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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缅甸的生活(第1页)

五 缅甸的生活

尽管在俱乐部喝了威士忌,但佛洛里夜里还是没睡多久。

那些流浪的恶狗又开始对着月亮狂吠了——现在是弦月,并且几乎是午夜时分,但因为这群流浪狗在酷热的白天都在睡觉,所以一到晚上他们就开始对月合唱。有一只狗不喜欢佛洛里的房子,因此专门冲着那里叫。这只狗趴在距离房门50码远的地方,发出刺耳、愤怒的狂吠声,每次一叫就是半分钟,就像钟表一样准时。它会一直这样狂吠两三个小时,直到公鸡开始打鸣。

佛洛里躺在**翻来覆去,难以入睡,头也疼得厉害。记得有个白痴曾说过:一个人根本不能与动物结怨。他应该试着去印度待几个晚上,尤其是在恶狗对月狂吠的时候。最终,佛洛里实在忍无可忍了。他爬起来,从床下装制服的锡制箱子中拿出一支步枪和几发子弹,然后走到阳台上。

借着弦月微弱的光,他可以看见那只狗,也能看到瞄准器。他把身体靠在阳台的木柱上,小心瞄准。当他感到硬橡胶制成的枪托抵在自己**的肩膀时,还是犹豫了。步枪的后坐力很强,开枪的话会在肩膀上留下瘀伤。他肩膀上细嫩的皮肤有些胆怯。他放下步枪,因为他实在没有勇气射杀它。

想强迫自己睡觉是不可能了。佛洛里穿上夹克,拿了一些烟卷,开始在花影婆娑的花园小径上走来走去。天气太热了,蚊子闻到他的气息,都嗡嗡地尾随着他。操场上,可以看到流浪狗彼此追逐的影子。左边是英国人公墓的墓碑,在月光下反射出白色的光,甚是阴森。附近的土丘也隐约可见,那是过去中国人留下来的坟冢。据说山坡上会闹鬼,如果让俱乐部里的童仆晚上走这条路,他们会抓狂的。

“胆小鬼,真是没骨气的胆小鬼。”佛洛里心里想。他的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因为对这种想法已经习以为常。“卑鄙、懒散、酗酒、通奸的胆小鬼。俱乐部里的所有傻瓜,那帮傻瓜,你自以为比他们高明,实际上他们——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比你强。即使愚蠢,至少他们愚蠢得像个人样儿,不胆小,不撒谎,没有半死不活,也没有腐朽不堪。但你——”

他有理由大骂自己。当天晚上,俱乐部里发生了一件下流、肮脏的事。不过也是再正常不过,非常合乎先例,但还是让人感到恶心、可耻、懦弱。

当佛洛里到达俱乐部的时候,只有埃利斯和麦克斯韦尔在。莱克斯蒂恩一家借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汽车,去车站接他们的侄女了,她将乘坐晚上的车到达。三个人开始玩三人桥牌,气氛相当不错。此时,韦斯特菲尔德手里拿着一份名为《缅甸爱国报》的缅甸报纸走了进来,他淡黄色的脸气得通红。报纸上有一篇诽谤性文章,是攻击麦克格雷格先生的。

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顿时怒火中烧。他们的火气如此之大,以至于佛洛里花费了一番力气才能装得和他们一样气愤。埃利斯大骂了5分钟之后,经过一番不同寻常的推理,认定维拉斯瓦米医生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并且他已经想好反击策略。他们要在布告栏张贴公告,来回应并否定麦克格雷格前天张贴的那张。埃利斯立即用他那清晰、纤细的字体写好了:“鉴于近来针对我们副专员的不光彩诽谤,我们一致认为,在这种时期极不适宜选举一名黑鬼成员加入俱乐部”,等等之类。

韦斯特菲尔德不同意使用“黑鬼”这个词语,于是用一条细线画掉了这两个字,代之以“土著”。公告下方署名:R。韦斯特菲尔德、P。W。埃利斯、C。W。麦克斯韦尔、J。佛洛里。

埃利斯对自己的想法非常满意,大半怒气也烟消云散。这则公告本身不会起什么作用,但是这个消息会很快传遍全城,明天就会传到维拉斯瓦米医生那里。在欧洲人的圈子里,维拉斯瓦米医生将会被公开称为“黑鬼”。这让埃利斯感到兴高采烈。在整个晚上剩下来的时间,他的眼睛几乎未从公告板上移开过,每隔几分钟,他都会高兴地大喊:“这会让那个小个子、大肚皮的家伙好好想想,嗯?让那个讨厌鬼看清楚,我们对他的看法。这样就可以让他们乖乖地待在自己的地盘了,嗯?”等等。

与此同时,佛洛里也在这份公开侮辱自己朋友的公告上签了名。他这样做的原因与以往无数次这样做的原因相同:他缺乏严词拒绝别人所需要的那点勇气。因为,如果他自己愿意,他完全可以拒绝。当然,同样不用怀疑的是:如果他拒绝,一定意味着要和埃利斯,以及韦斯特菲尔德吵上一架。但是,啊,他实在是讨厌吵架!那些唠叨!那些嘲弄!一想到这些,他就退缩了。他感到自己脸上的胎记越发明显,不知道喉咙里有什么东西,使他的声音变小,心里发虚。不能拒绝!侮辱自己的朋友毕竟更容易些,尽管他知道朋友一定会听说这件事。

