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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3页)

“哈维沙姆小姐,”我尽量委婉地回答说,“我相信我可以说确实了解你的经历,从我第一次离开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确实对你产生了极大的同情,我也相信自己能理解你的遭遇,以及这些遭遇对你产生的影响。我们相识了这么多年,我是否有资格问你一个关于艾丝特拉的问题?我不问她现在的情况,只想知道她刚来这里的情况。”

她坐在地上,胳膊搁在破旧的椅子上,头靠在胳膊上。我说这话时,她盯着我,回答说:“说下去。”

“艾丝特拉是谁的孩子?”

她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

她又摇了摇头。

“是贾格斯先生亲自把她带到这儿来的,还是派人送来的?”

“亲自送来的。”

“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她小心翼翼地低声说道:“那时候我把自己关在这些房间里,很久都没有出去过,我也说不清有多久,你知道的,这里的钟表都停止了。我告诉他,我想收养一个小女孩,我会疼爱她,不叫她像我一样受命运的捉弄。在我与这个世界诀别之前,我曾在报纸上看到过他的事迹。我初次见他,是派人请他来,为我收拾这里的烂摊子。他告诉我他将为我寻找这样一个孤女。一天晚上,他把睡着的她带到了这里,我给她起名‘艾丝特拉’。”

“那我可以问问她当时的年龄吗?”

“两三岁吧。她对自己一无所知,只知道自己是孤儿,我收养了她。”

听到这些情况,我深信女管家莫莉定是艾丝特拉的母亲无疑,甚至不需要任何证据来佐证这个想法。我想,这其中的关联,任何人都能一眼看出。

谈到这个地步,即使我再多作逗留,又有什么用呢?我成功地为赫伯特争取到了资助,哈维沙姆小姐把她所知的关于艾丝特拉的情况全都告诉了我,我安慰了她,把我能说的都说了,把我能做的都做了。我告辞离去,至于我们临别时又说了什么,在此不必赘述,反正我是告辞离开了。

我走下楼梯,来到自然清新的空气中,只见暮色已经笼罩了大地。我对开门让我进来的那个女人说,我想在这里逛逛再走,请她暂时不必为我开门。我预感自己不会再来这个地方了,此时暮光沉沉,正适合我最后一次再看看这里。

我走过很久以前被我踩在脚下的乱七八糟的酒桶,多少年来经过雨水的侵蚀,很多桶都已腐烂,依然立着的酒桶的顶端积满了水,如同一片片微小的沼泽和水池。我一路朝着荒废的花园走去。我在花园里逛了一圈,去了我和赫伯特打过架的那个角落,还走过了我和艾丝特拉一同漫步过的小径。这里是如此清冷、如此荒凉、如此萧瑟!

回去时,我去了酒坊,走到花园尽头的一扇小门前,我拉开锈迹斑斑的门闩,走了进去,又从另一头的门走了出来,那扇门很难开,木头受潮后已经松动发胀,合页变弯,门槛上长满了蘑菇。走出这扇门之前,我回头望了一眼。就在这短短的一眼中,童年时的一段经历竟然神奇地浮现在了眼前:小小的我以为看到哈维沙姆小姐吊在房梁上,不禁毛骨悚然,从头到脚都在哆嗦,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那只是自己的想象。这段回忆是如此真切,我感觉自己一瞬间又到了横梁下。

在这样的时刻,在这样的地方,真叫人觉得好不悲凄,刚才的幻象虽然转瞬即逝,却让我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之中,因此,当我从敞开的木门中走出来时,心里涌出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畏惧。曾几何时,艾丝特拉撕扯我的心,而我就在木门这里撕扯自己的头发。走到前院,我犹豫着,是叫那个女人拿钥匙打开锁着的门放我出去,还是先上楼去确认哈维沙姆小姐和我离开时一样安全。我选了后者,便上楼去了。

临别时我向她所在的房间里望了一眼,看见她坐在炉边的破椅子上,背对着我,离火很近。就在我缩回头准备悄悄走开的时候,就见一道巨大的火光突然蹿了起来。与此同时,我看见她尖叫着向我奔来,身体已被团团火焰吞噬,烈焰在她的头顶燃烧着,足有她的两倍高。

