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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酒馆(第1页)

第五章酒馆

一个大酒桶掉在街上摔破了,里面的酒全洒了出来。这个事故发生在人们把酒桶卸下板车的时候。酒桶坠下,滚了出去,桶箍断了,桶身如胡桃壳般四分五裂,散落在酒馆门外的石路上。

附近的人,干活儿的停下了手里的活儿,闲逛的也不再闲逛,全都跑到事发地点喝地上的葡萄酒。街上铺的石头凹凸不平,形状各异,倒向四面八方,仿佛有意为之,就为了把所有走到上面的活物弄瘸。酒洒在这些石头上,一摊摊地积在一起。每片酒洼依大小而定,边上都围着数目不一的人,他们你推我搡,争抢酒喝。有的男人跪在地上,用双手捧起酒啜饮,有的男人趁酒尚未从指缝间流掉,连忙捧起来给俯在他们肩上的女人喝。还有的男男女女用残缺不全的陶杯舀酒喝,甚至直接从女人头上扯下头巾蘸了酒,把酒挤进小婴孩的嘴里。有的人堆起泥巴,免得酒流走,有的人听从住在楼上的人在高处的窗口里的指挥,一会儿冲向东,一会儿奔向西,截断朝新方向流走的酒。另一些人的注意力全在浸透了酒、被酒糟染红的酒桶上,他们一口接一口地舔着,甚至还津津有味地嚼着被红酒泡软了的木桶碎片。此地没有排水道,酒不会流到里面排走,人们不光把酒吸光,还随着酒吞下了很多泥巴,仿佛街上来了个清道夫,如果熟悉这条街的人真相信有清道夫这种神奇的存在的话。

美酒游戏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笑声和愉快的说话声响彻街道,有男有女,还有孩子。这样的游戏并不粗野,嬉闹之间反而充满了欢笑,还洋溢着一种特别的情谊,很明显,每个人都愿意与他人交朋友,尤其是那些非常幸运或无忧无虑的人,他们快活地拥抱在一起,又是祝酒,又是握手,甚至有十几个人还手拉着手跳起舞来。等到酒都被喝光了,洒酒最多的地方都被人们用手指挖成了格子状,这场闹哄哄的意外也戛然而止,就像开始时一样突然。一个男人刚才正在劈柴,却把锯子丢在柴堆里来抢酒喝,这会儿,他又拿起了锯子。一个女人刚才把一小罐热灰放在门口的台阶上,现在她取回了热灰,好暖一暖她自己和她孩子冻僵的手指和脚趾。有些男人光着膀子,头发蓬乱,面色苍白,刚才他们离开地窖,来到了冬日的阳光下,此时又走了下去。街上渐渐笼罩在阴郁的气氛中,这样的氛围,似乎比阳光更为自然。

酒桶里洒出来的是红葡萄酒,酒将巴黎市郊圣安托万区这条窄街的地面都染红了,还染红了很多双手、很多张脸、很多只**的脚丫以及很多只木鞋。锯木柴的男人在木柴块上留下了红色的酒渍,给婴孩喂奶的女人把沾了酒的旧头巾重新戴在脑袋上,把额头染成了红色。那些贪吃木桶板的人嘴边通红,活像老虎刚吃完猎物的样子。还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笑话涂鸦汉,他弄得满身是酒,大半个脑袋露在脏兮兮的睡帽外面,他用手指蘸了蘸混着酒糟的烂泥,在一面墙上写了个“血”字。

