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那时的许多统治者一样,印度君主经常举行宫廷会议,会见大臣和大使。从巴布尔的继承人胡马雍(Humayun)开始,为了与其臣民建立联系,莫卧儿皇帝使用了“阳台”——一种古老的印度教习俗。而他们在公开场合的露面被称为“阳台觐见”(JharokhaDarshan),这也是一种消除疾病、虚弱、政变和死亡等谣言的方式。“阳台觐见”常发生于首都的堡垒和宫殿里,但如果君主在扩张帝国或视察地区,两间被称为多阿什亚纳曼齐勒(do-ashiayanamanzil)的便携式木屋就被用于向臣民和军队展示君主形象。莫卧儿画派的几幅画作描绘了皇帝现身时的情景。在1911年的德里觐见宫,按照传统,乔治五世(GeeⅤ)和玛丽王后(QueenMary)出现在红堡的阳台上,从而将自己铭刻在印度次大陆一长串统治者的公众记忆中。
▲画家约翰·佐法尼(JohanZoffany)可能目睹了著名的1784年约翰·莫当特上校(ordaunt)的斗鸡比赛,这是英国繁育的斗鸡与奥德[11](Oudh)统治者的本土斗鸡王间的一场较量。这幅画可以被视作征服印度的隐喻,但共同参与体育运动是英国和印度本土精英建立友谊和实现政治合作的一种手段。
▲马尔瓦尔(Marwar)和焦特布尔(Jodhpur)的王公巴克特·辛格(BakhtSingh)在其宫殿窗口,1737年。辛格和许多其他诸侯一样桀骜不驯,他们的反叛和拒绝进贡使莫卧儿帝国在实际上崩溃。他于1739年被波斯侵略者羞辱,并沦落到依赖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力量生存的地步。
近代早期还出现了立法机构,这是政府的一个分支,负责制定法律。虽然早期的法律是由君主在一成不变的传统体系中制定的,但从14世纪开始,随着变化的加速和法律的增多,立法性质逐渐有了变化。在14世纪和15世纪与西方其他地区平行的发展中,英国君主通过皇家特许状引入法律,但议员也可以通过辩论和请愿(后来称为法案)启动立法。然而,与代议制议会在制定和废止法律方面日益增长的作用相比,更根本的是主权(snty)概念的转变,其在中世纪可以定义为享有伸张正义的绝对权利,但在16世纪,至少在欧洲日益被理解为立法的绝对权利。
关于谁应该行使这一权利的冲突变得司空见惯,因为理论家们就君主的权力是直接依赖于上帝还是通过人民及其代表进行调解而争论不休。在英国内战期间,议会成为一个革命机构,也是反抗国王的中心,并产生了从代表人民到通过法律、监督政府预算、批准条约以及在需要时弹劾行政和司法成员的各种权力。1776年,当北美的13个殖民地联合起来宣布脱离英国独立时,爱国者政府一致同意将这一权力授予国会;后来,美利坚合众国在总统制下建立,除了极少数例外,立法是议会独有的特权。从广义上讲,这个由开国元勋们从前几百年的法国和英国政治理论家那里发展起来的模式,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模式。
伴随宪政的萌芽,一种新的权利学说开始改变西方的政治话语。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中世纪“人类共同体”教义的发展,由共同的道德义务约束。但是,跨文化接触在欧洲人眼前展示了人类广阔而多样的全貌,其实际效果如炼金术一般,它将确立道德共同体成员资格的模糊标准转变为黄金标准。出生于1484年的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BartolomédeLasCasas)是首位揭露欧洲对拉丁美洲原住民压迫的人。皈依经历使他成为多明我会士,并最终成为主教。他说服西班牙王室加倍努力,在法律上赋予土著美洲人与西班牙人平等的权利。他的论点合乎道德但并不实际,尽管他确实吸引了君主们保护“附庸”生命的兴趣——因为他们往往在经济活动中“有用”,但这种观点是基于明显的人类群体间并无固有优劣差异的断言。