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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苍就是在这样复杂的政治背景中,肩负着中央政权及刘邦本人的重托走马上任了。他上任后的情形是什么样的呢?按《史记·五宗世家》载:“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从以上的记载可以看出,就在利苍上任的西汉初年,诸侯国王的权力相当大,在这个小朝廷里,除丞相要由汉朝中央任命外,其余所有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是王国的真正统治者,而丞相的职权只是辅佐诸侯王进行统治。虽然此时王国丞相使用的是极富权威性质和中央级规格的黄金印,但由于他所领导的官属臣僚都是诸侯王的亲信,所以他的实际权力必然受到一定的掣肘和限制。可以想象,这个时期的利苍在长沙国所发挥的作用是不明显的。而其他被派往诸侯国为丞相者的政治命运,也应该与他相似。
或许正因如此,才出现了虽有丞相监视,但王国还是不断叛乱和向汉中央政权发难的事情。继吴、楚七国叛乱之后,中央洞察到了这个缺憾,汉景帝决定改诸侯国的丞相为“相”,并规定王国朝廷的高级官吏统统由中央任命,与王国相都属于中央方面派来的人。这样,诸侯王被无形之中架空了,直接统治权完全被剥夺,而王国相虽然将金印改为银印,从外表上看,似乎职位有所降低,权力却大大加强,并成为实际上王国的最高统治者。从利苍在长沙国为丞相的时间看,由于他在高后二年死去,生前使用的应为黄金印。但从马王堆二号墓出土的三颗印章看,除一颗私章是玉质外,另外两颗爵印和官印均为铜质,显然不是原印,而是专为死者殉葬做的冥印。至于当年利苍用过的黄金印流落到何处,则难以知晓。
诱杀英布的立功者
从《史记》和《汉书》的记载来看,利苍是在任长沙国丞相期间被封为轪侯的。也就是说,任丞相在前,封轪侯在后。那么他在长沙国任了几年丞相之后得以封侯,又是因为什么而受封的?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现将汉中央政权、长沙王、利苍三方面的关系表开列如下:
据上表可知,利苍在任丞相之后到封侯之前的这段时间,应在汉高祖五年至惠帝二年间。另据史料载,早在利苍出任长沙国丞相之前,就有一个叫吴郢的人担任长沙国的“柱国”,这个官职是楚遗留下来的旧头衔,其权力和丞相是相同的。从吴郢的姓氏来看,极可能是长沙王的本家或者亲信,他在死前数年被免,利苍接替。从这个空间来看,利苍上任时应在汉高祖十年左右,距他封侯的时间有三至四年的样子。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是什么特殊的功绩使他跻身于列侯的位次之中呢?尽管史料没有直接提及,但作为旁证,就不能不令人想到发生在这个期间的淮南王英布叛乱事件。
史料中关于英布的记载比较详细,此人是六县(今安徽六安东北)人,秦王朝统治时只不过是一介庶民,且有点乡间地痞流氓的习气。关于他的传记中,史家总是不肯漏掉这样一个故事,说英布少年时,有一个算卦先生对他说:“你受刑之后就能称王。”到他壮年时,果真因为触犯大秦律法被处以黥刑(脸上刺字)。于是,英布笑着对别人说:“以前有人说我受刑以后就能称王,大概就指的今日之刑吧。”周围的人听了不禁哄堂大笑,皆把他当作马戏团的小丑或不知好歹的疯子来看待。
这次受刑之后不久,英布被押至骊山修造秦始皇的陵墓,也就在这个期间,英布结交了不少同为刑徒的豪壮之士,并瞅了个机会,率领一帮患难弟兄逃出骊山工地,流落到长江一带做了强盗。陈胜起义时,英布见天下已乱,正是英雄施展本领、实现政治抱负的大好时机,便率众投靠了番阳令吴芮,跟其一道举兵反秦。吴芮见英布威猛机智,是难得的英雄豪杰,便将女儿许配于他。
在之后天下纷乱的若干年内,英布先是转归项梁,项梁死后,又归属项羽,再后来又弃项投刘,跟随刘邦转战各地。他骁勇无比,屡建奇功,直至西汉王朝建立初年,被刘邦封为淮南王,成了一个诸侯国的小皇帝。至此,英布当年在受刑后称王的妄言竟真的变成了现实。可惜好景不长,到了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三月,刘邦在其妻吕后的挑唆和主谋下,继谋杀了楚王韩信之后,又将梁王彭越送上了断头台。为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刘邦竟命人将彭越的尸体剁成碎块,煮成肉酱,分别派人送给各诸侯王品尝。