我身上穿的是一件双层披肩大衣,胳膊上还搭着另一件厚大衣。我连忙脱下外套,把衣服裹在她身上,将她扑倒在地,又用衣服紧紧包住她。接着,我从桌上扯下那块巨大的桌布,同样裹在她身上,被我这么一拽,桌子中间那堆腐烂的东西,以及藏在那里的所有丑陋之物,也被我扯了下来。我们两个犹如一对非要斗得你死我活的敌人在地上挣扎,我用衣服把她包得越紧,她就越疯狂地尖叫,试图挣脱出来。当时的情况,我都是事后才知道的,在当时,我什么都感觉不到,大脑一片空白,根本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当时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我们在大桌旁边的地上,她刚才还穿在身上的发黄的新娘礼服此时已经化为一片片火绒,在浓重的烟雾中飘浮。

然后,我环顾四周,看到甲虫和蜘蛛受了惊,在地上乱跑,仆人们气喘吁吁,大呼小叫着从房门奔进来。我仍然用尽全身的力气按着她,好像她是一个胆敢逃跑的囚犯。我甚至怀疑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谁,不知道我们为什么挣扎,不知道她身上为什么起火,更不知道火焰已经熄灭,后来我看到她那化为碎片的礼服不再燃烧,在我们周围扑簌簌落下,如同下了一阵黑雨。

我看见她尖叫着向我奔来,身体已被团团火焰吞噬,烈焰在她的头顶燃烧着,足有她的两倍高。(第398页)

她失去了知觉,我吓坏了,不敢挪动她,甚至都不敢摸她。我已经派人去找帮手了,却依然按着她不放,后来帮手来了,我才松开,仿佛我离谱地认为只要松开她,火焰就会再度燃起,把她烧成灰烬。医生带着助手赶来,我这才站起来,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两只手都被烧伤了,可我根本感觉不到,因此没有发现。

医生给她做了检查,发现她的烧伤很严重,不过并不足以致命;但她出现了神经性休克,这才是最危险的。按照医生的吩咐,她的寝具都被搬到那间屋子里,放在大桌上。那张桌子正好适用,方便给她包扎伤口。一个钟头后我再见到她时,只见她果真躺在我曾见过她用拐杖指出的地方,当时,我亲耳听到她说自己有一天将躺在那里。

他们告诉我,她那件新娘礼服已经烧光,可那鬼气森森的新娘打扮仿佛依然未散。他们用白色的药棉一直包扎到她的喉咙,她身上还松松地盖着一条白被单,她的样子虽然变了,曾经的一切却好似幻化成了幽灵,让她还保持着昔日的神态。

我问了仆人,得知艾丝特拉身在巴黎,便请医生写信给她,并立即寄出。我负责通知哈维沙姆小姐的亲属,并且只打算通知马修·波克特先生一人,至于其他亲属,由他决定该通知谁。第二天,我一回到伦敦,便请赫伯特把消息带给了他。

在事发的当天晚上,哈维沙姆小姐一度清醒过来,她冷静地谈起了发生的事,只是异常亢奋。快到半夜的时候,她开始胡言乱语,后来渐渐地用低沉而庄严的声音无数次地重复三句话:“我竟然做出了这样的事!”“刚刚收养她时,我的初衷是将她从痛苦中拯救出来,不让她像我一样遭罪。”“拿着铅笔,在我的名字下面写上‘我原谅她’。”她重复这三句话,每次的顺序都一模一样,只是有时漏掉一个字,但她不会用别的字替代,只留下一个空白,继续说下一个字。

我留在那里帮不上忙,家里又麻烦缠身,心中好不担惊受怕,即使哈维沙姆小姐直说胡话,我也无时无刻不惦记着自己的烦忧,便在夜里决定第二天一早乘早班马车返回——先步行一两英里,出了镇子再乘坐马车。因此,清晨六点,我便俯身向她,吻了吻她的唇,即使在我亲吻她的时候,她依然在念叨着,当时说的那句话正好是:“拿着铅笔,在我的名字下面写上‘我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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