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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页)

第二章

星期天的下午,童子军们回到了新西伯德镇。“怎么样?”乔纳森叔叔开口问道,这时路易斯正背着沉重的背包摇摇晃晃地走进门口。

“不是很好,”路易斯承认说,然后打开了自己的小帐篷,“你看。”

乔纳森叔叔非常和蔼可亲,他的红头发最近有了灰白色,红色的胡须里也夹杂着一些白胡子。他朝路易斯走了过来,拿着那个被毁的帐篷看了看。“应该是有人用刀划的,”他慢慢地说,“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是一些人搞的恶作剧,”路易斯无奈地说,“他们认为这会是个有意思的玩笑。对不起,乔纳森叔叔,我会用我的零用钱重新买一个的。”

“别犯傻了,”乔纳森叔叔告诉他,“区区一个小帐篷,我还是付得起的。但这并不像是一个玩笑,而是一种卑鄙的、具有破坏性的行为。到底是谁干的?”

路易斯低下了头:“我不确定。是在我睡着的时候发生的,我什么也没看见。”

乔纳森叔叔看着路易斯:“好吧,但我会去找弗雷德·哈尔弗斯谈一谈的。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一个父母没钱买新帐篷的男孩身上,那就真的是非常刻薄的行为了。”他抓住小帐篷的边缘,把它举起来看了看,又叹了一口气。“坏得太厉害了,没办法修补,”然后,他的眼睛闪了一下,“当然,我们可以请弗洛伦斯使用她的魔法,保证能让它像新的一样,但那就是自欺欺人了。”

路易斯赞同地点了点头。尽管弗洛伦斯·齐默尔曼太太挥一挥她的魔杖,就能轻而易举地修补好这个帐篷,但她几乎从没有在像这样微不足道的事情上使用过魔法。她曾经向路易斯解释过,魔法就得用在重要的事情上。“没错,”她最后总结道,“那样的话,生活中就没什么乐趣可言了。为什么?如果我用魔法做了一个德国巧克力蛋糕,虽然它尝起来会和我自己做的一样美味,但我就没办法享受搅拌面糊的乐趣了,而你的大胡子叔叔也没办法享受舔搅拌器的乐趣了!”

“好了,”乔纳森叔叔继续说道,“我们得把它扔掉了,然后这个星期我会再给你买一个新的。需要我帮忙一起整理你的露营装备吗?”

“不了,谢谢叔叔,”路易斯告诉他,“我能应付得来。整理完之后,我还要先洗个热水澡。我浑身都是汗和一些沙子,脏兮兮的。”

几分钟后,路易斯站在了花洒下面,开始淋着热水洗澡。由于一路上都在徒步旅行,他的肩膀和双腿仍在隐隐作痛,而淋浴能让他的肌肉酸痛得到缓解,他感觉非常舒服。最后,他洗完了澡,用毛巾擦干身体,就回到卧室去换衣服了。

路易斯很喜欢和乔纳森叔叔住在一起,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这座房子。乔纳森叔叔的祖父在很多年以前就去世了,但他把大部分的钱都留给了乔纳森叔叔一个人。对此,乔纳森叔叔曾经向路易斯解释过,他当时眨了眨眼睛,笑呵呵地说:“路易斯,那是因为我的哥哥查理,也就是你爸爸,是一个真正积极进取的人,所以爷爷知道他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此外,爷爷一点儿也不喜欢他的两个孙女,因为她们又专横又爱管闲事,还嫁给了贪官污吏,让整个家族为此蒙羞。于是,我就成了爷爷最喜欢的孙子,因为我们两个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长得胖,懒惰,动不动就为生计发愁!”

路易斯知道乔纳森叔叔在做一些投资,而且这些投资还给他带来了稳定的收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乔纳森叔叔买下了位于高街的这座豪宅,虽然价格高昂,但他从没有后悔过。这座房子有三层,所有的卧室里都有一个不同颜色的大理石壁炉。路易斯房间里的壁炉是黑色大理石做的,并且还带有一个防火屏。他的床是一张又大又结实的四柱床,床柱上的装饰也和他的那面大镜子的边框花纹非常相衬。从卧室的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住在街对面的汉切特家,再往上看,还可以看到山顶上的一座水塔。总而言之,这是一间很大的房间,每当路易斯想到比利·福克斯和斯坦·彼得斯可能都没有睡过像这样宽敞整洁的卧室时,他就不禁有些得意。

