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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廷杖(第1页)

(一)廷杖

廷杖概况

所谓“廷杖”,便是在朝廷之上,行杖打人。这在第一章已大略地说过一下。在明代这廷杖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无论多大官员,只要皇帝一不高兴,立刻就给拖下去鞭打,打完了一丢完事,打死了是活该。打的时候,照例是特务执行,锦衣校尉拿棍子打,司礼太监坐在上面监视。

打的地点在午门外,打时的情形是:

众官朱衣陪列午门外西墀下,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臂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以下束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179)

被打的人在朱见深以前不去衣,刘瑾用事后,才令脱衣受打,以后便成故事:

成化以前,凡廷杖者不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毡叠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180)

朱厚熜时竟有朝服予杖的事。如嘉靖二十三年:

正旦朝贺,怒六科给事中张思静等,皆朝服予杖,天下莫不骇然。(181)

被杖的人,大半事前知道,都先吃点药准备挨打,如果突然被杖,则很少能活的:

凡廷杖者俱预知状,或自分疏入必不免,多服药节啬以待,然间有死者。惟廖恭敏庄谏上皇事,久留中不报矣,以母忧领勘合入见,景皇想旧事,大怒,命锦衣卫着实打八十,送吏部贬驿丞。此而不死,真天祐也。余同年有为刑官者曰:“凡卒然予杖,即十下亦可死。有意待杖,至百亦难毙。盖心血不上冲也。”然刑人者亦可念矣。(182)

被打的人如果昏迷,据说喝人尿可以醒过来。受伤青痕如果不过膝盖,还可以救活:

杖数折,公昏绝不知人,公弟垓时宫行人,口含溺吐公饮之。名医吕邦相夜视公曰:“杖青痕过膝者不治,吾以刀割创处,七日而痛,为君贺矣。”半月去败肉斗许,乃苏。(183)

但救好以后,却往往成为残废,如邹元标被杖后直到晚年行路还是不方便。《静志居诗话》卷十五邹元标条下云:

先生总揽西台,入朝而踬。御史前纠失仪,先文恪公进言曰:“元标在先朝直言受杖,至今余痛未除也。”

还有最值得注意的是,被杖的人杖的轻重死活,和行杖及监杖的特务关系极大。据说锦衣校尉行杖时,只看监杖的司礼太监的两只靴尖,如若两只靴尖向外成八字形,那么他们还不致将人打死,如若两只靴尖向内一敛,那么就休想活命了。所以廷杖表面上是独夫下令执行,而生死之权却是操纵在特务手中的。

以上是明代廷杖大概情形,自朱元璋到朱由检廷杖一直没有停止过。兹荟萃述之于下:

朱元璋到朱见深时的廷杖

明代廷杖开始于朱元璋。朱元璋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刽子手,他平定天下以后,唯恐廷臣对他不忠实,便用这廷杖来威吓镇压,折辱士气,剥丧廉耻,使当时士大夫们在这血肉淋漓之中,一个个俯首贴耳如犬马牛羊,他这才满足。

朱元璋施行廷杖开始于洪武八年。《明史·茹太素传》卷一三九称:

茹太素……(八年)陈时务……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

从这以后,便经常施行,如张孟兼为山东按察副使,“与吴印争讦,印两上封事言状,帝怒,械至阙下。命卫士捽发捶之,垂死,论弃市”(184)。又如谢肃“出按漳泉,坐事被逮,孝陵御文华殿亲鞫,肃大呼曰:‘文华非拷掠之地,陛下非问刑之官,请下法司。’乃下狱。狱吏以布囊压死”(185)。有时甚至当场打死,如洪武十三年“鞭死永嘉侯朱亮祖及其子府军卫指挥暹”。十四年“工部尚书薛祥坐累杖死”。十五年大理寺卿李仕鲁谏信佛,“上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阶下”(186)。

因此闹得那些士人以服官为畏途,如“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断指不仕,苏州人才姚润、王谟被征不至”(187)。但结果朱元璋却将他们“诛而籍其家”,并且定下了“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一条法律,不准士人不做官。于是这些官员们可就惨了,《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云:

明祖惩元季纵弛,特用重典驭下,稍有触犯,刀锯随之。时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原注见《草木子》),法令如此,故人皆重足而立,不敢纵肆。

朱棣屠杀臣民较之乃父更为凶残,重则杀戮,轻则下狱,所以廷杖的事倒反而不多见了。

朱高炽在位虽不及一年,但仍有廷杖的事。《万历野获编补遗》云:

李文忠时勉初为侍读,以疏忤旨下狱,时永乐初年,至二十一年始释,得复官。已而洪熙改元,复上二疏,言人所不敢言,其中乞留中。疏入,召问,对不屈。命金瓜士扑之,凡十七瓜而肋断,恍惚中见有朱衣人庇之,曳出下狱。

朱瞻基“初即位,即捶死兵部侍郎戴纶”(188),宣德三年又“怒御史严皑、方鼎、何杰等沉湎酒色,久不朝参,命枷以徇”(189)。

朱祁镇时王振擅权,“殿陛行杖习为故事”(190)。

朱祁钰景泰四年曾杖大理少卿廖庄于阙下。(191)

朱见深时汪直擅政,“诬陷侍郎马文升、都御史牟俸等,诏责给事御史李俊、王浚辈五六人容隐,廷杖人二十”(192)。御史许进得罪了汪直,直便“摘进他疏伪字,廷杖之几殆”(193)。

同时南京也开始廷杖,“成化十八年,南御史李珊等以岁祲请振。帝摘其疏中讹字,令锦衣卫诣南京午门前,人杖二十,守备太监监之”(194)。

朱厚照时的廷杖

朱厚照时刘瑾用事,大学士刘健、谢迁被逐,给事中艾洪、吕翀、刘(上艹下洍),南京给事中戴铣、李光翰、徐藩、牧相、任惠、徐暹及御史薄彦徽、陆崑、葛浩、贡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乾元等二十一人,或独自上章,或联名抗疏,请留刘健、谢迁,而劾刘瑾、马永成、高凤等,于是刘瑾便激怒朱厚照将这二十一人全部逮捕,杖于阙下,人各三十。戴铣打得最厉害,死于杖下。蒋钦则三次上疏,三次被杖,死得最惨:

正德元年,刘瑾逐大学士刘健、谢迁,钦偕同官薄彦徽等切谏。瑾大怒,逮下诏狱,廷杖为民,居三日,钦独具疏……疏入,再杖三十,系狱。

越三日,复具疏曰:“臣与贼瑾势不两立。贼瑾蓄恶已非一朝,乘间起衅,乃其本志。陛下日与嬉游,茫不知悟。外内臣庶,凛如冰渊。臣昨再疏受杖,血肉淋漓,伏枕狱中,终难自默……臣骨肉都销,涕泗交作……臣诚不愿与此贼并生。”疏入,复杖三十。

方钦属草时,灯下微闻鬼声。钦念疏上且掇奇祸,此殆先人之灵欲吾寝此奏耳。因整衣冠立曰:“果先人,盍厉声以告。”言未已,声出壁间,益凄怆。钦叹曰:“业已委身,义不得顾私,使缄默负国为先人羞,不孝孰甚!”复坐,奋笔曰:“死即死,此稿不可易也!”声遂止。杖后三日卒于狱,年四十九。(195)

同时营救他们的人也有好多被廷杖,如“江西清军御史王良臣闻陆崑被逮,驰疏救,并逮下诏狱,杖三十,斥为民”(196)。兵部主事王守仁疏救戴铣,“瑾怒,矫诏杖五十,毙而复苏,谪贵州龙场驿丞”(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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