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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在幸福中(第1页)

十九 在幸福中

天气越来越热。四月快要结束了,但未来三个星期还是没有下雨的希望,也有可能是五个星期。即使清晨的天气很舒适,但一想到即将到来的日光灼人的漫长时刻,也会让人感到不安,到时候人们会头痛不已。耀眼的光芒无孔不入,照得人睁不开眼,即使睡觉也不得安宁。没有人,无论是东方人还是欧洲人,能在酷热的天气里轻易地保持清醒。到了晚上,狗不停地嚎叫,人们身上的汗水直淌,还要忍受痱子的折磨,根本没办法入睡。俱乐部里的蚊子实在恐怖,每个角落都要点上蚊香,女士们坐着的时候都要用枕套把腿裹起来。只有维拉尔和伊丽莎白毫不在乎这炎热。他们都还年轻,初来乍到,此外,维拉尔本就生性坚忍,而伊丽莎白沉浸在幸福中,根本无暇顾及气候。

这些天来,俱乐部里出现很多争论和传言。维拉尔已经得罪了俱乐部的所有人。每天晚上他都会来俱乐部待上一两个小时,但他并不理睬其他人,也从不接受其他人给的饮料。对于他人主动的攀谈,他也回复得颇为傲慢,都是单音节词。他坐在电扇下面的椅子上——就是莱克斯蒂恩太太过去常坐的位置——阅读自己感兴趣的报刊,直到伊丽莎白到来。随后他们一起跳舞,再聊上一两个小时,就离开了,与任何人都不打招呼。此时的莱克斯蒂恩先生正孤独一人待在营地,有谣言传到凯奥克他达说他找去各种缅甸女人打发孤寂的时光。

如今,伊丽莎白和维拉尔几乎每天晚上都一起出去骑马。

早上阅兵结束后,维拉尔会专门用剩下的时间练习马球,但他认为把晚上的时间花在伊丽莎白身上还是很值得的。伊丽莎白天生喜欢骑马,就像她喜欢打猎一样。她曾经言之凿凿地告诉维拉尔她在国内时“经常打猎”。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她在说谎,但至少她骑马没有那么糟糕,不至于给他带来麻烦。

他们经常沿着红土路,骑着马到丛林中去。高高的彬加都木上挂满了兰花,大树旁边就是溪流。他们穿越溪流,然后沿着狭窄的车道骑行,路面上全是软土,马可以在路上奔跑。满是灰尘的丛林里热得令人窒息,远处经常传来轰隆隆的雷声,却没有雨。小燕子在马的周围飞来飞去,伴着马一路前行。为了避开苍蝇,他们加快了骑行的速度。伊丽莎白骑的是一匹栗色的马驹,维拉尔的马是白色的。在回家的路上,他们牵着被汗水浸透的马,肩并肩行走。两个人靠得很近,有时他们的膝盖会碰到一起。只要自己愿意,维拉尔就可以放下傲慢的架子,亲切和蔼地与人交谈。与伊丽莎白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是这样做的。

啊,一起骑马的时光太快乐了!骑在马背上,在马的世界里——狩猎、赛马、打马球、打野猪——生活是多么快乐啊!

即使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他把马带进了她的世界,伊丽莎白也会爱上维拉尔。她缠着他讲马的事,就像她曾经缠着佛洛里讲打猎的事一样。诚然,维拉尔不是一个健谈的人,他顶多讲几句有关马球和打野猪的事情,用词生硬而可笑。他最擅长的是列举印度的兵站和军团的番号。然而,他讲的这些东西却远比佛洛里的鸿篇大论更能令伊丽莎白感到兴奋。单是看一眼他在马背上的英姿就足以超越一切语言。他身上透露出一种骑士和军人的气质。在他那张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脸上,和他那结实、挺拔的身躯上,伊丽莎白看到了全部的传奇色彩和骑士生活的辉煌。她看到了西北边疆和骑士俱乐部,看到了马球场和烈日炙烤下的军营大院,看到了成群的骑兵手拿长矛稳稳地坐在马背上飞奔。她听到了嘹亮的军号声、马刺叮当声,还有军乐队在军营食堂外演奏的声音,而军官们则身穿笔挺、华丽的制服坐着用餐。多么精彩啊,马背上的世界,太精彩了。这些天来,她的生活中、思想里、睡梦中全都是马,就像维拉尔自己一样。此时的她不仅撒谎说自己过去打过很多次猎,甚至连她自己都相信事实就是如此了。

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讲,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都相处得很好。

维拉尔从不像佛洛里那样让她感到厌烦和焦躁(事实上,这些日子以来,她几乎已经忘记了佛洛里。当她想起他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只有他的胎记)。他们两个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维纳尔也讨厌一切“高深”的东西,讨厌的程度甚至比伊丽莎白更甚。他曾经告诉她,从他18岁之后就没有读过一本书。实际上,他“厌恶”书,但是,除了吃喝玩乐一类的书。在他们一起骑马的第三或者第四个晚上,他们在莱克斯蒂恩家门口分别。维拉尔成功拒绝了莱克斯蒂恩太太一切饭局的邀约。他从没踏进过莱克斯蒂恩家的门,也不打算进去。就在马夫过来牵伊丽莎白骑的那匹马的时候,维拉尔说:

“你听我说,下次我们再出去的时候你骑比琳达。我来骑切斯特纳特。我认为你的骑术已经相当不错了,能够驾驭比琳达。”

