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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想起那块胎记(第1页)

四 想起那块胎记

佛洛里躺在被汗水浸湿的**睡觉。除了一条黑色掸族人穿的裤子,全身**。他整天无所事事,每个月大概有三个星期待在军营里,偶尔来凯奥克他达地区待几天,主要还是为了打发时间,因为他几乎没有文书工作要做。

他的卧室大而方正,白色的石膏墙,敞开的门道,没有天花板,只有几根椽子,麻雀在上面筑了巢。除了一张四条腿的大床,屋内没多少家具。**卷起来的蚊帐像个华盖。还有一套柳条制成的桌椅,一个小镜子,还有几个做工粗糙的书架,陈列着几百本书。由于漫长的雨季,书全都发了霉,还被虫子蛀了洞。一只壁虎紧贴在墙上,身体扁平,一动不动,就像一只纹章龙。阳台屋檐外,阳光像倾泻而下的白色蜡油。茂密的竹林里,几只鸽子单调而低沉地叫着,这叫声与高温竟奇怪地相称——让人昏昏欲睡,这不是麻醉剂引起的睡意,也不是催眠曲带来的。

200码远的地方是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平房,有一个看门人,像活钟表一样,在一根铁轨上敲了四下。柯斯拉,佛洛里的仆人,被响声惊醒,起身走进厨房,吹着炭火的余烬,烧开一壶水泡茶。然后,他戴上粉色的头巾,穿上粉色的颖衣,端着茶盘走到他的主人佛洛里的床边。

柯斯拉1是一个长相淳朴的缅甸人。他身材矮小,肩膀宽平,皮肤黝黑,总是一副疲惫的神情。和多数缅甸男人一样,他的下巴上留着黑色的小胡子,向下弯曲到嘴巴两边。从他来缅甸的第一天就成了佛洛里的仆人。两人年纪相差不到一个月,还是孩子的时候就一起玩,追赶沙锥鸟和鸭子,一起坐在狩猎台上等待从未出现过的老虎,无数次一同体验露营和远足的困苦。柯斯拉还给佛洛里拉皮条,从中国放债人那里借钱,在他喝醉的时候扶他上床,在他发高烧的时候照料他。在柯斯拉眼里,单身的佛洛里依然是个孩子。而柯斯拉早已结婚,有五个孩子,然后再次结婚,成为一个无名的一夫多妻制度下的殉道者。像所有单身汉的仆人一样,柯斯拉又脏又懒,但他对佛洛里忠心耿耿。他从不容许其他人服侍佛洛里吃饭,或者在他上马的时候为他拿枪或牵马;他们出行的时候,如果途中遇到溪流,他会背着佛洛里过去。他如此同情佛洛里,一方面因为他认为他还是个孩子,容易受人欺骗;一方面因为那块胎记,他认为那是个令人恐怖的东西。

1 真名是蒙桑拉,柯斯拉是简称。

柯斯拉轻轻地将茶盘放在桌子上,然后转到床尾轻挠佛洛里的脚趾。根据以往的经验,他清楚地知道,这是唯一能够叫醒又不会惹恼佛洛里的方法。佛洛里翻了个身,边骂边把额头扎进了枕头里。

“四点的钟声已经响过了,我神圣的上帝。”柯斯拉说,“我拿来两个茶杯,因为那个女人说要过来。”

“那个女人”指的是马拉美,她是佛洛里的情妇。柯斯拉一贯称她为“那个女人”,以此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倒不是他不满佛洛里养情人,他不满的是马拉美在家里指手画脚,这让他十分嫉妒。

“主人今天晚上还打网球吗?”柯斯拉问。

“不打了,天气太热了,”佛洛里用英语回答道,“我什么都不想吃,拿走这堆垃圾吧,来一些威士忌。”

尽管柯斯拉不会讲英语,但他听得很明白。他端上一瓶威士忌,还有佛洛里的网球拍。他把网球拍靠在床对面的墙根处,他是有意这样放的。网球,在他眼中,是一种神奇的仪式,所有英国人都不例外,他也不想看着自己的主人在晚上无所事事。

佛洛里厌恶地把柯斯拉端上来的面包片和黄油推到一边,但他往茶水里掺进去一些威士忌,喝下去以后,感觉好多了。

他从中午就开始睡,脑袋和全身的骨头都很痛,嘴里一股纸被烧焦的味道。他已经很多年没享用过一顿美味了。在缅甸,所有的欧洲食品都或多或少让人感觉恶心——面包是用棕榈汁发酵的,松松软软的,吃起来像小干果面包;黄油是罐装的,牛奶也是,除非它是那种灰色的送货上门的稀释奶品。就在柯斯拉离开房间的时候,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拖鞋声,接着一个缅甸女孩声音尖锐地喊道:“我的主人睡醒了吗?”