英布与韩信、彭越在楚汉战争中曾立下了汗马功劳,刘邦称帝后,他们三人的命运紧密相连,可以说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如今当英布得知韩、彭两人先后惨死的消息,并意外地收到了彭越的肉酱这一极其血腥和暗伏杀机的“赏赐”后,不禁惊恐万状,立即部署军事力量,以备不测。恰在这时,淮南国中大夫贲赫因和英布的姬妾**之事东窗事发,深知大事不妙,便仓皇逃往长安,向刘邦诬告英布谋反。英布知道贲赫一旦逃到长安,必然将自己的军事部署和意图报告刘邦,生性多疑的刘邦自然不会放过置自己于死地的机会,必然带兵前来征讨。于是,英布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屠杀了贲赫全家,起兵叛汉。
英布起兵后,先向东攻击荆国,荆王刘贾(刘邦的叔父)大败而逃,死于富陵乱军之中。英布合并了荆国军队,乘胜北上,渡过淮河,又将楚国刘交(刘邦的弟弟)的军队击溃,然后率大军向西挺进。一时,淮南国军队声势浩大,锋芒所及,无人能敌。西汉中央政权受到了极大威胁。在这危急关头,刘邦不得不强撑着病体,亲自统率大军前来征讨。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冬十月,刘邦大军跟英布军队在蕲县西面的会缶乡遭遇。刘邦见英布军锋芒甚健,不敢贸然迎战,便在庸城(今安徽宿州市蕲县集西)坚壁固守,英布也排兵布阵,欲与刘邦决一死战。刘邦打马从城中出来,望见英布所布军阵跟项羽当年的布阵很是相似,内心不免有些畏惧,便想用说服的办法劝英布罢阵息兵,但刚说了句“我平日待你不薄,你何苦要反叛呢”,英布却极不买账地说:“什么反叛,我不过也想尝尝当皇帝的味道罢了。”
刘邦听后大怒,纵兵攻击。英布军抵挡不住,向后撤退。当渡过淮河后,双方又经过几次激烈的拼杀,由于多种原因,英布再度失利,只好退到长江以南。正当英布欲寻机会重整旗鼓,再度反攻时,刚好长沙王吴臣(吴芮之子)派人前来,声称要接他到长沙国去休整。英布想到吴臣的姐姐是自己的妻子,两家素来交好,这吴臣应是真心实意地对待自己,便怀着感激之情率部跟随说客向长沙国而去。但英布万万没有想到,当他刚走到番阳县兹乡时,就被长沙王吴臣事先埋伏在那里的兵丁杀死了。
当刘邦得知长沙王诱杀了英布后,对吴臣这种审时度势、大义灭亲的举动非常感激,同时也对上任时间不长的丞相利苍表示赞赏。很显然,使长沙王能在这关键时刻毅然站在汉中央政权这一边并采取果断措施消灭英布,是与利苍的努力分不开的。或许,正是他的因势利导和种种努力,才使长沙王最终有了这个非凡的举动。从这一点上看,利苍没有辜负中央及刘邦本人的期望,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长沙王以及利苍立下的功劳本应得到中央朝廷的封赏,可惜刘邦在与英布交战中不幸被流矢所伤,待次年返回长安后,因箭创复发,不久即死去。或许鉴于异姓王相继叛乱的教训,或许是出于对其妻吕后的芥蒂和防范,刘邦行将归天的弥留之际,他召集列侯群臣一同入宫,命人杀了一匹白马,一起盟誓道:“从今以后,非刘氏不得封王,非有功不得封侯。如违此约,天下共击之!”这个时候,原来分封的八个诸侯王,除长沙王外,全部被除,其封地渐渐被九个刘姓王瓜分。
刘邦去世后,太子刘盈继位,是为惠帝,尊吕后为皇太后。惠帝年刚17岁,秉性懦弱,身体不好,由其母吕后临朝称制,掌握了实权。尽管刘邦生前为刘氏天下的稳定久远,想了种种招数,做了种种限制,但历史上的吕后时代还是不可避免地到来了。
吕后当权,开始思虑如何为她的娘家人谋取更高更大的职位,但毕竟刘邦刚死不久,鉴于虎死威尚在的政治惯性和“白马盟誓”的遗训,这就不能不使吕后在对臣僚分封赐赏时,暂且照顾大局。于是,从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开始,中央政权对在平叛英布的战争以及其他方面立下功勋的臣僚进行封赏,并对所有的列侯重新排了位次。从《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来看,那个因和英布的姬妾通奸东窗事发,而后跑到长安告英布叛乱的贲赫,以“告反”的功劳被封了个“期思康侯,二千户”;因此时在诱杀英布中立下过功劳的长沙王吴臣已死,所以惠帝元年九月,新继位的长沙王吴浅便“以父长沙王功侯,二千户”,算是父功子享了。惠帝二年四月,长沙丞相利苍“以功封为轪侯,七百户,列120位”。此时全国的列侯有180多人,利苍这个位次算是中间偏下。
利苍死于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死时有五六十岁。从他的年龄和任职的政治背景看,应该属于正常的死亡。据《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载,有醴陵侯越(姓氏佚),于吕后四年(公元前184年)以长沙丞相封侯。从时间上推算,上距利苍之死仅隔一年,可见这个醴陵侯越就是利苍的继位者,有可能利苍是在长沙国丞相任上死去的,他在职的时间应在8—10年。
