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想,我急得笑脸也作不出‘了,连忙解释:“我给过她支笔不假,那是在南京现买的。我哪能把玛瑙金笔送了人呢?你送我的,那么贵重!”
“就有这么一种贱人,你越送他贵重东西他趣不重视!”
“你是不是着我信了?我送她的真不是玛瑙金笔!”
“你送她房子送她地是你的事儿,我管得着吗?”
她真的误会了,误会得不轻。以前她也使过几次性子,从没到这么酸硬过。任我怎么解释,她硬没听进去。我既没有哄女人的手段,又不肯低三下四告饶,只能内心哀叹,女人啊,对感情问题真是太固执了,一旦认为真情被欺弄便立刻翻脸不认人。那次从南京开会回来我只轻描淡写说了说认识个女记者,她就给我好重一个颜色:“记者记者,小心把你心系(记)到她褶者里去!”我当时还嬉皮笑脸幽默了一句:“那你就提防着点吧!”
不想她真就开始提防我了。笔失踪以后她咬住一句话:“不交出笔来让我看看,说什么也白搭!”她还说交不出来就往南京打电话冲女记者要。
我真怕她往南京打电话,那可叫女记者笑话死了,。那可太丢人了。她看我怕打电话,反倒真要起电话号码来,并说我不敢告诉电话号码更说明我有鬼。我只好到墙上去査,早被谁给蹭模糊了。她又非说是我故意抹的。我说真不是,她说那她就写信要笔了,她有通讯地址。我说你千万千万别写信啊,等我实在找不出笔时再写不迟。她就给了我一个坚硬的通牒:不把笔交出来就别想再见她!
我知道这都是因为她确实很爱我,怕我再爱了别人才这般使性刁难的,我也是真爱她才这么怕她胡闹的。我向她起誓作保:不找到玛瑙金笔便不见她。
我几乎挖地三尺了,可是一个多星期硬是找不见个影儿,这笔怎么就没了呢?没得太莫名其妙了。我年轻,阅历少,多少又有点犟,恋爱方面的事根本不好意思让别人出主意,便憋在心里挺着。
挺到第十天,实在找不着也实在挺不住了,只好软了脖子硬了头皮去见她。我们毕意不是通过别人牵扯而凑到一块儿的,包括她凡事不肯低头有点类似我的那股犟劲儿都在逗引我去找她。
那个星期天,我特意买了一大瓶速溶咖啡。我想都十天了,不管怎么着,我主动登门解释,她肯定会笑脸相迎的。说不定她已消了气盼我去找她呢,三五句话后我们又会冲上咖啡,她说这东西不解渴,要'喝玛瑙水呢……
我这样想像着站在雪地上叩响了她家的门。门一开我眼里的形像就让我预感到不妙。她穿一身黑——黑毛衣,黑毛裙,这颜色不喜气。她既没迈出门来也没让我进屋,而是冷静地问我:“有事儿吗?”
“没……没……”
一股风刮过,雪片忽然落得急而且密了,像在我们中间挂了个帘子。隔着雪的帘子她的话变得更加冷淡:“吞吞吐吐做了亏心事似的,倒底有事没事?”
我说:“没……没事!”
她问:“那么,找着了,笔?”
我说:“没……实在找不着了!”
她问:“没找着你来干什么?”
我说:“解释下,确实没……不给别人!”
她说:“得了吧,前天我在收发室接南京电话,她还说你送的笔好使呢!”我急了:“她前天来电话了?你怎么说的?”
她说:“我有什么资格跟她怎么说?怎么说是你们之间的事儿!
我说:“我们之间真的没事儿,我诚心来跟你解释……”我还故意往上提了提装速溶咖啡的塑料袋,想让她意识到,我是带了东西来看她的。她竟没看一眼我手里的东西就说不用解释了,正有事忙着呢,就关了门。
她关门那股风把我身边的雪花扇得一阵乱跳,像一帮小兔崽子在嘲弄我似的。
这可太刺伤我的自尊心了。我在雪地急速转了几个圈,像似把兔崽子们收拾了一番。我气得想骂急得想哭,但又既不能骂也不能哭,摸出塑料袋里的咖啡瓶往雪上狠劲一摔。瓶子着地的那块雪下面有片草垫子的作用,瓶子没晬。我拣起来又往有石头露出的地方一摔。这回碎了,心里的火气同咖啡粉一并飞泄出去。褐色的咖啡粉在雪地上开成一大朵**。
回家我就往南京发了封快信,问来电话的事,女记者回信说没打过电话。冷静下来一想,不知南京电话号码,怎么打吗?我被气糊涂了。
即使这样,我还是下不了拉她妈倒的决心。我这人也是贱,越主动靠近我的女人我越烦,而她这样有点脾气好使个性子的反倒磁石似的有吸引力。但我不是那种没筋没骨的孬种,动不动就低三下四或当面抹个眼泪什么的。我非等找到玛瑙金笔再和她算帐不可,否则绝不再敲她家门,也不去敲她办公室的门。
我时时琢磨处处留心,做梦都梦见玛瑙金笔,但就是想不出哪时哪刻会丢在哪里。我曾起过一丝疑心:会不会就是她自己把笔拿回去了?笔失踪那天的中午之前,就她去过我的办公室。还有,女记者来信她肯定看到了,也只能是那天看到的,因为头天下班时我才收到。会不会是她看了信后产生误解而_机立断就把金笔顺手悄悄拿走了?很有可能。南京没电话她编排说来过电话,那么,拿走了笔她不是完全可以说成没拿吗?可她怎么拿走的哪?我总是笔不离身的。也许失落在哪儿叫谁拣去了,那么贵重的一支笔,对贪财的家伙们可是有**力的……
那几天我正在写单位的工作总结。笔这玩艺儿对耍笔杆子的来说跟当兵的枪差不多,冷丁失了顺手的肯定要别扭一阵子。可想而知,在丢了好笔情绪又挺坏的情况下,材料肯定写得不咋样。所以敲领导办公室的门去交稿时我手就敲得弹脑瓜嘣儿似的那么轻。我的顶头上司是单位的二把手,凡事挑剔得很,材料送他那里没有一遍通过的时候,至少得按他的意见认真地大改一遍,又不得不承认,他挑剔得基本有道理。也就是说我承认我们二把手有水平,他在仕途上还有好几块里程碑可数。据说他到我们单位前是省下放处长里最强的副秘书长人选,因为一次桃色事件被发配到我们单位。不知那次桃色事件是他政敌里谁设了美人计,述是他本来就是那货或是正红的时候忘乎所以了,反正他是因为那次事件栽到我们单位来的。不过这家伙确有超众才能,到单位一年了,这方面事丝毫没再犯反而使单位改变了面貌,经常有工作经验被上级转发,不久前被提升为二把手,副厅级。他这个年纪就干到厅局级,既令人眼红又容易忘乎所以长脾气的。我把总结材料交给他时早做好至少大改一遍的准备,我想改两遍的可能性极大。
新官上任标准极高的二把手穿一身黑色西服(在我们单位算得上是上档西服),理的是平头。在我脑子里穿西服理平头的中国人都比较干练有才能,属于中西先进思想结合而造就的优秀人才形象,而不像我总是穿便服或中山装。我自认我这样不敢穿西装的永远也赶不上二把手这样的。
二把手十分利索地指指他对面那把椅子:“坐这儿等着,我立即就看!”他一页一页阅读上级文件似的很快看完,脸上竟露出少有的笑容:“不错。这次写得很不错。飞跃性的进步!”对于靠写材料吃饭的案头小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