路易斯穿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红色条纹T恤衫,然后又穿上了一双运动鞋。他之前把那枚哨子放在了床头柜上,就在他的闹钟旁边。这时,他把哨子抓起来,塞进口袋后,就匆匆下楼了。“我能去一趟罗丝·丽塔家吗?”他问乔纳森叔叔。

乔纳森叔叔看了看怀表:“可以,不过要在六点之前回来,因为弗洛伦斯今晚要过来给我们做饭。如果你愿意的话,也把罗丝·丽塔叫来吧,我们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

“好的。”路易斯砰的一声关上门,穿过草坪,打开了铁门。然后,他匆匆走下坡,来到了大厦街39号,也就是罗丝·丽塔的家。当密歇根即将要成为一个州的时候,新西伯德镇的人们都希望小镇能被选为新的州首府。因此,大家计划着要建造一座漂亮的州政府大厦,甚至还以大厦的名字来命名这条街道。但后来,小镇输给了兰辛市,所以现在这条街的名字就变得有点儿误导人了。

罗丝·丽塔家的房子虽然不是什么豪宅,但它就和这条林荫大道上其他的房子一样,看上去非常舒适。路易斯走进罗丝·丽塔家的院子,听到房子后面传来了一声球棒和球相击的噼啪声。于是,他绕到后院,看见罗丝·丽塔正抛起一个棒球,准备击打。“嘿!”路易斯向罗丝·丽塔打招呼道。

罗丝·丽塔朝他咧嘴一笑。她是一个身材高挑、长相普通的女孩,有着一头细长的黑发,戴着一副又大又圆的黑框眼镜。“你好呀!”她回答说,“嘿,你来得正好。想一起玩棒球吗?”

他们开始轮流投球和接球。在这两方面,罗丝·丽塔都要比路易斯强得多,但她不会因此而取笑他。“你的徒步旅行如何呀?”当他们累了停下来休息时,她问道。

路易斯做了个苦瓜脸:“糟糕透了。”接着,他说了大家对他耍的刻薄把戏。

罗丝·丽塔的脸涨得通红,生气地问道:“简直太恶劣了!到底是谁干的?”

路易斯耸了耸肩:“我不确定。”

罗丝·丽塔严肃地说:“我敢打赌,就是比利和斯坦两个人,对不对?”

“也许吧。”路易斯慢吞吞地说。他不想把罗丝·丽塔牵扯进来。如果她走到比利和斯坦面前,要求他们为自己被毁的帐篷赔钱的话,那他之后就会遭遇更大的麻烦。他们会叫他娘娘腔,还会说他和罗丝·丽塔是相爱的男女朋友。突然,他想起了口袋里的那枚哨子,也许它能分散一下罗丝·丽塔的注意力。他把哨子拿了出来,然后说:“我在树林里发现了这个。”

罗丝·丽塔接了过去:“这是英国警察用的那种哨子吗?”

“我觉得不像,”路易斯说,“我想它应该有一定年头了,我是在一块石头下面发现的。”

罗丝·丽塔转动着手中的哨子。“上面还有雕刻的图案,”她惊讶地说,“一些花饰和圆圈……还有一些单词。”她透过眼镜,眯着眼睛看了看:“S……I……其他的就看不出来了。”

“让我看看。”路易斯也眯着眼睛,仔细地盯着哨子看。难怪他没有注意到上面有字,因为这些字迹非常模糊,就像旋涡似的扭曲,很难分辨到底是一个字母还是雕刻图案的一部分。他慢慢地读着:“Sibilaetveniam,至少能看出来这些。”

“是拉丁语吗?”罗丝·丽塔问,“意思是‘因为有事,我就来了’?”

“不对,是‘如果有事,我会来的’,”路易斯纠正道,“但我不认识第一个词,它应该是一个动词,而且是用在祈使句中,我就只知道这些了。”

“我的字典就在楼上,”罗丝·丽塔说,“我去拿下来。”

罗丝·丽塔把那本黑色封面的拉丁语-英语大词典抱到了前廊,他们翻看了一遍,但并没有找到什么线索。“这一定是个罕见的词语,”路易斯喃喃地说,“也许我们可以查一下公共图书馆里的大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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