虽然他的努力只在实际上带来一些微小的变化,但1550年在西班牙巴利亚多利德举行的一场辩论中,卡萨斯代表了土著人民的事业。他质疑西班牙征服美洲的道德地位。他反对“土著天生就低欧洲人一等,因此必须被奴役和教化”的观点。作为一名多产的作家,他在1552年发表了《西印度毁灭述略》(AShortAtoftheDestruoftheIndies),谴责西班牙人剥削或虐待土著居民。这本书以西班牙语出版了几个版本,还有三个拉丁语版本、三个意大利语版本、四个英语版本、六个法语版本、八个德语版本和十八个荷兰语版本。
自1787年以来,英国政治家和慈善家威廉·威尔伯福斯(WilliamWilberforce)一直公开呼吁废除奴隶制。经过数十年的斗争,英国于1833年宣布奴隶制为非法。阿比盖尔·凯利·福斯特(AbigailKelleyFoster),常被称为阿比·凯利(AbbyKelley),是美国的一位女权主义者、废奴主义者和演说家,在人们记忆里也是一位热情洋溢的激进改革演说家。阿比·凯利一出生便是贵格会教徒,在贵格会学校接受教育,并在马萨诸塞州林恩(Lynn)的一所贵格会学校任教。后来她成为威廉·劳埃德·加里森(WilliamLloydGarrison)的追随者,并在1835年至1837年担任林恩女性反奴隶制协会的秘书。1838年,她加入加里森的队伍,建立了新英格兰非抵抗组织,并于1837年和1838年分别在纽约和费城参加了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国女性反奴隶制大会。1865年1月3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十三修正案,废除了美国的奴隶制;该修正案于1865年12月6日获得批准,并规定“在美国或受其管辖的任何地方,不得存在奴隶制或非自愿奴役,除非作为对当事人已被正式定罪的罪行的惩罚”。虽然巴西在1850年宣布奴隶贸易为非法,但走私新奴隶到巴西的活动一直持续到1888年颁布《奴隶解放法》。
帝国还催生了一种新的政治,关注对“环境”的管理——对外来物种的可持续开发,对可开发资源的保护,包括森林、土壤和狩猎产品。对全球流通的自然事物进行详细而准确的描述,如潮汐和日食,季节和风向,植物和动物。新的资讯和看法从亚洲、非洲和美洲涌入欧洲。重商主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也使我们能够对无数的植物、物体等进行彻底的研究,以期找到盈利的可能性。在18世纪的知识界,生态学生根发芽,虽然与自然界有联系,但又与自然界不同。18世纪卡尔·冯·林奈(Linn)的作品代表了一种“帝国”的观点,他是那个时代的重要生态人物,是人类通过理性和理解征服自然的缩影。大自然并不是上帝的难题,而是通过理解自然原理来加以支配的东西。
无论是这些观念,还是道教和神道教传统中关于自然神圣性的类似论断,欧洲和日本的环保主义者认为,有必要确保关键资源的可持续性,但他们提出的实际论点都无法阻止耗尽沼泽、砍伐森林、猎杀濒危物种的经济必要性——这似乎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即人类更密集地控制和利用土地及自然环境。人类发现了以前未知和未使用的自然资源,这些资源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生活水平。技术的发明和创新,特别是在海运和后来的工业生产,提高了经济产出。但是,人类也为生产力的加速发展付出了无法估量的代价。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如煤炭和可耕地,随着人口的增长——从1500年的4亿人增加到1600年的5亿人,可能在1800年增加到约9亿人——几乎翻了一番。