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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一章(第3页)

一看便知,他很清楚那个人来了。

“贾格斯先生,”我说,“我只想确定一下我听说的一切都是事实。倒不是说我希望一切为虚,但我还是需要证实一下。”

贾格斯先生点了点头。“但你说的是‘听说’还是‘告知’?”他问我,头歪向一边,并没有看我,而是盯着地板,像是在倾听什么动静,“‘听说’表示你和对方进行过谈话。而你不可能与一个身在新南威尔士州[2]的人谈话。”

“我是说‘告知’,贾格斯先生。”

“很好。”

“一个叫艾贝尔·马格维奇的人告知我,他就是长久以来一直隐瞒身份、资助我的大恩人。”

“就是这个人。”贾格斯先生说,“此人家住新南威尔士州。”

“只有他一个人吗?”我说。

“只有他一个人。”贾格斯先生道。

“先生,我不是不讲道理,我自己理解错了,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就把责任推到你身上。但是,我一直以为赞助我的人是哈维沙姆小姐。”

“就像你说的,皮普,责任并不在我的身上。”贾格斯先生冷冷地把目光转向我,咬着食指答道。

“可是看上去很像,先生。”我垂头丧气地恳求道。

“并无证据显示是这样,皮普。”贾格斯先生说,一边摇着头,卷起衣服下摆,“不要在意表面看来怎样,必须得有真凭实据。这才是铁律。”

“那我没什么可说的了。”我沉默地站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说,“我被告知的情况也得到了核实,就这样吧。”

“新南威尔士州的马格维奇终于露面了。”贾格斯先生说,“你也该明白了,皮普,在我和你的往来中,我始终严格地从实际出发,从来就没有偏离过事实。你现在完全明白了吧?”

“完全明白了,先生。”

“新南威尔士州的马格维奇第一次从新南威尔士州写信给我时,我就提醒过他,我将严格遵照事实,永远不要指望我有所偏离。我还向他传达了另一个警告。我认为他在信中暗示他要来英国见你。我提醒他不要再同我说这样的话。他根本不可能获得赦免,被判流放后,至死都不能回来,只要他出现在这个国家,就是罪大恶极,将按照法律被判极刑。我就是这样警告马格维奇的。”贾格斯先生说,严厉地看着我,“我写信到新南威尔士州警告他这一点。显而易见,他听从了我的警告。”

“毫无疑问。”我说。

“文米克告知我,”贾格斯先生继续说下去,仍然紧盯着我,“他收到了一封信,是从朴茨茅斯寄来的,寄信人是个殖民者,叫普尔维斯……”

“应该是普罗维斯。”我指出。

“应该是普罗维斯。谢谢你,皮普。也许是普罗维斯吧?你大概知道是普罗维斯?”

“是的。”我说。

“你知道是普罗维斯。一个叫普罗维斯的殖民者从朴茨茅斯寄来了一封信,他代表马格维奇打听你的详细地址。据我所知,文米克在回信中把你的详细住址告诉了他。也许你正是通过普罗维斯,才得到了新南威尔士州马格维奇的解释?”

“正是通过普罗维斯了解的。”我答。

“那再见了,皮普。”贾格斯先生说,伸出一只手,“很高兴见到你。在写信给新南威尔士州马格维奇的时候,或是通过普罗维斯与他沟通时,烦请告知一声,我们长期账户的细目和凭证将连同余额一起寄给你,还剩下一些余额。再见,皮普!”

我们握了握手,他牢牢地盯着我。我在门边转过身来,他仍然死死地盯着我,架子上那两个邪恶的石膏像似乎也在努力睁开眼皮,要从肿胀的喉咙里挤出一句话来:“啊,多么厉害的人哪!”

文米克外出办事了,不过就算他在办公桌前,也不能为我做什么。我径直回到圣殿区,在那里,我发现可怕的普罗维斯安然无恙,正一边喝着兑水朗姆酒,一边抽着烟。

第二天,我订的衣物陆续送来,他穿在了身上。他无论穿什么,都不如穿以前那些衣服顺眼。这太令人沮丧了。在我看来,他身上有某种特质,再怎么乔装都无济于事。他越是穿戴上新衣物,越是穿戴上更好的衣物,就越像沼泽地里那个没精打采的逃犯。我心中焦虑,产生这样的想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从前那张脸和他的举止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还觉得他现在像是拖着一条腿在走,仿佛腿上还绑着脚镣,从骨子里依然是囚犯。

