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亲籍其家,得伪玺一,穿宫牌五百及衣甲、弓、弩、衮衣、玉带诸违禁物。又所常持扇,内藏利匕首二。始大怒曰:“奴果反。”趣付狱。(320)
说刘瑾打算谋反,倒也不假,除了这些伪玺等证据而外,还有事实:
术士俞日明、俞伦、俞子仁辈尝出入瑾家,以瑾侄孙二汉者当大贵,瑾遂有不轨之谋。凡四方灾异及天象有变,瑾俱禁令勿奏。兵仗局太监孙和尝私以衣甲遗瑾,镇守两广太监蔡昭、潘午为造弓弩,瑾皆私贮之。又造伪玺,藏刀扇中,出入宫殿。(321)刘瑾下狱后,便押到午门外问讯,那时满朝官员差不多全向他低头下跪过,现在却坐在上面来审问他,胆子一时竟壮不起来,闹出了许多笑话:
鞫瑾于午门外,刑部尚书刘璟畏瑾,噤不能出一语。诸公卿旁列,亦稍稍退却。独驸马蔡震折斥之。(瑾)仰曰:“若何人,忘我德。”震厉声曰:“震国戚,何赖于汝?”呼官校前拷掠之。是日微震。几不能成狱。(322)
当时有个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曾亲见会审刘瑾的情形,后来记了下来,说刘瑾当时曾挨了一顿毒打,打的情形记得颇为详细:
是日,拿瑾才定,不知何官传言,上御门拿瑾向前,拿到午门御道东,跪。其东边之门半开半掩,不见闻人声影。……及奉章宣讫,锦衣卫掌卫事指挥刘璋出班跪奏请旨打多少,亦不闻传语。须臾即起,云有旨:打四十。当直官校齐声答应讫。有一官大声云,打四十摆着棍,五棍一换打。每一宣言则各官校齐声答应如前,响振殿廷。刘瑾则跣剥反接,二当驾官揪其脑发,一棍插背挺立。复有一阔皮条套其两膝,扣一棍压定。用棍打其前腿,名曰“拦马”。五棍毕,一官叫换棍,邀喝答应一一如前。打四十后方问。瑾垂头片时,无语。少顷,则张目四顾云:“满朝大小官员都是我起用的。”只蔡驸马开口:“朝廷用人,如何是你起用的,掌嘴。”掌讫十下。多是蔡驸马发问,瑾如何造甲,造穿宫牌,造御宝,俱不招伏。有一官诘问,见今朝廷御门奏请出来。盖瑾拿,朝廷即籍其家,违禁之物已收在官,瑾始无辞,招说俱有俱有。乃疏其缚画字,予与日升揉其手良久,仅能扶笔,略成一十字。一官跪奏,画招了。叩头而退。(323)
狱具以后,自然是要处死,刘瑾这次却是死得很惨,凌迟三天,而且剉尸,画影图形,榜示天下。当时张文麟又是监斩官之一,将凌迟情形也详细记了下来:
数日后,早朝毕,奉旨,刘瑾凌迟三日,剉尸枭首,仍画影图形,榜示天下。刘二汉一体处斩。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尚书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邀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皆从此出。至晚押瑾至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数刻,瑾尚能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则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324)
这就是主子对付特务头子的最后办法,这就是特务头子的下场。做特务的人看了这一段,也该好好地深思猛省一番了。
(1)《明通鉴》卷二十二。
(2)《明通鉴》卷二十三。
(3)《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4)《守溪笔记》。
(5)《明通鉴》卷二十四。
(6)《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7)《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8)《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阁臣赐蟒之始]。
(9)《明通鉴》卷二十二。
(10)《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11)《弇山堂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12)《通明鉴》卷二十八。
(13)《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
(14)《明史·刘瑾传》卷三○四。
(15)《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三。
(16)陈沂:《畜德录》。
(17)《四友斋丛说》卷八,史四。
(18)《明史记事本末》卷四十三。
(19)《明史·黄珂传》卷一八五。
(20)《明史·许天锡传》卷一八八。
(21)《明史·许天锡传》卷一八八。
(22)《明史·叶钊传》卷一八九。
(23)《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六》卷九十五。
(24)《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25)《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26)《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27)《继世纪闻》卷二。
(28)《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29)《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30)《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
(31)《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