人口的不断增长,自然界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非洲-欧亚大陆和新大陆,国家和私营企业家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生产力。近代早期国家保护和促进那些将越来越多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置于国家控制之下的人。国家的支持——通过资本投资和承认拓荒者是民族英雄和企业家,导致了生物入侵并破坏世界各地的区域生态系统。由于人类的干预,植被和动物复杂多样的组合受到了影响,许多物种灭绝了。拓荒者,尤其是美洲和非洲的拓荒者,发现大量的野生动物、鸟类和鱼类,它们易于屠宰、食用或剥皮。自然资源丰富且无限的观念,在边疆社会培育出一种暴利心态。当定居者耗尽食物、能源和物质资源时,他们可以简单地转移到新的“未被开发”的资源上,而这些资源只需通过占有即可获得。例如,在17世纪,荷兰的主要能源从木材转向泥炭。荷兰人发明了新的方法来提取、加工、搬运和燃烧泥炭。运河的使用意味着低价格和高可用性。但是,到了18世纪晚期,荷兰国内泥炭供应开始达到极限。事实证明,烧煤是摆脱能源困局的出路。英国是世界上首个以化石燃料代替生物质作为主要能源的国家。到1800年,煤已成为不列颠群岛主要的家用和工业燃料。煤、蒸汽和铁的结合导致了工业革命;日益增加的化石燃料的使用已破坏了环境,带来了在不永久损害地球的情况下如何促进经济增长的挑战。也许,对我们新兴的全球社会及其联系的终极考验是我们如何管理自己和生物圈。
帝国主义并不是白人独有的恶习,滥用宗教也不是为其辩护。然而,只有基督教国家产生了一个分裂的传教士阶层,其中一些狂热分子带头支持帝国,而另一些人则质疑它,试图寻找到一个和平王国。其后果之一就是殉难的盛行。许多基督教传教士离开欧洲,来到遥远的地方,渴望自我牺牲,他们很清楚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家人和祖国了。1581年,在西班牙治下的墨西哥,奥斯定会士罗德里格斯(Ruez)陪同另外两名传教士进入格兰德河流域,使普韦布洛人皈依基督教。这三名男子在那里生活了一年多,未获任何军事支持,也未与西班牙当局接触。由于担心传教士遭到伤害,安东尼奥·德埃斯特万·埃斯佩霍(AevánEspejo)船长率领救援队伍从圣巴托洛梅(SanBartolom)出发,沿着孔乔斯河(chosRiver)顺流而下,然后沿着格兰德河逆流而上。埃斯佩霍后来与祖尼(Zuni)、阿科马(Aa,两地均位于今新墨西哥州)的普韦布洛人建立了联系,并拜访了霍皮人(Hopi)在今亚利桑那州的定居点。1583年,他报告说印第安人杀死了三名传教士。他还带回了新墨西哥州北部和亚利桑那州的金银矿藏报告,这为16世纪90年代后期的西南探险提供了基础。黄金、荣耀和上帝仍然是人们移居世界各地的重要诱因,离开欧洲被视为一种英勇和进取的行为。
对殉难的热情和追求精神征服从而智取帝国的欲望是天主教压倒一切的野心。在天主教的环境之外,当疾病没能灭绝土著人口时,宗教辞令便被用作替代品。一个极端但仍具代表性的案例是科顿·马瑟(ather,1663—1728年),这位毕业于哈佛大学的历史学家和教会领袖主张灭绝印第安人。他生于波士顿,后来加入父亲英克里斯·马瑟(Iher)的行列,担任波士顿北方教会的牧师。父子俩致力于撰写历史和宗教方面的文章。科顿·马瑟在1702年出版了一本新英格兰地区的教会史,名为《基督在美洲的光辉事业》(MagnaliaChristiAmeria),在书中他认为使印第安人基督化和文明化的尝试是徒劳之举。科顿·马瑟把印第安人描绘成被撒旦带到北美的失踪的以色列十支派的显现,而这些支派的习俗是邪恶的体现,科顿·马瑟主张以宗教理由彻底灭绝他们。他的言论震惊了同时代的温和派,但就实际情况而论,那个时代的北美白人殖民者对土著居民的普遍态度仍是种族灭绝。
