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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第1页)

拉维尔斯坦003

令人感到十分好奇的是,他住的地方给人一种修道院、休养所的味道。走进大门便是低矮的拱形天花板,客厅四周的墙面上镶着桃花心木板,电梯就像是狭窄的忏悔室。每家公寓都有一个窄小的石板门厅,门厅上方装着一盏哥特式的照明灯具。拉维尔斯坦家门前的楼梯平台上经常放着一件家具,是买了新家具的时候给换下来扔掉的——五斗橱、小型衣柜、雨伞架,还有一幅描绘巴黎的画作,一开始他对这幅画还心存疑虑。说起收藏的马蒂斯和夏加尔的油画,他可没法与格里夫夫妇比。这对夫妻早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就开始收藏那些名画了。不过,要是论起厨房设备,他却远远胜过他们。他从一家餐饮设备公司买来一台浓缩咖啡机,装在厨房里。这家伙把洗涤池占得严严实实,像发生了爆炸似的,喷着热蒸汽,发着咝咝声。我拒绝喝他的咖啡,因为这个咖啡是用经过氯化处理的自来水冲出来的。这台商用咖啡机很大,弄得洗涤池无法使用。好在拉维尔斯坦从来也不用洗涤池——唯有咖啡是重要的。

拉维尔斯坦和尼基铺的是普达狮牌亚麻床单,盖的是经过完美加工的安哥拉山羊皮。他清楚地知道,买这些奢侈品都是可笑之举。人们指责他荒唐,他却我行我素。他并不想长命百岁。我常想,他同荷马一样,认为英年早逝比较好。在世几十年,终有一死,何必要处处克制自己呢?再说,拉维尔斯坦天赋过人,视野开阔,想怎么活就怎么活。这不仅仅是有钱——作品畅销,带来巨额意外收入——就能搞定的问题,还得有能力才行。这种能力通过拉维尔斯坦在一场场思想交锋中已经得到了验证——他获得的地位、他挑起的论战、他与牛津大学那帮古典文化学者和历史学家展开的论战。他对自己信心满满,就像戴高乐说的犹太人那样。他非常喜欢辩论。

罗莎蒙德和我住在街北面的一栋楼里。这栋楼会让你想起马其诺防线。我们的房间可不像拉维尔斯坦的那个公寓——布置得就跟修道院似的,富丽堂皇,豪华奢侈。这些房间就像鸽子笼似的,我当时急于找个栖身之所,找了好久。我被从家里轰了出来——我的家在上城,结婚十二年后,我被赶出了家门。还算幸运,我在一栋形如碉堡的混凝土小楼里找到了一个栖身之地。顺着这里直走下去,就到了拉维尔斯坦的家,距离他那个中西部哥特式铁大门和穿着制服的门卫大约有五十码[34]——我们可没有门卫。

我有的,只是走在这些洒满斑斑点点阳光的人行道上,和走过我朋友们曾经住过的房子的五十年。四十年前,一个叫阿贝克龙比小姐的人住在这里,现在住着的是一个日本神学人员。阿贝克龙比小姐是个画家,她嫁给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嬉皮士盗贼。这个家伙擅于不断表演攀爬二楼入室盗窃,以此取悦同伴。附近每一条街上都有临街的居室,供朋友居住——卧室的边上都有窗户,这是他们去世的地方。还有许许多多,有些我想不起来了。

到了我这样的年纪,你就不要再抱太多幻想了。当然,假若你生活积极,那就另当别论。总体而言,我是积极的。不过,还是有差异,而且这些差别只有死了才会消失。

拉维尔斯坦认为,我这个人对真理是既简单直率,又严肃认真。他说:“你从不撒谎自欺欺人,奇克。或许,你一时半会儿不愿承认,但终究会认可我这个看法的。这可是个优秀的品德。”

我虽然在大学圈子里待了有好几十年,长期以来,有些教职员工甚至把我看成他们的老同事,可我并不是一个教授。搬回学校附近没几天,我有一次出门散步。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气候干燥,天气寒冷,晴空万里。我碰到一个熟人,叫巴特尔。他是一名教授,英国人,正穿着一件又薄又旧的轻便外套,在寒冷的大街上阔步行走。他六十多岁,人高马大,红光满面,浑身是肉。冰冷的大脸,冻得像敦实的红甜椒;头发又密又长,有时会让我想起燕麦片盒子上的贵格会教徒形象。他的热量很足,足以把两个人的身子焐热。他双肩高耸,这才看出来气温已是零摄氏度之下——耸着肩膀,两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只有大拇指露在外面;他的双脚贴在一起。他不是我们通常说的什么“爱好运动的人”,却总是穿着一双时髦的鞋子。

据说巴特尔知识渊博(人们这么说,我不得不信——我怎么会知道他是不是精通梵文和阿拉伯文呢?)。他不是牛津或剑桥大学毕业的,他是英格兰一所地方性红砖大学[35]培养出来的产物。

