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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丢枪疑云(第2页)

“这家的狗肉正宗。”他先走进去,嘴里叨咕道:“闻到狗肉香,神仙要跳墙。”

“有恁香啊?”

“不食狗肉,不知天下大味。”林志高讲起狗肉,“补中益气,温肾助阳。吃了狗肉暖烘烘,不用棉被可过冬!”

出于礼貌、同学友谊,马光辉犹豫很苍白,最后走了进去。

“红枣煨狗肉,干焅狗肉,”林志高问服务员,“新鲜吗?”

“我们店的狗都现宰……”

“怎么杀?勒死喷灯燎掉毛,还是?”林志高吃狗很内行。不光会俗语。

“活杀,开水褪。”服务员说。

“那还差不多。狗肉酱汤、香辣狗肉丝……”林志高点了几个菜,对马光辉说,“你再点几个菜。”

“够啦,咱俩吃得下这么多菜。”

“先点这些,来一瓶五粮液。”林志高说。

“要酒,你自己喝。”马光辉说。

“又是禁酒令?”林志高望眼窗子上的夕阳余晖,说,“下班时间,禁酒令失效。”

“你又不是检察长。”

“哎,没人叫你的外号了吧?”林志高调节气氛,他喜欢喝酒热闹,“小时候的事,你说多有意思。”

马光辉的外号──怎么力,来历是他写作业马虎,丢了两笔,把怎么办写成怎么力,闹出笑话,林志高爱给同学起外号,管他叫怎么力。

“你不只起外号,还拿我的衣服当画板。”他控诉道。

嘿!为当年的恶作剧悦然,尽管行为不文明,毕竟是让人记住它,几十年过去,能够记住的事情有多少啊!因此显得弥足珍贵。

打开童年的记忆,他们沿着往事的河流走去,有茂盛的芦苇,还有藏在芦苇丛中的鸟窝,和斑点的鸟蛋……当他们从洁白的沙滩疲惫走回来时,夜很深了,狗肉馆的人提醒道:

“先生,时间很晚啦。”

餐馆里空空****,没有其他食客。

马光辉实际是给人叫醒的,努力睁开给酒精虐待的眼皮,相当吃力,见林志高趴在桌子上大睡,一只手还握着高脚酒杯。

“志高,志高!”他叫老同学。

林志高一声不吭,甚至一动不动,马光辉一愣,酒醉稍醒些,他伸手去搬他,桌子下一片呕吐物,林志高的嘴角流出血。

“怎么啦先生?”餐馆经理慌张起来。

“快打120!”马光辉说。

饮酒过量,林志高脑出血,当即开颅手术抽出140毫升血,命是保住了,天亮前苏醒过来,再也不认得老同学了,谁都不认得。老同学问他:

“我是谁?”

“乌鸦!”

“你是谁?”

“壁虎!”

新加坡乌鸦、壁虎多,林志高的记忆停留在从前了。马光辉遗憾道:“林志高废啦!”忙乎一夜,他又累又困,走出病房,到楼外吹吹风,他头脑清醒许多,忽然想起什么,打开手包,顿然紧张起来,额头冒出一层冷汗,脑袋忽然大了。

“枪!枪哪里去了?”

从狗肉馆到医院,七八个小时之内,活动在此范围内,枪在这个范围内丢失的。他反复找,未见枪的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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