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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革命开始(第2页)

然而,迪奇穆斯·布鲁图斯不像普朗库斯那样有恺撒派的朋友替自己牵线搭桥。更何况,他是谋杀恺撒的刺客,几乎不可能得到原谅。既然普朗库斯已经离去,迪奇穆斯·布鲁图斯的唯一生路就是投奔东方的马尔库斯·布鲁图斯。他最直接的路径是跨越阿尔卑斯山,横穿意大利北部,通过阿奎莱亚(Aquileia)那一带进入巴尔干。但是,屋大维已经往北部派出了部队。安东尼更是处于非常靠近的位置,很容易派兵追上他。如果往阿奎莱亚逃跑,迪奇穆斯·布鲁图斯大概不是被屋大维拦下,就是被安东尼追上。因此,他另辟蹊径,想要从北侧绕过阿尔卑斯山。但这条路线的风险很高,来到阿尔卑斯山北侧之后,他还需要渡过莱茵河,然后在罗马国境外前行一大段路程。

他的士兵们当然不愿意跟他走上这条未知的漫漫长路,他们几乎全部叛变了。潘萨曾经指挥过的那些新兵带头离去,准备投奔屋大维,资历更深一些的选择了安东尼。最后,迪奇穆斯·布鲁图斯身边只剩下了高卢骑兵卫队。他遣散了绝大部分卫兵,然后乔装打扮,隐秘行事。

队伍的规模缩小了以后,迪奇穆斯·布鲁图斯的路线也做了一些调整。他决定先潜伏于意大利,然后再设法前去投奔马尔库斯·布鲁图斯。然而,阿尔卑斯山区的真正主人是无数的小部落。它们或许在明面上从属于罗马,但其实基本是独立的势力。当地的一伙劫匪盯上了迪奇穆斯·布鲁图斯一行人,把他们都抓了起来。然后,劫匪们意识到自己抓到了大人物,将其交给了部落的酋长卡米卢斯(Camilus),此人是迪奇穆斯·布鲁图斯的朋友。虽然有些为难,但卡米卢斯很快就认清了形势。他和迪奇穆斯·布鲁图斯固然有一些交情(大概只是为了政治利益而缔结的友谊),但他的部落几乎不可能挡得住安东尼率领的罗马军团,他没必要为自己树立这么强大的敌人。于是,这位酋长派人去向安东尼汇报了情况。安东尼命令他处死了迪奇穆斯·布鲁图斯。意大利北部的最后一点反抗的火星熄灭了。[187]

屋大维率军返回了博诺尼亚,[188]安东尼和李必达也已经在穆提纳安营扎寨。双方就这样回到了之前的战场,回到了同一块平原。尽管安东尼和屋大维之间多有嫌隙,但是,现在他们都需要对方的支持。

这三个人想必在此次会议召开之前就早已明白,他们必须把彼此的资源汇聚在一起才能战胜东方、西西里以及罗马城内的敌人,他们的视野不能局限在彼此之间的分歧和恩怨上。或许,安东尼从决定撤离穆提纳开始就一直在盼望着这一天的到来,期待着恺撒的亲戚故旧能够团结一致。虽然我们很有理由相信这三个人之间仍然有着尖锐的矛盾,但他们也都知道自己必须先搁置这些矛盾。而且,除了他们以外,他们麾下的士兵似乎也十分希望联合起来一起对抗共同的敌人,其中的一部分士兵甚至已经宣布过不愿意自相残杀了。这些老兵想要保护自己分到的土地,得到应有的报酬,并且巩固自己刚刚获得的影响力。他们要求恺撒派联合在一起。

李必达、安东尼和屋大维会见于穆提纳附近拉维努斯河(Lavinus)中的一座小岛上。谈判的最关键内容大概是三人权力的具体运作问题:如何组建联盟、各方势力的活动范围、三方权力的基础、下一步的计划。经过两天的讨论,他们达成了这份必然达成的和解协议。按照约定,屋大维会辞去执政官的职位,然后和其他两人一起担任罗马宪法中从未出现过的全新官职,享有莫大的权威。[189]然后,他们朝着罗马进发了。

