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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食物链(第6页)

他要过去,要跨过这五六米的距离,踹开篡位之人,摘下自己的面具,向所有人告白他的姓名——

工作人员拦住了他,指着台下的摄影师——后者正皱着眉头挥手:“往后退,往后退,别抢镜头好吧?!”

曹洵亦从愤怒和冲动中清醒过来,没再往前,他甩开他们的手,自顾自地出了大会堂。堂外阳光猛烈,隔着头套和连体衣,他却感受不到一丝温热,只觉全身如死去的魂灵一样冰冷。

他们才是主角,而我只是一个吉祥物而已。

得去找何畏要个说法,最好一拳砸断他的鼻梁。他回到展厅,不搭理旁人合影的请求,透过狭小的视野,只顾寻找何畏,甚至没有发现观众中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周大凤的眼神不好,若是隔得远了,她其实看不清来人的脸,但有一张脸她绝不会认错——周小亮,或者说曹洵亦的脸,哪怕戴了口罩,包得严严实实,她也能从体态和身材上分辨出来。龙镇跟她讲得很清楚,以曹洵亦的追求和性格,如果他真的还活着,这种场合他一定会来。

第一次视频通话的时候,周大凤就认出来了,这个用周小亮的手机跟自己说话的年轻人并不是周小亮,而是那个被丢在福利院的儿子。

她没有拆穿,也不打算报警,一来自己当初抛弃了他,心中有愧;二来他“在照相馆做学徒”,打回来的钱不少,远比周小亮有出息,他愿意管自己叫妈,何乐不为?而当她看到“画家曹洵亦上吊自杀”的新闻,猜出七八分后,索性就顺其自然了。内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两个儿子互换了身份,周大凤不好多问。算命的说“母凭子贵”,她本后悔自己丢错了儿子,以至于改了命数,没想到天数高明,竟然用这种方式回报她,实在叫人欢喜。

她渐渐知道了什么是画家,也知道了“曹洵亦”三个字的分量。网上真假难辨,说得也都玄乎,至少有一点她可以肯定——曹洵亦挣的钱是个天文数字。她觉得自己并不贪心,不求曹洵亦分她百八十万,只希望他能不计前嫌,将她捞出穷乡僻壤,脱了陈兴国的掌握,到城里享享清福。

周小河被陈兴国卖掉那天,她以为机会来了。曹洵亦站到她面前,顶着周小亮的名字,她看得出来,这个不曾谋面的儿子是个好人,他不会丢下亲生母亲不管。她一面等他去接周小河回来,一面收拾了行李:一个布包装几件衣服、一双鞋,仅此而已。她想好了,到了城里,就给曹洵亦当牛做马,带孩子、做家务,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这么多年欠他的,一并还他。

可是,曹洵亦拒绝了,没有看她的眼睛,也没有接住她伸出的手。他抱起周小河,跨门而出,一次也没有回头。

周大凤终于明白了,他不但不会拯救她,还会夺走唯一可以慰藉她的孩子;他不但没打算以德报怨,还要用空欢喜来折磨她一场。

在周大凤看来,曹洵亦的画就跟家里受了潮、墙面浮起的印子差不多。她在展厅里转了三圈,没发现曹洵亦,便有些慌了,龙镇越是说得信心十足,越是经不起她的怀疑。胆大就得心细,曹洵亦现在是名人了,哪敢大摇大摆跑出来?而且,龙镇刚才被阻在大门之外,保安说展览谁都可以进,唯独龙镇不能进,没他领头,自己一个农妇,就算逮着曹洵亦,又能怎样,难道当众拆穿他吗?拆穿了,便是两个儿子都没了,又有什么好处,拿什么养老?

不知哪里忽然传来一声喊,周大凤心口一颤,四下看了一圈,看见有老人带孩子看展,摇了摇头,他不会来的,还是龙镇太天真了。

看到怀中的周小河探出身子,张开双手,喊了一声“奶奶”,何畏的心脏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撇下电视台的人,夺路而逃,噔噔噔上了二楼,见无人追赶,这才放了心,喘两口气,盯着周小河的眼睛问道:“你看见你奶奶了?”

周小河重复道:“奶奶!”

