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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第1页)

02

道德主义者说,履行义务会带来快乐。义务由法律、公众舆论和良心共同支配。任何一项单独拿出来或许都没有多大力量,但三者联合起来是不可抗拒的。但舆论与法律有时是对立的——就像在欧洲大陆的问题上一样;而舆论本身也不一致,一部分人所谴责的,另一部分人却赞成;而各行各业,如军队、教会、商界,也都有他们自己的标准。

在某些情况下,履行义务明显不是什么乐事,于是人们便常常做不到,而为了促使人们履行义务,就必须找到新的制裁方法。布尔战争中,处于危险境地的军官很轻易就会投降,为了有机会活下去,他们宁可不要尊严。直到其中一些人被枪决,还有更多人被革职以后,大部分人才振作起来,坚定地鼓起勇气。

切萨雷·波吉亚(CesareBia)可以说是“自我实现”的完美范例。就个人而言,唯一的道德规范就是使自己精神和肉体上的本能得到充分发挥,一项事业的审美意义就在于此。在这一方面,切萨雷·波吉亚的一生和圣方济各(1)的一生是相同的。两个人都充分实现了自己的性格,达到了最高要求。这个世界仅仅按照行为对世界自身的影响进行判断,就说一个人无耻,另一个人圣洁。那么,这个世界又该如何评判像托尔克马达(Torquemada)这样的人物呢?他是他那个时代最虔诚的信徒,他改良了一种迫害工具,这种工具造成的死亡和痛苦远超许多漫长血腥的战争。

个人对自己谈不上有什么义务或责任,这两个词对于个人而言毫无意义,它们只有在他与别人的关系中才能获得意义。对于他自己而言,他拥有绝对的个人自由,因为没有什么权威力量能对他发号施令。

社会为了维护自身而制定规则,但个人对社会没有任何责任。除了谨慎之外,没什么东西能限制他。他可以自由地走自己想走的路,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如果他不按照规定行事而受到社会惩罚,他也不应该抱怨。比起社会为了自我维护而设立的所有法律,另外一种更有效的方法则是良心制度,这样就相当于在每个人的心中安排了一位警察,以确保法律得到遵守。奇特的是,即使是那些怎么想也和社会没有关系的最隐私的事务,良心也会引导人们按照个人以外的组织利益行事。

基督教与科学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高度重视个人价值,而后者,即科学,根本不把人当回事儿。

人的善恶观是暂时的,良心因此也必然具有相对性。某个人在某个时代会因没做某件事而良心不安,在另一个时代则会因为做了而悔恨不已。

常识往往会被视为道德准则。但若仔细分析,逐条去看它的规定,人们便会对自己在其中发现的无数矛盾而感到震惊。他将无法理解,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阶级和区域竟然有如此截然相反的常识性指令。他甚至会发现,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阶级和区域内,常识的各种规定往往也是互不相容的。

常识似乎只是不动脑子和欠思考的代名词。它由童年时的偏见、个人性格癖好以及报纸观点所构成。

在我们与他人的交往中,“常识”表现得非常公正无私,但这只是做个样子而已。比如,在周遭的贫穷和苦难消除之后,是不是就可以纵情享乐了?对于这个问题,常识会不假思索地给出否定答案。

如果要谴责感官欲望,那这种谴责就应该彻底。如果你谴责食欲或性欲,那你也应该谴责那些对温暖、舒适、运动和对艺术美、自然美的欲望。否则你谴责的东西就不是感官欲望,而只是一些依赖于食欲或性欲享乐而存在的弱点而已。

智慧很难被称作美德,因为它是由才智和能力构成的,而这种才能不是每个人都有。若要说智慧是正确行为的必要条件,那也只是针对少数人的说法。

直觉主义建立在道德的绝对原则之上,它之所以靠不住,是因为那些指导人们行动的直觉,在不同的国家、时代以及不同的人之间是各不相同的。直觉在一个时代会告诉人去实施谋杀,在另一个时代则会让他反对这种想法。直觉看似是一些没有明确来源的判断,但其实很容易就能证明它源于童年教育和邻里行为。对直觉的解释与广告的解释相同:对一个人说一万次“皮尔牌”肥皂能改善肤色,他最终就会形成一种直觉,确信那是真的。

