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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1页)

第三章

“亲爱的孩子,亲爱的皮普的同伴。我现在要给你们讲一讲我的人生经历,它不如歌曲那样动听,也不如故事书那般有趣。不过我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这话很简短,你们一听就能明白。那就是进监狱出监狱,再进监狱再出监狱,进进出出,没完没了。好了,现在你们明白了。我大半辈子都是这么度过的;后来,我认识了皮普,与他成了朋友;再后来,我被押上船,送到了流放地。

“我经历过各种判罚,只差没被绞死。他们把我像个银茶壶一样关起来。他们把我押在囚车上,送到这里,又送到那里,时而把我押送出这个城镇,时而把我押送出那个城镇。他们给我戴上枷锁,用鞭子抽我,折磨我,驱赶我。别说你不知道,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是在哪里出生的。我最早的记忆是在埃塞克斯,为了活下去,我只能偷萝卜填饱肚子。有个男人,那家伙是个补锅匠,他丢下我自己跑了,只带走了他的炉子,却撇下我一个人挨饿受冻。

“我知道我姓马格维奇,名字叫艾贝尔。那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就像我知道树篱上的鸟叫什么,比如苍头燕雀、麻雀,或者画眉什么的。我还以为自己说不准呢,可既然鸟儿们的名字都被我说中了,我想我自己的名字也错不了。

“据我所知,小艾贝尔·马格维奇穿着破烂的衣服,饿得前胸贴后背,人们见了他,不是躲着走,就是把他赶走,要不就把他抓起来。今天被这个人抓,明天被那个人抓,抓呀,抓呀,我就这样长大了。

“事情就是这样的,我小时候穿得破破烂烂(倒不是说我照过镜子,毕竟我去的那些人家里没有镜子),是个没人疼的小可怜,但我那时候就名声在外了,人人都知道我是根硬骨头。‘这小子不好对付,是个强硬的家伙。’每次有人来监狱里探监,他们就一边指着我,一边这么说。‘可以说,这小子是在监狱里长大的。’他们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我也瞧着他们,他们有的过来量量我的脑袋,要我说,该量的其实是我的肚子;还有的塞给我一些我看不懂的小册子,讲一些我听不懂的话。他们总是在我耳边唠叨魔鬼的故事。可是,魔鬼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总得找吃的填饱自己的肚子,不是吗?坏了,我又讲粗话了。我知道自己该保持体面。亲爱的孩子,亲爱的皮普的伙伴,我再也不会说粗话了,请你们放心。

“我四处流浪,有时候乞讨,有时候干点儿偷偷摸摸的勾当,要是条件允许,我也去做工。不过这样的机会并没有你们以为的多,想想看,你们愿不愿意雇我这样的人。偷猎、做劳工、当车夫、晒干草、当小贩,我什么都干过,只是赚不到什么钱,还总是惹一身麻烦,我就是这样长大的。有一次,一家客栈里来了个逃兵,从头到脚穿得破破烂烂,是他教会了我识字。还有个行游各地巡演的巨人,别人给他一便士,他就给人家签名字,是他教会了我写字。那时候,我被关进大牢的时间比从前少了很多,但监狱的钥匙被磨平了,也有我的一份功劳。

“二十多年前,在艾普索姆[3]的赛马会上,我认识了一个人,要是再给我遇见那家伙,我肯定要用炉盘上的这根拨火棍敲裂他的脑袋瓜儿,就像敲裂龙虾的爪子。他的真名叫坎培森。亲爱的孩子,昨晚我走后你告诉你的同伴曾见过我在沟里臭揍一个人,就是他。

“这个坎培森自以为是个上等人,他上过公立寄宿学校,倒也有些学问。这家伙能说会道,对名流雅士的生活方式也很在行,而且,他长得非常英俊。在那场盛大赛马会的前一天晚上,我在荒原上一个我熟悉的酒馆里遇见了他。我进去的时候,他和另外几个人坐在桌边。店老板与我是老相识,是个很大方的人。他叫了坎培森一声,说:‘我瞧着这个人挺符合你的要求。’他指的是我。

“坎培森仔细打量了我一番,我也看着他。他戴着一条链表,手上有一枚戒指,还别着一枚胸针,他身上那套衣服很讲究。

“坎培森仔细打量了我一番,我也看着他。他戴着一条链表,手上有一枚戒指,还别着一枚胸针,他身上那套衣服很讲究。”(第340页)

“‘从外表看,你的运气很糟糕。’坎培森对我说。

“‘是的,先生,我这人向来时运不佳。’(当时,我因为流浪被关进了金斯敦监狱,才刚刑满释放不久。就算不是因为流浪,我也会为别的罪名入狱,不过当时恰好就是因为流浪。)

“‘你的好运来了。’坎培森说,‘也许你要开始交好运了。’

“‘但愿如此。看什么时候有机会吧。’我说。

“‘你都会做什么?’坎培森说。

“‘要是你能找到吃喝,我倒是会吃会喝。’我说。

“坎培森笑了,又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番。他给了我五先令,让我第二天晚上再来同一个地方见他。

“第二天晚上,我去同一个地方见坎培森。坎培森要我做他的搭档,和他一起干。坎培森要我入伙,那他是干什么行当的呢?那家伙是个诈骗犯,伪造笔迹,把偷来的钞票出手,反正就是这类勾当。坎培森用他那颗脑袋瓜儿想出种种诡计和陷阱,不过他不会让自己陷进去,他捞到好处就跑,找其他人当替罪羔羊,坎培森干的就是这一行。他的心比铁锉刀还硬,像死人一样冷酷,而且,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他的思想就像魔鬼一样邪恶。

“还有一个家伙和坎培森一起混,那人叫亚瑟,不过这不是他的本名,只是个化名而已。亚瑟有衰退病,活像个幽灵。几年前,他和坎培森骗了一位富有的女士,赚了一大笔钱。不过坎培森这人好赌,把钱都输没了,就算是把国王的税金交给他,他也要输个精光的。就这样,亚瑟的病越来越重,身上没几个钱,又得了谵妄症,眼瞅着是活不长了。情况允许的时候,坎培森的妻子(坎培森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倒是很同情他,只是坎培森对任何人和事都没有半点儿同情心。

“我应该把亚瑟当成前车之鉴,但我没有。不过,亲爱的孩子,亲爱的伙伴,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在乎,我用不着假装,反正假装也没什么好处。就这样,我开始与坎培森搭伙,成了他随意摆布的一件工具。亚瑟住在坎培森家的顶层(就在布伦特福德附近),他的住宿费是多少钱,吃喝花了多少钱,坎培森一笔一笔地都记录了下来,要是他病情好转,能工作了,就叫他还上。但亚瑟的那笔账很快就了结了。在我第二次还是第三次看到他的时候,反正是在一天深夜,他发狂似的从楼上跑进坎培森的客厅,只穿着一件法兰绒睡袍,头发都汗湿了,他告诉坎培森的妻子:‘莎莉,现在那个女人就在楼上,我甩不掉她。她穿着一身白衣服。头发上还别着白色的花儿,她疯了,那疯样太吓人了,一只胳膊上挂着裹尸布,还说凌晨五点就用裹尸布把我裹起来。’

“坎培森立即说:‘你这个大傻瓜,难道你不知道她还活着吗?她又不是鬼魂,她要进来,要么走门,要么爬窗,还得上楼梯,她怎么可能在楼上呢?’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去楼上的。’亚瑟说,他吓得浑身发抖,‘但她站在床脚的角落里,已经发疯了。她的心碎了,是你伤了她的心!她的心还往下滴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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