终将有那么一天,“血”也将洒在这片街头的石块上,染红那儿的很多东西。这一天,就快到了。

圣安托万那神圣面容上的乌云曾被驱散,一线阳光倾斜下来,只可惜这样的时刻转瞬即逝,此时黑云密布。寒冷、肮脏、疾病、无知和贫困是服侍这位圣贤的五位大人,他们个个儿都是权势显赫的贵族,尤其是最后一位。黎民在磨坊里被重重地碾压了一次又一次,当然不是传说中碾一碾就能让人返老还童的磨坊。老百姓在每个角落里瑟瑟发抖,在每个门口进进出出,从每扇窗户向外张望,在被风吹得飘来晃去的破衣服里坐立难安。这个磨坊将他们榨干,让年轻人变得衰老,把孩童磨得面貌苍朽,声音沉重。在孩童的脸庞上,在成人的面孔上,在岁月已经和即将刻出的每一道深深的皱纹里,都存在着“饥饿”的痕迹。饥饿横行无忌。被赶出广厦豪宅后,饥饿就钻进挂在杆子和绳子上的破衣烂衫里。饥饿与稻草、破布、木头、纸一起,为破烂衣裳打上了补丁。饥饿在那个劈柴人锯下的每一块小木头上,饥饿从没有炊烟冒出来的烟囱上俯视着,又从肮脏的街道上爬出来,而街道上的垃圾里连一星半点儿可吃的残渣都没有。饥饿两个字刻在面包师的货架上,也刻在他那寥寥无几的几块难吃的面包上。在香肠铺,每一根待出售的用死狗肉做的香肠上也能发现饥饿的痕迹。在翻转的炒筒里,饥饿的枯骨与炒栗子一起嘎啦作响。饥饿化为无数的微粒,撒在每一小碗只舍得用几滴油炸出来的硬邦邦的土豆片上。

一切适合的地方,都是饥饿的栖身之所。一条弯曲狭窄的街道罪恶横行,臭气熏天,与其他弯曲而狭窄的街道相连相通,那儿的人个个儿衣衫褴褛,戴着睡帽,所有的一切都散发着破衣烂衫和睡帽的气味,所有看得见的东西都带着饱含忧思的眼神,看着这些面露病容的人。即使山穷水尽,人们依然怀着一种野兽似的想法,认为出路就在前面。尽管人们心烦意乱、鬼鬼祟祟,但他们中间依然不乏闪动着怒火的眼睛,也不乏因为压抑而发白紧闭的嘴唇,更不乏绞索般紧皱的眉头,他们或是自己伸着脖子被绞死,或是押着别人去受绞刑。店铺的招牌(几乎每家店铺都挂着招牌)无一不是诠释“贫穷”的凄惨实例。屠夫和猪肉贩的招牌上画的是只有碎肉的骨头,面包店的招牌上画的是最粗糙的面包。在酒馆胡乱画成的招牌上,几个人一面抱怨少得可怜的葡萄酒和啤酒,一面怒气冲冲地凑在一起低声说着什么。除了工具和武器,没有哪种生意欣欣向荣。但是,刀匠的刀和斧头锋利而明亮,铁匠的锤子沉重厚实,枪匠的枪托能要人的性命。路面上布满了泥坑和水洼,虽然没有人行道,能叫人摔断腿脚的石头却会自己滚到人们的家门口。更有甚者,阴沟一直通往街道的中心,不过只有在下大雨时才有水可排,但这个时候,水流就像发了疯似的流入各家各户的屋子里。在每条街道上,隔一段很长的距离才有一盏粗糙的路灯。灯用绳子和滑轮吊在半空中。到了夜里,灯夫把灯放下来点燃,再吊起来,就这样,灯芯燃烧发出微弱的光亮,在人们的头顶上方无力地晃来晃去,仿佛是在惊涛骇浪之中。它们确实是在海上,船和船员都面临着危险的风暴。

总会有那么一天,这一带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的人会无所事事,肚子里空空如也,他们瞧着灯夫看上很久,想到可以把他点灯的法子加以改进,用绳索和滑轮把人吊起来,照亮他们那黑暗的人生。然而,这一天暂时没有到来,每一阵风吹过法国,都只是徒劳地把人们身上的破衣烂衫吹得来回晃动,因为歌喉动人、羽毛松软的鸟儿并不理会任何警告。

那家酒馆位于街角,比起大多数酒铺,这家店的外表要好一些,看起来也高级一些。酒馆老板穿着黄马甲和绿马裤,他站在门外,看着人们争夺洒在地上的酒。“不关我的事儿。”他说着,最后耸了耸肩膀,“全怪集市的人。让他们再送一桶好了。”

他碰巧看见那个高高大大、正在墙上写笑话的涂鸦汉,便隔着大街喊道:

“喂,加斯帕德,你在那儿干什么?”

