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执行屠杀的几座地狱(一)东西厂和内行厂
东厂
东厂是明代最大的一个负责侦缉和刑狱的特务机关。
它是在朱棣时开始设立的,《明史·成祖本纪三》卷三:
十八年……始设东厂,命中官刺事。
《明通鉴》卷十七则记载较详:
永乐十八年八月……置东厂于北京。初,上命中官刺事,皇太子监国,稍稍禁之。至是以北京初建,尤锐意防奸,广布锦衣官校,专司缉访。复虑外官瞻徇,乃设东厂于东安门北,以内监掌之。自是中官益专横,不可复制。
从这以后,一直到朱由检亡国时为止,前后共有二百二十多年,就没有停止过。在这期间的一切侦察、诬陷、屠杀、冤狱,直接间接都是从它这里发动、执行的。
这个特务机关直接受皇帝指挥,就是说除皇帝以外,任何人都在它的侦察之中。事关机密,责任重大,所以皇帝也特别重视,派去主持的宦官都是心腹的亲信,颁发的关防比起其他宦官衙门也隆重得多。其他宦官奉差关防,都是“某处内官关防”几个字,唯独这个机关是篆文“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关防”。又特给密封牙章一枚,一切事件应该封奏的,都用这个钤封。到魏忠贤时又造一个大一点的,文曰:“东厂密封。”(42)专制帝王时代,“钦差”已经凌驾一切官吏之上,何况又有钦赐的“密封”印章,一切奏本不必经过任何手续,便可直达皇帝,这种权力,无论哪个衙门都是比不上的。
主持这几个特务机关的是掌印太监一员,他的全副官衔应该是关防上的“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简称“提督东厂”,厂内的人称之为“督主”或“厂公”。他的底下设掌刑千户一员,理刑百户一员,二者或也称为“贴刑”,都是从锦衣卫拨过来的。再底下是掌班、领班、司房四十多人,分十二颗,颗管事戴圆帽,着皂靴,穿(左衤右曳)衫。其余的人帽靴相同,但穿直身。实际在外面侦察缉访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又叫“档头”,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丑寅卯十二颗,一律戴尖帽,着白皮靴,穿青素(左衤右旋)褶,系小绦。役长各统率番役数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干事”,一共一千多人。这些人也是从锦衣卫挑选那“最轻黠狷巧”的来充任(43)。朱由检时陈子龙有《白靴校尉行》一首诗,将这些特务骄横情状写得甚为生动,诗云:
宣武门边尘漠漠,绣毂雕鞍日相索。谁何校尉走复来,矫如饥鹘凌风作。虎毛盘项豪猪靴,自言曾入金吾幕。逢人不肯道姓名,片纸探来能坐缚。关中士子思早迁,走马下交百万钱。一朝失策围邸第,贵人尚醉候家筵。归来受赏增意气,鸣锣打鼓宫门前。呜呼!男儿致身何自苦?翻令此曹成肺腑,百事瓦裂岂足怜?至今呼吸生风雨。(44)
这些特务侦察访缉的范围非常广泛,上至官府,下至民间,都有他们的踪迹。他们访缉的情形是这样的:
每月旦,厂役数百人,掣签庭中,分瞰官府。其视中府诸处会审大狱,北镇抚司考讯重犯者曰听记。他官府及各城门访缉曰坐记。某官行某事,某城门得某奸,胥吏疏白坐记者上之厂,曰打事件。(45)
这里所谓“听记”,记的是口供和拶打的数目,就在当晚或第二天早晨奏进。对于宫府方面,尤其是注意兵部,每天都派人来访看“有无进部,有无塘报”。所谓“各城门”,是包括京城各门和皇城各门都在内的,访缉的也并不仅是“得某奸”,关防出入,人命事件,都得报告。甚至地方失火,雷击何物,也要奏闻。而每月晦日还要奏报京城内杂粮、米、豆、油、面等价钱(46)。
这批特务打来事件以后,大概要写一个报告之类的东西,回到厂署,因为厂公不一定常在署内,便呈给厂公的心腹内官,再由这些内官发下司房,删改润色一番,立刻送呈皇帝。上面说过他们上奏是极其简便的,无须经过任何手续,甚至半夜里东华门关了,也可以从门缝里塞进。里面人接着也不得迟延,立刻秘密呈上。所以外边无论什么大小事,皇帝都可以知道,有时宫里面竟拿民间米盐琐碎之事,当作开玩笑的资料(47)。
访缉得既是这样严密,那么以京师之大,千余名番役自然感到不够,而番役本身活动范围也究竟有限,不能无微不至。于是这群特务便自然而然地要和流氓无赖结合起来,叫无赖流氓做他们的外围,帮他们打听事件,这就等于凭空增加了一批准特务。
任用流氓来担任准特务,在流氓当然是十分愿意的。他们可以借此骗钱或者报仇,而且可以得到特务的津贴。这些事都是见于《明史》的:
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48)这种特务和流氓之间的买卖,崇祯时有一个御史杨仁愿说得很清楚,他说:“功令比较事件,番役每悬价以买事件,受买者至诱人为奸盗而卖之,番役不问其从来,诱者分利去矣。挟忿首告,诬以重法,挟者志无不逞矣。”(49)其实特务出钱买事件,流氓就卖事件,这里面自然是串通勾结、连成一气的。真特务无法无天,已经使老百姓够受了,现在再加上这批准特务,那真是如虎添翼,老百姓吃的苦头自然就更多,比如“打桩”打清楚了以后,就——
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佐证符牒,贿如数,径去。少不如意,搒治之,名曰干醡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50)
以上这些敲诈虐打情形还不过是个大概,至于详细状况,下面当有专章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