否认,也不用掩饰。希腊神话已经揭示了这一点,我们应该承认这是人类的宿命。从另一方面看,俄狄浦斯情结虽然被实际生活排斥,从而被放逐,但却在神话和诗歌中得到了最自由的表达,这一点很耐人寻味。兰克经过细心研究发现,俄狄浦斯情结给诗歌和戏剧提供了许多灵感,经过无限变化、改造和伪装,以及诸如之前我们认识到的审查机制造成的歪曲,造就了许多艺术作品。有些成年后的梦虽然没有和父母发生冲突,但也表现出了俄狄浦斯情结。因此我们将与之相关的情结称作“阉割情结”(plex),即父亲对早年幼稚的**加以恫吓而引起的反应。
我们将之前的研究应用于儿童心理活动研究,期待发现其他的禁忌之梦的起源,即过度的性欲,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得到解释。所以我们将进而研究儿童**的发展,并且从不同方面,发现了下面的多种来源:第一,否认儿童有**是错误的,我们不应该想当然地认为初次性欲在青春期性成熟时才出现。相反,儿童从一开始就有丰富的**,只不过和成人所认为的常态不同。成人生活中所谓“变态”的非正常**和常态有许多不同之处。(1)不管物种的界限(如人兽之别);(2)对传统的伪装感情毫无知觉;(3)打破亲属的界限(即禁止从有血缘的近亲身上获得性满足);(4)同性恋;(5)将**的作用转移到身体其他器官上。在一开始,这些限制都是不存在的,后来由于发展和教育,才逐渐形成。小孩子是不受这些限制约束的。人本不知道人兽之间的区别,只是随着年龄增长,才逐渐自恃高于其他动物。一开始,小孩子对粪便没有厌恶感,只是后来通过受教育才逐渐对其产生了厌恶。他最初对于性别没有特别的认识,而是认为男女都有相同的生理构造。他对亲近的人和亲爱的人产生了性欲和好奇心,比如父母、兄弟姐妹、保姆等。最后,我们可以观察到,在恋爱的吸引力高涨时,这种现象又会再次产生。也就是说,他不仅仅从性器官获得性满足,身体的其他部位也同样敏感,因此身体的其他部分和**有相同的功能。我们可以把孩子称为“多形变态”(polymorphicperverse),如果他只稍稍利用这些冲动,那也是由于一方面它们的刺激不如后来的**强烈,另一方面教育强有力地压抑了所有性表达。这种压抑进而发展为一种理论,也就是说成人小心地控制着孩子似的性表达,通过错误解释来伪装性本能,直到否认全部。他们通常也是那些在幼儿园痛骂儿童在性方面“顽皮”,然而坐在写字台前又开始为儿童的纯洁性辩护的人。儿童独自一人或在不良诱导下,常会表现出极为变态的性行为。老实说,成人有理由把这些事情看成“小孩子的把戏”,或者“玩闹”,因为无论从习俗还是从法律上看,儿童都不成熟,但这些事情的确存在,而且很重要。它们一方面可以作为先天倾向的证据,另一方面又可以引起后来的进一步发展。我们也可以由此洞悉儿童的**和人类**的秘密。当我们在伪装的梦中再次发现这些变态的愿望时,它们仅表示梦在这方面恢复到了婴儿的幼稚阶段。
禁忌之梦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关于**的梦,即想和父母、兄弟、姐妹**的愿望。你们知道社会对此类性欲有多么反感,或者至少装作反感的样子,禁止近亲**是非常严肃的事。我们做了大量努力,希望能够解释人类为何对**如此恐惧。一些人认为这是源自人类进化发展的本性。近亲**会造成种族退化,故而成为禁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因为早年与父母一同生活,性欲已经被导向了其他人。两种解释都认为**禁忌是自动获得的,这种禁止如此严格,足以证明强烈愿望的存在。精神分析研究表明,儿童必先以亲属为**对象,然后才知道压抑这种倾向。我们也许可以在个体心理学中找到资料来源。
我们现在可以将儿童心理学如何解释梦的相关知识总结如下。我们不仅发现被遗忘的童年经历会出现在梦中,而且还了解了儿童的心理生活及其特点,包括自我主义、**等,都在梦中被无意识地表达出来;同时,夜间做梦的状态将我们带回了幼稚时期。因此,我们更加确定人类的无意识生活具有幼稚特点。体现人类身上诸多邪恶的古怪表达在梦中被弱化了。骇人的邪恶只是人类精神生活中原始的幼稚状态。我们虽然可以在儿童的行为中窥见这种恶,但部分由于其维度狭小,部分由于我们对儿童的道德水平要求不高,所以没有仔细思考过。由于梦退回到了幼稚状态,所以我们身上的恶便显露了出来。但这种骇人的表面现象其实也是具有误导性的,我们并没有梦的解析中所假定的那样邪恶。
梦让我们再次像小孩子那样思考和感受,梦中的邪恶冲动仅仅是一种幼稚倾向,让我们退回到道德观念发展的最初阶段。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理性一点,便不必对梦中的恶念感到羞愧。但人的精神生活中只有一部分是理性的,还有许多方面是非理性的,所以我们常常羞愧于做这样的梦,而这种羞愧是非理性的。我们让这些梦接受审查,假如有一个梦例外地侵入了意识当中,未经伪装,为我们所识别,那我们一定会羞愤不已。实际上,对于经过伪装的梦,如果我们理解了其中的真实含义,同样也会感到羞愧。试想那位老妇人的“爱役之梦”,虽然尚未经过分析,但她已经怒斥梦的荒谬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对梦中之恶进一步研究,我们很可能会对人性做另一种估量和论断。
我们的整个调研得出了两个事实,但这只是解开新谜题、新疑问的开始。第一,梦的工作的逆行性不仅是形式的,而且是实质的。它不仅将我们的思维转化为一种原始的表达,而且重新唤醒了原始精神生活的特点——自我的古老支配权和**的原始冲动,甚至使我们获得了古人所有的理智财富,如果象征可以视为理智的所有物的话。第二,这些古老的幼稚特点,从前虽然独占优势,但现在只得退回到潜意识内,我们现在对它的认识发生了拓展和变化。潜意识已经不再是“隐性”的代名词,而是一个特别的领域,有着自己的愿望冲动、表达方式和独特的心理机制,但它们通常都不发生作用。但我们通过释梦得出的隐性思维并不属于这个领域。它们和我们清醒时的思维几乎相同。不过它们又的确属于潜意识范畴。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我们开始发现区分的必要性。观念源自意识生活且有意识生活的特点——我将其称为白天的“遗念”——和某些来自潜意识的观念集合而成梦。梦的工作便完成于这两个区域之间。潜意识施加在遗念之上,导致了逆行性特征。在未进一步探索心理领域之前,这可视为我们对梦的本质最深刻的理解。不过我们很快会用另一名词来描述隐性梦境的无意识特征,使其有别于幼稚方面的潜意识。
当然,我们还可以发问:是什么力量在睡眠中促使精神活动发生了这种逆行性变化?为什么没有这个倒退作用,便不能对付干扰睡眠的心理刺激?心理刺激由于审查机制的作用,通过现在已无法理解的古老表达方式伪装自己,那么现在已经被克服的古老冲动、欲望和特征为什么会重新发挥作用呢?实质上和形式上的逆行性特征究竟有什么作用呢?唯一令人满意的答案是,这是梦的刺激形成的唯一方法。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权给出这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