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不好理解了,他根据什么断定就是自己丢的那支枪呢?是不是反感我们说是警枪,而说气话呢?丢枪对他的伤害是致命的啊!
“2555天啊!”马光辉重复一句道。
换个角度想,他嘟哝2555天,丢枪七年是2555天,他在备受折磨中度过2555天吧?
“马所长,你怎么会这样认为?”刑警问。
“因为我知道枪是怎么丢的。”马光辉说。
“怎么丢的?”
马光辉没回答,目光离开刑警,回到他们先前的状态中,他沉默起来,手这次是从上面往下按龟背竹的叶子,像按漂浮在水面的一只皮球,龟背竹叶子反抗,弹回常态。
“马所长,我们想请你介绍一下那支枪。”翁力说。
“介绍什么?”马光辉抵触的口气反问。
“是怎样一支枪?”
“警枪,你们不是确定了吗?”马光辉生硬道。
态度已不适合谈话,谈下去也不会有任何收获,一定是再次提丢枪,触疼了他的伤疤。
刑警只好暂时告辞。
“他怎么这样啊!”刑警高峻说。
看来马光辉不只丢掉一支枪那样简单。翁力第一次接触马光辉,直观的印象,丢枪的事件本身还有未解之谜。比如,马光辉怎么说隐藏七年,为什么使用隐藏这个词。
“反复无常。”高峻道。
“恰恰说明丢枪还有鲜为人知的细节。”翁力说。
“马光辉这样态度,什么都问不出来。”
翁力心情和同来的刑警不一样,局长明天罡命他来找丢枪的马光辉,心里疑问:有必要吗?明局的态度很坚决,必须找!并说向他汇报接触后的情况。马光辉的态度,让他看到明天罡局长知道比自己更多的东西。他说:
“我们再去找万主任。”
他们重新回到政治处,进来万主任便问:“怎么样?”
“正如你所说,的确谈话困难。”翁力说。
“丢枪这块疤在他心上,稍稍一碰就疼。”万主任形象地说。
“当年丢枪是怎么回事?”翁力问。
万主任当时并不在检察院,当兵还没转业。后来分配到政治处,检察长让找始终没安排工作的马光辉谈话,宣布组织决定他做机关食堂的管理员,那次谈话记忆很深刻。
“……马光辉同志,你的意见呢?”
马光辉凄然一笑,说:“组织决定,我服从。”
“这样安排委屈了你,等有机会再做调整。”万主任说。
“只要不离开检察院,我做什么工作都行。”马光辉说。
万主任说丢枪的细情他不清楚,后来公安作为刑案寻找这支枪,没有找到,有详细案情记录。
走出检察院,翁力说:“我们去见明局,当年他经办这个丢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