三头统治

这三位恺撒派人士已经瓜分了罗马世界:屋大维有权掌控阿非利加、萨丁尼亚(Sardinia)、西西里;李必达分到了西班牙和纳尔博高卢(GalliaNarbonensis,法国南部);安东尼控制着剩下的高卢土地(既有山内高卢,也有阿尔卑斯山以北的领地)。他们约定让李必达当选为下一年的执政官,率领三个军团掌控意大利。同时,李必达会把其他的军团都交给安东尼和屋大维,让他们两人分别统率着足足二十个军团去和布鲁图斯、卡西乌斯对抗。三头(triumvir),有权派出代表统治地方省份。由此,他们既可以保证自己拥有基于各地省份的大量财富和权力,进而展开政治、军事活动,也可以用这些职位来笼络人心。[190]

他们三人在一次大会上向士兵们宣布了这份协议的要点。士兵们表示赞成,不过同时还要求年轻的屋大维迎娶安东尼的继女克洛狄娅(Clodia)。她是安东尼的妻子富尔维娅(Fulvia)和西塞罗的老对手克洛狄乌斯所生的女儿。我们可以从中看出,罗马贵族的圈子确实不大。

三头未对士兵们宣布的是铲除政敌的内容。就在他们朝着罗马靠近的时候,罗马城内有四个名声显赫的重要人物或是在晚上用餐时被杀,或是横死街头。没有相关的法令、声明,当然也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罗马城的居民往往是通过道听途说来获取消息的,上层人物很快就通过紧密的社交关系网获得了情报。据悉,有一群拿着武器的人在夜里找人,但旁人并不知道他们要找的人究竟是谁或者到底有多少。就算是到了后来,遇害者的人数也难以确定。有人说是十二人,有人说是十七人。在一片漆黑的夜幕中发生的**难免会让人恐惧,留在城内的执政官裴迪乌斯试图稳定局面。他派人去安抚民心,然后在凌晨的时候违背了三头的意愿,公布了他们要消灭的对象,声称这些人就是导致内战的祸根。不久以后,裴迪乌斯死了。尽管看起来就很可疑,但据说他的死因是在这天夜里操劳过度。于是,公元前43年一共有三位执政官死去。[191]

很快,三位恺撒派巨头进入了罗马,每个人都分别带着卫队和一个军团。然后,保民官马尔库斯·提提乌斯(Titius)在他人授意下向人民提出了一项法案。按照罗马人的传统,法案的提出和表决之间要有三次集市日,也就是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差。然而,这一回,法案公布的当天就开启了投票表决流程。公元前43年11月27日,《提提乌斯法》(LexTitia)正式生效了。新的所谓“triumvirireipublistituendae”的官职随之出现,我们大致可以将其翻译为“支撑起共和国的三位官员”。[192]

我们对《提提乌斯法》的条款所知不多。[193]这项法案为三头的官职规定了五年的任期。看起来,三头拥有无比巨大的权力。至少,他们拥有执政官一般的权威,还可以控制地方省份。或许我们可以根据这三个人接下来的所作所为来重新构想法案的内容,猜测其中有关于任命官员以及剥夺罗马公民权利的条文。但是,这项法律更有可能是非常简短的,就好像是任命独裁官的法令以及元老院最后通牒那样。比如,后者的主要内容就在于让执政官有权采取一切措施来捍卫共和国。后来的《皇权法》(LegesdeImperio)里面的授权条款宣布凡是皇帝认为有必要的举措都是合法的,也许《提提乌斯法》也有类似的条款。总之,这个官职的名称或许就是最好的说明—他们三人是共和国的三大支柱。

“共和国”(republic)这个词来自古罗马,现在表示属于全体公民的政体,用以区别于君主专制和其他独裁政体。然而,其拉丁语原型“respublica”其实只是“公务”的意思。与之相对的是“resprivata”,也就是和家庭、家人相关的“私务”。罗马人心中“共和国”这个概念的含糊与暧昧反映的是不严格的罗马宪法。维持着罗马运转的传统习俗只有一部分被尊为法律,还有一部分基本依赖于罗马政治精英和普通公民的实践。对于罗马政治来说,这种灵活性既可以被视作长处,也可以被视作短处,其优点是让罗马人的政治制度能够应对不同的形势,因需而变;其缺点则是让某些心怀叵测的政治人物有了较大的操作空间。罗马人既没有明确的正式规则,也没有像独立的司法系统或者最高法院那样的机构来解释不成文的规则应当是怎样的。那么,很多问题就有了争辩的余地,一些政治人物完全可以援引罗马宪法的“精神”来否定既有的惯常做法。

