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跟当时的司炉工雅科夫一样,奥西普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变得非常高大,他使我眼睛里根本看不到其他的人。奥西普身上有一种和司炉工非常相近的东西,但同时他又使我想起了我的外公、古董行家彼得·瓦西里耶夫和厨师斯穆雷,想起了在我脑海里牢牢扎根的其他所有的人;他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就像铜钟上的斑斑锈迹,已经和钟体本身融为一体了。看得出,奥西普有两套思维方式:白天工作时,当着众人的面,他思想活跃,简单务实,比较容易理解;休息的时候,每逢晚上,他和我进城去看他那卖煎饼的女相好和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他的思想就不一样了。他夜晚的思想非常独特,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跟街上的路灯一样。这些思想,光彩夺目,毫发可鉴,但是,它们的真实面目如何,奥西普感到比较亲切和珍贵的这种或那种思想,到底是其哪个方面呢?
我觉得奥西普比我以前遇到过的所有的人都聪明得多,我在他身边,就跟我在司炉工雅科夫身边的心情一样——一心想了解、认清他这个人,可是他总在转弯抹角,虚应故事,叫人摸不着头脑。他的真实面貌如何?能够相信他什么呢?
记得有一次他对我说:
“你自己来寻找我的隐身之处吧,好好找一找!”
我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不过,对于我来说,比伤害自尊心更重要的是,我必须把这个老头儿了解清楚。
这老头儿除了捉摸不透外,性格非常坚强。看来,即使他再活一百年,在那些朝秦暮楚、说变就变的人们中间,他仍然能保持住原来的样子,坚定不移,稳如泰山。古董行家彼得·瓦西里耶夫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坚贞不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它让我感到不太舒服;奥西普的坚贞不屈、矢志不移就不同了,它让人感到比较舒心。
世人的朝三暮四,见异思迁,我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像变戏法似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我见得多了,让我伤透了心。如今我对这种莫名其妙的左右摇摆,反复无常,已经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我逐渐失去了对人们的浓厚兴趣,对他们的爱也让我深感羞愧。
有一次,七月初的时候,一辆摇来晃去的轻便马车向我们干活的地方飞快地驶来。马车夫留着大胡子,喝得醉醺醺的,头上没有戴帽子,嘴唇上还带着伤。他坐在车夫的座位上,板着面孔,不断地打着嗝儿,而喝醉酒的格里戈里·希什林正躺在马车上,一个面色红润的胖姑娘拉着他的手。这姑娘戴一顶草帽,上面有一个红颜色的蝴蝶结和许多像樱桃似的玻璃珠,另一只手打着一把伞,光脚穿着两只橡皮套鞋。她挥动着手里的伞,身子不停地摇晃,哈哈大笑,大声喊道:
“简直活见鬼了!市场没开业,还没有建好,就把我往这里拉!”
格里戈里·希什林垂头丧气,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他从马车上爬下来,往地上一坐,眼泪汪汪地向我们这些围观的人解释说:
“我给各位下跪了——我犯下大罪了!一念之差,便犯了大罪——就这么回事!叶菲穆什卡说‘格里沙呀!格里沙[281]……’,他说得对,请各位对我多多包涵!我请大家吃饭。他说得对——人生只有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那姑娘笑得前仰后合,两只脚乱蹬乱踢,把套鞋都甩掉了,而马车夫则愁眉不展地喊道:
“我们赶快走吧!驾——驾,咱们走,眼看马就撑不住了!”
这是一匹很老的驽马,样子显得很累,满身大汗,站在那里纹丝不动,跟钉在地上了一样,但把这一切都放在一起,则显得极为可笑。格里戈里手下的工人们望着包工组工头这副样子,看着他那位花枝招展的姑娘和呆头呆脑的马车夫,早已笑得直不起腰了。
只有福马·图奇科夫一个人没有笑,他和我站在店铺门口,嘴里嘟哝着说:
“这个畜生……他家里有老婆呀——一个挺漂亮的娘们儿!”
马车夫一直催着要走,那姑娘下了车,把格里戈里·希什林扶起来,然后让他靠在自己脚边,将伞往上一扬,喊了一声:
“咱们走!”
人们一面拿工头打哈哈,同时又非常羡慕他。在福马的吆喝下,大伙儿又开始干起活来,看来福马很不愿意看到格里戈里·希什林这副滑稽可笑的样子。
“算什么包工组的工头儿!”福马嘴里嘟嘟哝哝,“剩下的活儿不到一个月就能干完,到时候再回乡下去……这就熬不住了……”
我真为格里戈里·希什林感到窝囊,那个戴樱桃玻璃珠草帽的姑娘跟他待在一起,让人看着真是又可气,又可笑。
我时常想:为什么格里戈里·希什林能够当工头儿,而福马·图奇科夫则只能当工人,为什么?
福马——小伙子白白净净,身体健壮,一头卷发,鹰钩鼻,圆脸庞,长着一双聪明的灰眼睛;他根本不像个农民——如果让他穿得好一些,完全像一位富商家的子弟。他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办事认真负责。他有文化,能写会算,能替工头儿管账,编制工程预算,又善于督促大伙儿好好干活,但是他自己却不愿意好好干。
“活儿永远都干不完。”他心平气和地说。他对书向来不屑一顾:“我随便给你瞎编点什么,都可以印成书,这算不了什么,小事一桩……”
但他对什么事情都非常留意,一旦发生了兴趣,便详细询问,非来个刨根问底不可,而且总是用自己的标准,对自己所关心的事情思前想后,权衡利弊。
有一次,我跟福马说,他也可以当个包工头,他懒洋洋地对我说:
“要是我手头有一大笔钱做周转用,那么张罗一下还差不多……可是为了挣几个小钱,雇那么一帮人,整天操心劳神,那不等于是白忙活嘛。不,我呀,还是走一步,说一步,等着将来进奥兰基修道院。我人长得漂亮,又身强力壮,说不定哪个富商家的姑娘、寡妇会看上我呢!常有这样的事,谢尔加奇市[282]一个小伙子两年内就交了好运,和当地一个城里姑娘结了婚,因为他经常给各家送圣像,结果被姑娘给相中了……”
这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他知道许多关于修道院修士走捷径、出人头地的故事。我不喜欢福马编的这种故事,也不喜欢他的这种思路,但是我相信他会进修道院的。
市场开业了,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福马到小饭馆里当了个跑堂的。我不说这件事让他的伙伴们感到有多么吃惊,但是他们大家从此开始,对小伙子的态度变得是阴阳怪气,冷嘲热讽,每当节日,大伙儿一起去喝茶,互相你一言,我一语,打哈哈说:
“走吧,到店小二那里喝一壶去!”
他们到了小饭馆,人五人六地吆喝着:
“喂,酒保!那个卷发小伙子!过来一下!”
福马走上前去,微微抬起头,问道:
“各位要点什么?”
“不认识老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