佛洛里来缅甸已经15年了,而在缅甸,一个人一定要学会避免与公众的意见对着干。但是他的麻烦比这久远,从他在娘胎里就开始了,那就是他脸上的蓝色胎记。他想起了早年这块胎记造成的麻烦。那年他9岁,第一次到学校上学,开始是人们注视的目光,几天后是男孩子的喊叫声。他的绰号“青脸”

一直持续到校园诗人(佛洛里记得,如今他成了一位评论家,常在《国民报》上发表一些相当不错的文章)作了一首诗:新来的家伙佛洛里确实看着像怪物,长了张脸像猴屁股。

从此以后,绰号“青脸”变成了“猴屁股”。此后几年一直如此。但佛洛里最终摆脱了“猴屁股”的绰号。那时,一到周六的晚上,大一点的孩子就会玩“西班牙审判所”的游戏。

他们最喜欢的惩罚叫“特殊的多哥”,一个人紧紧抓住被惩罚者,其他人则用拴在绳子上的七叶树果实砸他,其中的痛苦只有被砸者知道。佛洛里会撒谎,球也踢得不错,要想在学校里混得好,这两样技能绝对必不可少。在学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他和学校里的另外一个男孩押着校园诗人接受“特殊的多哥”

惩罚,足球队长用钉子跑鞋扇了那诗人6下,作为对他写诗的报复。那是一个个性形成的时期。

离开那所学校后,他去了一所收费便宜的三流公立学校。

那可是一所破旧、劣等的学校,却效仿一些优等公校,沿袭高贵的圣公会传统,教授板球和拉丁诗文。当时的学校校歌叫作《生命的争斗》。在这首歌里,上帝被塑造成了伟大的调解人。然而,这里缺乏优等公校的重要优点——文化氛围。男孩子们在这里几乎什么都学不到。他们挨的鞭子还不足以让他们吞咽下那一堆枯燥的课程,而可怜的、收入微薄的老师们也不是那种让学生在潜移默化间就可以学到知识的人。佛洛里离开学校时还是一个粗野、冲动的小伙子。可是即便如此,佛洛里也知道,他身上一定有某种可能,是导致某种麻烦的可能,并且这种可能性很大。但是,当然,他已经压制了这种可能。一个绰号为“猴屁股”的人如果不吸取教训是不可能开始自己的事业的。

他来缅甸的时候还不到20岁。他的父母都是好人,也非常疼爱他,并且为他在一家木材公司谋到了一份工作。为了帮他得到这份工作,他们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先预交了一笔超出他们承受能力的费用。而他对他们的报答就是隔上几个月才潦草地回复一次他们的来信。刚到缅甸的六个月里,他住在仰光。

按说在这段时间,他应该学习业务办公知识。但他却和四个年轻人住在一起,整天纵情酒色。多么堕落!他们痛饮威士忌,私下里却厌恶这种酒;他们站在钢琴旁边,却吼着污秽、无聊的歌曲;他们在有着鳄鱼般面容的老妓女身上成百卢比地挥霍金钱。这也是个性形成的时期。

离开仰光后,他去了曼德勒北部一个丛林营地,提炼柚木。尽管不舒适、孤单,但丛林的生活还算不错。在缅甸,肮脏、单一的食物才是最可怕的。那时他还很年轻,正处于崇拜英雄的年纪,在公司里有几个不错的朋友。此外还有打猎、钓鱼等活动,或许每年还能匆忙地游览一下仰光——借口是去看牙医。哦,那些仰光之行多愉快!冲进斯玛特和穆克登书店去找英国的最新小说,到安德森吃八千里外运过来的冷冻牛排和黄油,还有喝酒时兴高采烈地较量!那时的他年纪太轻,还不能认识到这样的生活将会带给他的后果。他看不到未来的生活前景,孤独、无聊、堕落。

他已经适应了缅甸的生活。他的身体也跟上了这里热带季节的奇特节拍。每年的二月到五月,太阳都会像暴怒的上帝一样从空中瞪着大地,随后,季风忽然向西部吹去,开始是狂风,随后就是无休止的倾盆大雨,浸湿世间的一切,直到无论是你的衣服,还是你的床铺,甚至连食物都没有干的。天气依然很热,蒸汽缭绕,闷得喘不过气来。低洼的丛林小径变成了沼泽,稻田成了污水池,散发出一股腐臭的老鼠味儿。靴子和书本都发了霉。**的缅甸人头戴足有一码宽的棕榈叶编成的帽子,赶着水牛,蹚过膝盖深的积水,耕种稻田。妇女和孩子们则在后面插上青青的秧苗,再用三叉小耙子将秧苗轻轻地拍进泥里。七月和八月,大雨几乎整整两个月不停歇。然后,从某天夜里的高空中传来几声鹬叫。这些南飞的鹬来自中亚。这时,雨量开始减少,雨季十月结束。稻田干涸,水稻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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