太夫人的生命历程
通过考古发掘证实,马王堆一、二号墓属于不同穴的夫妻合葬墓。一号墓的女主人无疑是二号墓主轪侯利苍的妻子。研究者在尽可能地推测出利苍生前的经历及政治活动的轨迹后,对这位长眠两千余年不朽的神奇夫人生前的经历,也应做一个基本的推测。
首先是关于这个女人的姓名。考古人员在一号墓的殉葬品中,发现一颗极其重要的上刻“妾辛追”三字的泥质印章,这当是墓主人的私章。这里的“妾”并非我们惯常认为的小老婆或姨太太,在汉代的制度中,男人称臣,女人称妾似乎是个通例,是谓:“臣妾男女贫贱之称”也。不仅如此,即是皇后在皇帝面前也自称妾。《汉书·外戚传》载皇后上疏的一段文章中,就有“诏书言服御所造,皆如竟宁前,吏诚不能揆其意,即且令妾被服所为不得不如前。设妾欲作某屏风张于某所,日故事无有,或不能得,则必绳妾以诏书矣”的内容。按说贵为皇后,已不再贫贱,但这里仍以妾称,大概出于谦虚之意。既然皇后在皇帝面前称妾,那么诸侯之妻也自然在位高权重的丈夫面前称妾,想来马王堆一号汉墓的主人即是如此。
“妾”字问题得到了解释,后面还有“辛追”两字需做说明。当这个印章出土时,有研究者认为墓主人姓辛,故称作辛氏。但后来有研究者给予了否定,理由是从汉代印章的制度来看,无论男女,在“臣”或“妾”的后面都只有名,而无姓。如《十钟山房印举》中所举的单面印章的例子“妾繻”“妾剽”等就是如此。双面印则更清楚,一面是“姓款”,另一面则是“妾款”。如一面是“吕因诸”,另一面则是“妾因诸”。男的也是如此,如正反两面分别为“贾宽”和“臣宽”,“高长安”与“臣长安”。虽然这些印章时代有早有晚,但在汉代的整体形式是统一的。因此,一号墓出土的印章中的“辛”字绝不是姓,称作辛氏自是不妥当的。但出于研究上的方便,将辛追两字合起来,只称其名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
根据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器物及墓主的装饰,专家们对辛追及利苍的出生地,曾做了属于苗族、侗族、越族和楚地等不同的推测。但这些推测中,似乎没有人注重医学研究成果所提供的信息,如果将湖南医学院等医学科研单位在解剖辛追的尸体时,发现其直肠和肝脏内积有大量血吸虫卵这一事实加以考虑,或许会认为这个女人的故乡属于楚地,也就是当今湖南北部、湖北一带的可能性最大。因为血吸虫多产生于湖泊沼泽地区,据医学部门的研究报告,血吸虫卵一般都寄生在水中的钉螺体内,当血吸虫的毛蚴在钉螺体内孵化之后,便在水中四处活动。由于这种小虫活动力极强,几乎是无孔不入,且又小得难以用肉眼看到,所以当人体浸入水中之后,很容易被其乘虚而入,借着擦伤、破皮或某个部位的空隙钻入人体之中繁衍生长,并给人的生命带来极大危害。
从史料看,湖北一带的长江、汉水流域,原与云梦泽连成一片,形成了巨大的江河湖泽地区,而这个地区自古以来就是血吸虫病颇为流行的地方。由于面积庞大,受害的病人众多,加上医学水平和医疗条件的限制,几千年来总是得不到根治。这种境况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有了划时代的改变。可以想象,辛追体内的血吸虫卵,正是幼年时在这片沼泽湖泊中被感染所致。如果辛追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不是生活在此处,而是在更南端或偏东南的少数民族地区,其体内的血吸虫卵问题就很难做出合理的解释。
长沙国的亿万富翁
自辛追携子随夫来到临湘定居之后,身为长沙国丞相的利苍算是有了个娇妻爱子皆备的完美家庭。他们一家的住处早已**然无存,甚至连一点可供探察的线索也没有为后人留下。两千年后的考古工作者只能从马王堆三座墓葬的出土器物中,推测利苍一家当年生活的情景。
显然,这三座墓葬中的器物远不能代表利苍一家的全部财富,但仅仅是这豪华无比、精美绝伦的三千多件珍品,已经让人深感震惊和意外了。一个受封仅七百户的小侯,何以会聚敛到如此繁多精美的财物?其经济来源主要出自何处?这是一个研究和推测起来都极为烦琐的命题,似乎只有将利苍任丞相的长沙国、封侯之后的封地轪国以及汉中央政权等三个方面联系起来才能看出个眉目。
正如前文的推测,利苍是在任长沙国丞相三至四年之后才得以封侯的。在此期间,他的经济来源与封地轪国还没有发生关系,而主要靠长沙国以官俸的方式供给,间或也可得到中央财政的补给。那么,他得到的官俸是多少,长沙国的经济状况又是如何呢?
