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重商主义与对外扩张
一、英帝国的思想基础
重商主义是15—17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种经济理论,从西方经济思想发展史来说,欧洲的重商主义理论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即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早期重商王义和晚期重商主义的思想本质是一致的,它们都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都把货币看成财富的唯一形态,但是,在如何增加货币财富的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和主张,提出过不同的措施和建议。在英格兰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重商主义的商业扩张理论与加强新君主制、实现国家富强的殖民思想是一致的,重商主义成为这一时期海外扩张的思想基础。从17世纪开始,英国确立了对外殖民扩张和建立帝国的基本政策和原则,这一政策和原则的指导思想就是重商主义。先前体现为民间性的殖民拓殖逐渐转化为政府的有意识的政策行为,建立商业帝国成为英国国家追求的目标,到17世纪后期英国基本上形成了以重商主义为基本特征的殖民体系和殖民制度,形成了第一英帝国。第一英帝国形成后,在重商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英国以追求商业利益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了对外贸易和帝国扩张。重商主义是第一英帝国的重要国策,是立国之本。
重商主义一词是1776年亚当·斯密(AdamSmith)在《国富论》中最早提出和使用的,它是15—17世纪反映商业资本家观点的经济思想及政策体系。从15世纪末开始,城市工场手工业日益扩大,生产日益发展,封建自然经济日趋衰落和解体;又由于地理大发现的推动,资本主义的商品货币关系开始在全世界传播,对外贸易迅速兴盛起来。
资本主义经济只有经过资本原始积累才能迅速发展。资本原始积累的典型形式出现于英国,它开始于15世纪末16世纪初,完成于18世纪下半期。虽然封建社会末期已孕育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仅凭反封建的暴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对小生产者实行暴力掠夺,这两种暴力加起来就起到“催生”的作用,但却充满着征服、压迫、劫掠和屠杀。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原始积累“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1]英国采取的暴力掠夺,一方面是圈地运动,另一方面,是靠商人和高利贷者对小生产者的剥削,靠在海上抢劫其他国家运输金银的船舶,靠征服和掠夺殖民地,靠不等价的殖民贸易等。通过这些暴力手段,农民丧失了生产资料,能够自由出卖劳动力,于是大量劳动力有了来源。生产资料仰给于市场,从而扩大了国内市场。加之垄断殖民地贸易,又扩大了海外市场。这些都使得大量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形成货币资本。资本原始积累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创造了必要的前提。
地理大发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同东方进行频繁的贸易,但是原有的通商路线受到了阻隔,寻找通往印度的新航线成为迫切的要求。同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国家和统治阶级开支不断增加,因此西欧各国迫切需要黄金。而在当时欧洲同东方的贸易中,向外输出的黄金远远超过流入的黄金数量,大批黄金流出欧洲,造成了西欧各国黄金的匮乏,于是,在这些国家中产生了强烈的“黄金渴望”。恩格斯写道:“葡萄牙人在非洲海岸,在印度及整个远东地区搜寻着黄金;黄金这两个字变成了驱使西班牙人远渡大西洋的符咒;黄金也是白种人刚踏上新发现的海岸时所追求的头一项重要东西。”[2]地理大发现扩大了世界市场,给予商业、航海业和工业的发展以前所未有的刺激,极大地促进了封建生产方式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
这段时期,西欧货币资本的积累是迅速的。地理大发现后,在被发现的新大陆上,殖民者大肆掠夺当地土著人和王室的金银财富,并利用廉价劳动力直接开采贵重金属。美洲的贵重金属矿,含量品位都很高,劳动生产率也高,导致金银价值下降,货币贬值。这些价值低廉的贵重金属大量流往欧洲,加之铸币成色降低,导致欧洲物价普遍上涨。16世纪,英法等国一般物价上涨三至四倍,即历史上所谓的“物价革命”,致使商业资本空前活跃。
在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商业资本曾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指出:“由于地理上的发现因而在商业上发生的并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是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3]由于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引起社会分工的扩大,进一步引起对商品需求的增长,从而加速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并促进了小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同时,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也扩大了原有的市场和开辟了新的市场,促进了国内市场的统一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世界市场为商业资本的活动开辟了广阔的场所,推动了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
