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估值决定价格
现代产权经济学创始人阿曼·艾伯特·阿尔钦(ArmeAl)给个人估值下的定义是:一个人对一件商品的个人估值,是他为了得到这件商品所愿意支付的其他商品的最高数量。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愿意为一件商品付多少钱。
这么简单?
是的。但千万不要小瞧它,它非常微妙,包含三层含义。
一、只有个人才有行动能力。集体是不会评估,不会思考,不会感受,也不会做任何事情的。我们平常习惯说,某家公司、某个机构、某个单位做了某某事情,其实最后都是个人做的。
公司、组织、机构、机关、学校等形式的集体,是靠我们的头脑想象出来的抽象概念。但是个人估值完全由个人决定,集体不能决定。这是第一层含义。
二、所有价值和估值都起源于个人。对一件商品的估值是绝对主观的,根本不存在什么客观的估值。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人,世上所有的财富就不成为财富,没有丝毫价值。价值都是人赋予的,比如本就是一块石头的钻石。
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家,把它看成经济学里很重要的一个方法论,他们因此称自己为“个人主义的主观价值论者”。这是第二层含义。
三、个人行动都是可观察可记录的。个人估值基于行动而非愿望。它以个人的主观判断开始,以具体的行动完成,旁边的人能够观察得到,也能够衡量、刻画、计算和记录,还可以从中找到它的规律。
比如,商家花大钱请女明星拍广告,一定会选一位大家公认的美女,而不是它自己眼里的西施。如果它打算花500万元请一位明星代言,却没有拿出真金白银付诸行动,那么,它对这位明星的个人估值就没有实现。相反,它拿出500万元请明星拍出了广告,我们就能够看到这个结果,就可以衡量它的钱花得是否值得,女明星的形象是否能够促进商品的销售,类似的广告投入大概该如何预算,等等。这是第三层含义。
以上三层含义,就是个人估值的概念。
这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吗?
经济学家薛兆丰教授说过,许多重要的经济学原理,重要的经济政策,都是从这个坚实的概念出发的。比如消费者剩余、卖家进行价格歧视对不对、能不能用社会总体函数来支持政府对房地产限购等,这些关于政策的辩论,都源于我们对个人估值的理解。
个人估值并非是以人的愿望为基础,很大一部分是由“其愿意放弃的钱财(看过《资本论》的同学也可以将之视为“其他商品”,即可放弃的商品)决定,以此来计量”。也就是说,这是在实际上可以看到的,不是虚妄的。
主观价值论可以解释客观价值论能够解释的问题,还能够解释客观价值论无法解释的问题。
比如,同样是拍广告,一个明星吃巧克力和一个普通人吃巧克力,拍出来的效果是不同的。在客观价值论看来,此二者付出的纯粹劳动是差不多的,难道能说明星吃的更有技术含量吗?他们应该差不到哪里去吧?但是他们的费用和广告效果天差地别。主观价值论就简单了:因为喜欢这个明星的人更多,所以他拍的广告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