融入一个社区的重要标准是表达出按照规则行事的意愿。为了同化,有必要将主流文化的标记融入混合身份中。结果,帝国既破坏了现存的传统,又创造了混合的社会与文化、克里奥尔语(guage)、融合的宗教、临时凑合的政治和新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在移民社会和欧洲,公共领域扩大了。在俱乐部、咖啡馆、沙龙、平面媒体、政党内部以及越来越多的社会阶层和教育阶层中,讨论和分析国家事务的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
公共领域是在全球化的世界中发展起来的——在全球化的世界中,由于贸易和移民在大洋和大陆上频繁往来,昔日分散各处的民族对彼此的了解越来越多。由于欧洲人控制着远程航运,可以说,那个时代的资料库都集中在西方。据估计,在近代早期的所有移民中,85%是欧洲人;然而,这一数字忽略了被迫迁徙的移民,包括大规模进入东南亚的中国(主要是福建)工人和旅居者、进入满洲和中亚的中国农民、从缅甸散布到婆罗洲的日本流亡者和经济移民、因白人征服而被驱逐和逃亡的印第安人,以及在非洲、南亚和东南亚,由于战争或统治者的迫害大量流离失所的民众。最重要的是,为了满足殖民劳工的需要,规模空前的奴隶制改变了近代早期世界的人口分布。一位前往非洲西海岸并冒险越过博哈多尔角(CapeBojador)的葡萄牙探险家估计,在1434年至1448年,他的同胞从非洲转移了大约927万人到葡萄牙作为奴隶出售——这是运动的第一阶段。到19世纪末贸易结束时,约2000万人离开了非洲,许多人丧生于大西洋航道恶劣的条件下。西非人奥劳达·埃基亚诺(OlaudahEquiano)于1789年出版的自传以详细描述了这些跨大西洋航行中遭受的苦难而闻名。但是,就像被压迫的原住民在被征服的创痛中维持着他们的传统文明一样,奴隶们并没有放弃争取自己生活的主动权。他们在种植园发展了自己设计的新生活方式,包括在主人的阴影下建立新的自治机构、新的宗教(这些宗教常常将基督教的片段与对非洲神灵的回忆结合在一起)、由乐器即兴演奏的新音乐,以及新的语言(通常改编自欧洲奴隶主的语言,以在不同来源的奴隶间提供一种交流手段)。逃亡者建立了黑人逃奴王国,有时与土著社区结盟,世代保卫着为白人治下的帝国或邻近帝国所包围的独立飞地。
近代早期欧洲对印度港口的影响,最为明显地体现在欧洲人和土著居民间建立的个人社会关系中。他们的生活史表明,“东方”和“西方”确实和解了。他们像平等的商人一样交往,也通过跨越文化和语言障碍的家庭关系交往。在印度的港口,几个世纪以来,欧洲人的不断增加和不同群体个体之间的通婚导致了新群体的产生,比如印葡人、印荷人以及英印人。葡萄牙人与印度妇女自由通婚,不管她们是印度教徒还是穆斯林。由于少有欧洲妇女历经漫长、严酷和危险的海上航行前往亚洲,异族通婚成为必然。葡萄牙语成为跨文化交流的通用语。
与此同时,随着伊斯兰教从中东向东扩展到南亚和东南亚,它被与其诞生地截然不同的文化接受。从阿拉伯到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一个多元化的全球共同体应运而生。除了宗教信仰,文学也把共同体凝聚在一起。在16世纪到20世纪,《千问之书》(BookofOhousaions)从阿拉伯语翻译并改编成爪哇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它采用了先知穆罕默德和7世纪阿拉伯的犹太领袖阿卜杜拉·伊本-乌·萨拉姆(AbdullahIbn-uSalam)之间的问答式自述,描绘了后者从怀疑到确信,并最终接受了伊斯兰教的过程。这本书跨越了语言、距离和文化的鸿沟,将穆斯林联系在一起。这一伊斯兰文本的翻译、阅读和流通的历史表明了它的各种文学形式,以及文学翻译和宗教皈依的过程是如何在历史上相互联系的。文字成为连接的媒介——另一种形式的全球化。近年来,传播或散布政治、知识和文化思想的代理人或掮客的近代早期特征受到了一些学者的关注,尤其是在恩庇侍从关系的背景下。