奇怪,有这么一位教会神父——金口圣若望(君士坦丁堡主教,又名圣约翰·克里索斯托)(St。),居然暗示过道德的相对性:“既然它们(《旧约》箴规)现在已经过时了,就不要问它们能有什么好处了;你应该问,在需要它们的那个时代,它们曾有过什么好处。”

享乐主义者必须记住,自我意识与幸福快乐是不相容的。如果他执意追求个人的享乐,幸福快乐就会离他而去。

欲望在最初是令人愉快的,但是随着它越来越强烈,就变得令人痛苦。到那时,欲望的结局也会和痛苦一样,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摆脱它,而不是得到自己渴求的东西。有时候爱情如此猛烈,以至于爱欲不再是一种乐趣,而是一种痛苦,于是男人会杀死自己所爱的女人,好让自己从爱欲中解脱。

饥饿是一种欲望,它处在痛苦和快乐的界限上。欲望的强烈程度决定了个体是痛苦还是快乐,相对于人的其他状态,饥饿更能体现这一道理。当适度饥饿时,那种感觉是惬意的,想到食物让人感到快乐;但当过度饥饿时,就只剩下痛苦了,那时人所想的并不是一顿美餐所带来的满足感,而是怎样才能摆脱这种痛苦。

疼痛使人高尚,这恐怕是最扯的辩护理由了。之所以有这种解释,是因为基督教觉得有必要证明疼痛的合理性。疼痛只不过是神经发出的信号,告诉机体它正处在对其有害的环境当中。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也完全有理由说危险信号使火车高尚。但是,只要简单地看一看生活,就足以相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痛苦绝不能提高人的修养,只会让人变得粗暴无情。住院患者便是很好的例子:生理上的疼痛使他们变得自私、牢骚满腹、毫无耐心、不公正且贪婪。我可以说出许多疼痛导致的坏毛病,却举不出一个优点。贫穷也是一种痛苦。有一些人,他们不得不生活在比自己富有的人中间,在夹缝中讨生活,深受贫穷的困扰。我就认识很多这样的人,贫穷使他们变得贪婪卑鄙,口是心非,言不由衷。贫穷教会了他们各种各样的可憎伎俩。倘若收入水平尚可,他们原本可以是正直高尚的人,却在贫穷的折磨下,丢掉了所有的廉耻心。

对普通人来说,有一条生活原则:遵循自己被社会道德标准约束着的本能行事。

他努力想要参透生命的奥秘,不安的想法啃噬着他的内心,他暴怒着,像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只是更加微不足道。

我很乐意把生活看作一局国际象棋游戏,它的基本游戏规则不容讨论。没人问为什么马可以这样奇怪地跳来跳去,为什么车只能走直线,为什么象只能斜着走。这些规则是死的,人们只能接受,下棋的时候必须遵守。抱怨规则的话就太蠢了。

伦理学是自然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人只有认清了自己在世间的位置,才能正确合理地行事。

若说人类的存在是有目的的,那真是无稽之谈,这就像在整个古代和中世纪时期人们普遍接受的预定假设一样。那时的人们认为,圆形是最完美的形状,因此天体必须做圆周运动,实在荒谬至极。

至于人类存在的目的这个问题,想想亚里士多德派对哥白尼体系的质疑,他们当时问,最外层的行星和恒星之间无尽的空间有什么用处呢?

人类普遍具有的东西不可能是邪恶的。许多伦理体系都有这个错误,它们多少都有些武断,它们把人的某些倾向定为善,把另一些定为恶。如果性本能的满足从未被视为邪恶,那人类将会拥有多少幸福啊。一个真正的伦理体系必须找出所有人普遍具有的品质,并称之为善。

得到人们称赞的行为似乎是那些能够让他们多多少少从中获益的行为,但是,那些能够激发其想象、令他们啧啧称奇、引人注目、富有戏剧性的行为,也都能得到他们的赞扬。

虽然我们并不经常有意识地把快乐当作自己的目标,但这并不是在反驳“人类所有行动都以获得快乐为目的”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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