小孩不会说谎,一定是来了,她为什么来?是因为看穿曹洵亦的身份了?还是单纯出于好奇?还好,她没有看到周小河,若是看到周小河,也就证明了周小亮就是曹洵亦,就算她没这么聪明,一时间想不过这一层关系,在展厅里跟周小河相认,被电视台拍到,也够他喝一壶的。

何畏长舒了一口气,暗叹自己福大命大,抱着周小河回了办公室,心想曹洵亦玩也玩够了,再待下去徒增风险,不如早点回家,便叫了一辆出租车,拿起毯子将周小河遮了大半,下楼去找曹洵亦。

他不敢再往展厅去,而是从后门绕到了小广场,穿小道去了大会堂,果然在大会堂门前找到了曹洵亦。

“你知道我刚才碰到谁了吗?你妈!我的天,要是被她看到小河还得了?不能再待了,你赶紧回家,凡·高也没看过自己的展览呀,大哥,你已经比凡·高更牛了,还不满足?车来了,上车,钥匙给你。”

将曹洵亦和周小河撵上车,何畏顿时觉得少了千斤重负,电视台刚开始拍摄,他还得去招呼,听罗宏瑞说,晚上要和严自立一行吃饭,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自己可算是踩入上流社会了。他小跳着上了台阶,嘴里哼起小曲,惹得不远处一个抱吉他的姑娘侧目,何畏与她对视一眼,见她身材瘦削,胸前平坦,立刻就没了兴趣。

欧阳池墨在这坐了半小时,将曲子弹了三遍。

她见识过很多男人,貌比潘安的,油嘴滑舌的,假装深情爱写诗的,脱了裤子硬不了多久的,可她偏偏惦记那个诗意的夜晚,偏偏只对他动情。她不是要拒绝,是想矜持一些;她不是要逃避,是想把吻留到将来。

她怎么也没想到,他竟会给她留下这样大的谜团。

欧阳池墨从小到大都被嘲笑。她有阅读障碍,写字吃力,读书也结结巴巴,老师总叫她朗读课文,以供全班娱乐。上到高中,学习差不会被嘲笑,身体不发育却会被嘲笑,男同学追着她问比A更靠前的字母是什么。她在快餐店打工,业余写歌,室友笑她不自量力,又弄坏了她的吉他。好不容易攒够钱,她搬出去一个人住,白天继续打工,晚上去酒吧驻唱,听者寥寥,喝醉的男人要塞钱给她,让她挤个乳沟出来,她落荒而逃。

这些都不是事实。欧阳池墨自知除了唱歌,别的事情她更做不来,非要定义的话,只能算命中注定,谈不上蹉跎。她也抱过破罐破摔的心思,去见了有名的制作人,听他谈音乐,谈美学,谈历史,谈影像,直到谈起她的身体,她终于吐了出来。她当然参加过选秀,取了唇钉,遮了文身,一首歌没唱完就被评委叫停,说她上不摸天,下不着地,此生无望。

浑浑噩噩又消磨了一年有余,直到碰上骗子,终于逼她下了离开的决心,或者找个人结婚,或者南下打工,到底哪条路,她还没有选好。临行前,她听说曹洵亦的个展开幕,想起那个来不及兑现的吻。如今一个死了,一个废了,感慨良多,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该来看看。

欧阳池墨排了半天队才被放入,她随人走马观花,每幅画前都停留十来分钟,除了证明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不会欣赏高雅艺术之外,也没有别的收获。

绕了半圈,她走到一幅画前。这幅画悬挂在转角的地方,并不起眼,似乎是被发配到此,她朝画上望了一眼,相隔一米有余,却要坠入画中——那是一片星空,星空下有一个抱着吉他唱歌的姑娘。画面通俗,旨趣直白,与整个展览格格不入,就像被人偷塞进来的代笔。

欧阳池墨将吉他横到胸前,扫动琴弦,绑在琴头的红布随之摇动,与画中琴头上的红色一笔遥相呼应。她知道,曹洵亦画的就是自己。

旋律从她指尖流出,她轻声唱了起来。

嘿,有两个地方我还不曾抵达。

一个是月球背后,

一个是你心灵的最深处啊。

很多人围了过来,有人微笑,有人翻个白眼,保安试图上前动粗,被电视台的人拦下,摄像师扛着机器走得近了些,将琴头的红绳与画中的红色一起摄入镜头之中。

“是她欸。”

“画里的人是她。”

“她谁啊?”

“是曹洵亦的女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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