这种重新配置和扩大世界的描述,滋生出一个以男性为主的公共领域。但对女性而言,殖民是开放的。在西方,女性的地位发生了转变。15世纪50年代,在意大利北部的帕多瓦(Padua),解剖学家加布里瓦·法罗皮奥(GabrieleFallopio)对女性尸体做了解剖研究,从生理方面发现其身体以出人意料的方式运作。女性并不像早先的医学理论所说的那样,仅仅是自然界繁衍后代的试验品。在欧洲出现的女性统治者的数量是前所未有的。有些人,如刚强的法国摄政王后凯瑟琳·德·美第奇(ede'Medici,1519—1589年),利用政治艺术操纵男人;而另一些人,如轻浮的苏格兰女王玛丽(Mary,1542—1587年[13]),在其生活中重演了《圣经》中夏娃的警示故事:屈服于情人或宠儿。对与玛丽几乎同时代的苏格兰新教牧师约翰·诺克斯(JohnKnox)来说,掌权的女性是“畸形的”。大多数女性统治者都因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Ⅰ,1558—1603年在位)所说的“王者之心”而赢得赞誉,换句话说,男性称赞女性像男性一样统治。欧洲以外也有类似的情况。17世纪40年代,位于扎伊尔河谷的恩东戈(Ndongo)王国的女王恩津加(Nzinga)宣布她将“成为男人”。同样,在17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女性通过巧妙地处理性别观念来统治苏门答腊的亚齐(Aceh)。
▲西方的工业化伴随着印度许多传统工业的消亡。在欧洲之外,似乎只有美国和后来的日本能够与之竞争。约翰·彭尼曼(JohnPenniman)在一幅油画中自豪地描绘了1841年纽约新奇的钢铁工厂,这幅当代手绘平板作品就是以此为基础的。
▲近代早期世界最令人敬畏的女强人之一——俄国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eⅡ),她性格专横,风格强硬;但只要她愿意,她也可以看起来古怪、妖艳或尚武。此画由叶卡捷琳娜在1757年招募的丹麦宫廷画家维吉里乌斯·埃里克森(VigiliusEriksen)创作。
在欧洲的普通家庭中,不同基督教形式之间的斗争赋予了妇女在传统领域新的重要性——作为家庭日常事务的监护人。母亲是家庭中的传福音者,将简单的宗教信仰和虔诚的实践代代相传。她们的选择在一些地方确保了天主教的生存,在另一些地方确保了新教的快速发展。神职人员为了自己的权力,执行严格的婚姻纪律。其副作用是保护女性免受男性“捕食者”的侵害,并在她们的丈夫去世时保护其财产。在17世纪晚期的马萨诸塞州,清教传教士科顿·马瑟认为妇女在道德上是优越的,因为她们经常面临分娩时死亡的风险。
然而,女权主义者今天所称的女性“选择”并没有相应地增加。在工业化之前,没有足够规模的新的经济机会。寡居仍然是那些想要自由和影响力的女性的最佳选择。这种情况最显著的特征是,许多丈夫活得够长,这可能诱使妻子谋杀他们。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欧洲,丈夫犯下的家庭谋杀案比妻子更多。而女性,尽管她们的地位有所改善,但仍然经常是受害者——被丈夫殴打,遭忏悔者责骂,受社会规则压制,为法庭所欺。
个人主义起了作用。如果男人天生平等,那么女人呢?孟德斯鸠认为没有理由排斥她们。我们现在称之为女权主义的观念(即女性集体组成了一个社会阶级,在历史上受到压迫,应得到解放)出现在1792年的两部作品中,即玛丽-奥兰普·德古热(Marie-OlympedeGouges)的《女权和女公民权宣言》(DehtsofWomanandoftheFemale)和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Wollsto)的《女权辩护》(AVindihtsofWoman)。两位作家都不得不努力谋生,过着非同寻常的情爱生活,可最终都悲惨离世:沃斯通克拉夫特于1797年38岁时死于分娩,德古热在1793年法国大革命期间因捍卫法国国王和王后而被送上断头台。“女性可以登上断头台,”她说,“她们也能够登上政治舞台。”两位作家都驳斥了此前以赞扬女性的家庭美德和母性美德为标准的女性准则。相反,她们承认了女性的恶习,并将之归咎于男性的压迫。
