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她在世时我不认识她。对我来说,她通过其他人存在,存在于她的死亡影响他们的迹象之中。回顾往日,只看事实,经我重建的她是个可悲而渺小的女孩,是个娼妓,顶多算是有点儿潜力——这个标签贴在我身上也挺适合。真希望我能给她一个无名无姓的结局,把她变成凶杀组结案报告里简明扼要的几个字,抄送验尸官办公室,稍微加点儿文书工作,就可以送她进义冢下葬了。这个愿望只有一处错误,那就是她不可能希望这么收场。事实固然残酷,但她无疑希望完全公之于众。我对她亏欠良多,也只有我知道整个前因后果,写下这段记忆的任务就只能交给我了。
说大丽花之前,我先说说我们怎么会成为搭档;在此之前,我还得提几句战争、军事管制和中央分局的演习,这些事情提醒我们记住警察也是士兵,尽管远不如正在跟德国人和日本人作战的士兵受欢迎。每天下班后,巡警必须参加空袭演习、灯火管制演习和火灾疏散演习,这要求我们立正站在洛杉矶的街道上,巴望梅塞施密特飞机[1]赶紧来袭,好让我们显得不那么像傻瓜。值白班的警员要按字母顺序列队点名,1942年8月我从警校毕业后不久,就在列队时遇见了李。
我早就听说过他的名声,对两个人的胜负记录更是记得一清二楚:李·布兰查德,重量级,43胜4平2负,曾是好莱坞退伍军人协会体育馆的招牌;至于我,“板牙”布雷切特,轻重量级,36胜0平0负,曾在《拳击台》杂志的榜单上排名第十,不过或许只是因为纳特·弗莱舍被我露出大板牙奚落对手的举动逗乐了而已。然而,统计数字说明不了问题。布兰查德出拳重,接六拳只还一拳,属于典型的一击必杀型拳手;而我偏好不停躲闪和迎击,喜欢用勾拳打对手肝部,格外注重防守,害怕头部中拳过多,进一步毁坏我已经被板牙毁得差不多了的容貌。就风格而言,我和李就像油和水,列队点名时,我跟他肩并肩站着,我总忍不住想:谁能赢呢?
我们相互打量了差不多一年。我和他从不议论拳击和警务工作,谈话仅限于聊天气的几个字。从外貌上说,两个大块头男人的区别能有多大,我和他的区别就有多大:布兰查德满头金发,面色红润,身高六英尺,胸膛和双肩都很厚实,天生罗圈腿,腹部已经开始硬邦邦地往外挺了;而我肤色苍白,黑发,六英尺三,一身精瘦的腱子肉。谁能赢呢?
后来我放弃了猜测胜负。但其他警察也有同样的疑问,在中央警局的第一年,我听到了几十种不同的观点:布兰查德击倒对手获胜;布雷切特以点数获胜;布兰查德因为本人或对手受伤而中止比赛——各种看法都有,但就是没有布雷切特击倒对手。
他们看不见我的时候,我会听见大家嘀咕我俩在拳台外的经历:李如何加入洛城警局,上头如何许以快速晋升的机会,派他去打击高层警官及其政治伙伴的秘密同盟,1939年他如何破获大道-国民银行劫案,但同时与一名劫匪的女友坠入爱河;那个姑娘后来搬去和他同居,他因此违反了警队关于配偶的规定,晋升警探局[2]的机会因此告吹,他还在姑娘的请求下退出了拳坛。这些传闻在我看来就像佯攻,恐怕没多少值得相信的。与我相关的故事片段则仿佛落到实处的重拳,因为全都是不折不扣的内幕真相:德怀特·布雷切特加入警局是为了逃避更难缠的麻烦,他父亲的德美同盟[3]会员身份曝光后,他面临被警校驱逐的危险,为了保住洛城警局的工作,他向侨民管理处告发了与他一起长大的日本伙伴。没人请他去打击秘密同盟,是因为他拳路不够正大光明。
布兰查德和布雷切特:一个英雄,一个告密者。
想到山姆·村上和芦田秀夫戴着手铐被送进曼赞纳[4],你当然很容易脸谱化地看待我和布兰查德,但那只是刚开始。后来我和他并肩执行任务,我对李的早期印象一下子全变了,同时改变的还有我对自己的看法。
那是1943年6月初。前一周,海员和穿祖特装[5]的墨西哥佬在威尼斯的里克码头打群架。传闻有个水兵瞎了只眼睛。内陆地区旋即爆发遭遇战:一方是查维斯谷海军基地的官兵;另一方是阿尔卑斯和帕洛斯弗迪斯的花衣混混[6]。报纸说祖特装流氓随身携带纳粹万字符和弹簧刀,几百名穿制服的士兵、水手和海军陆战队队员涌入洛城闹市区,以木棍和球棒为武器。数量相近的花衣混混据说要在波伊尔高地的102精制酿酒厂集合,使用的武器也差不多。中央分局召集所有巡警去警局报到,然后配发“一战”时期的铁皮头盔和超大号警棍。
