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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是一只猴。这是我从水家坡带回工区的,算是我守秋的意外收获。起因是采药师傅金爷求我代写一封信,作为答谢,他留了一个竹筒,其实是一筒酒。我不喝酒,倒是这只猴闻到酒气,大概出于好奇和贪嘴,把筒塞拔掉,喝得自己酩酊大醉,昏睡在草棚外不远。说也巧,梁队长也认识这它,记得它嘴边的白胡须,说它经常入户偷食,被捉过一次,只是后来咬断绳子逃了。
梁队长说,这家伙与茶场有缘。它双眼皮,深眼窝,翻鼻孔,没脖子也几乎无额头,一张嘴便如巨蚌炸开成为脸的全部。都说人是猴子变的,这家伙果然也不把自己当外人,至少是没多久,就习惯了工区有吃有喝的好日子,欣然接受了男女各方的关照,甚至有点人来疯,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凑。大家吃饭,它也要吃。大家喝茶,它也得喝。大家睡**,它也搔头挠脑要挤上床来。到最后,见人们上厕所,它居然像模像样地去那里撅屁股,只是分不清男厕女厕,吓得女的大喊。
酒鬼,你流氓呵?
你少年犯呵?你思想意识也太不健康了吧?……
听“酒鬼”多了,它知道这是叫它,因此闻声必应,必竖耳,必回头,必定睛,看阁下有何贵干。二毛已驯出它的新本领,拿火柴,拿肥皂,拿帽子,拿鞋子,甚至有划火柴这种高难动作。不过,有一次划火柴时差点烧了手,火柴又点燃铺草,引发一团火,吓得它一个倒翻筋斗弹射出门好远,好半天不回来。自那以后,不论二毛如何发令,它总是东张西望,装聋作哑,再也不来划火柴,而且对火柴特别恨,呲牙咧嘴地呼气,快速猛击一把后马上远退,如是三番,直到把火柴盒拍得稀烂。
它有时还跟着上地。只要给它一些示范,给它一些食物奖励,它也能马马虎虎拾禾穗,捡菜秧,搂草捆,虽干得有点丢三拉四,有点主次不分和偷工减料,但也算是尽力了。挖地一类它当然干不了,不过它在一旁跳过来爬过去,白屁股一闪一闪,很着急和很卖力的样子,算是精神上参与。
一再重复的活它更干不了,或者是压根就不愿干。在两只眨巴眨巴的眼睛后面,这位人类前辈肯定不明白出工是怎么回事,肯定觉得后人的辛劳不可思议。游戏不像游戏,哪有在树上跃来跳去那样有趣?谋食不像谋食,哪有掏鸟蛋、摘野果、掰包谷那样实惠?它的哥们义气毕竟有限,一旦困了,就不辞而别,倒在某一片树荫里睡觉,听到收工人的呼叫也装聋。
我们说吃饭去呵,它不来;说吃肉去呵,它还是不来。但我们只要说到喝酒去啦,它就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大鼻翼嗖嗖地翕动,四下里寻找,往篾筐和粪桶里探看。
在大家的大笑声中,它自知上当,有些恼怒,便跑了。第二天,我们回家时,发现我的被子到了地上,枕头到了沟里,二毛的衣服则被撕破。还有厨房里的两口腌坛全部翻倒,咸菜泼洒在外。
马楠在地坪里大呼小叫,顺着她的手看去,酒鬼正蹲在屋顶一角,挥一把锅铲敲打屋顶上的瓦片。
“酒鬼,把锅铲给我呵。”她几乎欲哭无泪,“我要做饭,你也要吃饭呵……”
它却把目光高傲地投向远方。
我们捡起泥块射击。没料到它身手敏捷,左一让,右一闪,从容躲过枪林弹雨,全身毫发无损。
“反了你这个王八蛋,看我不剁你的爪子,钳你的毛……”二毛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一个劲地升级恶毒。但对方还是不下来。大概觉得咒骂有趣,它忍不住模仿,跳到屋顶的另一头,冲着下面的两只羊吹胡子瞪眼睛,来一通“嗬嗬嗬”的怒吼,算是把我们的愤怒照单转发,一口恶气撒在别人头上。