那家伙极富深意地指了指他写的笑话,他们那些人常常这样做。只是他的笑话词不达意,彻底失败了,对他们那些人来说,这也是常有的事儿。

“你是怎么回事儿?想去疯人院吗?”酒馆老板说着穿过马路,捡起一把泥糊掉了那人写的笑话,“为什么在大街上写字?你告诉我,难道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写这样的话吗?”

他一边规劝,一边用那只干净的手(也许是无意的,也许不是)戳着笑话涂鸦汉的心口。涂鸦汉用自己的手拍了拍老板的手,灵活地向上一跃,用一个不可思议的舞蹈动作落在地上,他一抖脚,一只被酒染红了的鞋子便甩了出去,正好落进他的手里,他接住后把鞋子举了起来。这样看来,他的笑话虽然谈不上阴毒,却也非常极端。

“穿上,穿上吧。”酒馆老板说,“喝酒去吧,喝酒去吧,别再胡闹了。”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在笑话涂鸦汉的衣服上擦干净自己的手,他是故意这么做的,毕竟他是为了笑话涂鸦汉才弄脏了手。接着,老板穿过街道,走进了店内。

这位酒馆老板三十来岁,脖子又短又粗,一副彪形大汉的样子,他一定是个火气很大的人,外面天寒地冻的,他却连外衣都没穿,只是把它搭在肩上。他的衬衫袖子也卷了起来,棕色的胳膊从胳膊肘往下都露在外面。除了他自己那头卷曲的黑色短发,他的头上从来没戴过别的东西。他肤色黝黑,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双眼之间的距离很宽。总的来说,他看上去脾气不错,却仿佛有着一副铁石心肠。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意志坚定、目标明确的人。在左右两边都是万丈深渊的窄道上最好不要碰到他这样的人,因为他绝不可能掉头回去。

他进来时,他的妻子德法奇太太正坐在柜台的后面。德法奇太太身材粗壮,年龄和他差不多,有着一双虽然警惕却什么都看不到的眼睛,一只大手上戴着沉重的戒指,她面孔沉稳,长得浓眉大眼,举止十分镇定。德法奇太太身上有一个特点,从这个特点我们可以断定,她管理的任何账目很少会出错漏。德法奇太太非常怕冷,她身上裹着毛皮大衣,脑袋上还包着一条鲜亮的围巾,不过围巾没有遮住她的大耳环。毛线活儿摆在她面前,但她没在编织,而是拿着牙签剔牙。德法奇太太用左手托着右肘,专注地剔着牙,因此在她丈夫进来的时候她没有说话,只是咳了一声。这声咳嗽,再加上牙签上方那对微微挑起的浓黑眉毛,都是在暗示她丈夫多多留意在他出去那段时间内进来的新客人。

酒馆老板眼珠乱转,四下打量,终于看到一位上了年纪的先生和一位年轻小姐坐在角落里。店内还有几位客人:两个在玩纸牌,两个在玩多米诺骨牌,三个站在柜台边,慢慢地小口喝着杯里那少得可怜的酒。他从柜台边经过,注意到老先生看了年轻小姐一眼,意思是在说:“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你们来这里搞什么鬼?”德法奇先生自言自语道,“我又不认识你们。”

但是,他假装没注意到两个陌生人,转而和在柜台边喝酒的三个顾客攀谈起来。

“怎么样,雅克?”三个酒客中的一个对德法奇先生说,“洒出来的酒都给人喝光了?”

他进来时,他的妻子德法奇太太正坐在柜台的后面。德法奇太太身材粗壮,年龄和他差不多,有着一双虽然警惕却什么都看不到的眼睛,一只大手上戴着沉重的戒指,她面孔沉稳,长得浓眉大眼,举止十分镇定。

“一滴都不剩,雅克。”德法奇先生答。

他们叫完了彼此的教名[6],这时候,德法奇太太一边用牙签剔着牙,一边又咳了一声,再次轻轻扬了扬眉毛。

“那些穷鬼真可怜,平时只能尝到黑面包和死亡的味道,”三个人中的第二个对德法奇先生说,“这下他们可知道酒是什么滋味了。是不是,雅克?”

“是的,雅克。”德法奇先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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