遇到他这种情况,你就不能简单地说,你碰见了一个长发飘逸、戴帽子都嫌多余的巴特尔教授。巴特尔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个伞兵,也是一位飞行员。他曾经驾机护送戴高乐将军飞越地中海。除此之外,他退役后还是一个著名的网球选手,还在中南半岛上教过交际舞。他走起路来健步如飞,跑起步来速度惊人。曾经有一个人行凶抢劫,就是被他追上去抓住的。他冲上去就是一拳,狠狠地打在抢劫犯的肚子上,结果弄得警察不得不叫来救护车。

巴特尔是拉维尔斯坦最喜欢的人之一,他也喜欢阿贝这个好老头。不过,要说清楚巴特尔对拉维尔斯坦究竟是什么看法,那是不可能的。巴特尔强健的脑门儿后面,那个大脑到底是怎么想的,无从知晓。他的脑门很有力量。脑门儿下,眉骨突出,眉毛笔直,与挺拔的鼻梁垂直相交,和紧闭的双唇相得益彰——一张凯尔特国王式的嘴。经过训练,他完全可以成为一名奥运会级别的举重运动员。这家伙真是健壮如牛——可为何要练得这么强壮呢?巴特尔不去发挥自己的天赋,而是一心要把自己变得精明、奸猾——行动都是马基雅维利式的秘密行动,隐秘、复杂而又大胆。他的目的也许是要向一个保持中立的院长施加影响,通过他向教务长传一句话什么的,从而打击一下系主任。没有人对这种阴谋诡计的存在产生过怀疑,更不会有人费心调查谁是幕后的操纵者。拉维尔斯坦把这一切都向我作了解释。他不停地大笑,嚷嚷:“这个……啊,这个……啊。”他说:“他跑过来和我讨论各种各样的个人、异常私密的个人这个……啊问题,但他对自己背后干的那些事却只字未提。”

只要稍加鼓动,拉维尔斯坦就会透露出巴特尔——或者别人——的秘密。他会借用我们一位已故朋友的话说:“我说这些,并非耳食之言,而是社会历史。”

他真正的意思是说,个人特有的嗜好是属于社会的,属于公共范畴,就像空气或其他免费商品一样,可以尽情享用。对于日常生活,他总会不失时机地进行心理推测或分析。对于“这种自省式的胡言乱语”,他忍无可忍。他更喜欢机智俏皮,甚至残酷无情,不大喜欢对那些因循守旧、宽容大度的人进行友好、善意的解释。

大街上,虽然阳光明媚,但依旧寒气逼人——凛凛的寒风抽得他脸都皱到了一起。巴特尔说:“阿贝这几天接待访客吗?”

“为什么不接待呢?他见到你总是很开心。”

“我说得不对……他对玛丽和我总是彬彬有礼。”

玛丽是一个体态丰腴、幽默风趣、身材不高、笑容可掬的女人,我和拉维尔斯坦都特别喜欢她。

“那么,要是巴特尔欢迎你,对你又很好,那问题出在哪儿呢?”

“他身体不是很好,是吗?”

“他虽然人高马大,健壮如牛,可身体总有不适。”

“他病得比平时更厉害吗?”

巴特尔在试探我,想从我嘴里得到拉维尔斯坦身体状况的蛛丝马迹。尽管我知道他喜欢拉维尔斯坦,可我并不打算告诉他任何情况——不知为什么,我对他很是尊敬。和性格古怪的人打交道,我只能交到这里,不能再多了。巴特尔鼻孔里戏剧性地吹出冰冷的寒气,吹得脸更红,一直红到下巴的皱纹里。他很少戴帽子,满头的黑发似乎把他后脖子保护得暖乎乎的。他穿着一双探戈舞鞋。他怪癖很多,我很是同情。他这个人似乎是个矛盾体,既优雅之至,又野蛮无比。

巴特尔夫妇对拉维尔斯坦评价甚高,对他很同情。可以断定,他们俩会经常谈论他。

“嗯,”我说,“他得过一系列传染病,每一次都把他给折腾得够呛。”

“比如带状疱疹,这是肯定的。”巴特尔说,“神经感染,异常麻烦,疼痛难忍,还经常影响到骨髓和大脑神经。我就见过这样一些病例。”

听他这么说,我便跑去看看拉维尔斯坦。我看见他静静地躺在羽绒被里,两眼发黑,眼眶都凹进去了。他头枕在枕头上,看他的姿势,一副在休息的模样。可实际上,他根本没有得到休息。

“他好了,是吧?”巴特尔问道,“可是不是又染上了另外一种病,一种新的毛病?”