对外贸易是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英国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结合着海盗行径和对殖民地人民残酷和血腥的掠夺,使英国积累了大量的货币资本。商业资本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壮大,从而大大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和确立。
商业资本在促进封建生产方式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过程中曾经起过重大作用,但是,商业资本本身并不能创造出某种新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阐明商业资本的意义和作用时指出,商业资本“对旧生产方式的衰落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勃兴,产生过非常重大的影响,那末,相反的,这种情况是在已经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发生的”。[4]
随着社会阶级关系的改变,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权组织也必然要改变,新兴的阶级逐渐把城市的管理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开始考虑与自己有切身利害关系的新秩序的建立。那时摆在商业资产阶级面前的主要问题是:在国外要打倒国际贸易竞争者,攫取商业霸权,争夺殖民地,聚集贵金属;在国内要彻底战胜封建领主,扫除各自为政的障碍,以便于商品流通顺利进行。要实现这两个目的,必须有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因此,新兴的商业资本家竭力拥护加强和集中国家政权,而这一点正是国王梦寐以求的事情,于是在两相情愿的基础上,双方结成了紧密的联盟。国王除自办皇家企业外,还通过财政渠道及借款方式从商业资本家手中获得巨额资金,以供宫廷开销,特别是供养庞大的国家军队及官僚机构,以便对内与封建主作斗争,对外与列强争霸,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统一、强大而富足的帝国。按当时流行的观点,衡量强国的标准是从事战争的能力。但是这个时期已不同于中世纪,以前的庄园领主是从自己的领地上来补充战争需要的人力和物力,近代国家则是依靠雇佣军队和国家储备,这就需要大量的货币以供应战费开支,于是追求贵重金属便成为国家的目标。英国没有金矿来源,只有靠剥夺殖民地,靠商人的对外贸易来加强积累。商人则仰仗国家强大的武力来保护他们在国内外的商业利益,并利用其财力向国王购买一切可能的垄断权利。这样,英国在新兴商业资产阶级财力的支持下向中央集权过渡,民族国家也在这个过程中形成。
为了实现追求金银的目的,一些思想家和商业资产的代表人物开始研究积累金银的方法,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议及其理论依据,这是重商主义产生的背景。还有,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必然发生变化。当时的人文主义者、宗教改革家以及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纷纷起来要求思想上的解放,因为陈旧的世界观、陈旧的宗教意识、陈旧的学术命题,已被认为不适用了。人们呼吁破除一切宗教束缚,保护个人权利和人格,恢复人的健康感情,让人的智力自由发展,用人的意志来考察一切事物,以科学代替教条,以人权代替神权。在这个思想巨变中,代表商业资本的重商主义者要求将经济思想从教条主义中解救出来,他们研究现实生活中的经济问题,为观察到的经济现象寻找理论依据,力图建立适合于自己需要的经济学理论体系,这是重商主义产生的又一重要原因。重商主义是资本主义最初的经济学说,重商主义者从现实生活中研究问题,把观察到的经济现象加以简单的综合、整理、分析和归纳,最后得出一系列经验主义的结论,构成他们的经济观点。因为当时流通支配生产,商业资本具有压倒一切的影响,致使重商主义对问题的探讨局限在流通领域,在今天看来相当幼稚。
14世纪末15世纪初,重商主义思想就已出现。早在查理一世(CharlesⅠ)统治时期,重商主义的思想就在英国初见端倪。[5]国王曾向伦敦造币所人员提出这样的问题:应该采取什么手段才能使英国逃出财政绝境?当时造币所的理查德·艾尔斯伯利(RichardEllesbury)回答说:英国没有金银矿藏,所有的金银都是从外国输入的,如果英国向外国购买的商品少于我们所出售的商品数额,那么,大量货币就会从外国流向英国。这个回答的中心思想就是说,应当竭力做到向外国人“少买多卖”。我们当然不能认为在这个回答中,伦敦造币所人员有什么理论,或者预先已经考虑到什么原理和原则。但是他们的答复反映了当时商业资本对货币的迫切需要,其中包含了后来的重商主义的基本思想。由于商业资本的发展,以及国家实际采用了重商主义的政策和措施,产生了从理论上阐述这些经济政策的要求,于是逐渐形成了重商主义理论。
重商主义学说是以商业资本的运作作为其考察对象的,从流通领域研究货币——商品——货币的运动,它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成长起来的商业资本的观点,马克思认为重商主义是“对现代生产方式的最早的理论探讨”。[6]
