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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第1页)

看守所

我在我的小说《派出所》里曾经说过,看守所是公安局里最不招人待见的单位,被调去看守所与押犯打交道的,大多是素质较差、各部门都不喜欢要的人。甚至,一些犯了大小错误的民警,也被调去看守所,好像是一种惩戒。我的小说一发表,结果就招来了一大堆来自看守所民警的批评责骂。其中最严厉的次,就发生在今天早晨。

写东西的人是好开夜车的,我躺到**的时候已是今天凌晨一点。写东西的人又总是睡不好觉,编织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情节老是在梦里蹦来蹦去,把睡眠搅乱。我正在梦境中和我自己打架,就听得我的房门被猛烈地砸响了。同时,一个粗哑的嗓门儿大叫:“开门!开门!”

门是我媳妇儿开的。大概她也吓坏了,不敢不开,也不敢问来者是谁,就听凭这人登堂人室,直扑我的床边了。我朦昽的睡眼前忽地一黑,一个大个子已经拍着我的床头嚷开了:“我说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啊?你凭什么说我们看守所的人都素质差?你素质高!你素质高你写出这破烂玩意儿来?我告诉你,你必须向我们全体看守所民警道歉,不然,没完!”

我晕头转向地擦一把脸上的唾沫星子,努力看清来者。瞎,原来是他。

老江是我的“发小儿”,我们俩从幼儿园就是同学。他发火,我还真的不怕。

这个看守所的食堂管理员,从来发火就没人怕过。那些看守所的小民警,在他面前从来没个正形儿,胆子大的竟然敢在饭桌上捏着他的鼻子灌酒。

他还敢忿忿不平?他难道说忘了他的过去了吗?他难道说不记得他自己的屁股上还有屎呢吗?这个老江啊。

我慢腾腾地爬起来,边穿衣服边说叫唤啥?叫唤啥?你以为我怕你呀?”

老江立刻傻了,瞪着我说不出话。

老江刚参加工作时是派出所民警,外勤,管片儿的那种。他是个老实人。老实和笨,有时很像是一个事物的两种表达方式,我不愿意用第二种来形容老江,只好说他老实。在我的脑海里,不知道为什么留有我们五岁时的一个画面,昨天的事儿我也许忘了,可这个画面却清晰如故。我一闭上眼,就会看见老江那时是小江,小小江,看见他和一群花花绿绿的小朋友一起跳舞。我记得那个节目本来是没他的,不可能有他,谁也不会傻到拿精心排练的节目冒险。可不知道他用什么办法混到了演出队伍里,于是他达到了他彻底毁了这场舞蹈的目的。他的胳膊腿都是僵硬的棍子,他的动作完全和别人不合拍,他脸上的表情更是让人忍俊不禁的严肃认真。小朋友们笑得前仰后合,家长们笑得前仰后合,老师们先是惊愕,继而愤怒,然后也忍不住前仰后合了。整个联欢会笑成一团,形成了一个事先完全没有想到的欢乐**。江大柱,这个名字也由此在我们那一片儿居民区里成了一个快乐的符号。

这样一个人当管界民警当然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不仅属于老江个人,也属于他管辖下的居民和有幸成为他的领导的每一个人。如果一个人笨,那么如果他了解自己的笨还好,因为他会知难而退,他会知趣地缩到一边,甘心当一个陪衬。怕就怕一个笨人不知道自己笨,反而认为自己是个满聪明伶俐的家伙,这就坏了,灾难就会降临到大家头上了。

老江就不知道自己笨。也许,他不是不知道,而是总怀着一点儿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干不好这干不好那,可也许民警这工作就适合自己?当管界民警有什么?见了老百姓嘴甜点儿,大爷大妈多叫几声儿,再多帮居民们干点活儿,搬个煤球白菜啥的。咱老江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力气。也许正是因为这么想了,他走向管界的脚步就是坚定的,甚至还有几分热情和兴奋。可是,江大柱同志根本想不到,一个有着百十户人家的管界里居然有着那么多的事情。谁谁家的婆媳不和,谁谁家的小子手脚不干净;谁家的孩子撒尿滋到了邻居晒的床竿上,谁家大姑娘晾在院里的胸罩丟了……老江迅速发现自己面对这一切暴露出了致命的弱点:笨,记性不好。他记住事情的最高记录是三件,再多就准会忘掉。如果用本子记,最多记下五件,多了也有忘的危险。而且,他常常会莫明其妙地记错事情,比如把张家的事写成李家的。这使他对笔和本子都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

有一个关于老江的著名故事。

王工程师的老妈从江苏来看儿子,偏赶巧王工程师有重要会议,老江就自告奋勇替人家去车站接人,还热情洋溢地说人民警察爱人民嘛,你妈还不就是我妈。”结果,他倒是接回了一个老太太,可一张嘴的东北大茬子味儿王工程师一句不懂。工程师当场暈倒,晕倒前哭咧咧地问了老江一句:“你说我妈就是你妈,那,你把咱妈丢哪儿了?”