独自住在茅屋的生活经历也对他产生了影响,让他从头到脚都像个野蛮人,穿什么衣服都无法掩盖。除此之外,他后来和流放犯一起,过着被冠上恶名的生活,也对他有影响,而最重要的是,他很清楚自己当下必须躲躲藏藏,不能在人前露面。他或站或坐;或吃或喝;或是耸着肩膀、不情愿地烦忧沉思;或是掏出他那把角质柄的大折刀在裤子上蹭蹭后切食物;或是把很轻的酒杯或茶杯举到嘴边,仿佛它们是难以拿放的平底锅;或是切下一块面包,在盘子里划来划去,吸干最后一点儿肉汁,仿佛吃的是定量补给,一点儿也不能浪费,接着还要用面包蹭蹭沾在手指末端的肉汁,才一口吞掉面包。在这一举一动中,以及时时刻刻他所做出的其他细小举动中,都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罪犯,犯过重罪,做过奴役。

涂发粉是他自己的主意,我要他同意不穿短裤,才同意给他涂发粉。但是,他涂发粉后的效果,我只能比作死人涂胭脂的效果,简直可怕至极,但凡他身上想要加以掩盖的一切,全都冲破了那层薄薄的伪装,在他的头顶清晰地显现了出来,如此,试了一次便只好放弃,只是把他那头斑白的头发剪短了。

他可怕又神秘,我对他到底是什么感觉,着实无法用语言讲述清楚。一天晚上,他在安乐椅上睡着了,骨节突出的大手紧紧抓着扶手,布满深刻皱纹的光头垂在胸前,我就坐下来仔细端详他,琢磨着他都犯过什么样的罪行,还把《案例大事记》上记录的所有罪名都安在他身上,最后实在忍不住,恨不得逃得远远的。每过去一个钟头,我对他的憎恶就加深一分。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还为我冒了这么大的风险,可我心中煎熬,要不是知道赫伯特就快回来,我肯定已经屈服于心中的冲动,逃之夭夭了。有一天夜里,我真的从**跳起来,穿上我最破的衣服,仓促间想要抛下他以及我所有的东西,登记入伍,去印度当一名列兵。

在那些漫长的夜晚,在那些孤零零的房间里,外面的劲风横雨从无间断,在我看来,即使有鬼魂出没,也不见得比现在更恐怖了。鬼魂不会因为我被抓起来绞死,一想到他可能落得如此结局,担心他可能落得如此结局,恐怖的感觉就更深了几分。有时他不睡觉,也没有拿出他自己的一副破烂纸牌,玩复杂的单人纸牌游戏(在此之前或之后,我都没见过有人这样玩纸牌),他赢了,就用那把大折刀在桌上划出个印记,他就要我读书给他听。“要读外文书,亲爱的孩子!”我照做了,他却连一个字都听不懂,只是站在炉火边上,带着参展者的目光仔细端详我,我则用一只手遮着脸,从指缝间望着他,瞧着他像是演哑剧似的向家具打手势,似乎是要它们注意我读得有多好。有一本小说写到一个不信神明的学者制造出了一个畸形的怪物,却被那怪物追赶,我如今的处境与他一样凄惨。只是纠缠我的,是一手栽培我的怪物,他越欣赏我,越喜欢我,我就越厌恶他,越想要避开他。

在写下这段往事的时候,我感觉这样的日子像是持续了一年,可其实只有五天而已。我一直期待着赫伯特回来,不敢出门,只在天黑后带着普罗维斯出去透透气。终于,有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我累极而睡(我一直彻夜不安,即使睡着了,也总会被噩梦惊醒);突然,楼梯上响起了欢快的脚步声,我惊醒过来。普罗维斯也睡着了,听到我闹出的动静,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我立即看到大折刀已被他握在手里。

“没事的!是赫伯特!”我说。赫伯特带着在六百英里外法国旅行的清新空气,快步走了进来。

“汉德尔,我亲爱的朋友,你好吗?你好不好?你还好吗?我好像走了十二个月呢!哎呀,一定是这样的,你怎么清瘦了这么多,脸色这么白?汉德尔,我的天哪!请原谅。”

他看见了普罗维斯,即刻停下脚步,也顾不上和我握手了。普罗维斯目不转睛地望着他,慢慢地举起大折刀,还把手伸进另一只口袋摸索着什么。

“赫伯特,我亲爱的朋友。”我说着,关上了双开门。赫伯特一直站在那里,双目圆睁,一头雾水,“这里发生了一件怪事。他是……我的一个客人。”

“不要紧,亲爱的孩子!”普罗维斯走上前说,手里拿着他那本带搭扣的黑皮经文,然后对赫伯特说,“用右手拿住。如果你敢走漏风声,上帝会让你命殒当场!吻它!”

“照他的意思办吧。”我对赫伯特说。于是,赫伯特照办了,还向我投来友好的眼神,只是其中夹杂着不安和惊讶。普罗维斯立即和他握了手,说:“现在你已经发过誓了。如果皮普不能使你成为一个绅士,你就再也不要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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