驯养“野性”儿童(自食其力的孤儿或由狼抚养的弃儿)的努力成为18世纪的一种风潮。与此同时,在南非、印度尼西亚和澳大利亚,欧洲人强行带走土著居民的孩子,以“保护他们免遭野蛮侵害”,并向他们提供包括基督教在内的基础教育。人们认为土著儿童具有韧性和可塑性,因此有可能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教化”。土著儿童在教会幼儿学校的经历表明,教育对殖民主义至关重要。“教化”是惩戒“其他”儿童和维护殖民社会权力体系的一种手段。殖民教育制度化是“教化”土著儿童和改变他们的“异教徒”“土著”生活的关键。它有三重目的:一是让人们接受殖民者的基本语言教育,以便在较低层次的殖民官僚机构中工作,使基督教全球化;二是培养本土传教士,他们或许有更好的条件使大众皈依基督教;三是一些性别项目,重点是传教士妻子、女教师、殖民地行政官员的妻子和其他人的参与,旨在从孩童时代就形成统一的文化、社会和政治认同。
但重塑孩子并不一定会导致他们对当地人的疏远。被称为“女酋长”的伟大女战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于19世纪初出生在中美洲平原的格罗·旺特(GrosVentre)部族。10岁时,克劳(Crow)部族俘虏了她,并按照部族习俗收养了她;她的养父鼓励她使用弓箭、开枪、骑马和步行狩猎。她成长为一名高大强壮的射手和熟练的水牛杀手。她作为战士和掠夺者的才华为她带来了财富、名声、声望和权力。她受到部落长老的尊敬,是代表克劳人的酋长委员会中唯一的女性成员。1851年,《拉勒米堡条约》(TreatyofFortLaramie)促成了克劳和格罗·旺特之间的和平。也许是想见见她已经四十年没有联系的亲戚,女酋长开始拜访她的族人,并想巩固他们与其养父母部族间脆弱的和平。遗憾的是,她在途中被一群听说过其勇猛事迹,认为她是危险敌人的格罗·旺特族勇士杀死。
结论
我们所关注的君主、雇佣兵、商人和移民,他们是近代早期世界联系和变革的动因。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航海和航运技术将新的领域和人类带入了一个共享世界。从奴隶、土著居民和其他在近代早期全球化的洗牌中失去了历史和身份的人身上吸取的经验教训,应有助于阐明对今天的人们而言仍然必需的生存技巧。只有把近代早期世界看成是兼容并包的,把东半球和西半球的不同社会看作独特而变幻的文化,我们才能充分理解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2]英文原文误作“格林纳达”(Grenada),据实修改。
[3]又译《轻世金书》。——译者注
[4]费利佩二世(PhilipⅡ)于1561年将王宫迁至马德里。尽管他没有正式宣布迁都,但马德里已成为西班牙事实上的首都。1601—1606年,西班牙的首都曾设在巴利亚多利德(Valladolid),但最终于1606年再次迁回马德里。
[5]天主教会译作“圣庞大良”。
[6]苏拉威西岛的英语惯用名。
[7]波斯语中对国王的尊称。
[8]又译“罗阇”,南亚和东南亚王室的头衔。
[9]热尔比耶于1641年被召回英国,故谓“十年后的1651年”。
[10]皇室和贵族的头衔,后来也用于称呼学者。
[11]即阿瓦德,印度历史上的一个土邦。——译者注
[12]阿拉伯语中常见的尊称,有“长老”“学者”等含义,也是部落首领的头衔之一。
[13]英文原文误作“1512—1567年”,据实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