“进来。”佛洛里没好气地说。

马拉美走进来,将她脚上的红漆拖鞋甩在门外。她获准可以过来喝茶,这是一项特殊待遇,但不包括其他餐点,也不包括穿着拖鞋出现在主人面前。

马拉美大约二十二三岁,身高五英尺左右。她身上裹着一件浅蓝色的罗衣,上面镶着中国的锦缎,还有一件挂着好几个金坠子的薄纱颖衣。她的头发紧紧地盘成一个黑色的圆柱形,就像一根乌木,头发上还戴着几朵茉莉花。她身型瘦小、苗条,像刻在树上的浮雕一样,没有轮廓。她那鹅蛋形的脸蛋呈古铜色,眼睛细长,面部表情安静,就像一个洋娃娃,一个有异域特征却非常漂亮的洋娃娃。随她一起飘进来的还有檀香木和椰子油的味道。

马拉美来到床边,坐在床沿上,突然伸出胳膊抱住佛洛里。她用缅甸人的方式,用她扁平的鼻子闻了闻他的脸。

“为什么我的主人今天下午没有找我?”她说。

“我在睡觉。天气太热了,没办法干那事儿。”

“所以你宁愿一个人睡觉也不想和马拉美一起吗?你一定认为我太丑了!我丑吗,主人?”

“走开,”他说,一边把她向后推,“这时候我可不需要你。”

“那么,至少也要用你的嘴唇碰碰我吧。1所有的白人都是这样对他们的女人的。”

“好了,现在可以走开了。去把烟拿来,给我一支。”

“为什么这些天你总是不和我**了?唉,两年前就大不一样了!那时候你是爱我的。你送我从曼德勒带来的金手镯和丝绸罗衣。看看现在”——马拉美伸出一只裹着薄纱的手臂来——“没有一只手镯。上个月我还有30个,现在它们全被当了。没有了手镯,身上总是穿着同一件罗衣,我还怎么去集市?我在别的女人面前感到很丢脸。”

“你当掉自己的手镯难道是我的错吗?”

“要是在两年前,你一定会为我赎回来的,啊,你已经不再爱马拉美了!”

1 在缅甸语中没有“吻”这个词语。

她又搂住他,亲吻他。这是他教她的欧洲习惯。她头发上散发出一股檀香、大蒜、椰子油和茉莉花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这种味道经常令他牙齿打战。他心不在焉地把她的头按到枕头上,打量着她那张怪异、年轻的脸,还有她高高的颧骨、细长的眼睑和小而有型的嘴唇。她的牙齿很漂亮,像小猫的牙齿。

两年前,他用300卢比从她的父母手中买下了她。他开始轻抚她褐色的脖颈,脖颈从她没有领子的颖衣中露出来,就像一株光滑纤细的植物茎。

“你喜欢我仅仅是因为我是个白人,有钱。”他说。

“主人,我爱你,我对你的爱胜过世间的一切。你为什么那样说?我不是一直对你很忠诚吗?”

“你有一个缅甸情人。”

“啊!”马拉美假装颤抖的样子,“想想他们那恐怖的黑手,摸我!如果让一个缅甸男人摸我,我宁肯去死。”

“骗子。”

他把手放在她的**上。私下里,马拉美并不喜欢这样,因为这让她想起自己还有**——缅甸女人的理想就是没有**。她躺着,非常听话,任他对自己为所欲为,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透露出一种满足感,就像一只小猫喜欢被人轻抚一样。佛洛里的拥抱对她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巴贝——柯斯拉的弟弟,才是她背地里的情人),然而当他忽略她的时候,她还是感觉很受伤。有时,她甚至在他的食物里放过催情药。她所爱的是情妇的闲散生活,因为能够穿着自己全部的漂亮衣服回到村里,能够回村里夸耀自己“波卡多”——白人的夫人的身份,因为她已经让村子里的所有人相信她就是佛洛里的合法妻子,包括她自己。

佛洛里和她亲热完之后,转过身去。他用左手盖住脸上的胎记,一言不发,感到疲倦而羞耻。每当他做了什么自认为可耻的事情的时候,就会想起那块胎记。他满心厌恶地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是潮湿的,散发着一股椰子油的味道。天气太热了,外面的鸽子还在单调而低沉地咕咕叫着。马拉美,一丝不挂地斜躺在佛洛里身边,拿着放在桌子上的柳条扇轻柔地给他扇着风。

过了一会儿,她起床穿好衣服,点着一根香烟。然后坐回到**,开始轻抚佛洛里**的肩膀。他白色的皮肤让她着迷,因为它的新奇和它能带给她的力量感。但佛洛里的肩膀**了一下,甩开了她的手。每每此时,她都让他感到恶心、恐怖。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出去。”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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