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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1页)

第四章

我满以为准有警察在厨房等着把我抓走。可那里不仅没有警察,就连偷窃的事也没被察觉。乔太太正在收拾房间,为节日做准备,忙得不可开交,而乔则被赶到厨房的门阶上了,免得在她的簸箕前碍手碍脚,姐姐扫起房子来十分卖力,乔迟早会被她扫进簸箕里。

“你这小鬼死哪儿去了?”我才满怀愧疚地回到家中,姐姐的圣诞节问候立马招呼上了。

我说我去听圣诞颂歌了。“啊,那敢情好!”乔太太说,“还以为你去闯祸了。”她倒是一点儿也没说错,我心里想。

“我要不是嫁给了铁匠,整天伺候人(给铁匠当老婆和当用人就是一回事),我也用不着成天围裙不离身,兴许我也会去听颂歌。”乔太太说,“我这辈子就好这口,可偏偏无福消受,一次也没听过。”

我们前面的簸箕被拿开后,乔跟在我后头,壮着胆子进了厨房,乔太太瞪了他一眼,他表现出一副求饶的样子,用手背揩了一下鼻子。可乔太太的目光刚瞥过去,他立马偷偷地将两根手指交叉给我看,这是我们常用的手势,表示乔太太正在气头上。其实她生气是稀松平常的事,但我和乔就得受好几个礼拜的气,不过,我们只是手指交叉,而纪念碑上的十字军战士可是叉着腿的。

今天,我们能吃上一顿十分丰盛的午餐,有腌猪腿配青菜、两只八宝鸡。昨天早上就做了一个看起来很诱人的肉馅饼(所以我拿走肉馅的事还没穿帮),布丁也蒸上了。为了让午餐有排面,早餐便毫不客气地省掉了。“我眼下有成堆的活儿要干,”乔太太说,“我可没打算侍候你们吃早饭,让你们胡吃海喝,到时候还得给你们洗洗涮涮,我跟你们说,没这打算!”

所以我们只能分得几片面包,我们不像一大一小待在家里吃饭的一对活宝,更像两千名士兵在急行军。我们从碗柜上拿了一罐掺水的牛奶,带着歉意的表情猛灌了几口。这期间,乔太太挂上洁白的窗帘,用崭新的花边布换下了盖在宽大壁炉上的旧布,还打开了过道那头的小客厅。小客厅里贴着银箔纸,平日里从不开放,除了过节,余下的日子小客厅只能空守银箔纸发出的朦胧的寒光度日,寒光照在壁炉架上的四个白色的陶瓷小狮子狗上,每只狗的鼻子都是黑色的,嘴里衔着一篮花。乔太太是个特别爱整洁的家庭主妇,但这事过了头反倒比肮脏更让人不自在,无法接受。爱整洁近乎是一种信仰,有些人信奉宗教,自然也就爱整洁了。

姐姐有很多事情要忙,那只能派人去教堂了,也就是说,我和乔代替她去。乔穿工作服的样子看起来相当壮硕,很有铁匠的范儿,可当他穿着假日的衣服时,却像极了装点得像模像样的稻草人。他没有一件合身的衣服,或者说没有一件衣服是属于他的。他身上的每件衣服似乎都勒得他生疼。圣诞节这天,教堂里响起欢快的钟声,他穿着那件让他受尽磨难的节日服,从房间里出来,一副惨兮兮的模样。至于我本人,我总觉得姐姐基本上认定我命犯天条,出生时便由一名在警局当差的男助产士给我接生,然后交给我姐姐,任由她处置,她则可以恣意践踏法律的规则。从我平日里受到的种种待遇来看,我像是全然不顾理智、宗教、道德的制约,丝毫不理会亲朋挚友的劝阻,执意要投胎到这世界一样。就连姐姐带我去做新衣裳,也会吩咐裁缝做成少儿感化院里的样式,不让我的手脚自由活动。