重商主义者对经济现象的研究深受当时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人文主义是适应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和成长而出现的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人文主义者以“人”作为中心,他们用人性来对抗神性,用人权来反对神权,用个性自由来反对宗教道德的束缚。重商主义者从人文主义思想出发抛弃了从神学观点来观察经济现象的方法,而主张用人的观点,更确切地说,用商人的观点来研究一切事物和社会生活的一切现象,他们反对古代思想家和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维护自然经济和反对货币财富的观点,而把自己的注意中心放在论证与商品货币关系发展有关的“世俗利益”上。这就摆脱了宗教伦理观念的束缚,开始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研究,并在研究中开始注意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重商主义者从商业资本的运动出发,认为金银(即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金银。重商主义者对财富的观念,反映了当时流行于西欧的追求黄金的狂热,反映了新兴阶级对货币资本的渴望。他们从货币是财富唯一形态这一基本观念出发,认为除了开采金银矿藏之外,只有对外贸易才是货币的真正来源。在他们看来,国内商业虽然有益处,但是不能增加国内的货币总量,因为国内贸易只是使一部分人从另一部分人手中获取金银,甲之所得,不过是乙之所失,一国的货币财富并没有因此而增加,而只有对外贸易才能使一国的金银货币增多,从而使国家富裕起来。重商主义由此得出结论:国家为了致富和防止贫困,必须发展对外贸易。而在对外贸易中又必须遵守多卖少买、多收入少支出的原则。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国家必须积极干预经济生活,以保证货币尽量多地流入国内和尽量少地流向国外。重商主义的这些思想不过是根据商人的经验得出的结论而已。
重商主义是作为传统农本经济的对立面而出现的,重商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两个阶段:大致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为早期重商主义阶段,16世纪下半期到17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阶段。
为了增加货币财富,限制货币输出,英国就曾根据早期重商主义的主张,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了各种法令,甚至规定严厉的刑罚,禁止货币输出国外。英王爱德华四世(EdwardⅣ)于1478年把输出金银定为大罪,在禁止货币外流的同时,又想方设法汲取国外货币。政府通过法令,规定外国商人必须将出售货物所得的全部货币,用于购买当地的商品。此外,国家还加强对对外贸易的管制,采取措施对本国和外国商人实行严格管理。英国曾颁布过一整套法令,规定本国和外国商人只能在指定的市场进行交易。英国出口商人运到规定的国外市场上的货物是羊毛、皮革、锡、铁皮及其他普通商品,他们从外国换到的则必须是各种国内生活必需品。国家还专门设立了一些机构监督羊毛输出时是否照章缴纳了出口税,监督商人在国外出卖商品时,必须回收一部分外国铸币或贵金属,以便运回英国。
早期重商主义者大力倡导在国内把货币以贮藏的形式积累起来,达到积累财富的目的,这种思想被称为货币差额论或货币平衡论,马克思称其为货币主义。恩格斯曾形象地指出,这个时期的重商主义者“就像守财奴一样,双手抱住他心爱的钱袋,用嫉妒和猜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的邻居”。[7]
与早期重商主义不同,晚期重商主义认为,国家可以将货币输出国外,以便扩大对国外商品的购买。不过他们要求在对外贸易中必须遵守一个原则:购买外国商品的货币总额必须少于出售本国商品所取得的货币总额,其目的仍然是要保证有更多的货币流回本国。为此,晚期重商主义者提出对外贸易必须做到输出超过输入,即保持顺差。在他们看来,国家的物质财富虽然随着顺差而减少,但是货币的数量却增加了。晚期重商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商品输出,限制商品的输入,其特点是通过调节商品的运动,达到积累货币财富的目的。晚期重商主义的这种思想被称为贸易差额论或贸易平衡论。为了发展对外贸易,达到顺差的目的,晚期重商主义者支持采取扶持和鼓励手工业的政策,所以,马克思又把晚期重商主义称为重工主义。
16世纪前后,西欧的一些主要国家都先后出现了著名的重商主义者:在西班牙有马里安纳(JuandeMariana)(1536—1624),著有《改铸货币的批判》。意大利有伽斯巴罗·斯卡卢菲(Scaruffi)(1519—1584),著有《货币讨论》;贝纳多·达旺查蒂(B。Dawanzati)(1529—1606),著有《论货币》;安东尼·塞拉(AntonioSerra),著有《略论无贵重金属矿藏国家使金银充足的手段》。法国有安徒安·德·孟克列钦(AnthonyMoien)(1575—1622),著有《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让·巴蒂斯特·科尔贝(Jea)(1619—l683)虽然没有什么著作,但他是一个重商主义的实践家;还有德·马勒斯特芦亚,著有《异论集》;博丹(JeanBodin)(1530—1596),著有《对马勒斯特芦亚异论的答复》《物价上涨和货币减少问题言记集》等。由于各国历史条件不同,重商主义的政策和学说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