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里还没有修路,雨过之后,土路变得泥泞不堪,坑坑洼洼的,言琰走了没几分钟,鞋子已经面目全非,裤腿也溅上了许多泥巴。
一路走走停停,搭讪打听,言琰终于在上街最北边的阿奶家看到了乔麦。
乔麦坐在大门的屋檐下,手里捧着一个碗不知在吃什么,看起来和阿奶聊得很开心,一点架子都没有,笑起来眉眼弯弯,浅浅的梨涡若隐若现,是位至纯至美善良的姑娘。
小青山村里最不缺的就是韭菜,平时餐桌上最常见的配菜也就是韭菜了。
看着乔麦在上街忙活了一上午,阿奶很热心地端出了一碗米饭,上面覆着一层厚厚的韭菜,然而,乔麦是不能吃韭菜的,她胃不好。
从大学开始,乔麦开始做志愿者,世界各地的跑,常常忙到忘记吃饭,胃病就是这么落下的。但盛情难却,阿奶一脸期待的样子,乔麦也不忍心拒绝。
言琰走近的时候,才发现乔麦吃的是韭菜,想起了小丁郎嘱咐的话,不由的眉头一皱。
乔麦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那一碗饭解决掉,但阿奶看她吃的很香甜,以为她没吃饱,又添了满满的两勺韭菜和米饭,一脸慈祥的笑,亲切地说:“吃吧,吃吧,不要客气。”
“我。。。。。。”乔麦要泪崩了,胃部已经开始隐隐地发胀,胃里的酸水也慢慢开始积累,她是真的不能再吃了。
拒绝是门艺术,可惜了,她不精通。
乔麦生无可恋地拿起筷子,认命地夹起韭菜就要往嘴里塞,在韭菜离她嘴只有几厘米的位置,筷子和碗突然被一双横出世的手给半路“劫”走了。
那双手很漂亮,白皙修长,骨节分明。
啧,乔麦窃喜,有这么一双漂亮的手,它们的主人也一定人美心善,是个好人儿啊,解救了她于水深火热之中。
乔麦顺着那双手笑眯眯地往上看。
额。。。。。。。
那双手的主人竟然是言琰,没猜错,他的确是个美人。
可是,言琰下一步的动作直接把乔麦看呆了——
言琰一只手端着碗,一只手握着筷子,没有丝毫的嫌弃和迟疑,夹起杂着韭菜的米饭就往嘴里送。
那,那……虽然米饭和韭菜是刚添的,但那筷子可是乔麦她用过的,上面或许还残留着她的口水……
乔麦瞪着惊呆了大眼睛,脑子里万马奔腾,她是应该为偶像的不嫌弃而欣慰呢?还是应该因为她与偶像亲密的间接接触而兴奋呢?
不过,刚刚偶像为她吃东西的样子真的好帅啊。
很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