比琳达是一匹阿拉伯马驹。维拉尔已经养了它两年,到目前为止,他还从未让其他人骑过它,甚至包括马夫。这可是他给的最大恩惠了。伊丽莎白非常了解维拉尔,因此十分清楚其中的厚爱,并为此感到欣喜。

次日晚上,在他们并肩骑马回家的时候,维拉尔伸出手来搂住伊丽莎白的肩膀,把她从马鞍上抱起来,抱到自己身前。

他身体非常强壮。他丢掉缰绳,腾出手来把伊丽莎白的脸托到自己面前。他们的唇吻到了一起。就这样,他抱了伊丽莎白好一会儿,然后把她放到地上,自己也从马背上滑下来。他们站立着相拥在一起,他们那薄薄的、被汗水浸透的衬衣紧紧地贴在一起。两条缰绳挽在他的臂弯里。大约在同一时间,20里外的佛洛里决定返回凯奥克他达。他站在丛林边缘一条干枯溪流的堤岸上(一路走来他已经很疲惫),看着一些叫不上名字来的雀鸟啄食高草上的草籽。雄性的那只是铬黄色的,雌性的那只像麻雀。因为这些鸟儿个头儿太小,没有办法压弯草梗,只能快速地飞,在半空中抓住草梗,然后凭借自身的重量将它拽到地面上。佛洛里漫不经心地盯着这些鸟儿,他甚至有些恨它们,因为它们不能激起他一点儿兴趣。因为无聊,他把砍刀挥向它们,把它们全都吓跑了。如果她在这里就好了,如果她在这里该多好!因为她不在这里,一切都毫无生气,所有一切——鸟儿、鲜花、树木——所有一切,都枯燥乏味,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已经过去了数天,他越来越确定,越来越真实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她,直到这种想法无时无刻不在折磨他。

他沿着一条小路漫无目的地走进了丛林中,用手中的砍刀斩断藤蔓。他的手脚像灌满了铅一样软弱无力。他看到一棵野生的香草攀爬在一棵灌木上,便弯下腰去闻它那鲜嫩、芳香的果实。这种香味反而让他感到更加乏味和无聊。孤独,孤独,仿佛一个人置身在生命汪洋的孤岛上。他的内心如此痛苦,于是挥拳向一棵树捶去,结果震麻木了手臂,捶断了两个指关节。他必须返回凯奥克他达。这样做很蠢,因为自从他们争吵后才过了不到两周,而他唯一的机会就是给她时间去遗忘。即便如此,他还是一定要回去,他再也无法在这个死寂的地方待下去了。

一个高兴的想法突然闪现在他头脑中。他可以把那张正在监狱里修复的豹子皮送给伊丽莎白。这可以是一个去见她的借口,而当一个人带着礼物到来的时候,往往会受到主人的欢迎。这次他绝不会还未开口就被打断。他要解释,他要让她意识到她对自己是不公平的。他要让她意识到因为马拉美而谴责他是不对的,他为了她已经把马拉美赶出了家门。她听到事情的真相以后,应该会原谅自己吧?这一次,她应该听自己的解释。他一定会强迫她听完自己的解释,如果有必要,他会按住她的肩膀来让她听完。

当天晚上他就赶了回去。20英里的路程,沿着运木材的路上的车辙。佛洛里连夜赶路,因为晚上天气更凉爽。一听说要夜间赶路,几个用人差点儿造反。在最后一刻,年老的萨米又半真半假地说体力不支,要靠杜松子酒才能赶路。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他们只能借着灯笼的光一路前进。在灯光的映衬下,佛洛里的眼睛像绿宝石一样闪烁,小牛的眼睛则像月亮宝石一样。太阳升起来之后,仆人们就停下来拾柴做饭。佛洛里先行出发,由于他火急火燎地想赶回凯奥克他达,因此并不感觉疲惫。一想到那张豹子皮,他的内心就充满了希望。他乘坐舢板穿过波光闪闪的河流,直接去了维拉斯瓦米医生的家。他到达的时候大约10点钟。

医生邀请他一起吃早餐,然后把女人们都赶到某些适合的地方,带着佛洛里进了浴室,好方便他洗澡、刮胡子。吃早饭的时候,医生情绪非常激动,不停地指斥那只“鳄鱼”,因为那场假叛乱似乎马上就要爆发了。直到早饭快结束的时候,佛洛里才有机会提到那张豹子皮。

“哦,顺便问一下,医生。我送到监狱里修补的那张豹子皮怎么样了?修补好了吗?”

“啊……”医生摸了摸鼻子,略带不安地说道。他走进屋子——他们在阳台上吃早饭,因为医生的老婆强烈反对带佛洛里进屋——不一会儿就出来了,手里拿着卷着的豹子皮。

“事情是这样的——”他铺开豹子皮说。

“哦,医生!”

豹子皮已经完全毁坏了。它硬得就像纸板一样,内皮已经开裂,外面的兽毛已经褪色,有些地方甚至已经脱落。整张豹子皮散发着臭味。明明是拿来修复的,可如今它已经变成了废物。

“哦,医生,他们怎么把它糟蹋成了这样!该死,这是怎么回事?”

“我实在很抱歉,我的朋友!我正要为此道歉。我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如今,监狱里没有一个人懂得如何修复兽皮。”

“不过,该死,不是有一个犯人能修复得非常棒吗?”

“啊,没错。不过,3周前他已经逃脱了。哎!”

“逃脱?我记得他要蹲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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