确实如此。他染上的这个新毛病,经最终确诊,是神经病学家称作的吉兰-巴雷综合征。当时,这个病还诊断不出来。阿贝从巴黎飞回美国,出席市长为他举办的晚宴。身穿晚礼服,社会名流发表演讲——拉维尔斯坦一直异常渴望能在这种正式的场合,得到大家的认可,所以他无法拒绝。他原打算待在巴黎休假一年,于是在紧靠爱丽舍宫的领馆区和官员住宅区的一条街上租了一套公寓。周围二十四小时都有警察巡逻,弄得夜里回家都成问题,因为阿贝挤不出时间,也不愿浪费时间到官僚作风盛行的巴黎市政厅申办居留证。所以,警察拦住他、要他出示身份证时,他拿不出来,结果在三更半夜和警察解释了很久。他跟警察说,他的房东是某某侯爵。那些街上发生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出一些理由进行解释。就连说起诸多不便,巴黎也是数一数二的。但是,比起他遇到的真正麻烦,这些科西嘉岛人(拉维尔斯坦觉得所有警察——法国警察——都来自科西嘉岛,不管他们的脸刮得多么干净,腮帮上依旧有胡楂儿)不管从什么角度讲,都是令人非常开心愉快的。

总之,拉维尔斯坦急忙飞回美国,出席市长专门为他举办的宴会,不料病倒了(是一个法国人最初发现的),住进了医院。医生将他送进重症监护室,给他输氧。每次探望的人不允许超过两个。他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偶尔会注视着我,表明还能认得我。他光秃秃的头颅像瞭望塔似的,一双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手臂一向柔弱无力,本来就不多的肌肉也不见了。刚染上吉兰-巴雷病毒时,他连手都不能动。即便如此,他还设法示意要抽烟。

“把氧气罩摘掉,好吧,要不然这里全要炸飞了。”

不知为什么,我发现自己老喜欢警示别人,不能自拔;警示大家要重视那些再普通不过的常识。可听者根本不把谨慎当一回事,为此还沾沾自喜。我总是扮演这样的角色,到底是别人造成的,还是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每当我进行洗垢求瑕式的自我批评时,我就把自己看作小资产阶级的代言人。我这个毛病,拉维尔斯坦很了解。

在这一点上,尼基和我可谓如出一辙。他更尖锐,更爱批评。拉维尔斯坦从北边的苏库米安买回一条昂贵的地毯时,尼基大声嚷道:“你花一万美元,就买来这样一件千疮百孔、线头松脱的破玩意儿呀——只因为这些破洞,就证明这是件古董真品?老板告诉你什么来着,说这就是他们用来把赤条条的克莉奥佩特拉[36]裹起来的那张地毯?正如奇克常说的那样,你果真是这样的家伙,认为花钞票都像是从特快列车车尾扔出去似的。你站在二十世纪的观测台上抛撒百元大钞。”

尼基接到电话,被告知拉维尔斯坦又病了。当时,他还在日内瓦的酒店管理学校。我们听说他随即就赶了回来。尼基对阿贝极为依恋,这一点无人置疑。尼基为人特别坦率——天生率直、英俊潇洒、皮肤光滑、头发乌黑、举止优雅、稚气十足,有一点儿像东方人。他觉得自己有一种异国情调。我的意思不是说他装腔作势。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天性所为,毫无矫揉造作之感。拉维尔斯坦的这个保护人,我觉得——或者说过去觉得——不知怎的被宠坏了。我这样说,又错了。他从小到大都像王子一样,一点儿都不夸张。即便还没有写出那本售出高达百万册的名著,尼基的穿着打扮也比威尔士王子要好。他聪明过人,目光敏锐,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都自叹不如。而且,他敢于维护自身权利,向来表里如一。

就像拉维尔斯坦指出的那样,这可不是装腔作势。尼基的外表毫无矫揉、表演的成分。告诉你,他从来不去自找麻烦,但“他时刻准备和人打架。他自己就是这样的感觉,以致……他要打架。我时常不得不把他拉回来”。

拉维尔斯坦谈起尼基时,有时会把声音压得低低的,说他们俩并不亲密,“更像父子关系”。

在性的问题上,我有时感到,在拉维尔斯坦的眼里,我是一个老古董,不合潮流。我是他的挚友。但我出生于欧洲一个传统的犹太家庭,用词可回转到两千年前,甚至更遥远。犹太始祖们最初使用的是隐性人这个词,大概可以追溯到巴比伦囚虏犹太人时期。有时还用另一个词,雌雄同体。这个词明显源于亚历山大和希腊化时期——两性合一,这种状态能引发性欲,却不为外人所知,有悖常理。古代性和现代性,两者兼容并蓄,这是拉维尔斯坦特别喜欢的。他不能只埋头生活在现代里,任凭其他时代一个个随风而逝。不可思议的是,他偏偏就是这样的人。

从重症监护室出来后,拉维尔斯坦的双脚还不能行走。不过,双手则很快恢复了部分功能。手不用不行,因为他得抽烟。在医院病房里一安顿下来,他就叫罗莎蒙德出去给他买一包万宝路香烟。罗莎蒙德做过他的学生,拉维尔斯坦把他学生需要理解的知识,全部传授给了她——他深奥的知识体系中那些基础理论和设想。她当然清楚。他刚能自己呼吸就抽烟是非常有害的,也是十分危险的——几乎可以肯定,抽烟是要禁止的。

“你不用告诉我现在抽烟不好。可要是不抽,则更不好。”看到罗丝[37]有些犹豫,他这样对她说。

他最近开设的课程,罗丝全都选了,对他当然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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