这是不是对我们的报复,不得而知。我们只好不再理它。大概它寻找野食的能力退化,很快就饿得不行。这一天,它没下房。第二天,它也没露脸。到第三天,也许实在忍不住,它潜回工区试探,先是在屋角磨蹭一会,然后在水缸边磨蹭一阵,虽不拿正眼看人,但已离我们已越来越近。到最后,它偷偷接近地坪里的玉米棒,乘人不备,抓一个就跑。
又成了一个野种呵?这还了得?家法何在?我们决定加强严管严打,找来一钵稗子酒布下圈套。果然,刚入夜,墙角里那只瓦钵就空了,酒鬼也昏睡在不远处,被我们抓到时还两眼发红,目光发直,东偏西倒,没任何反抗。
我们决心为锅铲报仇,为被子、枕头、衣服出气,用绳索将它五花大绑,一把菜刀也架上它的脖子——让它看看刑场正法的厉害。在这一刻,它似乎醒了,冒汗了,目光里透出恐惧,冷不防挣扎着向我们弯腰,又卟嗵一声跪下,捣蒜一样满地叩头。
这是从哪里学来的动作?它是偷看过哪里的批斗会?还是偷看过拜神祭祖?还是偷看过什么古装电影?在场人无不失笑,思想教育进行不下去。
大概发现这一招有奇效,在后来的日子里,它一旦想讨好谁,特别是想讨酒喝了,就傻乎乎鞠躬、作揖、叩头,堪称一绝。可惜的是,也有人不喜欢它,马楠就忘不了锅铲之仇,忘不了它对厨房的多次袭扰,还有它的“那个”。马楠都说不出口。我知道,那是指畜生的青春期臊味越来越重,动不动就**高挺,翻出红头,不知羞耻,晃来**去不避人。大概是红头让它不舒服,它总是自己抓挠,甚至埋头狂舔,好半天才让自己安静下来。
女知青们还发现它吃醋,简直莫明其妙。安妹子就不止一次验证过,只要她同哪个男人亲热,哪怕是装的,小色鬼也一定郁闷和焦躁,满脸痛苦不堪,又是拔自己的毛,又是咬自己的手,两眼呼呼的直冒火,撞墙一类轻生之举似乎也极有可能。待风情中止,女方去同它说说话,摸摸它的头,这才能让它停止自虐。
更严重的事故在后面。有一天蔡海伦穿了条红裤子。大概是觉得红色很鲜艳,很撩人,很神秘,它把持不住,突然冲过去一伸手,把裤头扯了下来,露出了对方的花**,吓出了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
这还了得,人们后来都无不提心吊胆,甚至不敢再穿红色或其它色彩艳丽的衣服。马楠每次见它都进入防暴状态,大喊你走开!你走开!你听见没有?
她还把气发在我头上。“你们快把它赶走,要不就送到什么动物园去,不然哪天我们真会打死它!”
蔡海伦也帮腔,对,打死它,打死它!
没办法,我们只好决定把它送回山里。那里有一农户,养了只母猴,大概可与它配上对。有点麻烦的是,新郎刚去半月,那家主妇就来工区,苦着一张脸,说你们的菩萨大,她家的庙小供不了。原来酒鬼到了那里,面对一个高大得多的猴姐,一点兴趣也没有,成天蜷缩身子无精打采,而且十几天下来不怎么进食,眼下已瘦了一圈。猴姐经常拍打它的脑袋,想怎么欺侮就怎么欺侮,直到对这个窝囊废完全失望。
我们只得接受退婚。说也怪,它一见我们就眼泪汪汪,就跳跃和嚎叫,往这个怀里扑,搂住那个舔,全然不顾自己身上的爆炸性臊臭令人窒息。
那一段,正好贺亦民来。不知他在城里犯了什么事,想必是来乡下避风,来到他哥待过的老地方,来投靠我这位小学同学。刚来时,这小矮子受不了日复一日的南瓜和南瓜,建议我们把酒鬼拿去卖了,好歹给锅里加点油水。肯定是隔墙有耳,酒鬼第二天就在他**屙了一滩尿,把他的帽子球鞋都扔到了小溪边。
不过,亦民找回那些后倒是大为惊喜,饶有兴趣,刮目相看,要进一步培养和训练。据我们后来所知,他训练猴子认香烟,找香烟,偷香烟,散装或整包的都行。他们为此去哪里踩过点,在哪里下过手,在哪里成功或不成功过,不甚清楚。直到有一天供销社的游会计来告状,说亲眼看见过那个刁猴咬住一包烟,上了梁,翻上墙,飞檐走壁,肯定是从柜台上偷去的。难怪柜上这些天有香烟短货的现象,一股臭臊味也不知来自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