然而,“共和国”概念的宽泛性并不影响罗马人频繁地运用这个词语。“共和国”与其他的重要政治概念是相互联系的,比如,“自由”(libertas)和“虔敬”(pietas,指敬重诸神和先祖)。这两个概念也很难阐释清楚,但仍然具备不小的道德约束力。可以说,正是因为没有成文的宪法,并且依赖于杂糅了习俗、实践、法律的治国方式,罗马才会需要模糊的“共和国”概念。于是,“共和国”有了“处理公务的方式”的含义。虽然他们或许会时不时地发生争论,但是整体而言,罗马人有一套公认的处事方式,即所谓的罗马共和国宪法,或许称之为“罗马共和国的政治文化”更为贴切。“共和国”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罗马的政治人物往往怀着满腔的热情去反复地宣扬这个词语,更有无数人愿意为共和国战死。

《提提乌斯法》为了“支撑起这套政治制度”而新设立了三头的官职。这个描述难免让人想起公元前82年苏拉的独裁官职位,他的头衔大概是“立法及支撑起这套政治制度的独裁者”(dictatibusfadisetreipublistituendae)或者没有提及立法的“支撑起这套政治制度的独裁者”(dictatorreipublistituendae)。[194]苏拉的头衔很可能是新创的,因为之前的独裁官都是为了召开选举或者处理危机(一般是军事问题)才获选的。

三头的全称其实暗示了旧的政治制度已经崩塌,所以三头才要站出来将其支撑起来。[195]不过,这种崩塌与共和国的各个机构无关,它们全都还在正常地运转。此外,三头的官职是经由共和国的法律程序设立起来的。虽然《提提乌斯法》出台的流程有些异常,但这个设立的方式依然足以表明罗马人民享有最高的权威,因为表决同意出台这项法案的是代表着人民意志的机关。后来,三头在掌权期间还与元老院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至少在某些法案上征求了元老院的意见。[196]

无论如何,传统的政治生活必然已经遭遇了严重的危机,阿庇安为我们保存了三头对此的看法。

马尔库斯·李必达、马克·安东尼、屋大维·恺撒受民之托,为共和国拨乱反正。我们在此声明:我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罪魁祸首当属那些卑劣的叛徒,他们因恺撒的仁慈才得以在战败之后保全性命,乃至获得官职、荣誉和赠礼。但是,他们竟然恩将仇报,密谋杀死了恺撒,并且对我们加以羞辱,甚至将我们列为公敌。恺撒和我们的亲身经历无疑已经证明了,这种恶人是无法用善行感化的,我们必须先发制人。这绝非不义、残暴或不当之举,请大家再次想一想恺撒和我们都遭受了怎样的暴行。恺撒是独裁官、最高祭司,也是一位征服者。他击败了罗马人民最为畏惧的民族,并且将其纳入我们的国家。他还史无前例地勇闯赫拉克勒斯之柱(naeHerculis)以外的海域,发现了罗马人此前闻所未闻的土地。然而,就在神圣的元老院内,就在诸神的注视下,这些恶人给恺撒造成了二十三处可怕的创伤,残忍地将其杀害。他们原本是恺撒的俘虏,蒙恺撒施恩才保住了生命,其中的一些人甚至还被恺撒指定为一部分财产的继承人。在这桩恶行发生以后,一些人居然无意令其接受应得的惩罚,反而把他们升至高位,让他们用共和国的资金和军队来对抗我们。这些暴徒用武力裹挟了一些普通人,他们甚至还与那些烧杀掳掠、无恶不作的野蛮人为伍……现在,我们还需要跨海去对抗那些刺杀了恺撒的恶人。此行恐怕势必会遭遇艰险,我们所有人都会面临挑战。在我们外出作战之时,一些敌人或许会趁机作乱。但是,我们依然在毫不迟疑地准备出征,因为我们必须尽快铲除这些刺客,因为他们正是这场战争的发动者。[197]