因此,我和乔一起去教堂的那副模样,自然会让那些慈悲心肠的人大为感动;然而,我肉体受到的折磨与内心所受的痛苦相比,实在不值得一提。每次乔太太一靠近食品间,或是从食品间里出来,我都吓得心惊肉跳,而我只要想起自己做过的那些事来,懊悔的心情丝毫不亚于害怕的心情。那件亏心事压在我的心头,于是我想,要是我向教会忏悔,不知他们有没有能力保护我,让我不至于被那个丧心病狂的小伙子报复。于是,我拿定主意,等到牧师为结婚的人宣读结婚预告,说到“……有异议者请陈述己见”时,我便会站起来,请求跟他去忏悔室密谈。不过那天是圣诞节,不是平常的礼拜日,要不然我真有可能采取这种极端手段,把为数不多的一众教徒吓得目瞪口呆。

教堂的执事沃普斯勒先生要跟我们吃饭,其他的客人还包括车匠哈伯先生和哈伯太太,以及彭波乔克舅舅(原本是乔的舅舅,不过被乔太太占为己有了),他是附近镇子里一名很富裕的粮商,出门有自己的轻便马车。用餐的时间是在一点半。我和乔回家时,发现桌子已经摆好了,乔太太也已经穿戴整齐,菜肴都在烹制了,前门开着(平日里从不打开),准备迎接客人的到来,家中的一切都打点得极为出色。肉馅失踪的事仍然没有暴露。

午饭的时间终于到了,客人也都到齐了,可我却始终没法安下心来。沃普斯勒先生长着一个鹰钩鼻,锃亮的大脑门儿光秃秃的,说话时声音低沉,这让他颇为自豪。但凡认识他的人都清楚,倘若由着他的性子,让他念起祷告词来,就连牧师也自叹弗如。他自己也认为,如果教堂能够“开放”竞争,他大有希望功成名就。不过教堂显然不会“开放”,他只能如我刚才说的在教堂谋个执事的差事。于是,“阿门”一词被他成天挂在嘴边,成了他的出气筒。他每次诵读赞美诗,都会从头到尾读完整个诗篇,一边读一边环顾全体教众,像是在说:“圣坛上的牧师读的诗篇,各位都听到了吧?现在来听听我的,看看我的风格如何!”

我打开门迎接客人的到来,好让他们相信这扇门平日里都是开着的。我开门迎接的第一位客人是沃普斯勒先生,接下来是哈伯先生和哈伯太太,最后是彭波乔克舅舅,虽然我在这里管他叫舅舅,但乔太太是绝不允许我这么叫的,否则我定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乔太太。”彭波乔克舅舅打了声招呼,这位中年人块头很大,行动迟缓,连呼吸都很吃力,那张嘴似鱼嘴一般,暗淡无神的眼睛瞪得溜圆,沙色的头发根根竖起。他的样子像极了被人掐得昏死过去,刚刚苏醒过来:“为向你表达节日的问候,我特地给你带来了一瓶雪利酒,还给你带了一瓶葡萄酒。”

每年圣诞节,他都会像提着两副哑铃似的拿着两瓶酒,说的话也是一字不改,而他却认为新意十足。每年圣诞节,乔太太的回答也像现在一样:“啊,彭波乔克舅舅!你真是太贴心了!”每年圣诞节,彭波乔克舅舅也会照常客气地回应道:“你的功劳有目共睹,这点儿东西不足挂齿,想必大家都过得不赖吧,小不点儿怎么样了?”小不点儿自然说的是我。

每年过节,我们都在厨房里吃午饭,然后到客厅吃坚果、橘子和苹果。这种场面的改换就像乔把工作服换成假日礼服一样。在现在的场合下,姐姐从未这么快活过,比起其他人,跟哈伯太太在一起时,她更为和蔼可亲。我记得哈伯太太个头很小,长得瘦骨嶙峋,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衣服。她嫁给哈伯先生的时候年龄要比对方小很多,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在哪个久远的年代结的婚,反正她直到如今还保持着传统的少女姿态。哈伯先生是个肩膀高耸、背有些驼的老头儿,身体倒很结实,身上散发着一股锯木屑的香味,他走路时双脚分得特别开。当年我个子很矮,每回在小巷子里见到他,总能从他的双腿间望见几英里宽的田野。