黄昏时分,从陆军借调的运兵车送我们上战场,命令只有一条:恢复秩序。我们的警用左轮在局里被收了上去,高层不希望点三八落在浑身打褶、袖口勒紧、衣如窗帘、梳阿根廷式鸭尾头的墨西哥暴徒手里。我在常青大道和瓦伯什路路口跳下运兵车,手里只有把手缠着绝缘胶布的三磅重木棍,比我站在拳台上的时候害怕十倍,吓住我的并不是从四面八方涌来的骚乱。
我之所以害怕,是因为好人其实是坏人。
水手沿着常青大道一路砸窗户;穿蓝色制服的陆战队有组织地敲碎路灯,让环境越来越暗,方便他们下手。为了避免内部竞争,陆军士兵和锅盖头联手掀翻一家酒铺子门前的所有轿车,穿圆领衫和白色喇叭裤的年轻海军士兵则在门口的人行道上用棍棒把数量远不及他们的几个祖特装打得屁滚尿流。我在这一幕的边缘看见了我的同僚,他们三三两两地与海岸警卫队队员和宪兵闲聊。
我不知道我在那儿站了多久,我愣住了,不知所措。最后,我顺着瓦伯什路望向第一街,见到了几幢小屋子和树木,那里没有花衣混混、警察和嗜血的大兵。还没等我明白过来,我就已经全速奔跑起来了。我本来会一直跑到力竭跌倒,但一幢房屋的前门廊上响起了尖细的笑声,我骤然停下。
我走向那个声音。尖细的声音叫道:“你是第二个撒丫子逃离骚乱的年轻条子。不是你的错。很难决定应该抓谁,对吧?”
我站上门廊,望着说话的老人。他说:“收音机说出租车都去了好莱坞的劳军联合会,载上水兵往这儿送。KFI电台说这叫海军攻势,每逢半点就放一遍《起锚歌》[7]。我看见街上还有几个陆战队队员。这个是不是就叫两栖协同攻击?”
“我不知道这叫什么,我打算回去了。”
“逃兵不是只有你一个,明白吗?刚才还有个大块头也往这个方向跑了。”
老头子变得像我父亲,但更加油嘴滑舌。
“需要教一些花衣混混懂点儿规矩。”
“小伙子,你觉得就这么简单?”
“我会让事情变得就这么简单。”
老头子快活地吃吃笑。我走下门廊,掉头走向分局,边走边用警棍敲大腿。路灯全都灭了,你几乎不可能分清谁是祖特暴徒谁是美国大兵。我意识到这是个脱身而去的好借口,于是就准备溜了。就在这时,我听见背后有人大喊“布雷切特!”立刻知道了另一个逃兵是谁。
我跑回去。李·布兰查德,“毕竟不是白人大救星的南加州好手”[8]出现在眼前,他面对三个蓝制服的海军陆战队队员,还有一个祖特装长得拖到地上的花衣混混。他把他们逼进一幢破旧平房的中庭,挥舞警棍隔开双方。锅盖头抡圆木棍砸向布兰查德,他时而侧向移动,时而踮着脚尖前后摇摆,躲开对方的攻击。花衣混混抓着脖子上的圣牌,一脸困惑。
“布雷切特,三号[9]!”
我加入战局,用警棍乱刺,击中亮闪闪的铜纽扣和军功绶带。他们笨拙地挥动木板,我的胳膊和肩膀挨了几下,我贴上去,不给陆战队队员挥舞武器的空间。感觉就像和章鱼近身缠斗,但既没有裁判也没有三分钟一次的场间铃声。我出于本能扔掉警棍,低头挥拳击打对方的身体,隔着华达呢军服打中柔软的上腹部。然后我听见一声大喊:“布雷切特,后退!”
我后退,李·布兰查德冲上去,警棍高举过头顶。陆战队队员站在原地,茫然不知所措。警棍落下:一、二、三,干净利落地击中他们的肩头。三个人倒地变成蓝色制服下的一个瓦砾堆,布兰查德说:“滚去的黎波里殿堂吧[10],屎蛋。”然后转向花衣混混:“好啊,托马斯。”
我摇摇头,伸展身体。我胳膊和后背都很疼,右手指关节在抽痛。布兰查德给祖特装戴上手铐,我想来想去只挤出了一句话:“这到底是在干什么?”
布兰查德微笑道:“请原谅我的无礼。‘板牙’布雷切特警官,允许我向您介绍一下,这位是托马斯·多斯·桑托斯先生,全境通缉的逃犯,在一次B级重罪的犯案过程中过失杀人。托马斯在第六街和阿尔瓦拉多路路口抢了个老太婆的手袋,她心脏病发作,当场嗝屁,托马斯扔下手袋,跑了个无影无踪。他在手袋上留下一整套清清楚楚的指纹,外加一群亲眼目击的证人。”布兰查德推推那人:“托马斯,hablainglés?[11]”
多斯·桑托斯摇头表示不会,布兰查德悲哀地摇摇头:“他死定了。西崽二级过失杀人非得进毒气室不可。老哥还有六个星期就要跟世界说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