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0月11日,傍晚六点。
天气己经开始转冷,陈啸从地铁站出来,下意识地紧了紧单薄的外套。
他拐进通往公寓的那条背街。街道的路灯坏了大半,剩下的一盏苟延残喘,光线勉强勾勒出坑洼的路面和两侧堆满垃圾袋的门廊。
空气里飘着铁锈味和一丝若有若无的尿骚味。
三个黑影突然从旁边的防火梯阴影里晃了出来,堵在了路中间。
陈啸脚步没停,但右手己经悄悄摸向腰间,那儿别着他从二手店买的弹簧刀。
“嘿,朋友。”
声音是从左边传来的。三个黑人青年,年纪都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最前面那个穿着褪色的芝加哥公牛队夹克,双手插在口袋里。
陈啸停下脚步。
“有事?”他的声音很平。
“只是想聊聊天。”夹克男咧嘴笑了,露出一颗金牙,“听说这条街最近住了个有钱的亚洲小子,一天到晚穿着衬衫出门,像个银行家。”
另外两人慢慢挪到陈啸两侧,封住了退路。
陈啸没说话。他的大脑在快速计算。
跑?最近的亮灯窗户在五十米外,但他们的腿肯定比他快。喊?布鲁克林的夜晚,喊救命跟喊“免费啤酒”效果差不多。
“我们最近手头有点紧。”夹克男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手里多了把东西。
在昏暗的光线下,那是一把短管左轮手枪。枪身磨损严重,黑黝黝的枪口正对着陈啸的胸口。
“听说你刚从华尔街回来?那地方可都是有钱人。”金牙在微光里闪了一下,“不如分点儿给你的邻居,大家交个朋友?”
陈啸慢慢举起双手,很干脆的说道。
“钱包在右边口袋,现金都在里面。没有信用卡。”
“聪明人。”夹克男示意旁边的小弟上前,粗糙的手伸进陈啸的口袋,掏出一个棕色皮夹。
黑人小弟熟练的打开皮夹,抽出所有现金,二十张十美元的钞票。
“两百?”夹克男吹了声口哨,“这么寒酸!”
他又把枪口抬了抬:“还有呢?手表?戒指?”
陈啸无奈的放下双手,摘下手腕中的手表扔给夹克男。
“卡西欧,只值二十美元,戒指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