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又回到了外公家。
“怎么样,淘气鬼?”外公一看见我,一只手便敲着桌子说,“喏,现在我可不能再养活你了,让你外婆养活吧!”
“我养活就我养活,”外婆说,“瞧你说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那你就养活吧!”外公甩了一句,但立刻态度便平静下来,跟我解释说;
“我和她已经完全分开过了,现在我们的一切都各是各的……”
外婆坐在窗前,很麻利地编织着花边,线轴不时发出欢快的碰击声;枕座上密密麻麻,到处别的都是铜针,在春天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像一只金色的刺猬。外婆自己像铁打铜铸一般,总是这副样子,永远不变!然而外公却日渐消瘦,脸上的皱纹也增多了,棕红色的头发变白了,沉着稳重的举止不见了,人变得浮躁忙乱起来,一双绿色的眼睛,看什么都觉得可疑。外婆边笑边给我讲起她和外公分家的事:外公把盆盆罐罐、锅碗瓢勺、所有的餐具都给了她,说:
“这些都归你,别的你就不要再向我要了!”
然后,他把外婆所有的旧裙子、各种用品、狐皮大衣,统统拿走,一共卖了七百卢布;他把这笔钱贷给了自己的教子——一个做水果生意的犹太人,专门吃利息。外公完全变成了一个吝啬鬼,而且到了恬不知耻的地步:他不断去找自己的老朋友,找那些曾经和他在手工业行会共过事的熟人和一些富商,一个劲地向他们哭穷,说孩子们弄得他破了产,希望他们能对他解囊相助,扶困济贫。他利用人们对他的尊重,要来了不少的钱,得到大把的钞票;他拿着这些钱,在外婆的眼前摇来晃去,说大话,吹牛皮,像小孩子似的故意逗她:
“看见了吧,傻瓜!要是你去要,人家连这个数目的百分之一也不会给你!”
他把弄来的这些钱,贷给了自己的一位新朋友——此人是个毛皮匠,高个子,秃顶,镇上人叫他“鞭子”——和这位新朋友的妹妹——一家小店的女老板;此人长得人高马大,满面红光,两只棕褐色眼睛,一副懒洋洋、甜腻腻的样子,整个一堆蜜糖。
家里所有的事情都分得一清二楚:头天由外婆掏钱买东西准备午饭,第二天就由外公来买副食和面包;每逢外公负责买东西,午饭肯定比较差,因为外婆买的都是好肉,而外公买的都是下水:肝、肺、肚什么的。茶和白糖各人分别存放,但是在一个茶壶里沏茶,所以外公往往不放心地说:
“慢着,等一等,你放多少茶叶?”
他把茶叶倒在自己手上,仔细数了数,说:
“你这茶叶比我的要碎,就是说,我应该少放一些,因为我的茶叶叶片大,比较耐泡。”
他非常在意外婆给自己倒的茶和给他倒的茶,浓度是不是一样,他们俩茶杯里的茶是不是一样多。
“是不是每人只剩最后一杯了?”壶里的茶快倒完时外婆问道。
外公朝茶壶里看了一眼,说:
“哦,是啊,每人最后一杯!”
甚至连圣像前放的长明灯用的油,两人也是分开的,两个人同甘共苦生活了半个世纪,最后竟成了这个样子!
外公这一切反常行为,使我觉得既好笑,又反感,然而外婆只是觉得好笑。
“你呀,甭理他!”外婆劝我说,“喏,有什么大不了的?人老了,犯糊涂了!他已经是八十岁的人了,等你活到这个年纪你就知道了!糊涂就糊涂吧,招谁惹谁啦?你我两个——由我挣钱养活,用不着担心!”