这个可怜的笨人就这样在他的管界里痛苦而绝望的忙碌着,继而陷入严重的被动。老百姓们怨声载道了,一次次的投诉也使所长们开始头疼了,于是痛下决心调老江去管后勤工作。而就在让老江交接工作的过程中,出事了。

在老江的办公桌抽屉里,有着一堆杂七杂八的赃证物,有现金,也有手机、香烟、刀子什么的。派出所民警平时总会办一些小案子,抓个小偷、处理个打架等等。案子初审完了,这些赃证物就该随着案件记录移交。当然,不交或者迟交的事儿在忙忙碌碌的派出所也常有,有时候就是一盒烟半瓶酒的,谁也不太往心里去。但是,聪明谨慎的民警都会有一本账,谁来查也说的明白。可傻老江不懂这些,交接工作时这就成了麻烦。接他工作的民警说这么着我不能接,不明不白算谁的?”所长就说那就搞清楚吧,可这一搞,老江就说不清楚了。

现金少了三百多。有个盗窃案本该收缴了一根金项链,也没了。老江指天指地地发誓说自己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在所长面前大哭了好几场,可没用。他就这样一下子被踢到了看守所。

我曾为这事儿和老江原所在派出所的所长聊过,所长说:“说真的,我们也不相信老江会私吞赃证物。谁还不了解他?不说别的,老江是我们区里的义务献血标兵,年年义务献血。有这样觉悟的人,他会干那种事儿?可是,东西就是找不着了,他平时既没有账,抽屉也上锁,所以说不清啊!”

我说那你们不会多为他说几句好话呀?”

所长说说了,能不说吗,都是十民警的,能看着他倒霉?可是,东西确实没了,谁也不好说呀。说实在的,调看守所就够照顾他了,真要按私吞赃证物说,他还能穿这身警服?”

我只能承认,所长说的对。公安机关有严格的纪律,大家再同情老江,也不可能对他网开一面。

那是三年前的事。三年来,这家伙从大家的视线里消失了,他不再参加任何公共活动,连警校同学聚会都不去。三年了,我没再见过他,他的一些情况,包括被小民警们灌酒,我都是听人说的。我还听说,这家伙在看守所坚决不再碰任何与案子、人犯有关的东西,预审室、物证室这种地方绝对不进。而今天,他却突然为了我的小说而出现在我面前,冲我大发雷霆。这个江大柱,看来真是急了。

这么想着,我心里多少有点歉意。

“算了吧,”我对老江说,“你别生气,我也没别的啥意思。小说嘛,瞎编而已,你就当我胡说八道。说说你吧,你这几年干的如何?”

他看看我,闷闷不乐地说:“还能如何,好好干呗。唉,我们看守所昨天跑了个人,大伙儿正闹心呢。你倒好,往我们伤口上又洒了把盐。”

“跑人了?跑的什么人?咋跑的?”我只好岔开他的话,问他别的。当然,看守所跑人是件大事,也确实一下子吸引了我。

“唉,说起来都新鲜,跑了个女的,还是……。”

“啥?跑个女的?”这下是我真的大吃一惊了。

其实看守所应该也算是公安局里的一个重要部门。公安局一天到晚抓人办案,抓到的人就都关在看守所里。这么说,也许老百姓们会以为看守所就是监狱,其实看守所和监狱完全不同。首先,主管部门就不同,看守所是公安局的下属单位,而监狱归司法局管。其次,更重要的,监狱押的是法院判过刑的已决犯,而看守所里关的人就复杂多了,它大致包括了以下几种成分:一、正在被审理的未决犯;二、因轻微违法被判刑事或行政拘留的人;三、个别法院判了刑,但刑期很短,快要释放了的人犯。这里的人犯思想状态和监狱中的犯人完全不同,监狱中的犯人已经被判刑,基本上是死了心的,一天天数日子就是了;可看守所里的人,特别是末决犯们,哪个不想和公安局耍心眼逃避打击?自残、自杀、逃跑、内外勾结……民警们稍有疏忽,这群家伙就会钻空子闹事。

所以,看守所民警的工作其实也很重要。而且,他们最怕的是跑人,因为跑一个人就给社会增加了一份危险,敢于从看守所脱逃的人肯定不是省油的灯。跑人也意味着他们的工作没做好,年终奖就要泡汤,他们的面子也没处放。他们尽管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大小毛病,可他们也是警察,他们有着很强的荣誉感。

但是,这次跑掉的女人,却叫人真的感到意外,因为她是最不该跑的一个。

她是被法院拘留的,算是寄押在看守所。她是因为长期拒绝给住家小区物业交纳管理费,被物业公司给告到了法院。法院去她家强制执行收费,她却和法警撕扯起来了,这就给她自己找了麻烦,被法院毫不留情地关了进来。她之所以敢这样武力抗法,跟她的身份有关,她是我们公安局另一个分局的民警,刑警队内勤,她错误地以为法院不会对她怎么样。

其实她一进来就悔断肠子了。她在看守所里呆了两天,住在特意为她准备的单间里,却一直在哭。她的事儿在我们公安局是地震级的大事件,全局上下议论纷纷,倾向性的意见是法院太孙子,哪能这么不给公安局留面子呢?都是兄弟单位啊。据说市局领导紧急约见了法院院长,没敢提抗议,只说这事儿闹到了这份儿上,下一步咋办?法院院长先慢条斯理地出示了一堆照片、询问记录啥的,说明他们拘留女刑警的行为是合法的,“她把我们法警的脸都抓破了,不能不拘呀”,然后才说人在你们看守所里,你们看着办吧,算是给了公安局一个台阶。这样,局领导们研究,关她三天,也就是了,至于下一步,再说吧。可没想到,两天刚过,她在放风的时候跑了。

看守所跑了人,第一被追查的,肯定就是看管人犯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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