这段话的核心内容很简单:像恺撒这样为罗马立下了无数的功劳、担任着无与伦比的高级官职的大人物竟然遇刺了,这足以证明罗马的政治制度出现了大问题。三头自己的遭遇只不过是再度证实了这一点。刺杀恺撒的那些人曾经在内战中与恺撒作对,然而在战败以后得到了宽恕,重新融入罗马政坛,得到了尊重,甚至还成了恺撒的继承人之一。他们对其恩人及密友恺撒的背叛说明了罗马人无法与这些人和平共处,他们的恶行严重违背了罗马人政治、社会传统当中对于友谊和报恩的要求。换言之,他们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其所作所为不容于罗马的政治文化。他们的暴力行径已然给无数罗马公民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接下来这场不得不打的战争也会致使生灵涂炭。这些行刺者背弃了罗马的传统,公然蔑视罗马的政治文化。这种现象又可以反过来说明罗马的政治文化出现了问题。

后来,把持大权多年的屋大维回顾了自己的一生,然后把他做的总结留在了陵墓入口处和全国各地。对于公元前44—前42年发生的事情,他做出了这样的描述:

十九岁时,我有志于捍卫共和国的自由。于是,我凭着私人的资源召集起军队,击败了威胁自由的那个派系。为此,元老院对我大加赞誉,让我享有执政官的投票权,并且赋予我军权,让我以代理裁判官的身份跟随执政官盖乌斯·潘萨和奥卢斯·希尔提乌斯行事,“去保护共和国免受伤害”。而且,就在同一年,在两位执政官都死于战争以后,人民选我担任执政官,然后让我成了支撑起共和国的三头之一。我流放了那些杀死我父亲之人,以合法的正当手段令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之后,这些人对共和国发动了战争。因此,我又在战场上击败了他们。[198]

虽然屋大维的这些话是在五十年后说的,而且我们还得考虑他也许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做了一些修改,但他的总结显然符合罗马政治的传统说法。他对安东尼的攻击被定性为恢复自由之举,他在为共和国而战,罗马宪法中规定的国家机关(元老院与人民)也认可了他的优良德行。为了让政局恢复正常,他挺身而出,致力于反抗个别派系的暴行。他对行刺者采取的行动符合罗马法律,遵从了正当的流程,接下来的战争也是为了保卫共和国。这段话以及前文所提的三头颁布的法令都具有浓郁的保守色彩。尽管晚年的罗马皇帝屋大维声称年轻时的自己是一个在危急存亡之秋勇敢地捍卫共和国的英雄,但当时的这场危机看起来与宪法或者国家机关无关,其根源在于个别人的政治行径。

身为现代人,我们或许会认为宪法的要义在于设计制约与平衡的关系,让行政权力受到限制,确定各方的职责以及相应的问责机制。在现代的西方国家,立法机关监督着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各个机关的工作流程都遭受着审查,保持着适当的透明度。整体而言,立法者和行政者都会公平合理地办事。然而,罗马的情况截然不同。高级罗马官员集司法、行政、军事大权于一身,他们甚至有权采取极刑。从公元前5世纪开始,罗马公民争取到了一些在官员面前保护自己的手段,比如向人民申诉的权利(或许是通过保民官实现的,因为他们会为公民说情,甚至有可能以自己的肉身去阻挡官员,保护公民)。自公元前17年以来,罗马皇帝成了保护公民免受官员侵犯的角色。[199]但是,真正约束着官员的是罗马政治的传统习俗。按照传统,罗马官员应该行事得体、从善如流(比如咨询元老院)、尊重所有的罗马公民。

三头主张的是解决政治道德的问题,之前也有恺撒派人士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李必达的部下曾经宣称两位执政官之死就代表着战争的结束,大家应该放下武器,以免再有罗马公民失去生命。当李必达危如累卵之时,安东尼没有赶尽杀绝,而是要求他与自己和谈。李必达本人也曾经建议元老院接受安东尼获胜的军事、政治事实,以免再造杀孽。公元前43年末,三头同盟向罗马人民提出一份和平倡议,要求重新组建共和国,恢复罗马的“处事方式”,治愈公元前44年3月以来的累累伤痕。但在罗马人民重获和平与安全之前,在这个过渡的时期,罗马必须先经历纯粹的权力斗争,那些显然有害于和平之人必须铲除。这与宪法和法律无关,问题的关键是政治文化。恺撒之死以及安东尼和屋大维所受的侵犯让罗马人失去了传统的政治文化。那么,剥除了文化的罗马政治现在只剩下了**裸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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