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蓁气儿还没喘匀,他已经开始在揉另一边的耳垂了。
“别揉了,不就是穿个耳洞,你拿针直接插过去不就完了?!”
明蓁忽然明白他曾经求过她的,“一刀杀了我,给我个痛快。”的那种感觉。手起刀落,原就是一种慈悲。
他给她穿好了耳洞,仔细端详着,看看两边是不是对称。涨了血的耳珠子,像熟透了的桃。从此以后,只要她照镜子,就会想起他,她再也不能忘掉他。
他起身倒了杯茶,唇还没碰到杯口,她也吵着要喝。他端了水喂给她,她嫌太浓,一偏头,水全顺着嘴角、下巴一直流到了身上。她余气未消,狠狠又踢了他一脚,结结实实踢到他腿上。
陆云从也恼了,俯身抓住她的脚,伸手拿了旁边桌上刚才用来剪线的剪刀。明蓁一看,好汉不吃眼前亏,她可不能让他剪掉自己的脚趾头,真把脚指头剪了,她还怎么去找芳菲?
她使劲往回挣,脚趾蜷着,讨饶道:“别剪、别剪!妾不敢了,再不敢跟旁的男人跳舞了——不剪脚指头行吗?”
他没想剪她的脚指头,不过是想吓吓她。可现在她的脚握在了手里,他茫然失措起来。那只脚总在动,仿佛又在存心不良地往上爬,一直爬上了他的腰。像有人在外头堆了火,烤得整个房间都热了起来。
他渴,吞咽着口水,却不得滋润。
他想自己应该是疯了。这是他的东西不是吗?搅扰他长长久久的迷梦,是这只脚毁掉了一个少年的自尊,让他**在人事的仓惶里,无处容身;又让他看到了生而为人的肮脏欲望,叫他无地自容。
这个人是他的渴望,也带给他恐惧和归属感——多么矛盾!
他像被分成了两半,一半的他,想要屈服,做她的绵羊,让自己长长久久地属于她;另一半的他,想要驯服她,让她永永远远属于自己,做她的主人。
是谁说过的?一个人的心里总是住着两个“我”,一个是懦弱的奴隶,一个是凶残的暴君。
这样阴暗的、龌龊的、卑鄙的欲望,被他压抑着、压抑着,陪着他度过了那许许多多不堪回首的日子。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只知道,是她让他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疯子。他生性敏感,现在又添了神经质,所以比起肉体上的苦,他的心更苦。
他不是不知道,把芳菲和那孩子扣在手里,更容易拿捏明蓁,就如同当时她总用孟春娥威胁他一样。但他还是给了她足够的钱,替他们谋了身份,让她把人送走。他也知道,等到钱兑出去了,她就会想方设法逃走。他那时想,等到他报仇了,报复够了,平了心中的怨,也将她扔掉。
可他到了今时今日才明白,他不是因为冤有头债有主,不愿意累及无辜。而是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小孩,他都不想有人分享她。他要独占她,她只能完完全全是他一个人的,他也完完全全是她的。
他可以禽兽不如,他可以杀掉所有在监狱里欺辱过他的人。为了独揽陆家大权,他对那个碍事的大哥、挡路的四弟,都下得去手。可对着她的时候,他知道,这是世界上唯一一处可以盛放他的柔软和脆弱的地方了。
他改主意了,他不允许她逃走,她只能是他的。她做了他的女王,他固然渴求自由,但也离不开想要女王。她给他的痛,不会真正地伤害到他,他是安全的,他知道痛过后就会有温柔的抚慰。
她早见过自己的卑微和低贱,那么再看一次又怎么样呢?他不怕被她看到。他本是弯腰俯身,现在缓缓半跪下去,捧住她的双脚。
明蓁眼睁睁看着他的唇落在了她的足尖。她浑身震动,小腿上的肌肉一阵**。像一只受伤的小兽,在寻求着同类能施舍半刻温暖。
她的心在这一刻忽然软了一瞬:他受了许多的苦,不只是她给的,是许许多多人给的,不能语人的苦。
“小戏子。”她轻声唤他,声音很轻,像怕惊走深林中的小鹿。
他只是怔了一下,没有抬头。
“那边有鞭子,你打我几下好了。我原来打过你多少,你加倍打回来。你心里有数的,对不对?”
她恍惚间似乎看到他的眼眶子红了。
他记得,一笔一划刻在心上。伤痛会忘却,恨意会冲淡,唯有数字是永恒的、不会变的,涂抹不掉的过去。
可他不是以虐待旁人来寻乐子的人。而且,他的人生没有所谓的快乐了,再也没有了——他猛地咬下去,明蓁疼得一哆嗦,可什么都没说。
她咬住自己的唇让自己不发出一点声音,任由着他发泄。她那样硬的心肠,这一刻甚至都不忍心去看他。于是偏开头去看桌上的烛光。
因为没有风,蜡烛就那么安静地燃烧着。石壁上的凸起和凹陷因着那烛光,恍恍惚惚地变成了一片肉眼凡胎看不懂的天书命簿。
她读着读着,却似乎懂了。她看到他生命里零碎不堪的狼藉,连同她自己的,都在那烛光里安静地烧着。也许当时是轰轰烈烈的,但其实冷冷清清,个中滋味,既不同,又相通。她甚至能理解他想加诸她身上的痛。或许在旁人的痛里,能减轻一点自己的痛。或许,只是那个受苦的自己,惊惶无措间想要寻一条出路。
我不欠他什么。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