跟那几个客人在一起,即使没有从食品间偷东西的行为,我也觉得低人一等。倒不是因为我被挤在桌布的尖角旁,胸口抵着桌子,彭波乔克舅舅的手肘总是碰到我的眼睛;也不是因为我不能随便讲话(其实我压根儿就不想说话);更不是因为他们给我吃的是带鳞皮的鸡爪,或是猪身上压根儿不知道是什么部位的东西:这猪即使在活着的时候也绝不会夸耀它身上的这些部位。跟这些全无关系。他们只要不搭理我,我就完全不介意这些。但是他们偏不肯饶过我,他们认为机不可失,必须把我当成话柄,不时朝我指指点点。我简直成了西班牙斗牛场的一头小牛犊,任由他们满嘴仁义道德的刺扎得我遍体鳞伤。

我们刚坐在餐桌前,午餐便开始了。沃普斯勒先生像念剧本台词一样念着餐前祷告。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这种宗教仪式既有点儿像《哈姆雷特》中的鬼魂在讲话,又有点儿像理查三世在讲话。说完祷告词,他还煞有介事地希望大家能真心实意地感恩。姐姐听到这话,瞪了我一眼,用责备的口吻轻轻对我说:“听见了吗?要感恩。”

“孩子,尤其是要对把你一手带大的人感恩。”彭波乔克先生说。

哈伯太太直摇头,用惋惜的眼神打量着我,那神情仿佛料定我不会有什么出息一般。她说:“年轻人为什么不懂得感恩呢?”这句站在道德高点的话太深奥,客人们似乎没弄明白,幸好哈伯先生精辟地指出:“他们天生就坏呗。”然后大家都附和道:“没错!”大家都用极不友好的眼神看着我,像是都跟我有仇似的。

乔在家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本就不高,有客人在的时候就更加微不足道(如果平时还稍微有那么点儿地位和影响力的话),但他总会尽力用他的方式帮我,安慰我,吃饭的时候如果盘子里还剩下点儿肉汁,他准会舀给我。今天的肉汁不少,乔用勺子足足给我舀了半品脱,放到我的盘子里。

饭吃了不到一会儿,沃普斯勒先生又义正词严地品评起了牧师当天的布道,接着又开始老生常谈的一套,暗示如若教会“开放”,他的布道才叫精彩。他又将布道词的几个要点跟大家讲了一番,随即又批评了今天布道的主题,声称题目就选错了,说现在的好题目比比皆是,选择这么个主题就更不可原谅了。

“又让你说对了,”彭波乔克舅舅说,“先生,你可谓一针见血!只要你懂得里面的门道,好主题多的是。关键是门道,只要有了门道,压根儿就不需要费劲去寻找主题。”彭波乔克舅舅想了片刻,继续说道:“单是看着这块猪肉,就是一个主题!如果你想找个主题,看看这块猪肉就行!”

“没错,先生,年轻人可以从中吸取不少教训。”沃普斯勒先生回答道,他话音未落,我就知道他又把话题绕到我身上了。

(“你就该好好听听这个。”姐姐十分严厉地插话道。)

乔又给我舀了些肉汁。

“说到猪,”沃普斯勒先生用最深沉的嗓音说,还用叉子指着我通红的脸,像是他提及“猪”这个名字是在喊我的教名似的,“猪就是贪得无厌的代名词。猪贪嘴的下场就摆在我们面前,年轻人得引以为戒。”(我心想,他刚才还在夸赞猪肉肥美多汁,可真有他的。)“猪也太可憎了,男孩要是像猪,那就可更加可憎了。”

“女孩也一样。”哈伯先生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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