我也开始干活挣钱了:一到节日,我早早地背起麻袋,到各家各户、大街小巷去捡拾牛骨头、破布、废纸和钉子。一普特破布和废纸,卖给收破烂的,能卖二十戈比,一普特废铁——也是这个价钱,一普特碎骨头,能卖十或八戈比。平日里放学后我也去捡,每到礼拜六,我把捡来的各种破烂儿一卖,也能换上三十五十戈比,运气好的话,还要多一些。外婆接到我的钱时,总是赶紧塞进裙子口袋里,低着头,夸我说:
“谢谢你啦,我的心肝宝贝!谁说我们不能自己养活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
有一次,我无意中发现,她把我挣的几枚五戈比的硬币放在手里,看着它们,默默地流泪,一滴浑浊的眼泪悬挂在她那泡沫般的、满是微孔的鼻子上。
到奥卡河上的木材栈或彼斯基岛去盗窃木料和板材,要比捡破烂的油水更大,每逢集市,人们在这里搭起许多临时售货棚,经营铁货。集市过后,临时售货棚全都拆了,木料和板材也都整整齐齐地垛放在彼斯基岛上,几乎要等到下年春汛期来临时再启用。一块好板材,城里的房业主出价十戈比;一天能偷出来两到三块。但这只有在天气不好的情况下才行,因为大风雪或者下雨天看守人员在外面待不住,都躲避起来了。
我们几个要好的哥们儿凑在一起:有讨饭的莫尔多瓦女人十岁的儿子桑尼卡·维亚希尔——既文静,又可爱,总是笑嘻嘻的;没爹没妈的科斯特罗马——人长得特瘦,一头卷发,眼睛黑黑大大的,十三岁那年,因为偷人家一对鸽子,进了少年犯教养院,后来上吊自杀了;鞑靼孩子哈比——十二岁,力气可大了,忠厚善良;塌鼻子雅兹的父亲是一个替人家挖墓和守墓的人,这孩子有七八岁,跟鱼一样,不声不响,是个羊癫风[172];哥们儿中以寡妇裁缝的儿子格里什卡·丘尔卡的年龄最大,头脑清楚,办事公正,特别喜欢拳击;这些个孩子都是同一条街上的。
在镇上,偷东西不算什么,它是一种风气,几乎成了饥民们谋生的唯一手段。一个半月的集市交易[173]要养家糊口一年是不够的,所以,许多有头有脸的业主也“到河上去讨生活”打捞发大水时冲下来的木料和板材;用小船做些小宗运输;但主要是在货船上进行盗窃活动。总之,他们在伏尔加河和奥卡河上“见机行事”,只要有空子可钻,他们便乘机捞上一把。一到节日,大人们夸耀自己成功的业绩,孩子们在一旁边听,边学习。
春天,开集前总有一段时间非常热闹,每天晚上,镇上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喝醉酒的工匠师傅、马车夫和各行各业的工人,这时候,镇上的孩子们便瞅准他们的口袋,进行扒窃;这是一种合法的营生,孩子们就在大人的眼皮底下公然行窃,根本不害怕。
他们偷木匠的工具,偷客运车夫们用的扳子,从货运马车夫那里盗窃枢轴和车轴上的衬铁,不过我们几个人不干这种事;丘尔卡有一次坚决表示:
“我决不偷东西,妈妈不让我偷。”
“我是因为——害怕!”哈比说。
科斯特罗马对小偷小摸极其反感,他提到“小偷”这个词时语气总是特别重,而且,只要他发现别的小孩在扒窃醉汉,他会将他们赶走,要是被他逮住了——少不了一顿猛揍。这个眼睛大大、老成持重的孩子自以为是个大人了,走路的样子非常特别,一摇一晃的,像个装卸工;他说话时竭力把嗓子压得很低,粗声大气的;一个人整天绷着脸,好像城府还挺深的。而维亚希尔则坚信盗窃是一种罪行。
但是,从彼斯基岛上顺走些板材和木料,算不上什么罪过,所以干起来我们谁都不害怕,而且,为了干起来方便和顺手,我们还想出了一整套的办法。晚上,等天黑以后,或者趁着风雪天,维亚希尔和雅兹便顺着河湾[174],沿着潮湿的、凹凸不平的冰面向彼斯基岛出发,他们大摇大摆地走过去,尽量把巡逻人员的注意力吸引过去,而我们四个人则分别行动,神不知鬼不觉地摸了过去。巡逻人员只顾对付雅兹和维亚希尔了,一直盯住他们俩,这时我们已经在事先约好的木垛旁会合了,各人看准自己要拿的木料,趁腿脚快的同伙们把巡逻人员逗得东奔西突,对他们紧追不舍的时候,我们几个就开始往回撤。我们每人都带一条绳子,绳子末端有一个大铁钩子;我们的钩子把木料或板材钩紧,沿着雪地和冰面一路拖去,巡逻人员几乎从未发现过我们,就是发现了,他们也追不上。卖了木料,我们把钱分成六份——每人五戈比,有时候能分到七戈比。
用这些钱,我们可以痛痛快快地吃一天饱饭,但维亚希尔一定要给他母亲带回去一什卡利克[175]或半瓶伏特加酒,否则回家就要挨她的打;科斯特罗马把钱都攒起来,一心想要养鸽子,丘尔卡的母亲有病,他尽量想多挣点钱;哈比也在攒钱,他想回到他出生的城市去,但他舅舅到下诺夫戈罗德后不久便被淹死了。哈比忘记他出生的城市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它在卡马河上,离伏尔加河很近。
不知为什么,哈比说的这个城市我们觉得非常可笑,便老是逗这个眼睛有点斜的鞑靼小孩,我们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