有研究者曾根据《汉志》户口数字和杨守敬编撰的《前汉地理志图》所载西汉人口密度图推断,当时的黄河流域人口密度最高达每平方公里200人,一般也在50人至100人。而长沙国的人口密度则小得多,根据《汉书·地理志》所载元始二年(公元2年)长沙国的户口数字来看,这时的长沙国面积大约为71000平方公里,人口增长到23万多人,人口密度约为每平方公里3。3人。当然,此时上距利苍为长沙国丞相的时代约200年,按照汉初的情况看,那时长沙国的人口密度不会大于每平方公里2人的数字,这个数字当是在西汉各诸侯国中最低的。在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生产、生活方式的汉初,人的多少是该地区开发的最原始、也是最根本的动力,没有人就谈不到大的开发和提高生产力。
长沙国人口密度如此之低,可见生产力与生产水平以及地区开发规模也是极其低下和迟缓的,经济状况自然也就低下和匮乏。这一点,较轪侯利苍稍晚,相当于第二代轪侯时期的贾谊,在奉皇帝之命赴长沙国作为长沙王太傅时,“既辞往行,闻长沙卑湿,自以寿不得长,又以适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而自伤。这位长沙王太傅在长沙任职的三年间,总是郁郁寡欢,并借鹏鸟之赋,一再抒发哀悼悲伤之情。当这位书生味十足的贾太傅于三年之后重返长安时,在给皇帝上奏的《治安策》中说道:“臣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淮阴王楚最强,则最先反;韩信倚胡,则又反;贯高因赵资,则又反;陈豨兵精,则又反;彭越用梁,则又反;黥布用淮南,则又反;卢绾最弱,最后反。长沙乃在二万五千户耳,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非独性异人也,亦形势然也。”贾谊在此所说的“形势”,固然包括的方面很多,但其经济形势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正是由于经济上的贫困落后,长沙国才始终未敢背叛中央政权。想起当年长沙王吴臣不顾亲戚情面,用计诱杀自己的姐夫,淮南王英布(黥布),是与自己处于弱小地位以及对中央政权的恐惧是分不开的。
长沙国这种国匮民穷的状况似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出现转机,《东观汉记》载:“元和中,荆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长沙界,观者皆徒跣。臣问御佐曰:‘人无履,亦苦之否?’御佐对曰:‘十二月盛寒时,并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温或脓溃。’”元和(公元84年—公元86年)是东汉章帝刘炟的年号,上距利苍为长沙国丞相的时代已逾200多年,但此时长沙国的百姓贫穷得在寒冬腊月连鞋都穿不上,可以推想刚刚经过秦末之乱和楚汉战争的西汉初年的长沙国,其经济状况及人民生活水平会低下到何等程度。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利苍奉命赴长沙国任丞相。毋庸置疑的是,诸侯王的丞相是王国官僚机构中最高级的长官,王国里掌管内政的内史和掌握军政大权的中尉,都无一例外地要听命于丞相。诸侯王对王国人民的统治和剥削,也自然地通过丞相来具体执行。也就是说,此时的利苍是长沙国统治集团中仅次于长沙王的第二号人物。
由于利苍上任的头几年并未封侯,故可推断他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二千石的官俸。当然,这个二千石以上的官俸,仅仅是一个公开的硬性的经济收入数字。按《汉书·高帝纪》载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的诏令说:“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颜注引臣瓒曰:“秦制,列侯乃得食邑,今七大夫以上皆食邑,所以宠之也。”这里说的七大夫即上文提到的公大夫,也就是二十等爵中第七等爵之名。看来刘邦对七等爵以上的贵族格外优待,除给他们食邑外,还命地方长官供给他们田宅。正是由于有了这道明令的庇护,从西汉初年开始,各地达官贵人四处巧取豪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不仅兼并了大片土地,还抢占修筑了大量房宅。随着这股兼并抢占之风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百姓饥寒交迫,流落街头,直到西汉末年,造成了极其尖锐的阶级矛盾冲突,并迫使中央政权加以限制。可以想象,在西汉初年出任长沙国丞相的利苍,是不会错过这个大发横财的机会的,就他显赫的地位和掌握的重权看,所抢占的田宅应不在少数,这个软性的数字,应该高于他的官俸百倍甚至千倍以上。如此一来,他家中聚敛的财富就相当可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